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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59期2007年8月)
主題特寫:3.賢德的女子--路得

羅讚坤


前言


《路得記》的作者不詳,依猶太傳統的說法應該是撒母耳所作。但也有人認為是一位才華出眾的猶太拉比,將這件流傳在伯利恆城的故事,寫成這卷感人至深的作品。

故事發生是在「士師秉政的時候」,時間應為主前一千一百年左右,地點在猶大的伯利恆。本書不以大能的財主波阿斯為卷名,而以軟弱的外邦女子路得為書名,因為這卷《聖經》是以路得為中心,說明「人雖看外貌,但神是看內心」;救恩是屬於全人類,不分種族、血統與膚色。《聖經》中以人名為書名的不少,但用女子為卷名的只有《路得記》與《以斯帖記》,而她們兩人的情形完全不同。

路得是由外邦嫁入猶大國,是發生在鄉村的故事;以斯帖是猶太女子嫁給外邦,在國外當王后,所以故事發生在宮廷。

以色列人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在這塊四面鄰敵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國家,他們逐漸放棄游牧,開始務農的生活。可是他們並沒有遵照神所指示的把那些外邦異族趕出或征服他們,以致境內不少城邑還在迦南人手中,未能完全攻取,所以戰爭持續不已。而且約但河東的亞捫、米甸等外族人,常常趁收穫季節過河來劫掠,令北方各支派的以色列人痛苦不堪。南方各支派雖然外患、爭戰比較少,但天災卻時常發生,例如猶大支派的地業是倚死海西邊,為半乾燥性陸地,如果氣候正常的話,大麥、小麥、葡萄、橄欖等農產品收穫還不錯,但若雨水不足,土地乾旱,就會出現飢荒。

以利米勒是猶大支派伯利恆的以法他人,在一次飢荒當中帶著妻兒離開故鄉,到死海東邊的摩押地暫居逃避災害。從伯利恆至摩押大約70公里左右,這是羅得的後裔居住的地方,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與以色列人有血統的淵源。但摩押人拜基抹,祭祀的儀式邪淫荒蕩,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曾為摩押女子所引誘,行淫亂、拜偶像,導致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那次遭瘟疫而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民二十五1-9)。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押人不但沒有幫助,還設計陷害他們,所以律法上規定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6)。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就是不得進入以色列人當中,所以路得要跟隨婆婆回猶大的伯利恆,必須面對律法的限制與種族的仇恨。

路得這名字的意思是「朋友」或「美麗」。的確,她的信心、愛心、謙卑、順服……使她顯得格外美麗;也因她有美好的品德,以致神與人都喜歡跟她作朋友。在士師時代兵荒馬亂的歲月中,因以色列人背棄神,所以神就任憑他們被四圍的國家欺凌,並飽嘗了饑荒、內亂之苦。當時社會風氣敗壞,宗教信仰混亂,國中無王,各人任意而行。感謝神,就在這樣一個令人悲痛、無望的光景中,路得的出現給人的感覺,有如黑暗中一道美麗的曙光,所以《路得記》在《聖經》中佔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結束了那荒涼可怕的士師時代,並引進大衛王權榮耀王國時代;若沒有路得的興起,也就沒有大衛王了。《路得記》正如沙漠中的綠洲,長久以來,是眾聖徒所喜愛的一卷《聖經》。

人物

在《路得記》中,有三個重要人物,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因為他們相互之間都以愛神的心而愛人,以致神使他們的愛存到永遠,至今傳為美談。從這幾個人身上,我們可以看見真神奇妙的救恩。

波阿斯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二1)。
 
「是個大財主」《英文欽定本》譯為「大有能力的豐富者」。波阿斯這名字的意思是「在他有能力」,也就是他有雄厚的財力可以贖買以利米勒那塊田地,為已死的人在產業上留名(四9);他更有豐富的愛情,能贖娶摩押女子路得,為死人留後嗣(四10)。從他的行事為人使我們想起道成肉身的耶穌,他實在是主耶穌的一個很完美的預表。基督來到世上帶著充充滿滿的恩典與真理(約一14),祂是滿有慈悲、大有能力的救贖主,不但把我們從罪惡中解救出來,更賞賜給我們屬靈、屬肉的恩典。波阿斯這名字又含有「敏捷」的意思,這一點拿俄米最清楚了,當路得與波阿斯單獨會面之後,拿俄米就安慰路得說:「女兒啊,妳只管安坐等候,……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三18),所以他們的婚事很快就完成了。我們的主做事周全又敏捷,祂已完成救贖大工,升上高天等候迎娶我們;從來都沒想到我們竟有這樣一位榮耀的親屬。

拿俄米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二20)

從摩押地回迦南這條路對路得來說是陌生的,伯利恆在哪裡她也不知道,路得只有在拿俄米的引領下才能回到猶大地,並來到伯利恆(一19)。因為剛好是城裡的人動手割大麥的時候,路得徵求婆婆的同意,就往田間去拾取麥穗,恰巧是來到波阿斯那塊田(二3),經過拿俄米的介紹並解釋,路得才知道波阿斯是他們親族中至近的親屬;之後拿俄米就將路得的眼光從田裡的麥穗漸漸引到波阿斯身上,讓她知道波阿斯這位至近的親屬,他有義務照顧她們的生活,並給她將來的幸福,接著拿俄米又指教路得如何親近波阿斯,主動要求「……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三9),並鼓勵她耐心等候,因為拿俄米全然知道波阿斯所要做的事(三18),最後,促成她與波阿斯完全的聯合(四13)。

聖靈的作為也是這麼奇妙,我們本不認識主,也不知道祂有豐盛的慈愛與恩典,但聖靈是我們教師,先在我們心中運行,啟示我們認識祂,知道祂(弗一17-18);再進一步教導我們知曉有關神的事(林前二10-12),逐漸學習如何親近主,並知道應該怎樣相信、等候、順服祂(約十四26),至終讓神的旨意在我們身上成就,使我們完全歸屬基督,與祂聯合,成為基督的新婦(啟十九7-9)。

路得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

路得出身極其卑微,甚至是卑賤的摩押族。摩押人是羅得和他的女兒亂倫所生的後裔(創十九37);這是真神子民極為污穢,觸犯神「聖潔」的一大罪行。所以摩押人一直是神所憎惡的族類,律法規定摩押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但是摩押女子路得竟然破例蒙神特別的恩典,得以進入選民的行列中。

其實自古以來神並沒有棄絕外邦人,只要人誠心實意尋求祂(代下十六9),願意來投靠以色列神的翅膀下(二12),他就從神對摩押可怕的咒詛裡出來,進入豐盛的迦南美地(羅二7-11)。不但如此,路得能從苦境轉回,乃是根據「至近親屬」買贖的條例,也就是波阿斯必須付出相當的代價與犧牲,才能贖買路得。這不就是主耶穌降世為人,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贖罪的最好說明嗎?(弗二2-5)。後來路得與波阿斯結合生了俄備得,從此引進了大衛王與榮耀的主耶穌,而成了蒙大恩的女子。路得是得勝的跟隨者,她可以預表蒙主揀選所有忠心跟從主的人。

抉擇


路得說:「不然,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一10)

「路得」這名字的意思是「美麗」,《聖經》中雖然沒有特別提到她的外表,但從她的所言所行可以看出她的內心是美的,也就是她屬靈的生命與品德是美麗的。路得曾經面臨一個重要的抉擇,她可以自由的回摩押地的娘家或進新夫家得享平安,但是因著捨不得拿俄米(一14),她選擇了跟著拿俄米走。依人的眼光看跟拿俄米實在是毫無指望,因拿俄米已經沒有什麼可以給她了,還要負照顧、扶養的責任,不管怎麼算都划不來,然而路得因著愛拿俄米,希望能到拿俄米的國,和她一同敬拜以色列的神,她義無反顧的走上人以為可怕的十字架的苦路。若不是她向摩押的心已死,且深深被迦南所吸引,否則不可能有如此堅定的心志(
一18)。

主耶穌從來未曾勉強人來跟從祂,但若有人想跟隨,祂也會像昔日拿俄米勸告路得一般,要他們「先坐下來」計算花費,並清楚指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8-33)。因此一個立志跟從主的人,決不能憑一時感情的衝動,當有路得對婆婆那樣的愛情與決心,在適當的時候,做最適當的抉擇,如此必有光明的前景在眼前。

跟隨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一18)。

路得跟隨拿俄米,看來實在很愚蠢,沒有什麼前途;因為拿俄米又窮又老,且不能保證給她什麼好處。何況未來難卜,外邦女子又必被歧視,實在困難重重,敢做如此決定,確是一件十分冒險的事。因迦南地對她來說是那麼陌生,且毫無把握,要是一般人倒不如回娘家去,就是留在摩押地還有可以投靠的人;若有機會再嫁到「新夫家中」,也就是在「以色列的神」以外,找到一個屬世的依靠,至少比跟隨拿俄米要可靠得多,難怪俄珥巴走她自己的路了。所以跟從主的人,若沒有屬靈的眼光,只憑自己的聰明,靠自己的毅力,遲早會顯出我們的本相而改弦易轍,因此拿俄米問說:「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一13)

那麼路得為什麼寧願放下摩押選擇迦南呢?

第一她有愛心。拿俄米是一位好長輩,有愛心的好婆婆,凡事體諒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她要回猶大地去,並沒有勉強媳婦同行來服事她,因她考慮到兩個媳婦都是摩押人,應該回娘家或是再嫁人,才有幸福。而路得更愛婆婆,捨不得丟下一個老人自己走了,而說出一段感人至深的表白(一16-17)。「愛」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見自己的責任,路得跟隨拿俄米不是出於被迫,乃是因著愛心,所以甘願犧牲青春、幸福與之同行,她更愛慕的是以色列的「神與國」,毅然的離開一般人所難割捨的「本地、本族、父家」,往伯利恆去。

第二她有信心。路得對拿俄米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她是既堅決又嚴肅地告訴婆婆,我已決定和自己的民族與信仰割斷關係,我不再回自己的人民和摩押的神那裡去了。因為我已接受你的國為我的國,我已接受你的神為我的神,我願意成為以色列人民的一分子,願一生一世事奉耶和華真神。這是路得信仰的告白,表明她已歸信以色列的真神了,這正說出一個忠心跟隨主的人至死不渝的心志,人對神若沒有這樣的信心,就不能走在主的道路上,更無法從始至終與祂同行。

聯合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四9-10)路得跟隨拿俄米回到猶大的伯利恆,正好是鄉民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22),摩押女子路得非常守本分,她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拾取麥穗」(二2),因為既然已承認拿俄米的神,歸順以色列的國,且願意和拿俄米同生共死,就必須面對現實,盡本分去田間拾取麥穗,做個孝順婆婆的好媳婦,很恰巧,路得是來到波阿斯的田拾麥穗,她每天殷勤工作,又蒙波阿斯的恩惠,得到特別的照顧,所以晚上進城時都帶豐盛的成果給婆婆(二18)。這樣工作雖然辛苦,但生活卻過得很充實、很快樂,於是拿俄米就指示她,波阿斯是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二20)。卑微的路得天天辛苦的在田裡工作,她不知道將要遇到什麼事,也不知有一位大有能力的財主在等著她,更不知道有何等的榮耀與盼望在她面前。經過拿俄米的指點,路得認識了波阿斯,才知道與他有親屬關係,又因拿俄米的引導、督促,她才敢有求於波阿斯(三1-9)。

路得是個乖巧、聽話的好女孩,她感激波阿斯的照顧與施給她的恩惠,但是她若只停留在領受波阿斯的愛,卻不願、不敢熱烈的去愛他,這樣她的內心仍然無法享受安息的甜美。因此,她聽從拿俄米的話,順服拿俄米的指示,毅然脫下寡婦的衣服;不再為過去的失敗後悔悲傷,並且沐浴、抹膏下到場上,勇敢的親近波阿斯,衷心的向他表示愛意,「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三9)。這樣的請求或許會被批為很突然、太大膽,可是在救恩的追求上,我們若沒有像路得這樣及時伸出信心的手,抓住神的應許,放膽的遵照神的旨意行,就無法享受主裡寶貴的安息(太十一28-30),當路得勇敢踏出信心的這一步,結果馬上得到波阿斯的回應。「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三11),終於波阿斯排除萬難,正式宣告娶路得為妻。「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又娶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四9-10)。他以實際行動回應路得的請求(三9),也使拿俄米的祝福和期望如願以償(三1);他們兩人的結合是合法的,他們的婚姻是蒙福的,「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就給孩子取名叫俄備得」(四13-17)。

結論


《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基督的家譜也把路得包括在內,她不僅成為大衛的祖先,更是耶穌基督的先祖,這是何等尊貴與榮耀,在這份家譜名單中另外兩位婦女,就是喇合和烏利亞的妻,這幾位婦女在當時社會,甚至現今的世代都是受爭議性的人物,都有不被人接納的地方。一是外邦的摩押女子,一位是妓女,一位是犯了姦淫的婦人,但在神偉大的救贖計畫裡少不了她們,耶穌基督的家譜中記下了她們的名字,《路得記》的家譜追溯到以色列偉大的君王大衛,從他延伸下去,到了新約時代,強調大衛的後裔,就是那比大衛更偉大、更尊榮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神的救恩實在太奇妙了!


作者: 羅讚坤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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