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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麥子
《馬太福音》中,特別列出耶穌的家譜。在家譜中又特別列入了他瑪、喇合、路得、拔示巴以及馬利亞這五位女性。她們並非眾人所熟悉的《聖經》中重要女性,反而是爭議性人物,但為什麼她們會特別被記載下來!?當中必有神美好的安排。
他瑪與公公亂倫,在當時的律法下是該被處死的,但《聖經》中卻記載,猶大說:「她比我更為有義」;在《路得記》中又特別被讚許一次。為何欺騙、亂倫的行為仍被稱為義行?
喇合本為耶利哥城的妓女。她不僅職業可議,而且亦是神所交代約書亞必滅盡之城的百姓。何以她與她的家人有幸成為該城唯一得救者,並名列耶穌家譜?
路得,本為摩押女子,是被神宣告:永不得進入神會中的百姓。由於她對婆婆--拿俄米的忠心跟隨,使她得以在以色列中安居,且是大得名聲的外邦人,並使她能被列入耶穌家譜,成為主耶穌重要的先祖之一。
拔示巴,與大衛通姦的婦人。在耶穌家譜中仍以烏利亞的妻子名之而不以本名記載,在被列名耶穌家譜榮耀中,雖仍帶羞恥,卻更見神恩。
馬利亞,在路加福音中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但未婚生子卻使她在當代或現代皆備受爭議,到最後仍須見愛子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在神旨意未明之前,其心境可想而知,必有一番痛苦煎熬,然其大福分卻是不可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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