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愛與責任:神裡面的愛,真理中的愛
1.
以利米勒面對飢荒負起家計生活的重責大任(一1)
二. 以信心帶領家庭
1.
名是「以利米勒」-神是我的王之意,行為卻不副其名
2.
出去是滿滿,回來是空空(一21;詩一廿七1)
3.
神眷顧百姓,生活不致絕路(一6)
4.
交託神,主若願意才能成就(耶十27;箴廿24;雅四13~17)
三. 遇患難當思想(傳七14)
1.
選民對誡命態度決定禍福(申十一13~17,廿八14~24)
2.
神的愛在律法之中
3.
神的愛表現在管教(來十二5~10)
浪子醒悟就有希望(路十五11~17)
四. 以真理帶領
1.
不當偏向摩押地(申二9~,廿三6)
2.
以利米勒不按真理帶領,結果人亡家破
3.
拿俄米反省回頭,按真理帶領,結果家境復興
五. 預備良好信仰環境
1.
住進摩押地-拜偶像、淫亂之地
2.
結果兒女信仰、婚姻皆俗化、惹神發怒
3.
改善了物質環境,卻陷全家在俗化的試探中
羅得之鑑(創十三10~13,十八20、21,十九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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