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保羅在上一章強調使徒職份的光榮,是值得令人稱羨。故在事奉中毫不喪膽(林後三12)。
2.
保羅繼續說明這職份是為了
a.
闡明真理使人得亮光與生命。
b.
欲達成這份生命的事奉,應付相當的代價。
c.
復活得榮的盼望,成為事奉的目標。
一. 事奉者應具備的條件(1~6)
1.
神的授于(1):出乎神的憐憫而承受這職份。
a.
非人人可得。
b.
出於神的選召。
2.
個人應有的德性:
a.
棄絕暗昧可恥之事。
b.
不行詭詐。
c.
不謬講神的道理。
d.
傳明真理:
(a)
在神面前:有神鑒察,出於神的啟示(三17~18)。
(b)
把自己推薦給各人的良心:以身教言教來說服人的良心。
e.
問心無愧:
(a)
福音的蒙蔽在於不信之人。
(i)
被鬼弄瞎心眼(約二16)。
(ii)
不認識基督:一心無法事二主(太六24)。
(iii)
不認識真神本像:失落真光之故。
f.
不辱使命(5~6):
(a)
只傳基督不傳自己。
(b)
甘心做眾人之僕。
(c)
心中常有榮光。
(i)
清楚神的榮耀(光)。
(ii)
明白基督具有神的榮耀:基督如創世之光,是劃分時代的光,是結束黑暗(律法)的時代的光。
(iii)
此為我們傳揚的目的。
二. 事奉者生命的表現(7~14)。
1.
生命的能力之源(7):
a.
在乎神的賞賜。
b.
寶貝:指使徒的職份。
c.
瓦器:指人的軟弱。
2.
生命在保羅身上的顯明(8~10)
a.
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
b.
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c.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
d.
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3.
保羅得生命的訣竅(11~14)
a.
立志為耶穌(真理)而死的果效(11~12)
(a)
耶穌的生命顯明在使徒身上。
(b)
生命也在信徒身上產生。
b.
深信復活的應許(13~14)
三. 生命事奉的果效(15~18)
1.
叫多人得好處:
a.
恩惠增加。
b.
感謝增加。
2.
榮耀歸與神。
3.
事奉中不喪膽。
a.
內心日日更新:足以叫毀壞的外體得安慰(16)。
b.
有永遠的榮耀:足以彌補現今的苦楚。
c.
有超越的眼光:望見那永遠的福份。
結語:本章給於事奉者引導出事奉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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