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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翰壹貳參書聖經釋義)
第一章 靈交的喜樂

內容簡介

靈交的喜樂「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說明了基督的先在性,是神,卻藉著道成肉身,把肉眼不能見到的神表明出來。約翰及其他門徒都親眼看到、親耳聽到在世為人的基督,甚至於在基督死而復活後,親眼看過、親手摸過復活後的基督。直到基督升天之後,他們真正享受到與父及兒子耶穌基督的相交,這種屬靈的團契真是喜樂無比,叫人遙望更美的家鄉,人的理想不再是空談,因為神的愛足以使人突破絕望的境地,享有活潑喜樂的生活。何以使徒們有如此充足的喜樂?因為人的靈乃神的燈(廿十29),燈一旦與電源相通就發出亮光;同理人若與神相交,滿得生命的能力,如此就有喜樂又光明的人生。作者又指出何以有人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中?原因就是人不承認自己的罪,這是與神相交最大的阻隔。唯有人虛心地自省,承認己罪,神必要赦免人的罪,人才有資格在光明中與神相交,享受屬靈親密的團契。

大 綱

壹、因親身經歷生命之道(12

一、可以經歷的生命之道(一1

二、樂於傳揚的生命之道(一2

貳、因彼此分享生命之道(34

一、 藉著團契見證生命(一3

二、 藉著團契分享喜樂(一4

參、因靈交是在光明中行(一510

一、 自省(56

二、 知罪78

三、認罪(910

結 語

第一章  靈交的喜樂

現今的世代,有許多的人喜歡加入各種的社團,有的是為了互助,有的是為了提升身分、地位或是獲取某些利益,動機各有不同,但是真正對人有益的團體,就是教會,教會不同於世上各種的社團,因為它是一個生命的團體,並且以團契的方式過著活潑有盼望的生活。

壹.  因親身經歷生命之道(12

生命的團契可以讓每一個人親身經歷來自神的生命,體會生命的奇妙及其無比的力,讓人們活得更好。任何屬的社團無法給予人們這些好處。

一.  可以經歷的生命之道(一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a

從起初原有的

指生命之道的先在性(約12),是永恆的、朽壞、不衰殘玷污(彼前一4),是一切萬物的根源(西1518),是最有價值的。世界的創造就是藉著神的話而成的(彼後三47)。可見在世界未被造之先,「生命之道」早已存在。

人會犯罪、肉體會老化、思想會過時,若與永的生命之道相比較,肉體上任何的好處就顯得微不足道。但是肉體的生命若與永的生命結合,人生就顯得意義非凡。誠如所羅門王說的,世上的一切都是虛空,唯敬畏神的,才能享受勞碌所得的。

生命之道

「道」就是主的話,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所以稱為生命之道(約六63,十10,十五110)。生命團契的特色就是人能夠領受生命之道,生命之道帶給人的好處如下:

使人勝過罪惡

人若生活在罪中,就與死人沒有兩樣,毫無價值; 如同主耶穌對出賣的猶大說:「這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但是人若有生命之道,就能知罪、認罪、甚至勝過罪惡,讓人可以免去死亡的威脅,靈命得以更新(約壹510)。

撒該是稅吏長,曾以不義的手段壓榨他人的錢財,被社會大眾所唾棄,但是主呼召他之後,主的話使他的靈命甦醒,痛改前非,撒該曾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810),撒該知道過去的罪,並且徹底悔改,他勝過了罪,因此得主的稱許,失喪的靈命重得救恩,如同出死入生。

有一位長老曾參加朋友的宴會,他發現宴會有些色情的氣氛,他立即請辭,不願因此得罪神,因為他內心存有生命之道。

使人享有永恆的生命

主耶穌是生命的主,因此祂能賜人生命的糧。曾經有人跟隨耶穌是為了得餅吃,主提醒他們:「不要為會朽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不朽壞的食物勞力,就是要追求那生命的糧。」眾人不明白生命糧的可貴,紛紛離主而去,主回頭問門徒:「你們也要跟隨眾人離去嗎?」彼得說:「主啊!祢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約六27316768)。彼得曾在捕魚生涯中,因主的一句話,絕處逢生(路五411),因此他深知人若領受生命之道,今生所走的是一條活路,將來還可以從死裡復活,並擁有永恆的生命。

有一位姊妹剛踏入社會,開始工作,他的父親提醒她,要多親近神,但是她為了多賺點錢,日夜加班,不在乎父親的提醒,結果在一次意外的火災當中,若非主的保守,差點喪命,事後她才正視信仰的問題。所以,我們當思想眾人正汲汲營營地追求世上的好處時,你要追求什麼呢?你若要追求永的生命,就要加入這生命的團契。

2.        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1b

我們所聽見

「我們」:約翰是以使徒代表的身分寫這封信,具有權威性(弗20後二15,三4

因為他們被聖靈充滿,堅守真理,活出真理,他們所講的話就相當的有權威性。

「聽見」:用現在完成時態表達,表示過去所聽見的真理,現在仍然不改變。

是指主在世時,使徒所領受的真理,至今仍永遠不變。

約翰曾看見一位婚姻不美滿的撒瑪利亞婦人,因為聽了主耶穌活水的道理,使她認識耶穌是救世主(約四739)。

在主升天之後,約翰又看見行邪術的西門,因聽見主的道,棄邪歸真,生命因而改變了,足見主的話所帶來的美好果效,永不改變(徒八713)。 今日的團契就是要多製造聽道的機會,讓人們在分享神的話中,不但生命得到改變,並且可以堅信自己的信仰是來自於主耶穌的揀選。

我們所看見

「看見」:用現在完成時態,指主在世時所表現的奇妙作為,即使在升天之後,人們仍可經歷主奇妙的作為。

約翰在拿的筵席上,看到主吩咐僕人,把水缸的水送上桌,水就成了美酒(約二11)。約翰親眼看見主的作為,確知主的話帶著極大的權柄。

當主升天之後,約翰親眼目睹瘸子會走路、死人會復活。所以約翰見證,因著主的生命之道所展現的大能,隨處可見。

親眼看過

「看過」用過去時態表達,表示歷史上曾發生過,以後不再發生的事,這是指主耶穌死而復活說的。因為主為人受死只有一次,以後不會再發生,所以「親眼看過」是指主復活的事,為生命之道作了有力的見證。

保羅為生命之道見證時,大聲疾呼:「我們所見證的主耶穌確實死而復活了,你們為何要看成不可能的呢?」林前十五34;路九2829;約廿25

今日我們面對自己生命的成長過程,難免會有許多的艱難,例如與他人的關係未改善,或是惡習難改,有時我們灰心了,以為要守主的誡命是一件極難的事,似乎看為不可能的事,此刻我們要自問:「為何要把這難題看為不可能解決的事呢?」假如我們深信生命之道的應許(約十四12),必能親眼看見奇異的恩典在我們的身上發生了。 

親手摸過

指經歷主的同在約廿27;路廿四39;徒45。這是約翰為了辯駁「幻影說」刻意強調的要點,因當時的異端以為基督是靈體,沒有真實的存在世間。約翰特別強調他的確經歷了主耶穌基督的復活。

他曾見證那十二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廿2429)。

由約翰的見證,我們可以知道耶穌就是生命之道,他確曾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贖世人的罪,替人受死,三天之後,死而復活,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今日由聖靈的降臨,更可印證主的復活,的確可以親身經歷。

二.  樂於傳揚的生命之道(一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1.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2a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

指生命之道已在人的身上彰顯出更新的生命提後一10;加1116,四47

「顯現」:用過去不定時態,被動陳述語氣,表示主藉道成肉身來介紹生命之道(提前三16),以對抗幻影說。約翰見證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約翰本身為生命之道作了最好的見證,他過去被稱為雷子,如今生命改變了,他成了一位最有愛心的使徒。

教會初期的使徒原本是一群懦弱的人,得到了主的生命,變得大有膽量,大有能力。當時政府官員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徒四13),這就是生命更新的表現。

我們也看見過

約翰不但親身經歷生命的更新,也看見許多人的生命也有了奇妙的改變。

以教會發展的事實來見證:當聖靈降臨之際,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在耶路撒冷過節的人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餅、祈禱,眾人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在家中餅,存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3747)。

使徒時代的教會展現了活潑的生命力。今日在真教會裡,我們也看到了許多蒙恩的人,生命不但有了改變,又充滿了活力。

現在又作見證約翰為此「道」竭力見證,因為當代人不肯相信歷史上的耶穌的確復活了,所以約翰也極力見證主耶穌已將生命之道彰顯出來,所以他一再強調:「神叫死人復活,為何看作不可信的呢?」(徒四19,廿六8)。

面對偶像林立的世界,不可喪失救人的心志,當像約翰勇敢為主見證,讓人認識生命之道的可貴。

福建湄洲島是最迷信的地方,一位瞎眼的姊妹領受救恩之後,大得能力,為多人趕鬼,讓人看到生命之道所帶來的好處,結果在湄洲島建立了教會。

2.        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2b

將原與父同在

道成肉身的基督與父原為一,主說:「我本出於神,由神而來」;又說:「看見我就是看見父」(約壹五20;約一114,十四711)。當我們經歷主的話,看到主的作為大大彰顯,就可以體會神的豐盛、智慧與能力,都在基督耶穌裡(西二123),如今我們擁有聖靈,就可以知道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有能力面對各種罪惡的挑戰

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

藉著生命之道,相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就擁有那永遠的生命,這生命讓我們與主有美好的團契,使我們體會這生命的好處(約壹五14111218)。例如:

能愛那不可愛的人:司提反饒恕了逼迫他的人(徒七5760)。

讓我們勝過世界的誘惑:巴拿巴樂於獻上財富(徒四3637)。

更讓我們勝過惡者的試探:彼得不受官府的威脅(徒四1922)。

今日我們也深刻的體驗,永恆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頭(弗一141721)。因為「顯現」與顯明同義(二1928,三258,四9),因著生命的更新,生活就變得更好,這是信徒共有的經歷。

傳給你們

生命之道不只是叫人生命有所改變,又具有愛的特質,凡是經歷過的人都願意與人分享這生命之道。

約翰經歷了生命之道的大能,因著主的愛,就樂於與人分享所經歷的生命之道,並且有不能不說的責任(約壹三101118)。

一個有生命經歷的團契,傳福音就成為極自然又容易的事,這就是愛的團契。

貳.  因彼此分享生命之道(34

一.  藉著團契見證生命(一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1.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a

生命的領受

「瞎眼的又耳聾的」很難陳述具體的事件,如同法利賽人的硬心,難以理解生命之道的可貴(太十一20,十二28)。同理,我們若不重視禱告、讀經,就成了「瞎眼的」,不但是非不分,也看不到屬靈的好處;我們若不用心聚會,就成了「耳聾的」,不肯聽勸,無法與人分享生命之道,自然不知道如何行道,就成了「瘸腿的」。

由此可見,人若沒有領受生命之道,豈能與人分享?唯有積極參與生命的團契,才能分享生命之道。

生命的傳遞(徒二42

唯有積極地「傳揚」生命之道,才能使教會永續經營。教會同靈應求神開啟我們的靈眼、靈耳(啟二7111728),把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樂於與眾人分享,讓人看到教會有活潑的生命,這樣的教會不會老化。

使命的自覺

我們若不傳生命之道,許多人得不到生命更新的機會,我們就有禍了(林前九16),因為神的恩典我們白白得來,就要白白與人分享生命之道的好處。

教會輕忽團契的推動,靈性剛強的人不懂與人分享生命之道,軟弱的信徒將更加軟弱,這是造成信徒流失最大的原因,同時也喪失了廣傳福音的機會。

由此可見,推動生命的團契,分享生命之道,是多麼重要!

2.        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b

「相交」:原文(koinoia),就是指生命的團契。團契的內涵如下:

 聯誼徒二42;加二9約壹一7

「重生」的人才能彼此交通(約三7),因為屬靈的人才能明白神的事(林前二1116)。

團契的第一步要從聯誼開始,聯誼的目的就是要「知彼解己」,「知彼」就是瞭解對方的需求,給予適時的幫助,並學習對方生命的經歷;「解己」就是主動介紹自己生命的經歷,讓對方認識我,也贏得對方的信任。

靈修(弗5;約壹36

為站穩真理的立場,傳遞生命的信息(太廿八20)。團契應教導成員在生活中以靈修為第一要事,同時藉著家庭祭壇、家庭聚會或是團契聚會,共同分享生命經歷中所看見、所聽見的,如此可以使團契永遠保持豐盛的生命。

互助羅十五1;林後八410;門56

「與喜樂的同樂,與憂傷的同憂傷」(羅十二15),這是促成團契成員有歸屬感的重要因素。團契成員在生命的經歷中,可以感受神的恩典取之不盡,所以不斷的付出,就可以從神那裡領受更多的恩典,因此我變得更好,也希望別人可以跟我一樣的好,這就是雙贏的觀念,是一種很有人情味的作法。

 事奉(腓5;林前一9,十1617

生命的團契有了雙贏的觀念,就會不斷地發掘人才,並且善用人才,重視肢體的分工與合作(12)。可見生命的團契成員,同心同工地事奉,使人人互蒙其利。約翰強調在生命之道的經歷當中,你們與我們相交的結果,可以讓每個人的生命變得更美好!

3.        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3c

這是團契的基礎,其理由如下:

 我們是與父相交

凡認耶穌為神的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由聖靈可知這種實際的經歷(約壹四15,三24)。在靈裡的禱告是與神最佳的團契,因為能補足人在能力上的不足,團契要突破難關,必須要重視與父相交,是今日推展團契不可疏忽的要事。

我們又是與耶穌基督相交

我們需藉耶穌的寶血不斷地潔淨,才能擁有聖潔的生命,使人與神的交通沒有阻隔(約壹五1314)。因此在靈裡的禱告,須常認罪靠主贖罪,才能除去與父相交的阻礙(約壹一9)!

團契要重視成員之間彼此認罪,互相代禱,必可經歷耶穌基督的贖罪,人與神的相交、人與人的相交才能成為美好!

二.  藉著團契分享喜樂(一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

1.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4a

「這些話」是指上文所說生命之道的經歷與分享(約壹13)。靈交(團契)經歷的分享,是藉著查經、見證、書信等各種方式進行。

口頭上的分享可暢所欲言,並且生動的表達各種靈裡的感受,但是易受時空的限制;若是藉著文字來傳達信息,能夠使靈交的分享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倘若要促成世界各地同靈分享靈裡的經歷,我們應重視屬靈文宣品的出版、推廣以達到分享的目的。尤其今日網路發達的世代,將使靈裡的交通更加方便。

2.        使你們的喜樂充足(4b 

喜樂是基督教的本質

藉著主的贖罪及生命的重生,我們就可以建立生命的團契,團契的生活可以讓我們的信心更加長進、盼望更加活潑、愛心更加完美,我們在靈裡會有滿足的喜樂(13)。

喜樂充足,是人無法奪去的雅一2;約十六22

在主裡的團契,才有滿足的喜樂(約十五11)。因為團契的成員在團契生活中,發現真正的朋友只有在團契中才可以找得到,因此他們一有空,就會找同靈相聚在一起,無所不談,通常所談的都是造就人的話,例如提及當如何帶領哪一位慕道友; 教會所交代的聖工當如何推行等等,他們的交談,彼此都得到造就,靈裡有說不出的喜樂,經上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名的人。」(16),團契的生活不只是在教會中的聚會,而是涵蓋生活的各個層面,由此可印證我們的生活是入世的,而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參.  因靈交是在光明中行(一510

今日許多社團作了有益社會的事,為什麼教會不積極的投入公益活動?由於教會資源有限,無法完全投入公益活動,事實上,物質的幫助是短暫的,不能帶給人真正的好處,唯有神的教會才能徹底解決人的問題,給予人真正的幫助。

神的話來自於神的教會,它帶給人真正的希望,我們如何把希望帶給失望的人呢?就必須藉著屬靈的團契在社會裡發光。

一.  自省(56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        神就是光(5a

約翰從與神靈交的經驗中,得到了滿足的喜樂,他體會到神就是光,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發出亮光。

主耶穌就是光,光照了當代苦難的社會,馬太如此地描述:

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去;後又離開拿撒勒,往迦百農去,就住在那。那地方靠海,在西布倫和拿他利的邊界上。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西布倫地,拿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人的加利──那坐在黑暗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四1216)。以下舉幾個例子說明耶穌就是世上的光:

曾經有一位癱子不但得主耶穌的赦罪,又得主的醫治,他終於可以起來行走,生命重燃了新的希望(太九14)。

利未曾以壓詐的方法取財,生活雖然富足,卻被當代人所厭惡,心靈十分空虛,當主呼召他之後,他徹底悔改,便靠著主重得光明的人生,使他樂於引導黑暗中的人親近主(可二1517)。

有主同在,真是好得無比。彼得在變貌山上,看見主的榮耀,由衷地說:「主啊,在這裡真好!」(路九33),這樣的經歷成了他日後工作的動力(彼後一1218)。

今日我們因著信耶穌,有了生命更新的經歷,勝過罪惡的纏擾,家庭基督化,教會家庭化,同時也看到了教會的復興,我們就更肯定地見證神就是光,是現代人的希望。

2.        毫無黑暗(5b

約翰不但強調神就是真光,他又從反面來說明在主裡生活的人,是不會有令人失望的事,神是值得我們的信賴,理由如下:

「神不能被惡試探」,因為神沒有邪情惡,所以惡者無法試探不行惡,且永不作錯事;神又是全知的神,能夠識透惡人的心思意念(耶十七9),如同主耶穌在世時,法利賽人百般的試探,要抓的把柄,卻無法得逞,因為主耶穌早已看透他們的心思意念(可二8)。任何人想試探神,就是輕慢神了;以色列人在曠野想試探神,結果自討苦吃,並且被神憎惡(申六1516)。

在教會中,敢悖逆神而行,按外貌待人,說人是非、嫉妒、不滿,就是對神的試探,輕忽神的公義,向神的公義挑戰,這一切神都知道,如同主耶穌要約翰寫信給當時的七個教會,表明神不會被惡者試探,一定會執行公義,這是值得今日信徒深感安慰的地方(啟二13,三115)。

也不試探人」,試探的目的是為敗壞人,非神的本意,神甚至不喜悅人死亡,差先知作時代的守望者,為叫惡人悔改,離開惡道(結卅11)。神只會試煉人,叫人受益(羅八28),因此認識神的人,知道神不會試探人,所以在患難中不會埋怨神,也不會責怪人。

祂會賜下豐盛的恩典:主耶穌不試探人,但是容許患難在人中間,祂會賜下恩典,如同光照耀人心,使人明白何為信心上的障礙,藉著聖靈去除不信的念頭(約八1011,九3541),滅掉內心的懷疑、不滿、仇恨出四十3435;王上八1011,叫人勝過患難(雅23)。

因此與主聯合的團契,讓人有安全感,因為主是真光,在毫無黑暗,不但勝過惡者,又能造就人的靈性,能使人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使人擁有神的屬性,心中有安息又有喜樂(林後六10);古代先知在艱困當中與神相交,如同在黑暗中見到神的榮光,內心就充滿喜樂(賽六3)。

凡是在主裡的團契,即使遇上任何的困難,例如人的硬心、頑固、失和,我們仍然永不失望,因為主是真光,必可除去令人失望的事。假如團契沒有這樣的經歷,當反省我們是否抓住團契的宗旨,是否行在光明中?

3.        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5c

            「神就是光,在毫無黑暗。」約翰說這是從主所聽見的。

屬靈的團契的確可以親耳聽見、親身經歷,主就是真光(約六6869)。信仰重體驗,沒有聯誼、靈修與事奉,就沒有真正的屬靈經歷。使徒們見證神就是光,是從主所聽見的,到底他們聽見了那些事,茲說明如下:   

約翰親身所聽見的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的榮光,唯主表明就是光(約一18)。以前,約翰末曾認識主,他問過主:先生,請問你住在那裡? 主說:「你來看!」當約翰與主同住幾天之後,就發現主竟然就是彌賽亞(約3542)。唯有參與主的團契,才有機會多聽,就可以明白主是真光。

使徒們所聽見的

彼得、保羅皆在異、啟示中親身聽見了主的話彼後一17;加1116,他們明白主是真光,讓他們信心更加堅固,可以面對更加嚴峻的考驗,毫不失望。

由此可見,與主靈交的人生是多采多姿的。

4.        又報給你們信息(5d

這信息是指有關生命的好消息,見證了主是真光,必須不斷的分享,大家才能認識主的道是生命,也是「生活的盼望」。團契的生活就是不斷的分享從主所領受的亮光。它有如下的好處:

可以增強信心

凡是與主靈交的人,都樂意與人分享生命的信息,把希望帶給黑暗中的人,以增強他們的信心。使徒們得到主的恩典,有不能不說的責任,因此福音傳開了。你樂意分享與神相交的經歷嗎(徒四20)?你有這樣的使命感嗎?唯有多參與團契,就能與人們分享生命的喜樂,增強彼此的信心。

能夠對抗異端

當代異端造成是非不分,否認基督,使人陷入黑暗中,彼此仇恨,看不到希望,教會要讓人重見亮光,就要回歸聖經,不能僅憑理論的陳述,必須確實經歷主的同在,才能明辨是非(加1317)。

尤其在異端猖狂的末世,教會應藉著團契的力量,多見證教會的真理,才能破除誤解與毀謗。

今日我們要介紹耶穌是主,就要讓人先看到我們團契生活有更新的生命,就能強而有力的介紹我們是屬主的真教會,唯有進入真教會,才能讓人找到真光──耶穌基督(810)。

5.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6a

團契是否有神的亮光,是騙不了人的,若自稱是與神相交,行在光明中的團契,就一定逐漸脫離敗壞的生活。

但是當代的教會,事實上有一群言行不一的信徒,生活中仍充滿了邪情惡,如同在黑暗中行,他們自稱是與神相交,這就是說謊。

由上下文可以略知當代教會中隱藏了下列一些問題; 

假教師在黑暗中的行為

當代的教會有一群假教師,他們的惡行如下:

言行不一(約壹一6):聽道多但行得少,是許多團契的通病。

否認基督(約壹二22):不心依靠主,少禱告,少有體驗,就會有這樣的事發生。

恨惡弟兄(約壹四20):不將弟兄的軟弱視為自己的責任,只會批評與論斷。

因此他們內心受罪的轄制,行在黑暗中,卻妄稱是與神相交的團契(路廿二53)。

說謊出於惡者(約八44

言行不一就是說謊。

團契生活理當誠實(25),人一旦不照真理而行,就易成為惡者所利用的工具;亞拿尼亞夫婦在奉獻上不誠實,就是因為內心被魔鬼控制了(徒五3)。

由此可見,凡是團契中會引起紛爭、擾亂的,皆出於惡者(雅三1516),例如事奉的動機不對,一心只為爭取名位,就不是行在光明中。

因此團契的成員應當謹慎自己事奉的動機,才能讓人看到「神就是光」。

6.        不行真理(6b

團契若緊緊地連結在基督裡(約十五48),就是不行真理,團契就容易變質,我們知道這樣的團契,就不是與神相交的團契。

神在光明中要與亞當交通,亞當卻躲在黑暗中,因他不行真理(創二8),他因著不聽從神的緣故,就斷絕了與神的交通,失去了伊甸園的應許,生活在罪惡之中。

當我們帶領團契時,就當定期的檢討與自省,是否人的意念超過神的意念?是否與真理背道而馳?有人帶領查經團契,卻不聽從教會的指導,自以為是,就是不行真理。

任何一個團契若不與教會連,就容易偏差,這是我們在推展團契不可不知的事。

二.  知罪78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78

要如何帶領團契,才不致於在黑暗中行?下文告訴我們重要的方法。

1.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7a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

約翰提醒我們要常親近神,讓神的靈點亮我們心靈的燈,我們就行在光明中了。

因此常藉著禱告、讀經、團契,心眼一亮,容易看清自己的不足,就不敢自義(太七124),我們就會自我要求,並且不會再苛求他人,反而會體諒他人,甚至為了幫助他人,自己會積極追求成長(彼前一1516),經常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0)。

如同神在光明中行

在光明中行的人,容易明白神是如何在光明中行。

當我們與主同行時,在的亮光中,我們的軟弱容易被主看到,我們卻常得到主的恤與幫助;因此與神相交的人,就容易學會主的恤(彼前二21);我們會常思想我這樣作,主也會這樣作嗎?當看到人的軟弱時,主會恤人,我會嗎?(約八110),當主伸出援手幫助軟弱的人時,我也會嗎?(可三16),當我們面對教會的軟弱時,我們的態度又是如何呢?我們若是在光明中行,就會知道該如何作了。

就彼此相交

我們在光明中行,一定容易看到他人的缺點,我們既然如同神在光明中行,就會體恤對方,想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希望大家都在光明中行,例如當同靈的婚姻亮起了紅燈,我們不會將它置之度外,反而積極輔導當事人的婚姻,而不會被認為多管閒事;如此意念相同,愛心又相同,自然就會追求靈裡的合一與成長(23)。

從使徒們的書信中,可以看出他們彼此相交的典範。保羅對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表達了他內心的關懷,他說:「弟兄們,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卻不離別;我們極力地想法子,很願意見你們的面。」(帖前二17);雖然有時無法見面,保羅仍以書信相勸勉,針對他們的優點給予稱讚,對於他們的軟弱給予教導,希望他們在主的恩典中成長。

團契的目標,就是一群自知軟弱的人,在真道上彼此扶持,追求合一,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13)。

2.        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7b

團契在成長過程中,人人都會看到彼此之間有不少的缺點,這些的不足,神藉著兒子的血來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人與神的交通毫無阻隔,因此若能彼此認罪代禱,這種的禱告是大有功效,能夠促進彼此之間有更美好的成長,這是團契與其他團體不同的地方。

因此團契的成員要把握這項的恩典,應有以下的認識: 

團契的成員當知人性的弱點:因為人帶有血肉之體,充滿情慾,就會有紛爭、嫉妒(加五1921)。因此要常自省、知罪,並且悔改。

神就藉著耶穌的血「洗淨」人一切的罪,這是赦罪最基本的原理(約壹五6):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利十六1516;來九2022詩卅1,五十一17,我們與神的溝通就要斷絕,無法得到真光的照耀,我們的人生就黯淡了。

主大有憐憫,願隨時幫助我們成聖(來四15),主的寶血不斷潔淨,因此我們日常的罪,不必再用牛羊的血來贖罪,如此白白的稱義,實在要大大的感謝主。

3.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8

人一旦不行在光明中,就看不到自己的罪; 所以不知在神面前自省的人,容易犯下這項極大的罪。   

我們在從事聖工時,要常自省,不是半年或年後再反省,如此才不會犯了這種自欺的錯誤。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

人常自以為是,缺乏反省,甚至以為小罪非罪(林前五6)。

有一次耶穌進了會堂,在那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為什麼法利賽人要除滅耶穌?因為他們存心嫉妒,無自知之明,反而怪罪別人,失去了被聖靈光照的機會,他們就成了毫無見識的人(可三16)。

狂傲的人常自以為是,心中常存著嫉妒、仇恨,不肯受光照(不悔改),如同掃羅雖然得了大衛的饒恕,仍不悔改,往罪惡的道路直奔。 便是自欺

自己陷於錯誤而不知悔改,且常為自己的罪找藉口說:「我對神負責」,用此來掩飾自己過錯的人,就是自欺。

團契生活中,明知出席率低,同靈之間仍有隔閡,卻視若無睹,一味推諉,不求改進,這也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真理不在我們心裡」是因為人不看重真理,如同有人聽道而行道,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雅2324)。不願積極面對缺點加以改正,就會失去亮光,真理已不在心裡,不知不覺中就成了不行真理的人了。

因此團契應強調真理的學習及與神的靈交生活,才能得到神的光照,看清罪的可怕,不至於陷入自欺的地步,團契的成員才有可能誠心相交,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讓人們明白「神就是光,在毫無黑暗」。

三.  認罪(910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了。」(910)。

1.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9a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我們要先知罪,接著又肯謙卑認罪,才會有真正的團契生活。

所謂認罪,是指人肯親近主,在聖靈中得了光照,自知軟弱,懂得向神承認自己的罪行(路十八914,十九110)。所以認罪之前,必須先知罪。其理由如下:   

知罪

「罪的後果」所要付的代價,無人可免,因此在主的光照之下,看清罪的可怕,知道必須向神認罪,求主赦罪,才能減輕罪的刑罰( 雅五1 )。

認罪

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且求神赦罪,因為義人的禱告必蒙神的垂聽(雅五1320)。這是解決罪的良法。

一個成功的團契必定注重成員之間彼此認罪,互相代禱的工作,不讓罪在團契中有機可乘。 

神是信

神曾應許不輕看人痛悔的心加六1;林後二7,神會赦免其罪。 以斯拉勇於面對以色列百姓的罪,他更深信神的信實,他知道神重視悔改的禱告,因此他為百姓的罪痛哭代禱,感動了神,也感動了眾百姓,使百姓認罪悔改,重建了與神的關係(拉十110)。

追求成長的團契,就是抓住了神的信實,不斷地悔改,求主赦罪,為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所以團契要多關心每成員的靈修生活。

神是公

公義就是神不會把有罪當成無罪,凡有罪的必要受罰;但是對於認罪悔改的人,神要赦免其罪,因此神就親自成了肉身,為人流血贖罪,滿足了公義的原則。

因此,公義與恩典是一體的兩面,肯悔改的,主就賜給人們夠用的恩典(林後十二710),不但幫助人脫離罪惡,又賜給人屬靈的好處,讓人追求零缺點的生活;但是不肯悔改的人,就要落在審判的刑罰之中。

因著神的信實,接納了人的悔改,又因著神的公義,使人可以走在生命的路上,使稱義成聖的生活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

必赦免我們的「罪」

的罪得赦免是神恩典的彰顯,只要人肯認罪,罪立即得到赦免,就可以免去刑罰,不再有懼怕。如同罪女得主的赦免,心中就充滿了喜樂。

因此人一時軟弱,偶然所犯的錯,不必過度地自責,即使是彼得也會有犯錯的時候(加二1114),要緊的是即時認罪悔改,就可以得神的赦罪,進入光明之中,重得喜樂的生活。

2.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b

神是光,人一切的不義在眼前無法隱藏,卻樂意為認罪的人洗淨一切的不義,不紀念他的惡,使人與神的靈交暢通無阻

「洗淨」

指繼續不斷的洗淨。主藉祂的寶血,願意不斷地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表示要不斷地為我們除罪,使我們的靈性成長,達到零缺點的地步;故不可懷疑神的恩典,以為追求像基督一樣的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我們應當如同保羅滿有信心的說:「你們要效法我,如同我效法基督。」我們要珍惜神赦罪的恩典,才能在靈交中追求完全。

 一切的不義

是指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行,它雖然不是致死的罪,卻足以讓我們與神的交通不能通暢,因此我們不可忽略日常生活中的小罪,一旦主的亮光使我們看見自己的罪,就要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深信只要認罪,主都願為我們洗淨一切的罪。

因此對於聖職人員的軟弱,不要立即想要定他的罪,反而要想辨法幫助他知罪、認罪,讓主的寶血洗淨他一切的不義,使他的靈性可以再度成長;對於信徒的軟弱也要如此,那麼無論個人或教會都可以達到聖潔的地步。

3.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不在我們心裡了(10 在任何世代,若不知道自己有罪,就是最可憐的人,如同一個有病的人,不知道自己有病,等到病入膏肓,則無藥可救。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10a

人最容易犯自欺的毛病,其理由如下:       

無自知之明的人

人的血肉之軀帶有情慾,是導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沒有個人不犯罪,所羅門曾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因此不知有罪的人,是無自知之明;法利賽人的自以為義(可二17),讓自己成了無知的人。

心被鬼蒙蔽的人

不注重靈修的人,就沒有機會被聖靈光照(林後四4),常偏離了真道而自知,這就是罪的開始。例如:為父的、為師的、為夫的、為妻的,常常容易未盡本分,演好自己的角色,就是犯了罪(雅四17)。由此可見,人豈可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

便是以神為說謊的(10b

人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以神為說謊。事實上,神是不會說謊的(多一2),而是出於人的無知。其理由如下:

不信神的話

輕慢神的人,不相信神的話是絕對不改變的真理。儘管「神說眾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驕傲的人就以為神說謊,因為沒有讓神的光照亮他的心,雖然他有了世上的知識,屬靈的知識卻是貧乏,因此常迷失在炫耀之中,有時自以為是,誰也不服誰,聽了不舒服,就容易吵起架來,不肯認罪。

耶和華曾曉諭亞哈斯說:「你向耶和華──的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賽七1113)。這是不信神的話的一個實例。

 拒絕神的話

不喜愛神的話,魔鬼常趁虛而入,讓人狂妄自大,以自己的想法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反而陷入虛謊之中

有些人婚姻不美滿,就是不願遵照夫妻之道而行,他們因無法扮演好各人的角色,導致婚姻破裂,就以為神應許人得安息的話是騙人的,最後連信仰都放棄了。

他的道不在我們心裡了(10c

神的道如同一面鏡子,使人能看清自己的真像,沒有了道,就看不到自己的罪。

神的道一旦不在心裡,心就會被撒但充滿,不再被神光照,因此狂傲、無知、放縱是必然的結果。

曾經有一位犯人向法官述說:「我父親那本名著幫助許多人成了法官,卻害了我。他花了十幾年的時間忙於寫那本書,每次我找他,他都趕我走,不管我,也不安慰我;因此,我今天才會落到這個地步。」這位犯人的自述提醒我們,在一切的忙碌當中,應把家庭擺在第一位,付出心血與時間,來教導孩子明白做人的道理。因為沒有任何一樣的成功能彌補家庭的失敗。

做人的道理應以聖經為基礎,因此每一家庭應該建立家庭祭壇。

由此可見,團契應該重視成員信仰基礎的扎根,他們只要行在光明中,就不會被罪所困,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結語:

教會是暗中的燈台,必須引導信徒走在神的光中,才能不斷地反省自己,並且看清問題在那裡,靠著主的光照,解決一切潛在的問題,我們的團契才能成為世上的光,照亮黑暗的世界。


作者: 林永基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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