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人若要常與神相交,首要懂得珍惜神慈愛的恩典,渴望活像祂聖潔的本性,因此藉著晝夜思想神的律法,自省己身,並依靠主的大能以除掉罪惡及魔鬼的作為,另一方面效法主為弟兄捨命,「捨命行愛」才能體會何謂「出死入生」,如此就有神的生命在他裡頭,他就漸漸有神的形像,配稱為神的兒女。
由此可知,與神靈交並非只在禱告或讀經當中,更應當在日常生活裡以愛心、誠實及行為去經歷與神靈交之樂。此時內心就不自責,自然而然地喜歡行在真道上,並且又得聖靈的內住,所求必蒙垂聽,如此與神靈交就如同嬰兒在母親懷中安穩無比,充分享受靈交之樂。
大 綱
壹、指望聖潔如主(三1~3)
一、明白神的兒女何等尊貴(三1)
二、將來我們必像主(三2~3)
三、追求聖潔的生活
貳、靠主棄惡從善(三4~10)
一、主能除去人的罪(三4~6)
二、靠主才能行義(三7~10)
參、靠主彼此相愛(三11~24)
一、為什麼當彼此相愛(三11~15)
二、如何彼此相愛(三16~18)
三、彼此相愛的好處(三19~24)
壹. 指望聖潔如主(三1~3)
成為神的兒女是一件非常榮耀的事,這尊貴的身分,實非世上任何身分可以比擬,因為神的兒女擁有更新的生命,能夠產生很大的影響力。
身分愈尊貴,享受的權利愈多,自我的要求也就愈高,例如身為元首,對於自己的言語行為經常會自我約束,一點都不敢隨便,因為他的一句話將影響全民的利益;更何況神的兒女,一言一行都關乎他人得救的問題,豈不應多自我要求,才配稱為神的兒女?因此我們要如何自我的要求,讓人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首先「明白神的兒女何等尊貴」,其次要「盼望將來像主」,接著就要「追求聖潔的生活」,讓人看出「我們真是神的兒女」。
一. 明白神的兒女何等尊貴(三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
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1a)
誠如「二29」所說,凡行公義的都是祂所生,因我們親身經歷,一個滿身罪惡的人,卻能因基督的為人贖罪(約三16)而與神和好;祂不計較人以往的罪,只要人肯相信祂,就可以領受救恩,由此可見父真是何等的慈愛(羅五8;約壹三16)。除了主以外,世人未曾有過如此捨命的大愛!
約翰感受到父的慈愛,不只因為主赦罪的大恩,他在上文已談到主許許多多的恩典(約壹一1~二29),茲列舉如下:
祂讓我們享受到「生命的團契」,領受了與神密切靈交的好處。神的生命之道是可聽見又可看見的,每當與弟兄姊妹分享屬靈經驗的時候,內心都可以感受得到滿足的喜樂(約壹一1~4)。
當我們訪問中國大陸時,看到信徒非常渴慕真理,聖靈大降,神蹟顯明,可以讓人深深感受到神的同在。
當我們與神靈交的時候,如同「行在光明中」,容易看明人性弱點真象,也知道認罪與贖罪的方法,因此可以逐漸地離棄罪惡,追求零缺點的生活(約壹一5~10)。
人最可憐之處是不易察覺內在的罪性,常會有自以為是、無自知之明的愚蠢的行為,如今神已開了一條赦罪之路,使人可以知罪、認罪、得到主的贖罪。
「主作為我們的中保」,使我們有信心活得像主耶穌一樣的好,因為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當我們全心信靠主,就可以像主一樣,突破人生的難題,因為主必補足我們一切能力上的不足,我們的生活就會變得更好(約壹二1~6)。
主讓我們明白「愛能征服恨的世界」,只要有健康的靈命,就有能力行彼此相愛的新命命,人際關係會有好的發展,我們的道路會變得更寬廣、更暢通(約壹二7~11)。
我們明白若要「永保靈命青春永駐」,不被社會敗壞的風氣影響,就是要照神的旨意而行,明白屬靈的價值勝過屬世的價值,如此可以防止被世界腐化(約壹二12~16)。
真理的聖靈使我們可以「辨明敵基督的錯謬」,同時提醒我們不可自以為是,也不可不冷不熱,才不致於步上敵基督的後塵(約壹二18~27)。
讓我們明白「神的公義」非常可貴,唯有神可以幫助人們去惡從善,追求不犯罪的生活; 身為神公義的兒女,有責任靠著聖靈的幫助,向世人傳達神公義的信息,以引導世人棄假歸真(約壹二28~29)。
我們若常常數算神的恩典,將會像約翰一樣,由衷地讚美父神的慈愛!並且效法主的愛,學會原諒他人,不計較他人的缺點,尤其對於周遭軟弱的人,更要親近他們、關懷他們,讓大眾都可以感受天父是何等慈愛!
2.
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1b)
「神的兒女」這個名分不是人們可以自取的,是出於神的憐憫與主動的揀選。
我們因信耶穌就擁有神的兒子的名分,並且有聖靈作為印記,証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八14~17;林前一9;加三26、27,四6、7)。
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就能享有一般人所沒有的好處:
惡者無法害我們(約壹五18)
我們擁有赦罪與留罪的權柄(太十八18)
雖然我們的肉身是卑微的,但是在屬靈上卻享有比今世君王更尊貴的身分,當我們用信心去領受神一切的應許,我們就真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會由衷地感謝神(雅一9)!
信徒若忘了自己是誰(賽五十一12),就容易被罪惡所纏累,那真是可憐。我們應當常常提醒自己,我們受洗之後不再屬魔鬼的兒女,而是神的兒女。
我們明白了自己有神兒女的身分,應當善用屬靈的權柄(約一12),就無懼於生活中任何的難題(腓一21~22)。
3.
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1c)
約翰又再一次的強調「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表示他不只是在名分上是「神的兒女」,在實質上也真的體會到「真是神的兒女」,因為他已經歷了神兒女的權柄所帶來的好處。
今日我們也需要有這樣的經歷,才能感受到神兒女的尊貴,要如何有這樣的的經歷呢?
在個人的生活上要勝過自己內在的惡習,改掉惡習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否則人人早就成功了;曾經有人提出「提升效率的七個好習慣」,可見好習慣的養成非常的重要,卻是不容易,但是若靠神的能力,養成了個人靈修的好習慣,就會感受到「我們真是神的兒女」。
在事奉上,我們要憑信心,不斷經歷神的權柄,如同彼得可以有信心地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今天,我們需要這樣的信心,在聖工上,儘管會有惡者的阻擾,但是該作的事,我們只要善用屬靈的權柄,勇敢地去作,一旦體驗到神的同工,我們一定會很興奮地說「我們真是神的兒女」。
在團契生活上,我們更要營造愛的氣氛,同靈若能彼此相愛,真正像一家人,大家一定會深深地感受到「我們真是神的兒女」。
4.
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1d)
主在世時,常顯出奇異的大能,口出恩言,但是祂的門徒卻常在心中問:「他是誰?」(可一27,二12,三21,四41,六2、3,八27,十五31),因為他們曾「按外貌」來看耶穌。但是聖靈臨到之後,他們就知道祂是主、基督,以後就不敢再按外貌認祂了(林後五16)。
但是,那些高傲的文士、祭司、長老,因為硬心,不但輕看了主的作為,並且把主耶穌釘上了十字架!後來,他們又繼續敵對主的門徒,因為他們不認識主。
當代的異端不認識「真信徒」,正因為他們沒有真正認識主,沒有屬靈的見識,故有敵對的現象,實不足為怪!保羅不也被當代的人視為世界的渣滓嗎?因為他們不認識主,而以世人的標準來衡量神的兒女。
今日真教會受誤解,也是因為人們未真正認識主的緣故,他們沒有聖靈開啟心眼,因此我們不必不滿或埋怨他們的無知,我們必須感念主的恩典,讓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因此要積極地顯出神兒女的權柄,勇敢地介紹真理,讓人因此認識真教會,進而認識主,如此才能化解一切的誤會(弗三8~10)。
二. 將來我們必像主(三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1.
親愛的弟兄啊(2a)
「我們也真是神的兒女」這種切身的屬靈經歷,使約翰興奮地表達了惜恩、感恩之情,稱呼同靈為「親愛的弟兄啊」,因為弟兄姊妹共同承受生命之恩,都是神的兒女!就應該珍惜神兒女的身分。
認識神是建立屬靈親情的重要基礎,如同主耶穌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可三35)。
教會同靈不但親同手足,更享有「屬靈的權柄」,足以勝過惡者的詭計。儘管在異教充斥的世代,異教徒藉著魔鬼的作為,雖然也會顯出神蹟異能,讓許多人受迷惑,但是身為神的兒女,我們若以信心面對挑戰,只要神的大能彰顯出來,就可以讓人看清魔鬼的鬼計,離棄偶像,歸向真神,認識耶穌就是真神。
2.
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2b)
約翰再一次地提醒大家「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他的目的是要強調,我們在享受神兒女的權利之際,對自己的生命應有更高的期許,例如我們要自省:
有旺盛的生命力嗎?對於自己的靈修有更高的要求嗎?是否不斷與神靈交,以除去內心的污穢?
是否重視團契的生活?是否與同靈相親相愛,同樂、同憂、關懷、坦誠、傾聽、讚美與祝福?教會若像家庭一般,必定可以吸引更多人進入教會。
教會興旺嗎?我們能彰顯神的大能嗎?若大家同心合意,必可讓更多的人認識真教會。
當我們享受主更多的恩典時,愈明白「作神的兒女」是多麼的尊榮,對自已靈修就會有更高的要求。
3.
將來如何,還未顯明(2c)
今世我們受肉身限制,無法全知未來的一切(林前十三12),但是我們身為神的兒女,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藉著聖靈的教導及親身的經歷,我們確信神掌管明天,無論未來如何,知道神都與我們同在(提後四17、18),因此「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不表示目標不確定,而是提醒我們要珍惜神兒女的身分,只要有信心,必可「掌握未來」。
4.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2d)
但我們知道
約翰強調,他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翰為何對於未來的事如此肯定呢?因為他在變貌山上親眼見過主身穿潔白衣服又放光,令他極其羨慕,而且終生難忘,他深信身為神的兒女,將來必像主(可九2~3)。
保羅在他的書信裡,很自信地強調神國的應許是確實的,因為他有來自神的啟示及第三層天的經歷。保羅如此的敘述:「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密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1~4),這些的經歷讓保羅永遠忘不了永生的好處,所以他一心望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裡所要賜的獎賞,因此他不斷地攻克己身,他知道活著若像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了,將來可以親眼見主。
「掌握未來」才能使我們的目標更明確。雖然我們未必都有天國異象的經歷,但是我們在生活中都經歷過神的恩典,明白自己是神的兒女,再加上使徒們的經歷,成為我們信心的依據(弗二20)。因此我們在信仰生活上,當重視積極的靈修,主動的參與聖工,用心去面對難題,親身去體會與主同行的樂趣,更能掌握未來。
主若顯現,我們必像祂
「主若顯現」是指主的再臨,這是我們的盼望,因為我們必像祂。
「我們必像祂」,到底我們在那方面像主?主耶穌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我們要像主,至少要有主的柔和謙卑(太十一4~6,十二24~32)。
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
「真體」(Kathos estin)即「正如祂所是」,也就是與主相交的人,必能活出神的形像來(創一26)。
所謂「神的形像」就是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
「真理的仁義」就是能明辨是非,捍衛真理,引人棄假歸真。有一次,耶穌進了會堂,在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耶穌為了要讓眾人知道在安息日應該要行善,就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耶穌怒目看周圍的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可三1~5)。
「真理的聖潔」就是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被罪惡所勝,有的導致疾病纏身,我們就應伸出援手,引導他認罪悔改時,主的寶血就不斷地洗淨人一切的不義,並且又可以領受額外的恩典,讓人們在主裡應受到有情有愛的生活,在靈性上追求到聖潔的地步。主耶穌醫治癱子之前,先赦免他的罪,讓我們明白聖潔的重要(可二3~12)。
因此,我們要把握神寶貴的應許,效法主耶穌,在世上盡情地享受神子的權利,積極地面對生活中的挑戰,當我們有更多的屬靈經歷,我們就相信將來必「如祂所是」,必得見祂的真體(彼後一11)。
三. 追求聖潔的生活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3)
1.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
我們指望將來有「如祂所是」的榮耀,今生就要努力活出主的形像和主的性情(彼後一2)。
凡是指望像主的人,就必須面對生活中的試煉,不斷除去內心的渣滓,追求不犯罪的生活,就能「活出主的形像」,將來才能享有更大的榮耀,這是人生最終的目標。
我們若抓住這個大目標,就要潔身自好,不要受世俗的迷惑。拉撒路在乞討的生活中,指望能活得像主一般的榮耀,而使他克服了生活的困境,得享永生的福氣(路十六19~31)。
2.
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
我們若要「活出主的形像」,就要潔淨自己,像主一樣的聖潔。
「聖潔」就是不犯罪的意思,人一旦可以不犯罪,就沒有憂傷的事,將來必可得勝死亡,與主同享稱讚、尊貴、榮耀(彼前一7),如此便可凸顯禁慾與縱慾的思想是不聖潔的。
那麼主耶穌的聖潔生活又是如何呢?主耶穌曾向眾人發出挑戰:「誰能指出我的罪來?」這就總括地說明了主的聖潔生活,主一生過著不犯罪的生活。
我們當如何潔淨自己像主呢?主耶穌重視內在聖潔的動機,祂曾提醒門徒:「你們的義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也就是說在凡事上應重視內在的動機,這是法利賽人的義所不及之處(太五20)。
當時刻注意內在的動機,因為一生的果效由心發出(箴四23);人若不能手潔心清,談什麼事奉?我們今日最大的挑戰就是無法多些時間親近神,一旦缺乏親近神,就容易忘了何謂聖潔?做事全憑己意,不知全然靠神,驕傲油然而生。因此要潔淨自己,像主潔淨一樣,每天必須操練如何親近神,才能真正面對自己的問題,追求聖潔,活出主的形像來。
今日教會最迫切的需要,就是聖潔像主?那麼誰來推動「聖潔的生活」? 這是最重要的事,一旦教會聖潔了,主就與我們同在(約壹一6 ),我們內心就有了光明,不但能看明主的作為,也看清自己的軟弱,就會不斷地禱告,追求成長,在說話行事上效法主,就能展現出主的權能;叫眾人看出我們是神的兒女(提前四15~16),同時可以叫那誣賴我們的人自覺慚愧(彼前四16)。
貳. 靠主棄惡從善(三4~10)
每一個世代,無論家庭或社會都隱藏了不少的問題,教會原本扮演著教化世人的角色,一旦教會軟弱了,屬靈的權柄就消失,本身虧欠了神的榮耀,那有能力教導世人去惡從善,豈能配稱為神的兒女?
因此約翰要信徒努力追求「聖潔的生活」,展現出屬靈的權柄,叫人看出他們是神的兒女,才能教導世人靠主去惡從善。
那麼要如何「推動聖潔的生活」?就是要棄惡從善,棄惡從善的重要人盡皆知,但是要「如何去惡從善」的道理,恐怕非人人皆知。神的兒女要以身示範,一起來積極推動聖潔的生活。
一. 主能除去人的罪(三4~6)
1.
違背律法的就是罪(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
約翰由果論及因,說明犯罪的原因是人違背了律法。
「犯罪」的意思就是人的行為不合乎真理,有如箭射不中的,這就是罪,在聖經裡可舉出許多犯罪的實例,茲列舉如下:
不照神的旨意而行(約壹三4)
我行我素,不守本分,結果偏離正路; 掃羅王越權獻祭,就是違背神的律法,不得神的喜悅。
有人在洗禮時,體貼人的意思,挖水池代替活水為人施洗,結果沒有血、水、聖靈的見證。
不信的(約三16)
不信神的話,例如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人常患不信的毛病,不信「什一奉獻」會帶來福氣的應許。
不義的(約壹一5~10,五17)
就是自以為是,不知悔改,失去反省的能力;耶和華曾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四9~12)。
該隱殺弟,被神責備,不知反省,仍向神頂嘴;這種不義的行為,導致他被神咒詛。
虧欠神的榮耀(約壹二7~11;羅三23)
就是人不知自己是照神的形像造的,結果沒有活出神的形像來,反而彼此相恨,批評論斷成為麻煩的製造者。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虛有其表,活不出神的形像來,就是虧欠神的榮耀。
放縱私慾的(約壹二15~16;弗二1~3)
就是愛世界過於愛神的人,常常為了私利,造成你爭我奪,彼此傷害的局面。
不少信徒步入社會,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被世界牽著鼻子走,很快地迷失在世界中。
知善不行的(約壹三17~18;雅四19)
就是只會說不會作;祭司利未人看見受傷的人,見死不救,難以進入神的國(路十25~37)。
教會的軟弱就是愛的團契未建立起來,愛心麻痺,就會知善不行。
「律法」:是指聖經裡有關的誡命,它能叫人知道何為罪,使人知罪、認罪,自我儆醒(羅七7),但是它無法去人的罪,只能定人的罪。
律法是指神的絕對的真理,是不改變的,必須嚴守。但是世上的政府對於罪的規範,各有不同的法律,只要不違反真理的法律,我們仍當遵守。假如政府的法律違反了真理,則應拒絕之,例如政府禁止我們傳耶穌,要我們拜偶像,我們就不可順從。
人若嚴守真理的立場,照真理而行,自然會彰顯出屬靈的權柄來,人生的道路必然亨通(書一7~8),約書亞遵守神的話,使他在迦南地的戰役上攻無不克。
主耶穌教訓人時,也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主耶穌不但照神的律法教導人,祂也照神的律法而行,讓人看出祂是一位有權柄的人。
聖經是辨明是非不可缺乏的依據,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這是人盡皆知的,但是知罪之後,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去罪。
違背律法就是罪
約翰再由因論及果,違背律法是因,罪是果。
違背律法就是人的行為有不法、或是目中無法,它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例如:危害自己的生命,例如:忿怒傷身,嚴重者如殺人,就要償命。
傷害別人的權益,例如:違反交通規則,或是酒醉駕車撞死了人,要受法律嚴格的制裁。
不尊重制定律法的神,例如:悖逆真理,明知故犯,將會落在神嚴厲的審判之中(來十31)。
尤其得知真道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但是人還是不斷的犯罪,為什麼呢?
(a) 人輕忽了肉體的軟弱(加五19~21):人帶有肉體,就有七情六慾,若非靠神,情慾就變成邪情惡慾,人就容易犯罪,無法除去罪惡。
(b) 魔鬼遮掩人的心(林後四4):人常自以為是,無自知之明,以致得罪了神。
由此可見,人在罪惡之中,他的另一個代名詞就是「無能」。
2.
主能除掉人的罪(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為去掉人的罪,在祂沒有罪。」(三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為去掉人的罪:
指主降世的目的,是為了除去人的罪,祂知道世人都伏在罪的權勢下,難以自拔;但是為人除罪,必須流血;主耶穌原本是神,神是靈,無法為人流血,因此祂必須道成肉身成為人,才能為人流血贖罪;所以祂以無罪之身為世人贖罪,藉此顯出神的大愛(約一29)。
主除去人的罪,不但止住神因我們的罪所要發的忿怒,甚至還接納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使「人與神的團契」暢通無阻,「人與人的團契」可以達到屬靈一家的境地,彼此互相扶持,可以勝過罪惡,活出主的形像來,恢復了人原有的尊榮。
人當經常思想並紀念主救贖的大愛,尤其在繁忙生活中,應多思想主為我們捨己的用意,我們也應當效法主,為了營造生命的團契,肯付出生命的代價,排除自己的私意,抓緊神的旨意,勇於面對生活中的難題,互相扶持,追求聖潔的生活,讓世人可以看到心靈改革的希望在此。
在祂沒有罪
這是基督耶穌與其他宗教教主最大不同之處,因祂無罪,才能為人贖罪,並且指引人過聖潔的生活。
祂無罪的證據如下:
主自己的見證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約八46,十八23)。這是向世人提出的最大挑戰。
彼拉多的見證
「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見說了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太廿七23~24)。巡撫面對群眾反基督的強大勢力,他仍然三次見證主是無罪的。
彼得的見證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譯:祂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2~36)。
主在神那裡得了該得的公理。
百夫長的見證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太廿七54)。
殺人不眨眼的百夫長在十字架下也說了公道話。
神的見證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可九7)。
神為主的一生作了最有力的見證。
以上這一切的見證讓我們深信,人若活在主裡,就能擁有去罪的屬靈恩典,享有不犯罪的生活,這就是聖潔的生活。
3.
在主裡面,就能不犯罪(三6)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6)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6a)
人靠著主就能除罪,重獲旺盛的生命力,如同小雞能破殼而生。人有了新的生命,就要追求不犯罪的生活;約翰告訴我們「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
為什麼說「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
生命之道常存在心裡(約壹二24)
人就有真理作為生活的準則,例如亞伯拉罕面對錢財而不動心,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創十四22~24)。亞伯拉罕能常與神同行,就是他心中常存生命之道。
聖靈不斷的教導(約壹二27)
「住在主裏面」的人,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他。保羅曾說明聖靈的教導非常的重要,他說:「人若順服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16~25)。由此可見,凡住在主裡面的人,有聖靈的教導,有能力克制情慾,自然就不犯罪了。
凡事遵守主的道(約壹二5~6)
「住在主裏面」的人,他自己曾照主所行的去行。所以在主裡面的人,心中自然有光,樂意照主所行的去行,例如效法主耶穌常以父事為念(目標),重視禱告(可一35),堅守真理立場(可三1~6),在日常生活中,活出真理來,凡事盡諸般的義,又熱愛人的靈魂(可三20),能夠勝過各種試探,過著無罪的生活。所以照主所行的去行,內心必有平安(約十四27)、內心就有安息(太十一28)。
生命的團契要讓每一個成員都有「住在主裡面」的經歷,就必須嚴格要求成員:
有禱告、讀經的生活。
要積極參與團契的生活。
以聖潔的生活見證「住在主裡面」的人,可以追求到不犯罪的地步。
由此可知,住在主裡面的人,藉著主的光照明內心,容易看到自己的軟弱,就知道要倚靠主的權柄,勝過罪惡,免去罪的控訴(羅八34),真正過著不犯罪的生活。
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6b)
「凡犯罪的」指經常在罪中的人,可能指當時傳異端的人,沒有聖靈的內住,無法明白真理,經常活在罪中,沒有不犯罪的自由,如同黑社會的分子常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嘆。法利賽人即為一例,他們似乎敬虔,卻是引人進入地獄,雖然看見主所行的異能及所傳講的真理,卻不虛心地學習認識主,他們的心眼如同瞎了一般,因為他們「不認識主」,如同未曾看見主(約九13~41)。
當時的異端類似法利賽人,重知識,卻狂妄地否認耶穌是基督,他們的不信,使他們在罪中生活,如同落在黑暗之中,無法明白主的作為;不認識主的公義,過著我行我素放縱的生活,永遠陷在罪中。
世人為何無法過聖潔的生活,就是「不認識主」。
今日我們所擔心的是上一代的信徒若沒有用心去認識主,恐怕下一代的年輕人已漸漸地不認識主,怎能不犯罪呢?
二. 靠主才能行義(三7~10)
神的兒女不但要靠主除去罪惡,追求不犯罪的生活;而且還要藉著屬靈的權柄,積極地推動聖潔的生活,效法主行出義來,幫助大家過聖潔的生活。
行義的時候,要分辨神所要求的義與世人不同,假如我們效法主,就會知道何為神的義?
1.
當效法主的義行(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小子們哪
約翰以親暱的稱呼,表達了他關心教會中軟弱的同靈,誠懇地呼喚,教導他們要珍惜神兒女的身分,上文約翰提及主已除去他們的罪,更重要的是要「住在主裡面」,就可以過著不犯罪的生活。人會犯罪就是輕忽靈修,才會「不認識主」,這是約翰所擔心的事。
不要被誘惑
指不要被異端邪教之風所搖動,尤其是諾斯底之邪說。主耶穌早已經明言,每個世代都有假先知的迷惑(太廿四5)。
人受迷的原因,如前所述(約壹三6),「不認識主」是最主要的原因,人們一旦不認識主,就看重世上的好處,被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牽引誘惑,生出罪來,行出許多的不義。
今日社會不少新興宗教,以通靈、感應迷惑世人,因為他們「不認識主」,不知何為神的義,以為只要將功補罪,就能自我超脫,結果陷入不義之中。
因此我們不但不可受迷,更應自覺我們身分的可貴,要積極追求不犯罪的生活,讓世人明白「認識主」的重要性。
行義的才是義人
「行」現在式,指繼續不斷的行義,但是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都像葉子漸漸枯乾(賽六十四6),因為人的義只叫人的肉身受益,無法造就人的靈性,因此人常陷入罪中。
在此說的「行義」是指行出合神旨意的義來;神的兒女有主的生命、聖靈的更新,才能有義的善行,讓人的靈性肉體皆得益處。
「義人」不只是在「身分上被稱義」,更應追求「實質上」成為義人,因此約翰強調神的兒女,不但要過「不犯罪的生活」,在義行上更要主動積極「照主所行的去行」。
因此屬靈的團契必須常「住在主裡面」,就能擁有屬靈豐盛的生命,人人像主肯付出生命,例如:
在家要敬大愛小,建立家庭祭壇,帶領自己的兒女,真正做好靈修生活,並且經常自省是否有生命的果子,才能知道自己是否配稱為神聖潔的兒女(太七20)?
在教會要參與團契的生活,鼓勵每一位成員追求靈命的更新,才能幫助他人作心靈改革,齊心推動聖潔的生活。
在社會要作一位好的公民,並且參與社會的關懷,讓主的福音能深入人心,使人們的心靈得到更新,就會追求聖潔的生活。
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主未曾犯罪,祂的一切行為都成為我們生活的榜樣;「主的義」可以藉著四活物的預表來說明:
在神國裡,祂擁有君尊的權柄,使人離棄罪惡;在事奉上祂又謙卑如僕人;在人際關係中,又顯出完美的人格;在與神靈交中,卻表現出祂是神的兒子。
我們若要效法主的義行,在靈修上,要與主建立美好的關係;在人際上,也要建立美好的關係; 在事奉上,我們更應效法主的謙卑,以僕人的態度來服事他人,在宣教上,要善用屬靈的權柄,必然大有能力,讓社會福音化,人們就可以看出我們真是聖潔的兒女!
2.
靠主除去魔鬼的作為(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犯罪的是屬魔鬼
人會犯罪是因私慾懷胎,違背神所定的法則,就是違背神絕對的善,絕對的真理(雅一14、15),就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就是那群想要與神同等的惡天使,牠們已墜落到陰間(彼後二4;賽十四12),永不得平安!
魔鬼經常製造讓人犯罪的機會,使人內心產生各種不同的惡念(雅三15~16),叫人陷在不義之中;當事人經常渾然不知,這就是一種「沉睡的靈」入侵人的內心(賽廿九9~12)。
參孫的失敗即為活生生的例子,大利拉想得知參孫的力量從何而來,參孫都不肯透露,大利拉仍不死心地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裏煩悶要死。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對她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裏,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裏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裏。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參孫的力氣就離開他了。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裏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十六15~20)。
屬魔鬼的,就是行在黑暗之中,他受魔鬼控制,讓沉睡的靈入侵人的內心,渾然不知,失去能力,永不得安寧。
教會的紛爭為何會表面化?就是人欠缺靈修,再加上人與人間的溝通不夠,沉睡的靈就入侵人的內心,人便受制於惡者,教會的紛爭就不斷地發生,造成教會的虧損,不可不慎。
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魔鬼是指不順服神的一群惡天使,明知故犯,永遠無法得救(彼後二4),牠們成為「罪」幕後的策劃者(路四13),世上無數的人都倒在牠手裡,非常可怕(約壹五19)。始祖亞當和夏娃就是人類最早的受害者。 魔鬼如今仍不斷地在我們中間製造是非,假如我們忽略了靈修,就容易被魔鬼分化,中了魔鬼的詭計。
今日許多的同靈會被引誘,是因為在忙碌的生活中失去儆醒,彼此缺乏溝通,在信仰的路上孤獨而行,也容易被魔鬼吞吃。
我們若要勝過魔鬼的試探,在信仰上不可獨行,我們必須強化團契生活,彼此扶持與提醒,全心信靠主,必可得勝魔鬼(約五18;約十七15)。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神的兒子」是指神道成肉身成為神子(太廿六63、64),稱為耶穌,祂藉著道彰顯出神子的特性來:
祂的話中彰顯出神的恩典。
祂的話永不改變。
祂可以除去魔鬼的作為。
祂可以叫死人復活。
主耶穌後來又藉著聖靈的大能,從死裡復活,更證明了祂是神的兒子(羅一4)。
神的兒子顯現的目的,除了讓人知道神的存在(約一18),更重要的是為除去魔鬼的作為,救人離去罪惡。
在世上,主不但能趕鬼(太十二25~29),並且靠著十架的得勝,叫人脫離罪及死亡的權勢(西二15;彼前三22;約十二31),這是信主的人都可以經歷的大事。
如今魔鬼橫行於世,暗中潛入人的內心,挑起爭端,惹是生非;有時藉著異能迷惑世人,使人受苦。
我們當防備魔鬼的作為,首先要靠主趕出自己內心的污鬼,才能讓聖靈內住在心裡,我們就有能力為他人代禱,除去魔鬼的作為,表明我們是神的兒女。
聖工若愈興旺,魔鬼的工作就愈明顯,因為牠不希望神的國發展,所以會極力的阻擋,但是神也賜給教會有足夠的恩典,可以勝過魔鬼。
神的兒女若無法趕鬼,將會被人恥笑(可九18),因為神的兒女應當擁有神的權柄,除去魔鬼的作為;神的兒女不要忘了這項寶貴的權利,唯有努力裝備自己,才能大膽地見證:「唯有靠主,必能勝過魔鬼的作為」。
3.
從神生的就不犯罪(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從神生的就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擁有屬靈的權柄,不但能「除去魔鬼的作為」,更能夠「勝過罪惡」,所以說沒有一個從神生的人會繼續犯罪,換句話說,受洗歸入主名的人是不會繼續犯罪。
但是信主的人中,為何有些人的行為比未信者的行為還差?這是因為他輕忽了與神相交的權利,沒有善用屬靈的權柄,以追求不犯罪的生活,因此讓惡者有機可乘。
我們信主以後,是越來越好,或是越來越壞,就在於我們是否珍惜自己的身分,把握主的應許?應許如信心的錨,我們把握住,就可以追求不犯罪的生活。
因為神的道存在他心裡
「神的道」就是屬靈生命的靈糧,受洗重生的人必須不斷地領受生命的糧;如同新生的嬰兒,充分吸收養分,才能健康地成長,勝過一切的疾病(彼前二2)。
庇里亞人賢於帖撒羅尼迦教會,因為他們不只聽道,並且天天查考聖經,把神的道存在心裡(徒十七11),他們靈性的成長快過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
若要促進教會的發展,智慧的領導人應重視信徒在信仰生活上的聖潔,因為有神的道存在信徒的心裡,他們就不會犯罪,魔鬼無機可乘,神的能力大大彰顯,教會必定會興旺。
今日有些教會的軟弱,就是沒有用心的教導神的話,人一旦沒有神的道在心裏,就會有血氣之爭,教會就大大的受虧損。
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在此強調由神生的,因為領受了生命之道,他就有豐盛的生命力可以不犯罪;為了珍惜神兒女的身分,他不但不願意犯罪,甚至指望將來像主(約壹三1~3);為了由「稱義」的地步成長到「成義」的地步,他會積極地追求聖潔,達到無缺點的地步。
由此可知,身為神的兒女不但要受洗重生,領受生命之道,更重要的是讓「聖靈」更新自己,效法主善用屬靈的權柄,行出義行,追求聖潔的生活,這是多麼榮耀的事。因此我們不只重視聖靈的憑據,更應重視是否有義行的果子?使我們以聖潔的生活為榮,讓人看到心靈更新的美好果效。
4.
能分辨誰是屬神的(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所謂觀果知樹,由果子的好壞可以知道樹的好壞(太七15~20),儘管有人如同披著羊皮的狼,我們也可以由他的言行及他的靈修生活,知道他是屬神的兒女或是屬魔鬼的兒女。
保羅說:「教會中也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林後13~15)。由此可見,魔鬼善於偽裝,但是我們屬神的兒女應該展現神兒女的特質,例如:
行事為人不違背律法。
知罪、認罪,並且靠主除罪。
住在主裡面,過著不犯罪的生活。
效法主的義行。
勝過魔鬼的作為。
誰是屬神的兒女?由上述神兒女的特質就可以分辨了(來四12)。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
凡是硬心、明知故犯的如同猶大,他心中沒有神的道,魔鬼就深入其內心(路廿二3),以致於硬著心出賣主,贖罪的祭,他無法再享有!這是神的公義。因此心中常存神的道,靠主除罪,效法主的義行,是離去不義唯一的辦法。
凡行不義的,就是自絕於神的恩典,如同魚離開水面,不得存活。
當一個人不喜歡讀經、禱告,他的事奉就會變了調,因為他沒有能力勝過罪惡,所作的盡是與真理唱反調、與教會唱反調的,心中沒有愛,只有恨,我們便可以明白他正向不屬神的道路邁進,至終就是滅亡。
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不愛弟兄」是我們易犯的罪,由批評、懷恨,以致敵對,這一切「不義的罪」都是我們常犯的 (提後三1~5)。如何愛那不可愛的人,是我們生活中的一大功課。
保羅愛那不可愛的阿尼西母,使他信了主,成了可愛的弟兄,保羅所行的義,讓我們明白保羅是屬神的人。
愛那不可愛的弟兄是我們的責任,只要我們不讓屬靈的權柄睡著了,願意勤讀聖經、禱告,積極參與團契生活,我們就有信心幫助那不可愛的弟兄變得更好,讓眾人看出我們都是神的兒女,我們是永遠站在神這一邊的。
神的兒女在神的恩典中,若指望像主一樣,帶著屬靈的權柄,為黑暗的社會帶來心靈的更新,就應當一齊來推動「聖潔的生活」,靠主除去任何的罪惡,過著不犯罪的生活,才有能力除去魔鬼的作為,像主一樣,彰顯出真理的仁義與聖潔!
參. 靠主彼此相愛(三11~24)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聽到許多愛的故事,非常的感人,例如教會的愛吸引了許多人歸主;夫妻以愛共渡患難。我們也知道人間有愛,處處充滿溫馨,可是曾幾何時,社會又被仇恨所污染,例如情海生變而發生情殺,父子不和而發生逆倫血案,為何會如此呢?就是不明白「靠主彼此相愛」的道理。
一. 為什麼當彼此相愛(三11~15)
1.
因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
從上文得知,我們原本是個罪人,因著主的愛而進入教會(神的國),使我們搖身一變,成為神的兒女,享有屬靈的權柄,勝過罪惡,也勝過魔鬼的權勢,使我們過著不犯罪的生活;我們從初信開始,就被教導,以「愛」為誓言,要愛主、愛教會、更愛眾人,「愛」成為我們生活的主要動機。
保羅被關監時,因著愛,使他活得更堅強,他說:「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腓一24、26);保羅為了愛眾信徒,他覺得活在世上非常的有價值,因著「愛」,生活就有了活力。
屬靈的團契因著「愛」,就更具有吸引力。因著「愛」,我們學會了與喜樂的人同樂,與憂傷的人同憂傷。
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從初信開始,信徒都聽過愛的道理,例如:舊約神造人之後,就教導人們要「彼此相愛」,如同亞當視夏娃為骨中骨,肉中肉(創二23),這種夫妻之愛,成為「彼此相愛」的最佳典範,一直到新約,這是永不改變的一條命令。
夫妻相愛,天長地久,老了不但不會喜新厭舊,反而活得更甜蜜,更喜樂,這是給予下一代最佳的示範。
主耶穌以夫妻之愛為喻,說明祂與教會的關係,使我們明白基督捨己的愛,多麼的偉大,教會要回應基督的愛,就要學會妻子順服的本分。如此必可明白「一體之愛」的甜蜜。
亞當與夏娃曾活在神裡面,就嚐到愛的滋味;後來他們悖逆主,彼此推諉責任,就被摒棄於神國之外。可見唯有順服神的命令,才能在愛中成長(弗四16)。
因此要讓這條命令發揚光大,自己就要先與神有美好的靈交,才能藉著生命的團契,與人們分享有情有愛的生活(徒二42)。
教會應教導初信徒,從初信開始,要學會「肢體之愛」,互相接納來自不同背景的人,相信「愛」可以讓我們建立家庭化的教會,並且以愛為誓言,學會愛主、愛家人,把「愛的生活」融入在生命的團契之中。
2.
以該隱為鑑戒(12~13)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弟兄(12a)
為什麼不可像該隱?該隱是亞當的後代(創四1~8),他殺了他的弟兄,成為惡者的奴隸。
為什麼他會屬那惡者,殺了親兄弟?其因如下:
不以父母之失敗為鑑戒
他的父母不看重神的話,就中了魔鬼的鬼計,陷入罪惡當中,接著互相推諉責任,失去了彼此相愛的心,最後被逐出伊甸園(創二17)。
我們平日若少讀聖經,不用心去思考神的話,彼此不互相尊重,反而互相猜疑,就容易中魔鬼的鬼計(撒上二12)。
因此,我們可以說,喜歡讀經的孩子是不會變壞的(提後三14~15)。
忘了神的救贖之恩
神曾以動物之血贖了他父母的罪,這是神的大愛,但是他不懂得感念神的恩典,
因此,不尊重關於獻祭贖罪的道理(創四3~4)。人若沒有神的贖罪,就無法親近神,不能領受神的能力,結果就受困在罪惡之中,無法自拔(羅七23~25)。
人是忘恩的動物,容易忘了神的愛,又缺乏反省的能力,看不清自己的軟弱,因此要養成天天親近神的習慣,就不會自我放縱,作出悖逆的事來。
保羅常感念神的愛,甚至做到「若吃肉會叫人跌倒,他就寧可不吃。」這是我們應效法的事。
不知彼此相愛的重要
人若沒有看清人的血肉之體帶有罪性的事實(詩五十一5),就不知彼此相愛,反而相咬相吞,自取滅亡。
人應當看清自己的處境,全世界都臥在惡者的手下,人唯有彼此互相扶持,才能得神的同工,戰勝魔鬼的鬼計。
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12b)
「該隱為什麼殺了他呢?」因為善惡原是敵對的,其因如下:
惡人不愛真理
因為他的心眼瞎了,就會以自我為中心,容不下他人的優點,以善為惡,以非為是,例如賣淫的人,視性交為商品,可以作交易(服務),諾斯底派就是視肉體無用,因而把縱慾與禁慾視為常態。
不願追求真理的人,就沒有「羞恥感」,以善為惡,以非為是,這就是心靈瞎眼的人(徒十九19~34)。
惡人不知悔改
因義人的善行凸顯出惡人的無知與醜陋,就心生嫉妒,如同亞伯的祭物蒙神悅納,該隱便心生嫉妒,而動了殺機。
因此我們應自我警愓,對於罪惡應存恐懼的心,要知罪、認罪,靠主勝過罪惡,勿讓邪情惡慾懷胎,始可免去罪行(雅一14~15;徒五12~18)。
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13)
「世人」指不屬神的人,「你們」指屬神的人,兩者之間的觀念原本就不相同,不屬神的人以為屬神的人不與他同心,就會恨惡屬神的人,甚至逼迫他,可見惡者原本就是與善者對立的,該隱恨惡亞伯之事,自古以來是常有的,連主耶穌也因行善被嫉妒、被恨、被殺(約十五18)。
看清了這個事實,就知道魔鬼不斷在人中間製造仇恨,實在「不足為奇」。但是屬神的人知道,恨人是出於邪惡的意念,不能解決問題,唯有以彼此相愛的心,盡力的溝通,才能化解對立。我們若尊重神的公義,就不會因惡人的行為而有所怨恨不滿,或採取報復的手段,反而會以受苦的心志,幫助被罪捆綁的人,脫離罪惡,這就是愛了。
耶利米身處惡人環繞的困境,曾在愛與恨之間掙扎,最後靠著神,一生無悔地愛國愛民(耶廿9、12、13)。
同工之間觀念不同時,不可互相攻擊,因為耶穌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太十二25),我們應看清當前的處境是臨近世界的末期,魔鬼常在我們之中製造紛爭,我們必須以愛心不斷地溝通,化解歧見,才能克敵制勝。
3.
因已出死入生(14~15)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
我們因愛弟兄,就曉得已經出死入生了(14a)
愛來自於重生的生命,愛使人不喜歡不義,不計較人的惡,這些都需有來自神賜的生命及聖靈的幫助,若是靠著人的血氣,無法承擔起愛的責任(林後三5)。 所謂「出死入生」就是靠主脫離罪的束縛,不再過著雖生如死的生活,生命的重生,使人有信心勝過罪的牽引誘惑。
有一位被丈夫遺棄的姊妹,後來她信了主,明白丈夫過去會犯罪,是因為人無法靠自己勝過罪,她相信丈夫若能認識基督赦罪的大愛及聖靈的大能,必能使他脫離罪惡,因此她原諒了有外遇的丈夫;果然因著她的愛,她的丈夫也悔改歸向基督,破鏡得以重圓。
我們是否已出死入生,就看我們的愛有多少。屬靈的生命力愈豐盛,即使現實的生活環境不盡理想,卻永不失望,深信因著愛的感化力,能洗去一切的罪惡,使人際間的關係可以邁向理想的境地。
教會應該看重團契的帶領,營造愛的氣氛,帶領大家進入更甜美的信仰生活。
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14b)
一位殘忍無道的殺人犯,是被社會所唾棄的,他雖生如死,可見沒有愛心的,如同住在死的當中。
主耶穌知道猶大將背叛祂,就在最後晚餐的時候,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主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1~24)。可見一個沒有愛心的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我們也要注意,「不合真理的愛」,與「沒有愛心」是一樣被唾棄的,它會使人誤入歧途,走向滅亡。
不少男女婚前就有了夫妻關係,以為這是真愛,其實是濫愛,是沒有愛心的行為,許多的悲劇都是誤解了愛的真意,因此始亂終棄;大衛的兒子暗嫩以詭計污辱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之後,就極其恨惡他瑪,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撒下十三15)。由此可見,不合乎真理的愛情,常導致悲劇發生。總之沒有愛心的,就是住在死的當中。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15a)
「恨」人的只想找別人的缺點,看不見問題的真象,因此常會作惡意的批評與論斷,顯出內心毫無憐憫,甚至存有報復或殺人的意圖,蓄意謀殺與殺人其實沒有兩樣,因為有的人雖沒有直接殺人,卻在無形中設惡謀,敗壞人,漸漸置人於死地(太五21~22)。
掃羅恨惡大衛,被嫉妒的惡慾所添滿,就有了殺大衛的動機,他曾拒絕神給他悔改的機會,結果走上滅亡的不歸路。
人對於十惡不赦的惡人常恨之入骨,甚至認為「恨之有理」,事實上是不應該的,我們應該痛恨的是惡人內心的罪,找出他犯罪背後的因素,並且積極的對付它,不讓它死灰復燃。
至於惡人所犯的罪,應待司法公義的審判,不然神也會報應他。所以對於惡人的恨,應轉移到對罪的厭惡,希望大家共同來打擊罪惡。因此已經出死入生的人,對於任何犯罪的人,都不可心存仇恨,要真心的彼此饒恕與相愛,才不會讓罪死灰復燃。
約瑟以愛心赦免了出賣他的兄長,化解了兄弟之間的不安與猜疑,這是最好的典範(創五十15~21)。
凡殺人的,就沒有永生在他裡面(15b)
「殺人的」是不尊重生命,流人血的,血也必被流(創九6),當然就沒有永生在他裡面。
對於任何一個人的生命,我們都應尊重,尤其面對那些與我們敵對的人,更應注意我們內在的想法,是否存有憐憫的心而不報復呢?
面對作官的、掌權的,雖然他們有不好的地方,我們的態度是: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因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三2~3)。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就應注意心中所存的意念,若稍有不慎,就很容易不滿、仇恨,甚至殺人,如此將導致靈命死亡。
如今我們蒙神的厚恩,就應該以主耶穌的愛來洗社會的腳,如同保羅面對羅馬的禁卒毫無敵意,反而以愛救了禁卒一家人(徒十六19~34)。對於教會陌生的同靈,我們更應該尊重他們,用愛心接待他們,若稍有不慎,就很容易絆倒他們。
二. 如何彼此相愛(三16~18)
1.
效法主捨己的愛(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16a)
主耶穌愛我們就是為真理的緣故,祂希望罪人的生命得到重生,生活步上正軌,如同父母肯為子女受生產之苦,這就是愛(加四19)。主為我們捨命的意義有兩點:
不計較人的罪
我們原是令人討厭的罪人,主耶穌卻不計較我們的罪,祂說:「有病的才要醫生,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祂是如此的體恤我們,知道我們被罪所困,因罪受苦,祂願意以無罪之身為我們的不義贖罪。所以保羅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主耶穌不但為我們捨命,又不斷地造就我們,使我們成為尊貴的神子;我們一生活著,也當效法主的愛,為有罪的人付出代價,使他們脫離黑暗,這就是愛了。
愛能夠美化人的生命,如同使徒們為真理所付出的愛,贏得眾信徒的敬佩。我們在宣教上也應更主動地去尋找未信的人,把主的愛帶給他們。
不後悔的愛
主耶穌為了替人贖罪,祂的一生是有計畫的付出(路四17~18),儘管有人對於主耶穌的愛心不領情,甚至敵對祂,祂不灰心,也毫無恨意,這就是愛了。
我們的一生也當效法主,有計畫地付出,讓我們的人生充滿了愛。
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16b)
主耶穌捨己之愛乃是最大的愛(約十五13),值得我們效法,因為愛就是要付出代價,並且有計畫地去實踐愛的生活。如同利未為了未信主的朋友及罪人辦了福音餐會,引他們悔改信主(可二15)。 為愛所付出的代價,永遠不會嫌太多;代價付出愈大,所結的果必然愈多,如同使徒們付出的代價,至今造就了無數的人。
屬靈的團契是我們學習愛的地方,愛就是關懷、讚美、傾聽、包容、饒恕、祝福。
曾否想過我愛別人有多少?我付出了多少的代價?多少的時間?多少的決心?心中有愛,將會美化我們的人生。
2.
把愛心化為行動(17~18)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17)
捨己之愛是最大的愛,我們要重視最大的愛,但也不可輕忽最小的愛,換句話說,最大的愛必須從最小的愛做起,並且要採取主動,才不至於塞住憐恤的心,尤其對於軟弱的、可憐的、老邁的人,要付出更多的愛,因為他們似乎是神的化身,愛他們就是愛了神。
主耶穌曾設比喻說到愛的道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
愛不只為造就人的靈性,也要關顧他人肉體之需。
有一次,許多人因為看見主耶穌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聽祂的教訓,就動了憐憫的心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約六2~5),可見主耶穌不只愛人們的靈魂,也關心人們肉體的需要(約廿一5)。
愛心的實踐可以由小事做起,多加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多加(就是羚羊的意思)她廣行善事,多施賙濟。當時,她患病而死,有人把她洗了,停在樓上。呂大原與約帕相近;門徒聽見彼得在那裏,就打發兩人去見他,央求他說:「快到我們那裏去,不要耽延。」彼得就起身和他們同去;到了,便有人領他上樓。眾寡婦都站在彼得旁邊哭,拿多加與她們同在時所做的裏衣外衣給他看。彼得叫他們都出去,就跪下禱告,轉身對死人說:「大比大,起來!」她就睜開眼睛,見了彼得,便坐起來(徒九36~40)。從眾人為多加的見證,就可以知道多加平日所作的愛,雖是小事,卻得到許多人的敬愛。由此可見,要實踐愛心,可以從小額捐款做起,來幫助窮乏的弟兄,愛神的心就在他裡面了。
經常手掌心向上而乞討的人,實在有他們不得已的苦衷;但是能手心向下施捨的,是極大的恩典,因為真正愛人的,也就愛了那造人的主!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18)
這裡提醒我們,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如同撒但相信神只有一位,卻是害怕,因為牠曾知善而不行,反而作惡多端,結局就是落到永遠的刑罰裡(雅二14~17)。
相愛要在行為上與誠實上;採取行動之時,應注意施捨行善的內在動機,是以敬虔為得利、得名之路嗎(提前六5)?例如行邪術的西門信主之後,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扶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裏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西門說:「願你們為我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徒八18~24)?西門以為行善的恩賜可以用錢買,這種動機是神所不喜悅的,因為失去了誠實的原則。
在施捨之後,是否會造成受惠者倚賴人的幫助過於信靠神?若因此只求肉體飽足,忽略靈性的追求,這樣的愛也不合真理的原則,這樣的施捨已失去了善行的本意。
愛要表現在行動上,更要注意內在的動機,因此在行動之前宜慎思而行。尤其在宣教開拓區,援助貧困的同靈時,當謹慎地表達我們的愛心。
三. 彼此相愛的好處(三19~24)
1.
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19a)愛就是按著真理去造就他人的生命,使他離開罪惡,得到永生(約壹三9、14)。
凡是懂得彼此相愛的人,心中有真理,才知道要如何把愛建立在行為與誠實上(約壹三18)。
許多人講「愛」,但是不可止於給人肉體及精神上的好處,而應讓人找到「真理」,才不會讓他被摒棄在永生門外(太七21~24),因此必須造就他的靈性,引導他認識「全備的福音」,才是真正的愛他,這就是屬真理的愛。
主耶穌有時不願在某些地方多行神蹟,因為祂知道真正的愛不只是滿足人們肉體的需要,且要兼顧人們靈性的需要,所以祂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四42~43;可一38)。真正的愛就是照真理而行。
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19b)
彼此相愛的生活,是建立在真理的基礎上,內心才有平安。主耶穌在安息日,為了教導真理,又替人醫病趕鬼,外在生活儘管十分忙碌,心中卻非常的喜樂,因為祂在安息日作了合乎真理的善事(可一21~34)。
假如眼見人們步入歧途,若不採取行動,引導他歸向正途,心中必不得平安!保羅眼見雅典滿城偶像,就心裡著急(徒十七16),因此他採取了傳福音的行動,如此心中才有平安。儘管有人譏誚他,但他內心十分平穩,不在乎他們的譏誚(徒十七32)。
有些信徒只求肉體的平安,卻忽略心靈的平安,這不是真正的平安。當我們看到他們逐漸被世上的潮流所沖失,卻視若無睹,我們心中豈能平安? 我們的心若要在神面前可以安穩,就必須採取具體的行動。
2.
良心向神坦然無懼(三20~21)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20a)
指屬真理的人,他的良心如同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廿27)。人的心受聖靈責備時,表示我們行事不合乎真理,或是在愛心的事上心有餘力不足,心中必不平安!內心若受責備時,不可視為小事,千萬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當教會處在不冷不熱的地步,我們的心必責備我們,因此在忙碌生活中,應靜下片刻,讓良心來評鑑一下自己,為何愛心的事未盡理想?是否不合真理?是否已盡力,卻仍達不到效果?當我們有行善的愛心,良心卻仍責備我們,表示愛心仍有虧欠,我們應該再努力以達到更完全的地步。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20b)當我們在愛心的事上有力不從心的時候,我們的心在神面前當然不會安穩,此時,良心正提醒我們應全心求靠神的幫助,不可因行善而灰心。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是指我們的軟弱與缺乏主都知道,祂必按時補足我們的不足,我們應該全心仰望神的幫助,神必與我們同工,使我們的善行達到榮神益人的地步。
為了不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禱告是行善時不可或缺的條件,因為聖靈會教導我們的心,讓我們在愛的事上做得更完全。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21)約翰長老對於這些行善的同靈親切的呼喚,我們若順服聖靈的教導,把愛心建立在真理上,直到內心安穩,不受責備,我們的愛心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人一生最快樂的事就是問心無愧,並且隨時都可以向主說:「彼此相愛,我已做到了!」
3.
禱告必蒙垂聽(三22~23)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22a)
「凡屬真理的,所求的必合真理」,也就是我們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能明白神的心意,當我們在愛心上有所不足,都可以藉著祈求,主必成全我們的需求,此時我們可以體會到,我們的生活已達到神人合一的境界,所求的都必得成全(約十五7)。
聖經中,許多聖徒的禱告,都是按神的意思祈求,他們的禱告都得到美好的果效,例如但以理的祈求,救了他的三個朋友;以利亞的祈求,使以色列百姓歸向耶和華真神;摩西的祈求,保守了以色列百姓免去神的忿怒;以斯拉的祈求,復興了以色列百姓的信仰,這些都是美好的見證。
凡是懂得彼此相愛的人,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都會認真祈求神的幫助,他也深知彼此認罪代禱,使人人所作的都合乎神的旨意,這種的禱告必然大有功效,因為一切所求的,必得神的垂聽。
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22b)
神命令的總歸就是「愛人如己」(加五14),凡是能按真理彼此相愛,都是神所喜悅的。
主耶穌一生所作的都是神所喜悅的,因為祂愛世人,所作的都是按神的旨意,使信靠祂的人,靈命都得到造就(太三17,十七6)。所以祂的禱告,天都為祂而開。
司提反面對逼迫他的人,不但毫無仇恨,反而饒恕他們,因此在臨終前的禱告,看到天開了,神垂聽了他的禱告。
每天我們若有能力行愛的真理,我們的禱告,天也必為我們而開。禱告有體驗嗎?蒙垂聽嗎?這些都可以檢視我們在愛心的事上作了多少?我們對人的愛愈多,禱告蒙垂聽的次數也必然愈多,「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
在此說明「神的命令」的重點有兩點 :
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
在敵基督者的心目中,耶穌不是神的兒子,他們不會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是萬王之王,因此就不知道祂是一切福氣的源頭。
事實上,人若不信耶穌,絕對無法認識神;不信耶穌是基督,更無法領受那復活的生命,這樣的人無法勝過罪惡,也無法遵守神的命令,彼此相愛。
因此,「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就可以作神的兒女,領受神所賜的權柄;在我們的生活中,有了主的權柄,能夠口出恩言,說造就人的話,禱告上充滿聖靈的能力,讓人們可以體會福音的好處,同時我們也實踐了「彼此相愛」這條新命令!
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從基督耶穌領受屬靈生命的人,才有能力彼此相愛;不會彼此相愛的人,就表示我們對於主的信心不夠,所以沒有豐盛的生命力,當然就沒有能力彼此相愛。
彼此相愛是建立在對主的信心上,夫妻相愛、互相接納,是因為深信主的大能,會賜給他們夫妻有屬靈的生命力,過著「夫妻一體」的生活;也深信主會讓他們把家庭經營得更好,更榮耀神!
同樣地要建立教會及社會的倫理,必須從基督耶穌領受屬靈的生命,才能重建人間愛的倫理。
4.
經歷神人合一的生活(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24a)
為何說遵守神命令的,就是「住在神裡面」?
因為「遵守神命令」的人必定會實踐彼此相愛的真理,因為他的內心常存有生命之道(約壹二24),使他擁有豐盛的生命力,又有聖靈的幫助(約壹二27),使他能實踐彼此相愛的真理,這時他就能體會自己是「住在神裡面」。
「遵守神命令」的人,不但知道自己是住在神裡面,同時也知道神住在他裡面(約壹二5,三10)。如同保羅說:「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十五10),保羅一生力行彼此相愛的真理,深深體會神就是他力量的來源,所以他清楚地知道「神就住在他裡面」。
人之所以知道「神住在他裡面」,除了體驗神的大能之外,可以藉著聖靈亮光的引導,讓他看清一切事情的真象,例如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聖靈會讓我們看到自己不足的地方,我們內心就會自責,但是我們也知道,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祂知道我們有願作的心,所以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會適時的幫助我們,讓我們在「彼此相愛」的事上,做得更完全,就這樣,我們體驗到神的同在。神真的「住在我們裡面」。
在彼此相愛之中,我們可以體會得到,人若是愈努力行道,則「神住在我們裡面」的感受愈深,這就是神人合一的生活。所以我們理當彼此相愛,才能有這美好的體驗。
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24b)
這裡強調「神住在我裡面」的證據就是神所賜的聖靈。有許多人以前不相信神,但是在慕道期間,迫切地禱告求聖靈,當他一受聖靈,口說「方言」之後,立即見證「真的有神的存在」,他肯定地說「神就住在我裡面」。
「住」(menei)有繼續住下去的意思,人一旦領受聖靈,聖靈就會常住在我們裡面,除非人犯了致死的罪,否則聖靈不會離開(約十四16)。
因此我們不可以停留在領受聖靈說方言的階段,而應該倚靠聖靈的大能,遵守神的命令,力行彼此相愛的真理。我們才能更深地感受到神真的內住在我們心裡。
我們確信聖靈的內住,祂會帶領我們看清問題的真相,使我們可以預先走在問題的前面,並且靠著聖靈解決將要發生的問題,這樣我們的工作效率將大大的提高!
假如我們不懂得倚靠聖靈的幫助,反而消滅聖靈的感動,愛神及愛人的力量就會漸漸軟弱下去,這是一個警訊,值得注意!
我們感受到「神內住在我們的內心」嗎?假如沒有的話,就應努力禱告,甚至要禁食禱告,求得聖靈充滿我們的心。讓我們有能力以愛心共創未來美好的契機!
我們深信,倚靠主的人必能「彼此相愛」,他不會問別人給了他多少的愛,他只會問自己能給別人多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