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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66期2008年3月)
自由來稿:保護樹

小光

會堂的停車場與鄰居之間有一排高大的樹,被政府列為保護樹(Protected Tree),而且還釘上名牌,提醒大家,不可妄動。

維護環境,人人有責;如果樹是長在深山或郊外,大家都高興,也能相安無事,但若對家居有了影響,不免就要開始討厭它了,因為它在冬天擋住了溫暖的陽光,每年又要花很多時間掃除落葉,在離樹幹中心十米周圍且不得蓋屋……;連隔壁鄰居也來洽商,是否大家合作,把它們剷除?雖尚不敢妄動,但卻讓周遭的人「妄想」起來了。

「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所愛者的歌,論祂葡萄園的事……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祂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賽五1、7)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入世」的生活,積極作好光、鹽的角色;但有時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3)、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十一38)來看待,其原因就是「事奉神」與「事奉瑪門」的空間起了衝突;「愛父」與「愛世界」的心不能相妥協的緣故。

神所喜愛的保護樹是原本圍上籬笆(水洗歸主),照顧修理(火洗經練),命雲降臨(靈洗更新),並指望結好果子(參:賽五2、5-6),才是棵生命樹(啟二二2);如果「不過有葉子」(太二一19),難逃枯乾、被砍的命運(路十三9)。

鄰居對此排保護樹「不滿」不是沒有原因的,只因為它仍受「保護」而暫存;你我是否比籬笆外的樹更高大?雄偉?如果找不出可以「保護」的理由,那就休怪主人嚴厲,沒有恩慈了(羅十一22)。

弟兄姊妹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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