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聖地的出入(1~9)。
1.
東門必須關閉(1~2)。
a.
因神已進入其中。
b.
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
2.
王按其位分坐在其中進入。
a.
在耶和華面前吃餅。
b.
他必須由門廊進出。
3.
神指示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4~9)。
a.
先知見榮光充滿聖地而俯伏在地。
當時先知是由北門來到殿前。
b.
先知被指示聖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
先知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
c.
神譴責以色列家污穢聖殿。
(a)
在獻祭時有外邦人參與。
(b)
派別人看守聖物。
(c)
背了約而行可憎之事。
d.
神指示身心來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可入聖地。
二. 利未人的任務(10~14)
1.
利未人曾隨從偶像(10)。
a.
當以色列走迷的時候。
b.
利未人也遠離神。
c.
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罪。
2.
利未人在聖地要當僕役(11)。
a.
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
b.
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
3.
利未人不可供祭司的職分(12~14)。
a.
因他們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之絆腳石。
b.
他們不可挨近聖物。
c.
他們要擔自己的羞辱及因可憎之事受報應。
d.
他們只能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事。
三. 祭司的規定(15~31)
1.
利未人撒督的子孫可當祭司(15~16)。
a.
因以色列走迷之時,他們仍看守聖所。
b.
他們可以進入聖所事奉神,守神吩咐的。
2.
祭司穿聖衣的規定(17~19)。
a.
進內院門和聖殿只穿細麻衣褲,頭戴細麻布裹頭巾;不可穿羊毛衣服。
b.
出到外院前,應脫下供職的衣服,穿上別的衣服。
3.
不可剃頭,不可喝酒,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20~22)。
4.
教導百姓分辨聖俗(23)。
5.
有爭訟的事,要按典章判斷(24)。
6.
要按律法守節期及安息日(24)。
7.
除了為親人之外,不可挨近死屍(25)。
祭司潔淨之後,再計算七日,在聖所中事奉,要為自己獻贖罪祭。
8.
耶和華為祭司的產業(28~31)。
a.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都可吃。
b.
一切永獻的物都歸祭司。
c.
鳥獸有死的,撕裂的,祭司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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