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耶路撒冷的幼年期(1~5)
1.
神要耶路撒冷知道可憎的事(1~2)。
2.
耶路撒冷的身世(3)。
a.
出生地在迦南地。
b.
父親是亞摩利人。
c.
母親是赫人。
3.
耶路撒冷出世的可憐情況(4~5)。
a.
出生沒有斷臍帶。
b.
沒有用水潔淨你。
c.
沒有撒鹽在你身上。
d.
沒有用布裹你。
e.
沒有人憐恤你。
f.
把你扔在田野。
你被厭惡。
二. 耶路撒冷的新婚期(6~14)
1.
耶路撒冷得神體恤(6~7)。
a.
神由血中救活你。
b.
神使你如田間植物成長。
身體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卻赤身露體。
2.
耶路撒冷蒙神娶為妻(8)。
a.
神看見你動了愛情。
b.
神以衣遮你羞恥。
c.
神娶你歸為自己。
3.
耶路撒冷得神的裝飾(9~14)。
a.
用水洗去身上的血,又抹油。
b.
賜你美麗的衣服和鞋。
c.
賜你金銀的裝飾。
d.
賜你美味。
e.
賜你王后的尊榮。
美貌名聲傳到列邦中。
三. 耶路撒冷的淫亂期(15~34)
1.
濫用的恩典拜偶像(15~22)。
a.
靠著美貌與名聲與過路人行淫。
b.
以金銀寶器造人像而行淫。
c.
以神的美物為供物。
d.
以兒女經火歸給偶像。
e.
在淫亂中忘恩負義。
2.
與列國多行淫亂(23~29)。
a.
在街上造花樓高台與路人行淫。
b.
與埃及人行淫,惹神怒。
(a)
神減少你糧食。
(b)
神把你交給非利士。
(c)
非利士見你的淫行而感羞恥。
c.
你與亞述行淫仍不滿意。
d.
你與迦勒底行淫也不滿意。
3.
淫行比妓女更可恥(30~34)。
a.
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b.
寧肯接外人,不肯接丈夫。
c.
妓女是為錢賣身,你卻以賄賂勾引人來行淫。
四. 耶路撒冷的受審期(35~43)
1.
淫夫反目成仇(35~37)。
a.
當注意神的警告。
b.
因你污穢、行淫、又流兒女的血。
c.
愛你及恨你的都要圍攻你。
2.
神也要審判你(30~43)。
a.
你要承擔流人血的罪。
b.
神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
(a)
拆掉花樓高台,剝去衣服,寶器、而赤身露體。
(b)
他們以石頭、刀劍刺透你。
c.
神使你不再行淫。
d.
神也將止息發怒。
此乃是神審判的目的。
五. 耶路撒冷罪無可赦(44~52)
1.
有其母必有其女(44~46)。
a.
你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
b.
你和姐妹如同母親,厭棄丈夫和兒女。
c.
你的姐姐是撒瑪利亞,住在你左邊。
d.
你的妹妹是所多瑪,住在你右邊。
2.
神指控耶路撒冷比他的姐妹更罪惡(47~52)。
a.
所多瑪的罪:
(a)
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沒有扶助貧困。
(b)
他們狂傲,行事可憎,被神除掉。
六. 耶路撒冷破鏡重圓(53~63)
1.
神要使猶大、撒瑪利亞和所多瑪被擄的歸回(53~59)。
a.
他們得安慰,你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
b.
你在驕傲之日,為亞蘭和非利士所藐視。
c.
你要為背棄盟約,貪淫和可憎的事付代價。
2.
神要再堅定與你所立的約(60~63)。
a.
神要追念在你幼年與你所立的永約。
b.
神要把你的姊妹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前約。
c.
因著神的大愛,而自覺羞愧。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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