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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幸災樂禍的亞捫受審判(1~7)
1.
審判的原因(1~3)。
a.
神藉先知的預言攻擊亞捫。
b.
亞捫為猶大受審而高興。
(a)
當神的聖所被褻瀆時。
(b)
當以色列地變為荒涼時。
(c)
當猶大家被擄掠時。
2.
審判的情形(4~5)。
a.
神使亞捫成為東方人的產業。
b.
亞捫的首都拉巴成為駱駝場及牧羊之地。
3.
審判的結果(6~7)。
a.
亞捫便知道幸災樂禍的結局是敗亡。
b.
亞捫必知道耶和華是神。
二. 驕傲的摩押受審判(8~11)
1.
審判的原因(8)。
毀謗猶大家,視她與列國無異。
2.
審判的情形(9~10)。
a.
神要破開其邊界的城邑。
b.
連同亞捫一齊被東方人擄去。
3.
審判的結果(11)。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三. 無親情的以東受審(12~14)
1.
審判的原因(12)。
以東報仇雪恨,攻擊猶大家,大大有罪。
2.
審判的情形(13~14)。
a.
從提幔到底但都變為荒涼。
b.
以色列要親自報復以東。
3.
審判的結果(14)。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四. 永懷仇恨的非利士受審判(15~17)
1.
審判的原因(15)。
向猶大永懷仇恨,要毀滅他們。
2.
審判的情形(16)。
a.
剪除基利提人。
b.
滅絕沿海剩下的居民。
3.
審判的結果(17)。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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