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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經文:利十一13~47

經句背誦: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思考問題:

1.       有那些不好的習性尚捨不得完全除去的?

2.       見證生活中蒙神眷顧的恩典。

上一課,學習了神要百姓分辨食物之教訓,也明白可吃之潔淨動物可作為靈修參考的教訓。這一課我們來思想,不可吃的動物所引申的教訓,和如何追求潔淨,以能照神的要求,成為聖潔的子民(利十一4445)。

一.  從神吩咐不可吃的動物中,可觀其特性,而明白其含意,作為我們的鑑戒:

1.        喜吃不潔之物:

如鵰、紅頭鵰、鷂鷹、鷹(利十一1314),均是肉食性鳥類,在飢餓時,也吃腐爛的屍體,因此是可憎的。我們不可以效法不潔之人,喜歡說些污穢、淫亂、咒罵的話語;也不可心存詭計,喜歡陰毒的事;更不可喜愛罪中之樂,以致迷失自我。要遠離,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神必刑罰(弗五37)。

2.        是凶暴殘忍的:

鵰類、鷹類、鶚鳥和鴕鳥,其本性也是凶暴殘忍和無情的(參:伯卅九301316),喜愛爭吃血、肉。世人若不願敬畏真神,常因罪惡的誘惑,而多行殘暴之事,互相打擊,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羅三1417),何等可憐。信徒既走在主的路上,「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顯出神的愛,使基督的平安在心中作主(西三15)。

3.        貪愛世界的: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是不可吃的,但若在地上蹦跳的,卻可以吃(來十二1517)和享受,甚至貪食醉酒,如同烏鴉之貪食(利十一2021),這代表人在世上,若只顧追求世上一切物質之成就(利十一15),必定沾染世上一切污穢和罪惡。而基督徒雖身處世界,卻不屬世界(約十七1516),因此不可貪愛世界(約壹二1517),要能跳脫世俗之纏累(來十二1),才能不斷仰望天上的家鄉。

4.        喜愛黑暗的:

如夜鷹、貓頭鷹、鶚鳥、蝙蝠,其生活習性均是在黑夜中活動、覓食(利十一1619),好像人若喜愛黑暗,雖然「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三1920),如此只願意躲在黑暗罪惡中,迷失方向,最後只有滅亡。因此人當把握有光的時候(約十二36),遠離不潔和黑暗,作光明的子女,愛慕良善和信實(弗五810)。

二.  神既吩咐百姓,那些動物不可吃,以追求神所喜愛的聖潔(利十一44),但在生活中,有些是他們必須處理的,如拿動物之死屍去掩埋、丟棄(利十一28),有時是不小心碰上的,更有時因一時的無知,而吃死了之走獸(利十一40),均使他們成為不潔淨的,因此神也吩咐他們如何來除去不潔。藉此我們可以學習其追求聖潔的精神:

1.        願意與信心:

神希望他們能有所分別(利十一47)和追求潔淨,對百姓的生活必定一大挑戰,也許又看見其他民族的人,食用神所定不潔之物,又是一種誘惑,有如今日有些信徒問「別人可以,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所以要過聖潔的生活,必須要有願意的心志和向神的信心,樂意遵行神的教訓,深信神必照顧,而不致缺乏(詩廿三1)。

2.        儆醒與順服:

在生活上難免會沾到不潔,因此百姓要常常儆醒,並且遵照神的指示,要忍受當天不潔淨的帶來的不方便,到晚上要立刻洗身、洗衣服,使自己潔淨(利十一25),我們既願意追求天上之福氣,就當儆醒,藉神的道理反省自己,順服神的指責和管教(約壹三3),必能建立堅固和健康的信仰(約壹一79)。

3.        要完全除去:

無論是人或物品,若沾染不潔,就要清洗(利十一32),若是無法清洗乾淨的,就要打破(利十一33),或是全部丟棄(利十一38),不可憐惜和捨不得。如羅得的妻子捨不下在所多瑪的財物,而變成鹽柱(創十九26),如掃羅王憐惜該除滅之物,反遭神所棄(撒上十五923),均不斷提醒我們「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

肢體」(西三5),並穿上新人,完全更新。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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