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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經文:利廿三1~5

經句背誦:

            並且祂替家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

思考問題:

1.       思想逾越節的由來。

2.       思想聖餐禮的意義。

神吩咐以色列百姓守的節期,均含有思想神在歷史上的作為,以紀念、感謝神的恩典。在信仰上,第一個他們要守的節期,就是逾越節。

一.  日期:

以色列百姓節期的日期,是以信仰為主,可稱為他們的宗教曆,而這宗教曆之開始,是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那個月為一年之首(出十二12),而逾越節的日期是正月十四日,以今日之陽曆計算,約是陽曆三~四月之間。

二.  氣候:

是多雨的季節,此一時段下的雨稱為「春雨」,氣候尚是寒冷(參:約十八18),開始收割大麥和亞麻。

三.  守法:

逾越節的由來,是當以色列人寄居埃及時,神雖以九項神蹟刑罰埃及人,但法老之心依然剛硬,因此神第十個神蹟,是要擊殺埃及人和其牲畜之頭生的,為分別和保障以色列人的安全,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準備一隻羊羔和守逾越節,在神的使者擊殺埃及人時,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出十二27),終於使法老低頭,得以拯救百姓出埃及。今以第一次的守法,敘述如下:

1.        於該月(即以出埃及的那月分為正月)十日,各人按著父家取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山羊或綿羊均可),每家一隻,若一家人口少的,可與鄰居共同預備一隻(出十二25)。

2.        到正月十四日,在黃昏之時,每家要宰這隻預備好的公羊羔,並取點血,抹在喫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和門楣上(出十二67)。

3.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肉要和頭、腿、五臟用大火烤著吃,並吃無酵餅和苦菜,肉不可剩下留到早晨,若無法吃完,留到早晨時,要用火燒了(出十二810)。

4.        吃的時候,全家要在一個房子裡,不可出到外面(出十二46),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而且每人腰間要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因在那一夜,神要帶領百姓立即離開埃及(出十二1113)。

5.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若有外族人願意與他們同守,就必須先受割禮,才得遵守(出十二4748),百姓中若有人無故不願遵守,務必從民中剪除(民九13)。

6.        後來神吩咐百姓,在進入迦南地之後,於逾越節時,所有的男丁要前往神所選擇的地方(即會幕或聖殿設立的地方)朝見神,也只能在此地獻逾越節的祭(申十六5716),如主耶穌在十二歲時,按著律法和父母上耶路撒冷去,與百姓同守逾越節(路二4142)。

四.  意義:

神吩咐百姓世世代代要遵守,必有其意義:

1.        紀念以色列百姓曾在埃及為奴,受到埃及法老的迫害,因此不可再想回去埃及。

2.        思想神為拯救他們出埃及,行了如此的神蹟,不但刑罰埃及人,且敗壞埃及一切的神,顯明神是獨一、全能的神(出十二12),使自己能完全信靠這位神,()永不可再離棄祂,()不必害怕有別的神會傷害神的百姓,勇敢堅持信仰。

3.        要不斷紀念神的救贖,世世代代向兒女述說神的恩典(出十二2527),能常存感恩的心,住在神的裡面。今每位基督徒,亦是蒙神選召,從罪惡的世界中,把我們救贖出來,不但不可以再去貪求世俗的情慾(弗四1719),且要向兒女述說神的美德、作為、恩典,世世代代事奉這位慈愛、全能的神。

4.        逾越節的羔羊被殺流血,使百姓得蒙保守,預表主耶穌代我們受死,以祂的寶血洗淨人的罪,使人免去神的刑罰(林前五7),且祂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約十九36)。

5.        主耶穌在與門徒吃最後逾越節筵席時,設立了聖餐(路廿二1420),因此信徒已不再照律法而守逾越節,而是領受聖餐,一方面紀念主的死(林前十一26),使自己深感主愛之奇妙、偉大,一方面吃主的肉、喝主的血,體會祂住在我們裡面的恩典(約六56),使自己的靈性不斷成長。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九15)。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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