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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
經文:利廿四1~4

經句背誦:

            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思考問題:

1.       如何表明自己是基督徒?

2.       省察有那些軟弱阻礙為主發光?

當以色列百姓立起神的會幕(出四十1)之後,他們就可以開始獻祭給神,因此在利未記前面幾章中,敘述神吩咐百姓如何獻上各種祭物給神。這些活動均是在會幕門口、祭壇的工作。如今神吩咐摩西,當如何從事會幕內的一些工作,首先提到的是燃燈的條例。金燈台是用精金,精心所作成(出卅七1722)。提供會幕內的唯一光源,預表主耶穌是世界的唯一真光(約八12),要照亮黑暗的世界(約一5)。而蒙主耶穌揀選的人,既已脫離罪惡,行在光明中,也領受主所託負「作世上的光」的責任(太五14),要藉著美好的行為和為主所作的見證,引領更多人脫離黑暗,歸向光明。因此從神所吩咐祭司如何整理金燈台的條例中,思想如何為主常發光。

一.  要明白燈的功能:

金燈台是放在會幕裡的第一層,亦即聖所,點燈是要照亮會幕,光一定要顯出來。猶如主耶穌提醒的:「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斗底下,總是放在燈台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路十一33),而主耶穌也曾稱讚施洗約翰是「點著的明燈」(約五35),這都教訓我們,點燈所發出的光,是要照在人面前,是不能隱藏的,這也是點燈的功用。我們既蒙主揀選,就是要作燈台,不斷點著,發光照在暗世之中,不可以隱藏。在人的面前,要勇敢承認自己是基督的門徒,如經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且明白自己身分和功能之尊貴,能顯出見證來(賽四十三10)。

二.  要常常加油: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灠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利廿四2),神也讓撒迦利亞先知看見「一個純金的燈台,旁邊有兩棵橄欖樹」(西四23),燈要常發出光,就需要不斷的加油。我們要能為主發光,並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參:亞四6),而是要不斷領受從神那裡來的能源。這能源一方面是指神所應許的聖靈,信徒不但要照主的吩咐和應許求得聖靈(路十一13),更要求聖靈充滿內心(弗五18),如使徒們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勇敢作見證,發出福音真光(徒四20)。另一方面可指神的真理,我們要能明白主的教訓,使我們的熱心是建立在真理上,不盲目和無知、錯誤的(參:羅十2),使所作的一切均能合乎神的旨意,藉著所發出的光,能引導人走在得救的正路上。

三.  要常常清理: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台上的燈。」(利廿四4),燈要常點著發光,亦需要不斷清理一些殘渣和灰燼,以免阻礙油的通暢。人帶著肉體,且活在現實的環境中,若不常常清理,有時會因肉體一時的軟弱,或個性上小小的缺點,而使自己的光被蒙蔽,如亞伯拉罕因一時的害怕,說了不實在的話,不但使別人作了錯誤的判斷,也使自己若不是因神的保守,必遭受極大的損失和傷害(創十二1019),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自我反省,如主提醒:「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路十一3435),能藉著所聽見的道理,或彼此的勸戒,省察自己的內心、言語、行為,把一切不好的,靠著主的幫助,一一除去,才能使燈光常亮,自己不但常活在主的光照中,更能發揮見證的功效來。

四.  要常常點著:

「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廿四3),這燈光不可熄滅,因此負責的祭司,尤其是晚上,更需要儆醒。如童子撒母耳一聽見有人叫他,立刻醒來一樣(撒上三34),我們的熱心事奉,絕不是一時興起,或等有空的時候。當是從年輕到年老,無論處在何種環境之中(或順境──白晝,或逆境──夜晚)均要常常發光。求主耶穌照祂所應許的,賜我們力量,使燈光常亮。


作者: 謝溪海
出版社: 腓利門書房 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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