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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恩
耶和華啊,我從深處向祢求告(詩一三○1)。
杜恩(William H. Doane, 1832-1915)寫了一句,可是接不下去了,但又很滿意所寫的第一句。
「芬妮,幫我接下去好嗎?我覺得第一句不錯,請妳繼續吧!」
「好的,讓我想想喔!」
不多久後,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接下杜恩寫的首句完成了一首禱告的詩,此時“Pass me not O Gentle Saviour”(求主垂憐),這首風行全球的詩歌於1870年誕生了,是第一首克羅斯比寫出引起全世界矚目的作品,在短短幾行裡抒發了信徒與主耶穌無比親密的關係。
Pass me not, O gentle Saviour, Hear my humble cry: While on others Thou art calling, Do not pass me by. (懇求救主格外垂憐,請聽我禱告;既有別人蒙主垂聽,使我亦沾恩。)
Let me at Thy throne of mercy Find a sweet relief;Kneeling there in deep contrition, Help my unbelief. (讓我進到恩主台前,永遠不相離;一心仰望救主憐憫,篤信而不疑。)
此詩正是本會第264首〈求主垂憐〉。
想起多次佈道會練詩的時候,詩班老師常常提醒大家,唱詩必須先感動自己,才能感動別人。
究竟要如何先感動自己?這問題似乎看來容易,但其實又很深。
生存在國外的教會,青年們習慣以英語交談,唱起中文詩歌有時似懂非懂,觀察他們天真無辜的表情,還真是滿可愛的。
唱詩若僅僅只停留在陶醉於美麗的旋律、合聲,以及大家在一起很快樂的階段,其實還是不夠的。詩班必須了解歌詞的意思、精神,並投入其屬靈的意境。
若要達到更高的效果,最好樂譜熟悉後,將歌詞全部背起來。記得每當現場聆聽背譜的詩班獻詩,都會被他們深深吸引,目不轉睛地看著他們,因為唯有那種由衷、發自內心頌讚的歌聲以及表情,最讓人感動不已。
說到歌詞,如果我們仔細看看264首,不但每一節有押韻,比方說「cry」與「by」(第一節),或「relief」與「belief」(第二節),更是在這四節當中各有更深的意義。此詩共有四行(16小節),而第一行的首句(最初兩小節)顯示這四節人對主不同階段的靈層。
第一句,「Pass me not」(格外垂憐)指出人的無助感,第二節「讓我進到」顯示出人想要進一步靠近恩主,而第三節「Trusting only in thy merit」(今只靠託我主慈悲),不單是距離與主拉近而已,還更上一層樓地信任主。
最後一節正是信心高峰的時候,因為不但心境有了轉變,還滿有足夠的信心,於是這節似乎在講「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詩十六2)。
這難道不是我們最終努力的目標嗎?因為我們都是最微小的僕人,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的,因此沒有什麼好自誇,在向神祈禱時也是,謙卑己身,尊主為大,只因祢賜福給他人,希望自己也能夠得到福氣,能「沾」到那一點點的恩典。
詩歌第二行的第二句(第7-8小節)闡明人對恩主三種階段的祈求:第一節「Do not pass me by」(莫丟棄我),第二節「Help my unbelief」(加添我信心),第三節「Save me by thy grace」(藉著恩典拯救我)。
這三節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共同點:每句都由動詞開頭。直到第四節,再也沒有動詞作開頭了,而是反問:「不靠祢那靠誰呢?」到了這種境界真是極其美好!
許多傳道者說的沒錯,唱詩也是有力的禱告,不是嗎?
如果禱告疲倦了,不妨嘗試以唱詩來與主交通。
藉著264首,不妨想想自己目前究竟跟主耶穌的關係到哪個階段?人都有軟弱,也因此一生中會在這幾個階段中徘徊。不論如何,盼望我們常記得呼叫在天上慈愛的父,如同264的副歌。我們的主是可親的,「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
〈求主垂憐〉的作者,克羅斯比從來沒有因自己盲眼而感到灰心。曾經有位牧師對她說:「造物主賞賜妳好多好多恩賜,只差沒有賜予妳明亮的雙眼而已,真的好可惜呀!」克羅斯比連忙回答:「如果在我出生之時能許願,我會向主祈求,請祂讓我出生的時候就是盲眼。」
牧師感到驚奇,「為什麼呢?」
「因為當我回天家的時候,第一個使我眼睛明亮並讓我看見的,一定是主耶穌,我的救主。」
克羅斯比也曾在自傳裡寫到:「我的夢想,就是渴望在這世上活出意義極大的一生。」
我們有否這樣為主奉獻的心志?
對於自己創作的恩賜,她說:「神一步步在我的工作上帶領我,我也相信一切有心想要培養主所賜予他恩賜的人,神也必帶領他。他就會不斷地進步,安靜地,勇敢地,並堅持地作所交付在他手中的工。」
確實的,《雅各書》一章5節記載:「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如果有願作的心,但是自覺缺乏智慧或能力,就要向天上的主祈求。
今天雙眼明亮的我們,是不是更應該檢討自己為主付出的決心及意志有多少?主耶穌看重寡婦的兩個小錢,而不是財主錢幣響亮的奉獻(可十二43-44)。
可見得神看為寶貴的是人內心的本質,而非人外在極美的才華。本會也有這樣的見證:埔里教會有位林義妹姊妹,她原屬忠智教會,以前常常因自己眼盲的關係而煩惱不能做聖工,總是很憂心地問父親:「我因為瞎眼所以不能為主作工,這樣可以得救嗎?」
她的父親為了減輕她的煩惱,就用了她的名義奉獻一台風琴給教會,並告訴她:「妳已經獻琴給教會,這就是為主作工了。」
雖然如此,林姊妹認為這樣只是掛名,並非真正的為主作工。於是她下定決心,努力練琴,雖然她雙眼失明,學琴難上加難,但是因為她很用心學習,終於能在教會裡以司琴來服事主。
林姊妹不但能記得三百一十首的讚美詩曲名,還能將每一首的調子、歌詞,以及總共有幾個小節等,都牢記在心。陳恆道長老有一回到埔里教會領會,有心想要試試她,因此選了兩首平時比較少唱的讚美詩,這時林姊妹流暢地彈奏出來,真的令長老十分佩服。
只要有願作的心,只要肯向力量的來源祈求,神會賜予幫助。
「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一二一1-2)
因主愛的激勵,我們有為祂工作的心志,在這世上活出意義極大的一生,畢竟能做聖工是何其的榮幸!確實有能力的人不少,但在教會更重要的是有願作的心。若只憑著學識與個人的能力,雖然可以完成工作,但是若不藉著聖靈的引導,這些工作就會變得沒有意義。能力跟願作的心之間,再加上聖靈的引導,三者都需要。
假若神賜予我們恩賜,盼望我們能存顆謙卑的心,學習馬利亞的「我心尊主為大」(路一46),也時常自省到底內心有否變質。每當完成一項工作,記得「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十七10)
做工的同時,切記時常禱告主,求祂保守,因「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
參考資料: 1.林列,《聖詩合參》,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7,頁481-482。 2.Crosby, F. J. (1906). Memories of Eighty Years. Boston, Massachusetts. James H. Earle & Company. 3.Rodenburg, L. W (1931). The Song Bird in the Dark Part I. Outlook for the Blind. Vol 25, Dec 1931. pp 155-160 4.Rodenburg, L. W (1932). The Song Bird in the Dark Part II. Outlook for the Blind. Vol 26, Mar 1932. pp 42-47 5.Sankey, I. D (1906). My Life and the Story of the Gospel Hymns. Harper & Brothers. pp 218-220 6.Sze, N (1990). The Hymnists and Their Hymns (Volume I). USA: Testimony Publications. pp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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