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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啟示錄的研究)
啟廿章七至十五節 人類的結局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被釋放,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七、八節〉。

「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被釋放。」在這末後的日子,自晚雨的聖靈降臨以後,以聖靈的權能把魔鬼束起來,使牠不得迷惑聖徒,在這千年的期間內,是得救最後的恩年,但這一千年如上所說是不限定一千年的數目,是象微一個較長而有限的期間。在這期間中就是得救的好機會,也是福音傳遍的時候,神對於傳福音和接受的人,有聖靈的保護,若沒有留下魔鬼的地步,魔鬼是無法害他們的〈弗四27;約壹五18;雅四7〉。

到了這恩年的期間完了,撒但暫時得以釋放,不加以拘束,由牠得自由行動了。這時就是出現著空前絕後的大患難,是聖徒受試煉最厲害的。故要有至死盡忠的信心,方可與魔鬼爭戰而得勝的。在這時候,為道殉身的,想不乏人了。這魔鬼的釋放,就是本書九章所提,由神賜給魔鬼,有開無底坑的鑰匙,故魔鬼可得由無底坑上來,為黑暗掌權的勢力,佈滿全地的時候,不獨聖徒要受嚴重的災禍了〈參看:啟十一7;十二11;十三58〉。

可見釋放魔鬼的目的,是出於神的旨意,在這末期為試煉聖徒的信心,准許魔魂予以有限度去試驗的。因為在這時候,已作完了見證,得救的恩門已關閉了的。而聖徒也已作成了得救的工夫,到了聖潔的地步,可任魔鬼去試煉。如約伯受試之後,神賜給他的福比先前更多。這約伯受試的記事,是要給我們在這末期受試的作榜樣,如能像約伯忍受到底,必得神加倍的祝福〈伯四十二1016;雅五1011〉。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魔鬼被釋放出來之後,就要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國〈日譯為住在全地的諸國民〉,指迷惑世界上的諸國民,就是以歌革與瑪各為代表的。

「歌革和瑪各」歌革是王,瑪各是他的領地。據史地家的研究說,這些邦國是西徐亞人和俄羅斯人。詳細看以西結裡卅八、九章內記載說:「人子阿,你要面向瑪各地的歌革,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發豫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阿,我與你為敵,…」〈結卅八26〉;又說:「人子阿,你要向歌革發豫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阿,我與你為敵,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從你的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的右手打掉你的箭,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結卅九17〉。羅施就是俄羅斯,英文名為Russia,即現在的蘇俄,米設是莫斯科,土巴是托波兒斯克,在西比利亞北境。故歌革與瑪各,大概是指北方俄國方面的西古提人和帕提亞人,昔時常來攻以色列國的。以西結書的豫言,是藉當時的事實,來豫表末期必要發生的事象。

這樣看來,俄國及其附庸國,將來必為敵神的主動地,是明如觀掌了。蓋因俄國及其附庸國,均是共產主義的國家,共產主義是唯物主義,推行無神論的思想,意在消滅宗教為政策,因宗教是形而上學,唯物論乃形而下學,彼此的觀點不同。在自由主義的國家,信仰宗教是自由的,然在共產主義的國家,以宗教為迷信,而加以制限的〈參看:以西結卅八、九全章及啟十九1721〉。

「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魔鬼自釋放之後,就到無神主義的北方諸國,迷惑有權勢的和民眾,煽動他們聚集與神的選民爭戰,敵神的民眾如海沙那樣多〈參看:啟九1416;十一7;十九19〉。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九節〉。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是指被撒但所迷惑的世界上之敵神民眾,聚集起來遍滿了全地,換句話說,就是地上充滿著敵神的行動到處皆是〈啟十六14〉。

「圍住聖徒的營」是說如海沙那樣多的敵神之群眾,圍住了聖徒的集團,如軍隊的營地,軍兵駐紮的場所。兵的編制以五百人為一營,末期的聖徒是基督的精兵,應有組織的互相聯絡成為行伍,與魔鬼爭戰的〈弗六1018〉。

「蒙愛的城」就是神所愛護的真教會,是屬天的新耶路撒冷,是永生神的城邑〈來十二2223;啟廿一2;羅九25〉。

在這聖徒的集團和真教會,既被敵人多如海沙圍困的時候,是在千鈞一髮的危機了。在這千萬軍馬包圍之時,聖徒只靠著神的救助之外,是不能脫出重圍的。

「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神知道祂的子民,正在千鈞一髮的危機,就有火從天下降下來,燒滅了他們以為救助的。以西結的預言,為燒滅歌革和瑪各,也是由天阪火來的〈結卅八22;卅九6〉。

正如主耶穌說:「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的緣故,那日子必減少了。」〈太廿四2122〉,約翰曾看見一大群眾身穿白衣,這些人也是從大患難的危機而成全的〈啟七914〉。神以火燒滅罪惡的世界,如昔時燒滅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創十九2425〉。

昔時挪亞時代,曾以洪水潔淨世界,然其後罪惡又蔓延於世,到了這末期,世上罪惡滔天,非藉火燒滅不能除淨了〈彼後三6710〉。由此觀之,我們的心靈上的罪過,雖經水洗過犯得以赦免,但因肉體的軟弱,常覺為罪苦惱;故要領受聖靈,以靈火燒滅心靈上的污穢罪科,如經火煉成為寶貴的信心,得以進到神前站立穩固。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十節〉。

本節是重述敵神的主動者魔鬼的處刑,關於魔鬼戰敗被捕的事,已記載前章十九至二十節,獸與假先知,兩個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了。

「獸和假先知」參看本書十三章詳細的說明,茲不為重述了。

「火湖」是刑罰魔鬼和假先知,並其他惡人的監獄,為表其痛苦,以不滅的火燒著的狀態。因為對於屬靈性之體的刑罰,難得表現其真相,故以有形的肉體,放在燒著硫磺火湖裏,那樣的痛苦相似,而這痛苦是不分晝夜永遠繼續著,救恩的機會已經沒有了〈太廿五4146〉。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十一節〉。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白色的大寶座,表光明正義的審判大寶座,與馬太廿五31所記的榮耀的寶座是一樣的,同是在最後的審判之寶座。坐在上面的是耶穌基督,因為祂是審判主〈約五2227;提後四1〉。

初臨的救主耶穌基督,是替罪人死而受辱的,然再臨的基督是榮耀的審判主,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太廿五3132;徒十42〉。

「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是指天地大改變其形相,就是舊天地變成新天地了。經上說:「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12;啟六14;十六20;賽五十一6〉。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十二節〉。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這是約翰在異象中,又看見自古至今,凡死了的人,無論老少,都立在主基督的審判寶座前受審的。這死了的人,就是上面第五節所記的其餘的死人,到這時候,才見復活了。也就是在這一千年的時期完了之後,基督再臨的時候實現的。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這意思就是指著此時說的。本書說:「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上又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啟十一18〉。

由此觀之,這時候就是人類的結局,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立在基督臺前受審,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案卷就是記錄人的行為,在這審判之時展開的,以作公義的審判資料。同時看見另有一卷也展開了,這卷就是得救的人之生命冊。但以理看異象之時,曾看見與此略同的景象。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七910〉。這案卷原文是複數形,表有很多的書卷,得以記錄很多人的行為〈參看:瑪三16〉。

另有一卷是生命冊,也同時展開了。就是記載被救贖的人,重新得了生命的。換句話說,就是受了聖靈重生的人,與基督的靈聯合為一體,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34;參看:啟三5;十三8;十七8;路十20;腓四3;但十二12;耶十七13〉。

「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為顯明公義的審判,對於死人審判的方法,都依照這些書卷所記錄的行為,而定其善惡予以執行之〈參看:太十二3637〉。經上說:「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6;詩六十二12〉;又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靈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因為人所作的,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判〈傳十二14;太十六27〉。

然則以何標準來判定善惡呢?經上說:「棄絕我不領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十二48〉;因為神的話就是真理,以真理為判定善惡的標準〈參看:羅二1216〉。

或說這死人是指惡人的復活受審的,因為得救的人,已在災前復活了,即本書四章已見復活在天上了。

或說這審判,除了殉道者以外,善人與惡人均要受審判的,因為殉道者已在第一次復活了,已經在天上完成了救贖的。

這兩說都不符合聖經所說,因為聖經記載死人復活,是在基督再臨時,無論善惡都要復活為靈體,行善的得賞,作惡的受罰,均要在基督臺前審定的〈約五2829;但十二2;太廿五3146〉。況且在本節裡,對於死人的審判,記載死人的行為之案卷,和得救的人之生命冊,是同時出現於審判臺,一切死人都要按這兩書卷所記的,去判定其善惡。得救與受刑的,都在此分別,如分別綿羊與山羊一般。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十三節〉。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在這基督再臨之時,自古至今一切的死人,無論在陸地,或在海裡的死人都要出來,如耶穌說,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約五28〉。以賽亞的豫言也說,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廿六19〉。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死是滅肉體的,陰間乃罪人死了之後,靈魂的去處,就是中間的拘留所,直至復活為止,經最後的審判而決定之。掌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是主耶穌所掌握,到了祂再臨之時,就命令死亡和陰間,均要交出其靈魂,叫他們復活受審判的〈啟一18〉。

「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凡人在身生前所行的諸事,無論大小,均要以良心上的記憶,立在基督的臺前自己說明,自供其善惡,在基督面前是不能隱瞞的,因主來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參看:羅十四12;啟二23;太十二3637;羅二1216〉。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十四節〉。

這死亡和陰間,被扔在火湖裏,是將死亡陰間擬人化為象徵的意義,就是將死亡和陰間取消了。因為掌死權的魔鬼,已被扔在火湖裏,此後不再有死亡和陰間了〈來二14〉。經上說:「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十五26〉;因基督再臨之時,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那時活著的聖徒也要改變為不朽壞的。故這必死的肉體,總要變成不死之靈體。就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減的話就應驗了〈林前十五5254〉。死亡和陰間既投入火湖裏,這就是第二次的死,既變成不朽壞的靈體,而投入火湖,就是永遠的死,永不能復生,永遠受痛苦的。故第一次的死,是靈魂離開肉身的死;第二次的死,是靈體永遠離開了神,要永遠受痛苦了〈參看:啟二11;二十6;廿一8;太廿五41〉。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十五節〉。

人類的終局,神定了兩條路,給我們走進去,一條是得生命的路,就是得以記在生命冊上。還有一條永死的路,就是扔在火湖裏。經上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凡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裏永遠受痛苦,這就是滅亡的路了。耶穌曾對門徒說:「不要因鬼服了你的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十20〉。

關於生命冊的事,在上面已有說過,在此不復述了,只引些經句補述為參考。

經上說:「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的血除淨,那時賸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賽四4〉。

從這經句看來,鍻安女子,耶路撒冷,都是豫表鑋教會,有聖靈同在,有靈火焚燒聖徒的污穢,除淨罪惡得以成聖的。記名在生命冊上,就是完成得救的工夫,聖潔了的聖徒〈參看:來十二23;出卅二33;啟廿一27〉。或說,人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祂就用自己的血,把你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得了兒子的名份,就有永生。然經上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徒二3839〉,故得救是以領受聖靈,為得生命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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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以利沙
出版社: 真耶穌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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