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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6期2009年1月)
靈修小品:第一條誡命 當拜獨一真神

謝宏駿

前言


十誡是《聖經》的核心思想,是神唯一親口出聲對以色列百姓說話,當時有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百姓聽見神說了十句話,就是十條誡命,百姓遠遠站立,心裡害怕,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二十1-19)

後來神將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板上,存放在約櫃裡面(出四十20)。

摩西在《申命記》再一次的叮嚀百姓一定要遵守十條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蒙福(申五7-29)。

有一個少年財主來問主耶穌,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主耶穌說,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若要作完全人……還要來跟從我。只是他的產業很多,捨不得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再來跟從主,後來就憂憂愁愁的走了。無論如何,以主耶穌的本意,十條誡命還是承受永生的基本條件(太十九16-22;可十17-20)。

所以我們更需要在現代生活中實踐十條誡命,思想十誡在現代生活中有什麼原則與教訓。此時此刻如何看待十條誡命?在現代生活中對一些新奇出現的事物如何以十誡為標準來做判斷?

根據主耶穌的分類,十條誡命分為兩大類,第一到第四條是有關神的部分,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第五到第十條是有關人的部分,要愛人如己。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5-40;可十二28-31)。

而且誡命的遵守不能選擇性的取捨,雅各長老說,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9-11),十條誡命都要遵守,例如安息日已經被一般基督教會取消,以星期日取代,這是教會變質的現象,如何得神喜悅呢?

第一條誡命 當拜獨一真神


到底有沒有神?


神是靈的存在(約四24),沒有人用肉體的眼睛看得見(約一18),又如何叫人相信有神的存在?

其實人類有一些東西也看不到,卻相信他的存在,例如,人的靈魂存在,活人和死人的差別就在於靈魂存在或不存在,在人的身體內有沒有靈魂,幾乎沒有人否認靈魂的存在事實。

這個人有呼吸,有動作,他是活的人。

同樣的,神也做了一些事,讓人知道祂是存在的。就像房屋一定有人建造,有建築師、營造廠和工人一同建造,房屋才會存在。而建造萬物的就是神(來三4)。

保羅也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科學家牛頓相信神的存在,以及神創造天地萬物。但是他的朋友自以為科學萬能,眼見為憑,神是看不見的,所以神不存在。有一天,牛頓做了一個天體星球運行軌道模型,剛好朋友來訪,直呼這個模型真好,問是誰做的。

牛頓說,沒有人作,它是自己突然出現的。朋友不斷搖頭說,不可能。牛頓最後承認是他做的。然後,牛頓對朋友說,天地萬物何等偉大,星球運轉何等規律,沒有創造者的設計安排嗎?

神創造人類第一對男女,從他們繁衍代代子孫,萬族住在全地上,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6-27)。

我們都由父母生養,父母也有他們的父母,祖父母也有他們的父母,曾祖父母也有他們的父母,曾曾祖父母也有他們的父母,……,最後一定會有第一代的父母,因為不能無限推演。

只是神又是從哪裡來的?這是個奧祕,人的理性不能參透了解。但是人類和萬物已經存在,我們就從已知的事實開始揣摩,尋找那位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神。

如何知道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我們不可能時間倒轉,回到過去,可是就像偵探與鑑識專家一樣,能從有限的線索揣摩事件發生的過程,推推看,模擬一下,也許準確的還原,也許有了一點點誤差,至少可以得到一些真相。

如何尋找這位創造萬物的神?祂曾經與以色列人的祖先有一些交通,祂對人類的自我啟示又記錄在《聖經》裡,所以這本《聖經》就是一個線索,也像一張地圖,告訴我們目的地和路線。

我們也可以從生活的點滴和禱告的體驗來認識這位神。尤其在患難之時,所謂「窮極呼天,痛極呼娘」,在戰場上,傘兵坑裡沒有無神論者。

真神與假神的辨別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四十五5-7)

只有一位真神,就像家裡只有一位父親,國家只有一位總統。

可是如何辨別真假神?有什麼方法嗎?

第一,可以用造物主和受造物來區別真假神。真神創造萬物,在萬物之上,而假神是人所供奉出來的,只是受造物,有巨大力量或是神祕色彩,但都不能受人崇拜。「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

第二,能預先告知將來的事才是真神。無所不知的神能夠參透萬事,「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自從我設立古時的民,誰能像我宣告,並且指明,又為自己陳說呢?讓他將未來的事和必成的事說明。」(賽四十四6-7)。

從以色列人的歷史可知,神透過先知的預言多次的應驗,例如,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耶利米先知在約雅敬王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605 B.C.),神的話臨到他說,猶大人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七十年滿了,神必刑罰巴比倫王,然後猶大人就可以歸回耶路撒冷(耶二十五1、11-13),果然,西元前539年,巴比倫滅亡,波斯建國,第一位王古列下召,讓猶大人可以歸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一1-4)。

「耶和華對假神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雅各的君說: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說明先前的是什麼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要說明後來的事,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你們或降福,或降禍,使我們驚奇,一同觀看。」(賽四十一21-23)

真神只有一位,自有永有,自己存在,永遠存在(提前一17)。

多神論的產生背景


可是從人類歷史來看,從古至今,卻有很多民族文化有多神論的產生。這可以看出人的想像與需要。

就像皇宮貴族,政府機關,都有各個職責不同的部門主管,因為人的時間與能力有限,當然分工合作是最理想的組織。以人的觀點套在神身上,以為神的能力有限,也需要分工,所以產生多神掌管各部門。

又以人的需要不一定在一個神身上得滿足,所以轉向其他神求救,有現實利益關係的交換,只要能解決問題的神就是神,當然神越多越好,越安全。

但是獨一真神是全能的,所以不需要很多神來管理照顧人類,一位全能的神就夠了。

另外,也不是善惡二神論。真神是善的來源,至於惡的來源雖然以人的理性不可考,但是它不能自存永存,就像陽光普照,大地生氣盎然,沒有光,就成為黑暗,所以黑暗是一種光的缺乏,而不是一種具體的事物。同理可知,善是光明,惡是沒有善,沒有光,而不是具體的存在。

有些教派卻想綜合各宗教,將耶穌、阿拉、釋迦摩尼、老子、無極老母全都一起崇拜,這也是一種多神論,也是人類心理的自我安慰,拜這個神,又怕得罪那個神,乾脆一起拜,大家都有分。

其實這是一種多個文化彼此接觸的互動結果,宗教彼此交流,取其菁華,混雜一起,揉成一團,於是產生五教合一的新宗派。仔細想想,這些各宗教的神不會彼此競賽嗎?不會搶奪自己的信眾嗎?把他們混在一堂,豈不吵翻天了?

如何敬拜神?


神是靈,所以敬拜祂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這段經文在希臘原文不是「用」(,dia),而是「在……裡面」(,en),「誠實」的原文是「真理」,因此我們推敲,另一種翻譯也許更恰當,「敬拜祂要在靈和真理拜祂」,這時的「靈」可以是人的靈,或是神的靈。

我們要在暗中敬拜神,不是故意在人面前虔誠做樣,得人的稱讚與榮耀,就不能得神的稱讚。這樣的敬拜只是一種「宗教表演」,作假騙人。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5-6),這就是在人的靈裡敬拜。

或是在神的靈裡敬拜,就是在聖靈裡禱告(猶20),有聖靈才證明為神的兒女(羅八16),所以要求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榮耀神。

敬拜神的前提就是要認識神,所以「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六3)

神有公義和慈愛,兩者兼備,有公義審判,也有慈愛憐憫,讓我們敬畏,也讓我們依靠,只有其一,不得兩全,都會造成信仰的偏激和誤差,將神認錯了,導致信仰生命的精神疾病。

就像無線電台一樣,我們需要準確的頻波,就可以接收所要的電台。同樣的,以正確的方法,就能找到獨一的真神。


作者: 謝宏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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