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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6期2009年1月)
靈修小品:從追討耶戶家的罪論王權與神權(上)

陳勝全

舊約的小先知書,在希伯來文「馬索拉」(Masoretes)的《聖經》中是第八卷,其前頭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等七卷。但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則把這小先知書編為十二小先知書,而《何西阿書》則為第一卷。

《何西阿書》的結構簡明、含義清楚,內容記載神向北邦以色列的君王、祭司、首領和百姓控訴的言語。全卷分為三個部分,似乎暗示著編纂神話語的三個階段,即:一章2節至三章5節,四章1節至十一章11節,十一章12節至十四章8節。1

內容以敘述先知何西阿不幸婚姻的情節為開頭,以及他如何以寬容的愛去饒恕他的妻子歌篾的淫蕩,並兒女們的叛逆和罪行。藉由此,延伸出神對祂所愛、所揀選的以色列百姓所存的寬厚和饒恕。

然而百姓們不但感受不出神對他們的寬恕和憐憫,且依然故我,惡性不改、放蕩不拘。最終引起神更大的忿怒和咒詛,以致定意讓這個國家遭毀滅,百姓受羞辱,景況悲慘。

書中一方面以憂傷口語來勸戒祂的百姓,同時也以法庭上控訴者的口語指責以色列民。既表明了神對百姓的憂傷和呼喚,期盼淫穢的妻子、叛逆的兒子們悔改歸回祂,也宣示上主對選民的控訴。

既然百姓歷經神僕人一再的警戒和指責,依然相應不理,完全無視這位救贖他們出埃及進迦南的主對他們的期盼和厚愛,並且一味逞著硬頸和淫心,所以神就藉由先知何西阿,再次(之前已多次了)向他們宣告以色列必遭遇的災禍,於是應了古人所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的亡國命運。

全書的開始,就是本卷的第一章,就論及先知何西阿受命去娶滴拉音的女兒歌篾為妻的聖令,並且還收了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何一2-3),而先知順服的精神就在此。

婚後,其妻懷孕生子,神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何一4-5)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開卷之處,冒出了關於耶戶王的事,以致使讀者深覺納悶:既然耶戶是出於神的旨意,由先知以利沙所膏立的北朝君王,且是以利亞先知從神所受的三個任務之一(王上十九15-18),而耶戶也執行了神除滅亞哈家的吩咐,直覺上,他的王權算得上是神的賞賜,國運也必昌隆才對(參:王上十九;王下九至十章),何以反成了神要追討的對象呢?

何西阿先知在引用整個歷史的事件時,不但讓我們注意到:這其中所要表明的不單是歷史的教訓,且是涉及王位和王權之間的關係,這就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動機。

首先,要探討的是耶戶代神追討亞哈一家的罪時,他的錯誤到底在哪裡,以致於一個被借助於替神執行懲處的「執法者」,竟然又成了神要懲罰的「受罰者」,其原因何在?而歷史對於他在耶斯列的殺人流血一事,作了何種的註腳呢?

其次,既然神乃以色列真正的君王,那麼在選民的國度中,立王一事究竟是否在神的計畫中,或是全然出於人的無知背叛和對神的不敬?最後,要探討的是,「王權」和「神權」之間的互動關係。故本文即以四點作為探討的方向:

一.歷史的背景──回顧歷史的原貌

1.先知的簡介

本卷以先知「何西阿」的名字為卷名,字意為:「神拯救」。書中表明神要對選民施行拯救,所以全卷除了對北朝罪行的控告之外,也隱含了神拯救的預告。

何西阿先知出現的時間,從第一章的開頭可以推斷是北朝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統治的時期(793-753 B.C.)。這期間,是南朝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四位君王統治的時期。此時不僅是北朝,在南朝也同樣出現中興的氣象,不過回顧當時的歷史,其國祚都已進入被毀、被擄的衰敗時期了。

當神的話初次臨到何西阿時,竟然指示他:「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於是何西阿順服地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這婦人懷孕,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神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她起名叫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決不赦免他們。」(西一2-6)

這樣的婚姻,即使是一個百姓人家,也接受不了,何況是神的僕人。但先知竟然接受了神的吩咐,去承受了一位淫蕩縱慾的女人,何西阿的命運和內心的掙扎可想而知,但就是藉這位先知的遭遇,顯示神對祂百姓的惡行,是何等的無奈和痛苦。

何西阿四十年的生活和苦情,讓我們不僅體會到神對百姓的寬恕也窺見了祂的慈愛和憐憫。之所以神如此承受並寬容這些無恥的民,不外是出於對選民的愛。

所以先知在卷尾向百姓宣告:「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我必向以色列如甘露;他必如百合花開放,如利巴嫩的樹木扎根。他的枝條必延長;他的榮華如橄欖樹;他的香氣如利巴嫩的香柏樹。曾住在他蔭下的必歸回,發旺如五穀,開花如葡萄樹。他的香氣如利巴嫩的酒。」(西十四4-7)

2.歷史的背景

當我們從歷史背景來看當時的北朝,正處於外在情勢詭譎的多變以及敵國勢力擴展的局勢,同時內在的道德低迷以及信仰腐敗的情況,如何提升對神的信心和仰賴,以重振國力,才是當急之務。故,我們對北朝的了解,就以「外在的國際情勢」和「內在的社會局勢」之背景,加以說明:

a.外在的國際情勢

何西阿蒙召為先知時,正是耶羅波安二世統治北邦以色列的時期(785-745 B.C.)。縱然當時列強環視,仇人虎視眈眈,四周邦國國勢強盛,而且還不斷地培植軍力,然而這些好戰民族,他們侵略的手段無不一一伸入迦南這塊戰略的要地,在這情形之下,難免地,南、北兩邦就都成了俎上的魚肉。

而所謂的列強,分別是:西南角的埃及(二15,七2、16,八3,十三4)、東北的亞述(七12,八9,十一5),及北方屬腓尼基的推羅(九13),這些國家民族都一一被列在本書之中。

其間,以埃及與以色列的關係最為微妙,時而彼此為敵,卻又時而為以色列所依恃,每次兩朝在遭到他邦的攻擊,或本身的鬩牆之爭時,則這些外族則又成了他們的倚靠和避難之處,以致究竟埃及對他們是敵是友,難以定論,不過任憑他們之間的情何等緊密,選民下埃及的行為,始終是神所不容的。

從眾多的先知書中,就多次地警告,甚至在百姓一再嚮往神曾帶領並拯救他們離開的為奴之地時,就讓他們重歸埃及(何八11-14)。

這其間,史上稱為「耶雷布」的亞述王,自公元第九世紀開始,就一直採取對內的安定和建設,以及強權擴張的兩大政策方向,於是大肆興兵,西攻亞蘭、南侵以色列。

而在這時候,北朝以色列也採取了遠交近攻的策略,先是討好亞述,以延宕興兵,然後與亞蘭交鋒,果然奏效,成功地大敗亞蘭國(王下十三1-5),才暫時遏止了兩亞的南侵,北國在危機的疏解之下,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得了喘息的機會,於是施展了他的雄才大略,一方面反敗為勝,一再的收復失地,同時也致力擴張疆域,整個國家內外有了一番繁盛昌榮的局面(王下十四23-29)。

此時的北朝在政治和經濟上,可以說是自公元前933年王朝分裂以來,國勢最為看好的時期。

b.內在的社會局勢

縱然如此,當時外族的軍事行動並非長時間的休兵,這些外邦強國,不斷的堆砌他們的實力,經長期的努力,其勢之強已非積弱不振的南、北兩朝所能抵擋。

因此,居於國勢和宗教信仰結合的觀念之下,列邦的偶像和地位,在選民的心目中也跟著水漲船高,難怪乎選民會將眾神和獨一神的地位同列,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整個偶像崇拜,全盤地從外族中盡其所能的引進聖地(何四11-14,八4-7)

難怪先知會以反諷的口氣,恥笑他們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哈腰獻祭燒香的「美景」(何四13),他們反過來期望這些外邦的神明,也能祝福以色列的國民。

然而他們似乎不曾想過,真正衰弱的原因不是外邦神明勝於耶和華的權柄、能力,而是他們一再的遠離從這些強國手中拯救他們的耶和華獨一的神,他們全然忘記神的律法是這個國家所賴以生存的,反倒以為這些律法無助於他們(何八12),以致遠離耶和華和祂的戒律,道德嚴重淪喪,信仰墮落到破產之境。這個標榜神所建立的國家,會有怎樣的結局可想而知的。

3.君王的地位

百姓的無知固然和祭司的墮落及道德的淪喪有絕對關係,但身繫國家生存命脈的「政治人物」,很明顯地,對國家存亡的責任,同樣地一點也不能推卸。從約拿(約742 B.C.),阿摩司(約760 B.C.),一直到何西阿(約760-720 B.C.)三位先知的時代。2

這些政治人物棄一批批的護道人士對他們的勸導和警告於不顧,卻一味地以「鞏固私我的政權」和「財利的索求」為目標,從未顧及國家社稷。這些領袖人物就包括了貴族、官長和君王。不可諱言的,這時候,君王的責任絕對首當其衝。

身為國之君,在王朝時期是最能扭轉國家命運的人,可惜的是絕大部分的君王,卻都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沒有把國家的命運和正確的信仰作良性的結合,反倒一味討百姓的喜悅而率民犯罪,以致這些言出真理的先知均成了時代的悲劇人物。

《列王紀下》的作者在北朝亡國的原因,列出了十餘項的罪狀,同時也對百姓作了如此的定論,他說:「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神,去敬畏別神,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

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祂的怒氣。

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

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王下十七7-23)

仔細查考何西阿為先知的四十年中,當時的君王,包括耶羅波安二世、撒迦利亞、沙龍、米拿現、比加轄,到最後的何細亞,全然悖逆了神的命令,全國均浸潤在肉慾和淫穢之中。

君王的權位不但沒有在此時使信仰成為選民的助力,反倒成了百姓信仰的「絆腳石」,因他們所犯的罪而惹禍,以致使立王的事沒有受到肯定,反倒受到強烈的質疑。

的確,從選民膏立第一位君王──掃羅以來(參:撒上全卷),直到公元前721年和公元前586年兩朝的亡國和被擄,對於王權和神權之間的關係,究竟要如何釐清,我們要如何去解讀和認同是合乎神旨意,正是值得我們思考的。(下期待續)


註:

1.參:赫伯特著,耶林譯,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何西阿書,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1998,頁31

2.參:華爾頓著,梁潔瓊譯,舊約年代表,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82,頁67


作者: 陳勝全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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