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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順道
【發問人:美國喜瑞都同靈】
1.神說「我們」(創一26),為甚麼?
2.本會的神觀與「聖父受苦說」有甚麼不同?
3.獨一神觀與三位一體的關係是甚麼?
4.我們在北美、南美、歐洲、澳洲、紐西蘭等各國教會,二三十年來無法突破華人移民教會之限制。請問:謝長老的感想如何?
【謝長老答覆】
上列的問題是美國喜瑞都教會的同靈所提出的質疑,茲依據個人的查經心得答覆如下:
一、神說「我們」,為甚麼?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在一般神學家之中,有人以這段經文為主張「三位一體論」之依據;在他的觀念裡,造物主似乎變成「多數」的神了。個人卻否定這種看法。理由如下:
第一、「我們」是古代帝王的自稱,表示他是國家的元首,有絕對的權威。他的話就是法律,全國的臣民都必須聽從;他的旨意便是公意,無人可以自作主張。舉例說,天主教教宗的自稱,傳統上是「我們」(We),表示他有絕對的權威;因為天主教認為教宗是「地上基督」,他的地位超乎普天下的天主教徒之上。但教宗若望23世即位之後,卻革新了天主教傳統上的幾項觀念和制度。其中一項是教宗不再自稱為「我們」(We),而改稱為「我」(I)。他之所以要改稱為「我」,乃因不敢以「地上基督」的身分自居;表示他個人沒有絕對的權威,多數人的意見才是最高的權威。他是天主教有史以來最開明,民主思想最濃厚的教宗。他任職的期間是,1958年11月4日至1963年6月4日。
造物主是天地的主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徒十七24;提前六15;啟十九16);至尊至大,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因此,當神自稱為「我們」的時候,並不表示祂是「多數」的神;乃表示祂有絕對的權威,一切受造的,都要完全順服祂的統治(詩一○三19-22)。
第二、同一件神造人的事,27節卻說「他」,而不說「他們」。如果26節的「我們」要作「多數」了解,可以支持三位一體的理論,為甚麼27節不說「他們」呢?原來26節是神自己說的,祂可以自稱為「我們」,以表示祂的絕對權威;但27節是摩西說的,他當然不可以說「他們」,免得被誤認神是「多數」的神。
第三、猶太人的神觀是「獨一神論」(約五44;猶24),並不是「三位一體」。如果對於26節的「我們」,猶太人是當作多數了解,為甚麼他們要堅持「獨一神觀」,而不容納「三位一體」呢?雖然「三位一體」的基本觀念也是「獨一神論」,而不是「多神論」;但一般神學家為「三位一體」所作的詮釋,卻無法叫猶太人滿意。
二、本會的神觀與「聖父受苦說」有甚麼不同?
1.「聖父受苦說」是甚麼?
基督教界所公認,興起於第二世紀最大的異端是「神哲主義」(Gnosticism),而興起於第三世紀最大的異端則是「神格惟一說」(Monarchianism)。
「神格惟一說」分為兩派,就是「動力的神格惟一說」(Dynamic Monarchianism),以及「形態的神格惟一說」(Modalistic Monarchianism)。
所謂「形態的神格惟一說」,乃是說獨一神以三種形態顯示祂自己。此派努力的目標是,既要保持神性的合一,又要保持基督完全的神性。他們與「動力派」的不同點是,堅持耶穌基督具有真正的神性。但「動力派」卻否定耶穌的神性,而以「建立神的惟一性」為努力的目標。他們說,神的本性和位格都是一,道和聖靈不過是神性中無位格的屬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他們便刻意強調耶穌的人性,而否定他的神性,同時也否定聖靈的位格了。
「形態的神格惟一說」,在西方的教會,被批評為「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anism);在東方的教會,則被稱為「撒伯流派」(Sabellianism)。之所以被批評為「聖父受苦說」,乃因此派認為父神自己道成了肉身,成為基督;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之時,聖父也在基督裡與他一同受苦。之所以被稱為「撒伯流派」,則因此派最著名的神學家撒伯流(Sabellius),對該派的神觀所作的詮釋具有代表性的緣故。
撒伯流的主張是:①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但顯示的形態卻是多種。②父子聖靈三個位格,如同一個演員所扮演的三種角色。③神將祂的獨一本質,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種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④在創造、頒布律法時,所顯示出來的是父;道成肉身時,所顯示出來的是子;叫信徒重生、成聖時,所顯示出來的是聖靈。
筆者按:本段資料係依據Louis Berkhof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基督教教義史》一書(58-61頁)所整理。
2.駁「動力的神格惟一說」之謬論
聖經說,「道成了肉身」(約一14);又說,「道就是神」(約一1)。可見「道」有神性,並有位格。
耶穌既有人性,且有神性;他是人,也是神(羅一3-4,九5)。祂是「在肉身顯現」的神(提前三16),是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以賽亞先知所預言,「有一嬰孩為我而生」,「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是指著耶穌說的(賽九6)。
聖靈具有位格之真實性,也不可否定。因為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中,一共五次論及聖靈時,都用陽性代名詞「他」表明(十四26,十五26,十六8、13、14),含有「那位」的意思。保羅所說「聖靈卻是一位」,或「這位聖靈」(林前十二4、11),也有這個含意。更重要的是,以「位格」的定義而言,聖靈有智慧、感情、意志,而且具有神性,可見祂是有位格的存在者。諸如:聖靈有智慧,能創造萬物(創一1-2;詩一○四30),也能參透萬事(林前二10);有感情,會擔憂(弗四30),又有愛心(羅十五30);有意志,能決定主意(徒十五28),而且會發出命令等(徒八29)。除此之外,聖經說,聖靈是神的靈(太三16;羅八9;約壹三24)、耶和華的靈(士三10),也稱為父的靈(太十20)。因此,聖靈確實具有神性,不容存疑。
由上列的聖經根據可知,主張「動力的神格惟一說」的神學家,以「建立神的惟一性」為努力的目標,完全正確;因為神永遠獨一無二,無可置疑,誰都知道(約五44)。然而,他們否定「道」(Logos)、耶穌和聖靈的位格,以及其神性,卻是背乎真道,漏洞百出,不堪一擊的。
3.駁「形態的神格惟一說」之謬論
依據幾處經文查驗,我們很容易看出,撒伯流派所詮釋的神觀,顯然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一個演員雖然可以扮演三種角色,卻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耶穌受洗的時候,卻有聖靈降在祂身上,又有來自天上的聲音,認證祂為愛子(太三16-17)。這個景象顯示,聖父、聖子和聖靈,在同一個時間,出現在三個不同的空間。
請問撒伯流派的神學家:「這是一個演員所能扮演的嗎?」
第二、基於這個邏輯,撒伯流派認為神的「獨一本質」,可以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個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並且以時間的劃分法來說明:神可以在舊約時代,道成肉身,以及重生信徒等三個階段,分別以聖父、聖子和聖靈顯示祂自己。但從耶穌受洗的時候所發生的事蹟看來(太三16-17),這種「不同階段的不同形態」之劃分法,卻是不能自圓其說的。
其次,為耶穌作見證而受逼迫的司提反,臨終之時被聖靈充滿,竟然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在神的右邊(徒七55)。原來,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便作了「更美之約(新約)的中保」,在神的右邊,不斷地替我們祈求著,為的是要拯救我們到底(羅八34;來七22、25)。
再者,《約翰福音》第十四章16節記載,有為門徒代禱的耶穌,又有聽祂祈禱的聖父,而且有將要賜給門徒的保惠師(聖靈)。顯然,聖父、聖子和聖靈各有獨立的位格,並且能夠同時存在於三個不同的空間。
請問:「依據『神的獨一本質,可以在不同的階段中,以三種不同的形態顯示出來』之觀點,撒伯流派如何詮釋上列的經文,使之不互相牴觸呢?」
4.本會的神觀
關於「神觀」問題,我們向來所主張的是「獨一神觀」;這是我們的老前輩所留給我們的傳統信仰,非常寶貴。我們所堅持的基本觀念是:
父子聖靈的本質相同,因為神性的本質是獨一的。此其一。
父子聖靈各有位格,卻不是三個位格。因為宇宙的主宰是獨一真神,不宜用「三個位格」來數量化。此其二。
父子聖靈所扮演的不同角色,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因為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神的靈永遠是獨一的。此其三。
為了更清楚的了解神觀,個人認為應該把握三個重點,就是聖經的主題、靈裡的一致,以及聖靈超越時空等。簡述如下:
.聖經的主題
聖經的主題是「神的救贖」。舊約是救贖的計畫,新約是救贖的實現。把握這個重點,對於神觀的了解,將有很大的幫助。
為了實現救贖的計畫,聖靈臨到童女馬利亞,使她懷孕,所生的兒子就是耶穌。祂是天下萬民的救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18-25;路一26-35,二8-11)。聖靈是神的靈(約壹三24),所以耶穌本來就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賽九6;羅九5),祂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約一1、14)。
為了完成救贖,神不但要成為肉身降生,也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的極限(詩一二九3,二十二13-18;太二十七26-50),而且從死裡復活(路二十四1-9)。基督被交給人去處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林後五21)。藉著基督的捨命和復活,祂已經同時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並彰顯了神的慈愛。因此,凡是神所揀選的人,誰都不能控告他們,也不能定他們的罪了(羅五6-10,八33-34)。
但直到現在為止,神的救贖並未完成(羅八23;弗一14,四30)。因為依照神的經綸,這救贖必須等到基督再臨、死人復活、罪人受刑、義人被提,才算完成(約五28-29;帖前四14-17)。所以升天後的耶穌,為要繼續進行救贖的工作,仍然要站在神的右邊,做更美之約的中保,替一切選民代求(羅八34;來七22-25,十二22-24;約壹二1)。
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都被聖靈充滿,約三千人受洗歸主,建立教會(徒二1-4、41),也是為了完成救贖的工作。因為有聖靈的引導,我們才能明白真理(約十六13);有聖靈的啟示,我們才能認識耶穌是主(太十六15-17;林前十二3);有聖靈的見證,受洗才有赦罪、稱義、成聖、重生的功效(約壹五6-7;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多三5);有聖靈的感動,我們才能在生活上成為聖潔,達到得救的地步(帖後二13)。就完成神的救贖來說,聖靈所佔的地位是何等的大呀!
綜括上述幾點,基督的降生、捨命、復活、升天,以及聖靈的降臨,都是為了救贖的需要。等到救贖完成:物質世界被毀滅,不再誘惑人;魔鬼受永刑,不再試探人;教會被提,信徒不再犯罪。那時,基督便不必再做中保為信徒代求,聖靈也不必再留在地上建立教會了。由此可以推知,在基督降生前,尚未進行救贖工作的永遠過去,神是獨一的;基督再臨,救贖完成後的永遠未來,神也是獨一的。在救贖的期間,為了完成救贖的需要,神似乎分成三位,其實卻是同一位神的作為。救贖的期間,始自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升天;終於基督再臨、魔鬼被定罪、教會被提。
.靈裡的一致
「靈裡的一致」,是在了解神觀的事上,必須把握的第二個重點。所謂「靈裡的一致」,乃是說聖父的靈、聖子的靈和聖靈,是同一位靈,這樣的一致;而不是說,聖父的靈、聖子的靈和聖靈等,三位靈的一致。前者所要強調的是,「獨一神」的觀念;後者三位靈的說法,便成為「多神論」了。兩者截然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聖靈在聖經上有很多名稱,如耶和華的靈(士三10)、神的靈(太三16)、父的靈(太十20)、主的靈(林後三17)、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的靈(徒十六7)、神兒子的靈等(加四6)。名稱雖然這麼多,卻是同一位靈。職是之故,對於使徒保羅所計畫的傳道行程,聖經起初才會說「聖靈」禁止(徒十六6),接著又說「耶穌的靈」不許(徒十六7),可見聖靈與耶穌的靈是同一位靈。其次,關於門徒被交於官府之時,將要為他們答辯的,或說「聖靈」(可十三11;路十二12),或說「父的靈」(太十20),或說「我(耶穌)」(路二十一15)。其實,有力的代辯者只有一位,就是聖靈。聖經之所以要如此敘述,乃因聖靈、父的靈和耶穌的靈,是同一位靈。這就是所謂「靈裡的一致」。
主耶穌曾指著自己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一句表示,耶穌的靈與天父的靈是同一位靈。正因如此,祂才可以對腓力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約十四9-10)。這是「靈裡的一致」的另一項有力說明。
父子聖靈雖然是同一位靈,但自耶穌降生為人之後,直到完成救贖之前,因為受了肉身的限制,所以父子有大小的分別。職是之故,主耶穌才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在哪些方面,父比子大呢?
第一、父的地位比子大。因為子是父所差遣的,祂所講的道,都遵照父的命令(約十二49-50);甚至連行動和祈禱,都要依從父的旨意(約七6、8、10;太二十六39)。
第二、父的能力比子大。所以為了未來三年的傳道工作,子需要先去曠野禁食禱告四十天,被聖靈充滿,戰勝撒但一切的試探(路四1-15)。在工作中,也需要常常禱告(可一35;路五15-16),祈求從上頭來的能力,藉以成全父的託付(約十七4)。關於子能力的來源,彼得曾為祂做見證說:「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十38)。祂的禱告不僅為要給我們留下好榜樣,更重要的是為了祂自己的需要。
第三、父的權柄比子大。所以子在分離的禱告中向父說,祂所得著的權柄是父賜給祂的(約十七2)。這種權柄就是托住萬有(來一3),以及支配自然界一切現象的權柄(可四37-41)。由但以理所看見的異象(但七13-14),並主耶穌的禱告(約十七2),以及祂在升天前吩咐門徒的話看來(太二十八18-19),也可以說是管理普世萬民的「王者」的權柄。當福音傳遍天下,世上的國成為基督的國(太二十四14;啟十一15),萬民都做主的門徒來事奉祂,使祂得著「萬王之王」應有的權柄之時(啟十七14,十九16),但以理所看見的異象,以及主耶穌的期望,就完全實現了。
第四、父的尊榮比子大。因此,在分離的禱告中,子對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子是父的榮耀所發的光輝(來一3),祂所做的事,或醫病趕鬼,或叫死人復活,或被釘十字架,或從死裡復活等,都為要榮耀父的名(路十七15-18;約九1-3,十一3-4、40,十三31-32,十七1;弗一20)。按著父所定的旨意,祂必須先戴上荊棘的冠冕,為人人嘗了死味,復活升天,才能戴上榮耀的冠冕,得著至高的尊榮(太二十七29;路二十四26;約七39;來二9;腓二8-11)。
第五、父的所知比子大。子所講的,都遵照父的指示(約十二49-50);祂所知道的,都來自父的教訓(約八28)。所以當祂提到世界末日的問題之時,祂只說看見這一切預兆逐一發生,就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至於祂的再臨是哪一天,哪個時辰,祂卻清楚的表示:「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3、36)。原來,基督再臨的日子是重大機密,在尚未得著父的指示之前,連子都無法預知。非但如此,連祂何時該動身往何處,若沒有父的指示,祂也是不知道的(約七3-10)。由此可見,父的所知無限,子的所知有限;子所知道的,都由於父的指示。
綜括上述幾點,父的地位、能力、權柄、尊榮,以及所知等,雖然都比子大,但父的靈與子的靈卻是同一位靈,這就是所謂「靈裡的一致」之奧祕性。
‧聖靈超越時空
「聖靈超越時空」──聖靈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是要了解神觀的第三個重點;若能把握這個重點,並且棄掉物質觀念,對於神觀就可以有正確的認識了。
誰都知道,物質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同一件東西不可能同時佔有兩個以上的空間。但聖靈卻超越時空,充滿宇宙(詩一三九7-10;耶二十三23-24;啟一8,二十二13)。「宇宙」是甚麼?《淮南子》如此詮釋:「四方上下,謂之宇;往古來今,謂之宙。」(齊俗訓)。由此可知,「宇」就是無限的空間,「宙」就是無限的時間。所謂「聖靈充滿宇宙」,就是說聖靈不受時空限制。
耶穌降生為人之時,因為受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福音書上沒有一處記載,耶穌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但從死裡復活,成為靈體之後的耶穌,卻不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可以出其不意的顯現在門徒面前,又忽然消失(路二十四36、31);而且不必叩門,就可以進入門徒所在的屋子裡面了(約二十19、26)。降生為肉身的耶穌與成為靈體的耶穌,之所以有如此明顯的區別,乃因物質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神的靈或祂的靈體卻超越時空的緣故。
惟因聖靈與物質不同,可以超越時空,且因父和子的靈,以及聖靈,在靈裡的一致。所以聖靈能臨到馬利亞身上,使她懷孕,降生為肉身(太一18;路一35;約一14;提前三16)。又能在耶穌受洗的時候,降在祂身上,同時從天上向祂說話(太三16-17)。同一時間從天降下,在地上為人子時,卻「仍舊在天」(約三13),統管萬有(詩一○三19)。
經驗告訴我們,一百個受了聖靈的信徒,如果同一時間分散在一百個空間祈禱,仍然都能被聖靈充滿,說方言。但我們卻不得據此斷定,聖靈有一百位;也不可以說,他們各人所領受的,不過是百分之一的聖靈。因為聖經說,聖靈「只有一位」(林前十二4;弗四4);又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同一位聖靈,在我裡面,在你裡面,也在他裡面。
綜括上述各點,因為聖靈超越時空,且因父子聖靈在靈裡的一致,所以祂既可降生為肉身,同時又可以充滿天地;既可住在我和你裡面,同時又能住在眾人裡面。
保羅說,他所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羅十六25)。又說,「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十字架的救恩),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這種奧祕,只有聖靈才能向我們顯明(林前二9-11)。「神觀」更是極大的奧祕,必須得著聖靈的啟示才能領悟。但願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17)。阿們!
5.獨一神靈一神論
「獨一神靈一神論」是個人的查經心得,也是筆者想藉以取代本會原有的「獨一神觀」之新名詞。凡屬於本會的同靈都知道本會所主張的神觀,向來都慣稱為「獨一神觀」;言外之意,好像說一般教會所主張的是「多神論」。其實,興起於第三世紀的「神格惟一說」,以及確立於第四世紀的「三位一體說」,都堅持「神性的本質之獨一」,即「一神論」這個基本觀念。職是之故,我們必須取用一個令人一目瞭然的新名詞──「獨一神靈一神論」,使一般教會知道我們所主張的是哪一種「獨一神觀」;並且在深入探討,互相衡量是非的時候,有一個更清晰的概念。
所謂「獨一神靈一神論」,簡單說,就是堅持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這個基本觀念;父子聖靈在同一個時段的個別存在,或彼此不同的活動,都是同一位神靈的作為。因為聖靈就是基督的靈(羅八9),也是父的靈(太十20);其神性的本質,永遠是獨一的。
「神性的獨一本質」,乃是主張「神格惟一說」與「三位一體說」的共同信仰,只是他們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獨一神靈一神論」所陳述的,便是他們費盡心思要詮釋,而不知道該如何表達的觀念,使他們知其所以然的道理。但願主耶穌開啟各派神學家的心竅(路二十四45),使他們和我們在獨一真神「神性的本質之獨一」,這個共同信仰之下,對於神觀所作的詮釋能漸趨一致,因而實實在在的「合成一羣」(約十16,十七11、20-23),榮耀主耶穌獨一的真神之聖名(猶24-25)。阿們!
三、獨一神觀與三位一體的關係是甚麼?
這個疑難問題應該改為「本會的神觀與三位一體說有甚麼差別?」比較恰當。因為「三位一體說」的基本觀念也是獨一神觀,但在詮釋神觀的理論上卻與本會有很大的差別。請看下列三位神學家為「三位一體說」所作的詮釋,再對照筆者對他們所提出的質疑。
阿他那修(Athanasius)特別強調神的合一性,並且堅持在三位一體教義的解釋上,不得影響這合一性。因此,他說:「神性中雖然有三個不同的位格,卻不是分立的;若是分立,將導致多神主義。聖父與聖子同質,聖靈與聖父也是同質,神的合一性即本質上的一體。」
奧古斯丁(Augustine)所強調的基本觀念是,本質上的合一與位格上的三分。他說:「三位中的每一位都擁有全本質,並與本質同一,且與位格中其他二位也是同一。聖靈是由聖父而出,但也是由聖子而出。」
柏路易(Louis Berkhof)對於三位一體的教義,如此詮釋:「根據聖經,神只有一位,卻有三個位格:父、子、聖靈。此並非通常所指的三個人,他們並非三個獨立的個體,卻是神的本體的三個形像。三位一體的奧祕就是每一個位格都擁有完全的神的本質,這本質只存在於三個位格之內,此三個位格在本體上並沒有等級之分。雖然可以說,在存在的次序上,父是首先的,子是其次,聖靈居第三,此次序亦可見之於他們的工作上。」又說:「父是萬物的創造者,三一神的第一位。三一神的第二位被稱為子。聖靈是有位格的,祂的特徵是由父和子所差來的。」
由上列的神學家對「三位一體」所作的詮釋可知:①所謂「三位」,並不是三位神,而是說父子聖靈各有位格。②「一體」是說,本質上的一體,或本質上的合一。③所謂的「本質」,就是「神性的本質」;換句話說,父子聖靈都具有神性,本質相同。至此已經非常清楚,「三位一體」的基本觀念是「獨一神觀」,而不是「多神論」。
然而,對於他們為神觀所作的詮釋,筆者卻要在此提出兩個質疑,希望能得著令人滿意的答覆。
其一是,「一體」能強調「獨一神」的觀念嗎?不能吧?例如聖經說,「夫妻是一體」(創二24;可十7-8)。但事實呢?夫妻究竟是兩個人,二人的生命是各自存在的。否則,如果一個信主,一個沒有信主,難道將來半個人上天堂,半個人下地獄嗎?原來,所謂的「夫妻一體」,乃是說他們的關係至為親密,必須終身相愛(弗五22-25、28-33),不可分開(可十9)。與此同理,「三位一體」這種神觀,只能表示父子聖靈的關係至為親密,而無法強調「獨一神」這個觀念。不是嗎?
其二是,「一體」的重點既然在於強調,神的存在是「獨一」這個觀念;那麼,為甚麼要說,「聖父是第一位,聖子是第二位,聖靈是第三位」呢?如果將「父子聖靈的本質相同」,或「本質上的一體」,改稱為「父子聖靈的靈是同一位靈」,則在詮釋神觀的事上豈不是會覺得更順暢,並可以消除這種疑慮嗎?
除此之外,筆者還有一個質疑,就是「聖子是永遠生出」這個問題。
公元325年,舉開「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時,與亞利烏派爭辯的代表人物是阿他那修。亞利烏派拒絕「聖子是永遠生出」的概念,而主張「聖子是從無中被創造出來的。」阿他那修卻堅持「聖子是永遠生出」,即「從聖父的本質中生出」這個看法。
亞利烏派之所以要主張「聖子是受造的」,乃為要否定耶穌具有神性的本質。但聖經卻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約三16);又說,「愛子……是首生的。」(西一15)。並且耶穌是「道成了肉身」,而「道就是神」(約一14、1)。既然如此,耶穌怎麼沒有神性呢?顯然,亞利烏派的神觀是錯誤的。
亞利烏派的神觀固然不對,但阿他那修所堅持「聖子是永遠生出」的觀念,也不見得高明多少。新英格蘭的神學家艾蒙斯(Emmons)批評「永遠生出」的教義說:「永遠生出,乃是永遠的無意義。」司徒多(Moses Stuart)則說:「永遠生出的說法,是語言上的矛盾。」此外,新英格蘭大多數著名的神學家都反對,「聖子是永遠生出」這項教義。筆者的看法是,「永遠生出」即「永遠矛盾」;因為所謂「永遠」,就是無始無終,但「生出」卻有一個開始。對不對?
筆者按:本段有關「三位一體」的資料係依據Louis Berkhof著,趙中輝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基督教教義史》一書(65-72頁),以及同作者著,陳惠榮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出版,《基督教教義概要》一書(48-51頁)所整理。再者,關於神觀問題,在拙著《聖經釋疑》(87-159頁),有更詳細的詮釋,可供為參考。
四、我們在西方各國,為甚麼無法突破華人移民教會之限制?
本會在西方各國的傳教工作,「二三十年來無法突破華人移民教會之限制」,這是僑居於西方國家的同靈都知道的事實。為甚麼會這樣?美國南加州有一位白人同靈對我說:「華人與白人的文化背景迥然不同,在觀念上有很大的差距,致使彼此之間難以溝通。」法國巴黎有一位同靈則說:「我們白人若向你們華人傳孔夫子,你們會不會覺得很奇怪?同樣的道理,你們華人竟然要向我們白人傳耶穌,我們當然會覺得很奇怪呀。」這就是說,真耶穌教會是華人教會,白人認為不值得接觸。
若以人為的策略和有限的能力來說,要突破這兩種障礙,實在很不容易。但若倚靠神的靈,在所羅巴伯的面前,大山(象徵極大的障礙)算甚麼?「必成為平地!」正當重建聖殿的工程遇到困難,百姓的信心開始動搖的時候,神如此對所羅巴伯說(亞四6-9)。我們幾位老前輩,從前常用這段經文來鼓舞我們的士氣。面對目前的障礙,希望這段經文對我們仍然有激勵作用,使我們重新振作起來。大山算甚麼?「必成為平地!」
請看下列幾處經文的預言: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十四14)。一般教會所傳的是被更改過的假道,那並不是天國的福音。惟有本會所傳的才是真理的道,能叫人得救的福音(弗一13)。在世界末日未到之前,真教會必傳遍天下,並且要傳入以色列國(羅十一25-27,九27、29;亞十三7-9;結三十九28-29)。
「末後的日子(世界末日之前),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真教會必比一般教會更興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凡神所要揀選的萬民,都必歸入真教會)。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神的殿(真道傳遍全世界,各國的選民都要聚集到真教會來)。主必將祂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真教會有聖靈的教導,能使人領悟真理;有聖靈的更新,改變人的生命,使他能切實遵行主的道)。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真教會有豐富的真理,能滿足選民靈性上的需求)。』」(賽二2-3)。這是我們的老前輩樂於引證的預言,我們深信不疑,這項預言必應驗。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真教會目前的同靈之外,還有主的選民);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凡主所要揀選的人,都必順從聖靈的引導,接受真道);並且要合成一群(主的選民,必合而為一),歸一個牧人了(聖靈是主耶穌的靈,祂的帶領等於主的帶領)。」(約十16)。將近一世紀以來,這項預言曾不斷地應驗在真教會──主耶穌特別指定的「這圈」、這「一群」;我們可以斷言,今後還要繼續應驗下去的。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利用現代高科技、四通八達的資訊管道,傳福音的速度令人驚訝),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真道必傳遍世界,文化背景的差異算甚麼?種族的歧視算甚麼?)。他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因為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世界末日快到,不可再拖延了)。』」(啟十四6-7)。這項預言快要應驗了,因為世界末日前的預兆多數已經發生,「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太二十四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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