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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全

二.王權的起源── 立王的依據和法規

在探討神權和王權間的關係之前,首先要釐清的是,立王一事是否列在神的計畫之中?因為從歷史上來看,南朝猶大國的二十一個王一直沿著世襲的方式傳承而下,維持在大衛家系中。

而北朝以色列的二十一個王,除了耶戶家蒙神的允諾傳了四代之外,其他都是以掠奪取得王位,很顯然地在一個民族中就形成兩種體系。但若依據選民的遺文和律法,立王一事可以肯定原在神的計畫中,絕非出於人的意念而已。

1.神立王的計畫

立王的條款最早出現在選民「成文法」,即公元前1406-1402(參考值)之間的《申命記》。神藉摩西向百姓頒布:「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申十七14-20)

這段經文未曾出現在其他三卷的律法書中,是否意味著它是經過曠野的磨練之後,出於摩西的考量而補充訂定的法則,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但如果從前後文觀察,可知,這是為管理選民所訂定的制度,也符合「神國」宗旨的條款,只要我們往前查究,就可以確定早在亞伯拉罕時代,神已應許他的後裔將成為大國,國中也必出君王,就在神第四次向他作應許的重申時,向亞伯蘭顯現並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十七1-8)。

從此,亞伯蘭被稱為亞伯拉罕,而且「君王從他而出」,此處的君王( )是陽性複數,也就是眾王的意思。可見君王的設立是始於神的意旨,而被立的君王其實都是「應許的君王」。所以立王一事是早在神的預定之中。

2.從掃羅事件看立王的衝突性

《撒母耳記上》第八章記載,當時為了立王一事,先知撒母耳和百姓之間產生了很大的爭執;再加上所膏立的掃羅本身的失敗,難免的就會造成對立王一事的否定的連想,因此,由本章讓我們得到三個看法,就可以了解,何以當時立王一事持否定看法的原因。

首先,看百姓方面:「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百姓竟不肯聽撒母耳的話,說:不然!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上八4-5,19-20)

撒母耳先知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神告訴他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

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八7-9)

其次,撒母耳轉達神的旨意給百姓時說:「管轄你們的王必這樣行:他必派你們的兒子為他趕車、跟馬,奔走在車前;又派他們作千夫長、五十夫長,為他耕種田地,收割莊稼,打造軍器和車上的器械;必取你們的女兒為他製造香膏,做飯烤餅;也必取你們最好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賜給他的臣僕。

你們的糧食和葡萄園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給他的太監和臣僕;又必取你們的僕人婢女,健壯的少年人和你們的驢,供他的差役。你們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們也必作他的僕人。那時你們必因所選的王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你們。」(撒上八11)

最後,我們同時也要注意本卷作者前文的說明:「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上八1-3)

所以從「百姓私意立王像列國一樣」,「神警戒百姓將來王的管轄」,以及「約珥與亞比亞不行神的道」三者,以致判定立王不妥的原因。

3.從長遠歷史的層面看立王

對於立王的合理說明,應該可以從大衛受膏的事件中才能得到肯定的解套。

掃羅王雖貴為一國之君,且居眾王的首位,理當以治國益民為事,以符合百姓的期待,必也是神、百姓和先知樂觀其成。豈料,這位眾望所歸的君王,最後卻造成國破家亡,甚至他自己也落到身首離異的慘境(撒上三十一章)。不僅造成聖民歷史的國恥,也成了「英雄輓歌」,每逢重閱此段歷史,無不錐心傷痛。

但要知道,就在掃羅王朝結束之前,大衛的王朝已崛起,在《聖經》的歷史批判中,不但從未視其叛逆之徒,大衛王朝的興旺和神所承受的榮耀,反倒長久地存在於選民的心目中,並定位於「神的計畫和安排」,甚至成為末後重建大衛倒塌之帳幕(神國)的指標。

由此可見,掃羅的為王在時間點上是超越了神的時候,不是立君王的錯誤,而大衛才是神預定的君王。

末後的「基督耶穌」正是大衛的苗裔,是神國的大君王,祂要治理全地,建立祂的國度,也就是五旬節的使徒教會和末後屬靈的真教會。因此,我們唯有從屬靈的層面才能看到神長遠的計畫(耶二十二5,三十二15;亞三8,六12)。

所以大衛被膏立為儲君時,神一再的表明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反倒向掃羅表明神厭棄了他,因為他沒有遵守神所吩咐的,是不合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

從以上的探討,讓我們得到明確的答案,立君王管理百姓是神的計畫,而立掃羅為王錯在時間不對,百姓沒有等候神所預備的人選,但值得注意的還是當日領導百姓的祭司或君王,務要有超越的聖品人格,才不致造成神國的虧損,現在就可以回過頭來看耶戶家的罪。

三.耶戶家的罪── 探討耶戶家的罪

從以上立王的律法條款和神揀選人為王的情形來看,以色列國在立王的事上有三個法源:首先,要依據摩西律法中所記載的原則,不可違背(申十七14-20);其次,在人選上非憑恃個人的能力和智慧為標準,必得出於神的揀選;最後,在信德上要以美好的品德去事奉神,行誼合神心意,一切以忠於神的人。

當日,神驗中了耶戶,且藉由以利沙先知的膏立,使他得以作為北邦以色列的君王,他內心應該明白,何以神拋棄眼前的亞哈,轉而把王位、王權賜給他,不外要藉助於他,把以色列民從信仰的悖逆中,引導歸神。

所以他務要遠離亞哈的道路,忠心事奉耶和華,以合神的旨意,未料事與願違,在他取得王位和鞏固王權之後,不但沒有以亞哈的罪惡為鑑,卻再度重蹈覆轍,就如經上所記:「只是耶戶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

耶和華對耶戶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只是耶戶不盡心遵守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王下十29-31)

以致耶戶所開創的北邦以色列的第五個王朝,只到第五個君王撒迦利亞,就告終止,王朝前後只約維持了九十年(841-752 B.C.),緊接著王位和王權又轉而落入沙龍手中,應驗了神向耶戶所說的。依據歷史的原貌和《何西阿書》的記載,我們概略的可以理出先知宣告耶戶的罪惡,以及他的王朝失落的主因了。

至於,先知何西阿在本卷的開始,劈頭宣告:「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何一4-5)

除了耶戶的罪我們已看清之外,「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是我們需要探討的重點之一,究竟何種原因,導致神向他作出殺人流血的控訴,導致以色列家的滅絕。

耶戶蒙恩繼承以色列王位,同時受到先知以利沙的祝福,並被認可去擊殺以色列的惡王約蘭和猶大的惡王亞哈謝,自己得以登基為王(王下九1-10)。不過很顯然地,耶戶登王之初(841-814 B.C.)殺人過分,導致神要向他討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他殺人無度,一連開五個殺戒:

首先是發箭殺以色列王約蘭,緊接著又殺傷同行的猶大王亞哈謝,以致亞哈謝死於米吉多(王下九11-29)。

其次,他到了耶斯列城命令太監扔下惡后耶洗別(王下九30-37)。

接著他又命令亞哈家的家宰、邑宰和長老殺了王在撒瑪利亞的七十個兒子(王下十1-11),又在往撒瑪利亞的路上,殺了所遇見的猶大王亞哈謝的弟兄共四十二人(王下十12-17)。

最後,再以欺騙的方式誘殺以色列地巴力的眾先知,一切拜巴力的,和巴力的祭司(王下十18-28)。即使耶戶是神手中的刀和劍,是報復惡者的工具,他完成了神對亞哈的惡行及對流義人的血所當遭受的懲罰和報應(王上二十一17-26)。

在除惡的過程中,到底哪些人是該殺的,哪些人是不該被殺的,縱然在《列王紀上》和《何西阿書》中都沒有清楚的交代,只能由讀者自我去判定,但顯然他嗜殺過度。

所以神才會藉由何西阿先知,向北國作如此的警告,這必是最佳的明證,如經上所說:「耶和華對何西阿說:給他起名叫耶斯列;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何一4-5)。

畢竟這些人中也都是神的子民,其中也必有不當殺的人,耶戶以殘暴的手段殺聲連連,似有矯枉過正之嫌,這可不是神所樂意見到的。

話再說,亞哈家被滅除的關鍵在於他信仰嚴重的偏差。自公元前841年登基為北朝以色列的王之後,政治和武功在北朝的歷史上算是強盛的時期,但大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比起以前的列王更甚,他不但不遵守神的律法,娶了以偶像為名的西頓王謁巴力之女耶洗別為妻(謁巴力意為:巴力是活著的)。

且四處建巴力和亞舍拉的廟宇,陷百姓於邪淫之中,大開偶像崇拜之風(王上十六29-34),在民間也恣意妄為奪取民地,大大違反律法(王上二十一章),夫婦二人所行的惡,罄竹難書。

今天,亞哈家會落到家破、人亡、權喪,不就是因為他遠離神的律法,事奉偶像巴力,又行為敗壞,以致王位才歸給耶戶,耶戶就當以亞哈家為鑑,一方面感念於神的揀選和所賜予的王權,更重要的要率民離棄偶像巴力、亞斯他錄、亞舍拉……等外邦的虛神,一心歸向他們的神。

然而耶戶最大的錯誤,還是重蹈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路,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之所以提到他走的是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路,這不單指他轉而使百姓陷在崇拜金牛犢的那罪而已(王下十31),最可悲的是他對王權的取得,犯了錯誤的認知。

他選擇耶羅波安的路使以色列人陷罪裡,主要的原因似乎受到政治慾望的驅策,想要堅立他在北國的王位寶座,因為他認為北國的首位君王耶羅波安,就是因著金牛犢的信仰隔離了北邦和南邦,免得因為北朝百姓年年返聖城守節,使北朝人民的心歸向南朝,以致失去他的國位。

故藉著所設的牛犢崇拜,得以守住了他的政權,這種動力,遠較他想要事奉上主的慾望更強。不想,神既然將以色列國的王位賜予他,就該專心事奉祂,這才是智慧的人,結果卻不是這樣,叫後人感到非常的訝異。

一個人能以歷史為鏡固然重要,但錯認歷史也好不到哪裡。難怪耶戶王朝不但沒能使他們的子孫跳脫過去君王的無知和敗壞,也無法使他的國度和國位年長日久。

「遵守」神的律法是祂對人唯一所求,也是自古以來,人神關係所繫:「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五29);

撒母耳對掃羅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上十三13),「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王上十一10),「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詩二十五10)。

然而耶戶因為信仰的錯誤,王位只傳了四代,就再度轉手他人了,他一味的顧及王權而偏廢了神給他的使命:「恢復已經式微的獨一神的信仰」,至為可惜。

四.何西阿的指正── 先知對當代君王的使命

當神藉何西阿先知控訴和指責耶戶作為全書的開頭語,已經延伸出對北國以色列的責備和警戒了,其中可以確定的是,它隱含了神和先知心中所存的憂國憂民的意識,以及藉由「昔日君王之史」,影射「今日君王之愚」的意涵在其中。

這些百姓的領袖,從君王、祭司、利未人、官長和審判官,一直到民間的長老、貴冑,他們應該看得出,唯有耶和華才是他們的神,是他們堅固的依靠,是造化的主,為他們建造宮殿的神(何八11-14)。因著愛他們,神才藉由先知一再的招呼他們……。

祂教導以法蓮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祂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何十一1-4)。可是百姓卻不知道是神醫治他們,又因無知識──真理,沒有神的道、神的律法以致滅亡,這些祭司、利未人棄掉知識,忘了神的律法,導致百姓不遵守祂的命,離棄了他們的神(何四6-10)。

可見,自王朝建立以來,君王憑他們手上所掌握的王權,本可提升國家社會的良好風氣,因為在當時,他們的影響力遠大於祭司和利未人,所以各朝代中,凡良好的信仰,往往出自好的君王,畢竟他掌握了政治和經濟大權,只要「政權」和「金權」善用得宜,祭司和利未人必受到眾人的尊重,而信仰也必因此得以堅固。

反過來說,這些官長牧者若道德淪喪,則百姓必遠離他們的神,可見祭司、利未人固然重要,但顯然地也受制於這些政治人物,因為國家以政權為主的。

大衛王朝的政權始終維持世襲的制度,故從大衛、所羅門、約沙法、約阿施、烏西雅,以及後來的希西家,這些好王,帶給百姓良好的信仰,其影響力遠大於當代的祭司、利未人,反倒因為君王對神職人員的尊重,而提升了這些祭司、利未人的身分和地位,當然所得到的就是神給予眾人國泰民安的回饋。

回過頭來看北朝,從金牛犢的崇拜到崇拜外邦的偶像、柱像,如巴力、亞斯他錄、亞舍拉……,從未出過敬畏神的君王,而百姓如何呢?以「慘不忍睹」一詞尚不足以形容他們的混亂和所遭遇的禍患,確實是他們信仰狀況最貼切的寫照。

在北朝的祭司利未人,徹底被君王和虛像假教所制,因此,在社會中一再出現史上勇敢的先知,如:以利亞、以利沙,何西阿何嘗不也是其中之一。君王在王朝時期明顯的左右了整個社會信仰的導向。

但這些君王卻蒙昧無知,再加上祭司、利未人的無能,在王位的奪取和堅守中他們始終不懂,也不肯依靠這位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並且大行神蹟的獨一真神,所看到的就是「外邦神明使外邦的國強盛」,就轉而偏向外族的神明,這種情形屢見不鮮,難怪國內充斥埃及、亞述、巴比倫,甚或非利士、摩押、亞們的偶像、神柱。

同時為了大得民心,以堅固其位,則投其所好,帶頭為百姓建廟宇、造偶像,參與獻祭崇拜活動。先知何西阿在全書中不斷的指證和責備這些領袖,神也藉著法庭的用詞,時而以控告者的立場,時而以法官的身分,施予以色列民的控訴和判決。

信仰的惡化,國勢的危難,造成國內的動盪,於是君王在沒有信仰的根基下,不斷的運用人的思考模式去追求他們的地位和權勢,縱使羅波安二世是北朝國家的興盛時期,但離純正的信仰仍遠,甚至與正統宗教完全斷絕。

這些惡性循環的現象在《以西結書》中都有跡可尋。在內部政治不穩定的局面中,這些君王本身不但不聽,也不願投靠神,卻在軍事和外交上與外邦建立聯盟關係,以確保國家的安全、王權的穩固。

所以先知指責他們:「以法蓮與列邦人攙雜;以法蓮是沒有翻過的餅。外邦人吞吃他勞力得來的,他卻不知道;頭髮斑白,他也不覺得。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雖遭遇這一切,他們仍不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也不尋求他。以法蓮好像鴿子愚蠢無知;他們求告埃及,投奔亞述。」(何七8-11)

何西阿又諷刺他們:「以色列被吞吃;現今在列國中,好像人不喜悅的器皿。他們投奔亞述,如同獨行的野驢;以法蓮賄買朋黨。」(何八8-9)。最後他告訴君王領袖們:「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謊和強暴,與亞述立約,把油送到埃及。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按他所做的報應他。」(何十二1-2)

這些話都是針對當權者的諷刺,因此時的君王總是一味的倚賴自己的手段,並投百姓之所好,自我鞏固王權,完全採本末倒置的作法。(下期待續)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2/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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