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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78期2009年3月)
真理論壇:與神際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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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輝煌


引言


人能與神相遇,這是極為寶貴的信仰經驗,亦是堅定我們信心的經歷,更是表明了神恩典的臨在。從《聖經》裡我們不難發現,凡是神的僕人或兒女,常有「與神際遇」的經歷,這對其人生有著莫大的助益和影響。

我們對以色列百姓祖宗之一的雅各作探究,因為他曾多次與神相遇。然而從這些「際遇」中,反應出神的選民在宗教信仰方面,顯出頗為重要的信仰意義和歷程。

一.「際遇」一詞

此措詞希臘文音譯為yiriko,有「尋找、獲得、發現和遇見」的意思。例如「找到」某人或某物(可一37;路二45;林後二13等)。又如不經意而「遇見」某人或某事(創四14-15;撒上十2;王上十九19;徒十七23等經文)。

但就喻意方面而言,是指著反省、觀察、察驗或研究而得到心智方面的「發現」(羅七21;路二十三2;徒二十三29等經文)。甚至是「得」主的憐憫,亦使用此措辭(提後一18;創十九19;但三38等經文)。

二.體悟自己的信仰

雅各過去與父母同住,受到百般呵護和照顧。一旦離開家門,必須獨自面對事物,如此才得以經驗過去聽訓的信仰教導。然而根據《創世記》二十八章10-17節的事蹟,是雅各首次體驗有自己的信仰感受。

誠如16-17節所說的,「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這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這是他在信仰上新的經歷,夢中神向他應許要堅定他,保護他和賜福給他(創二十八13-15)。

這是多麼大的恩典和福氣,亦是他與神首次際遇,是感受與神這麼近的距離,從神得到無限的安慰和眷顧,何況他此刻是在逃難的期間,他開始體悟自己與神的信仰關係,乃是承自神對父親、祖父的應許(創二十八13)。

起先他是為逃避哥哥的追殺,後來是與神密相契,即藉著不同的事蹟際遇,去經歷這位全能的神(希伯來文音譯為El shaidai)(創三十五11)。

當中他經驗神的堅定、神的指示、神的安慰、神的要求和神的應許賜福。試問,我們與神的際遇有幾回呢?我們對祂有何樣的感受呢?

三.體會不同的人生走向

雅各首次與神際遇時,便體會「這是神的殿,就是天的門」(創二十八17),並且向在天梯頂端的神許願,表達了對神的感恩,和確立自己的宗教信仰生活(創二十八20-22)。其中包含三項今生的需要,和三項立志為主服事。其內容如下:

1.今生的需要

(1)神在路上保佑我(20)。

(2)給我食物吃、衣服穿(20)。

(3)將來使我平安回到父家(21上)。

2.立志感恩

(1)以神為我的主(21下)。

(2)用所立的石柱作神的殿(18、22上)。

(3)獻上十分之一(22下)。

這是重要的信仰體驗,亦是人生對神認知的轉變,接觸到神同在的感動和平安的見證,表露出在人生的旅程並非是孤單寂寞的,有以馬內利的生活(參:太一23)。

第二次是伯特利的神,即雅各曾在那裡用油澆過石柱之處的神,向他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創三一3、13)。遂與妻子拉結、利亞商討返鄉事宜,並得到她們的支持(創三十一14-16)。

說起來,這事是出於神的指示,所以一切都顯得那麼順利,亦是表明該回去的時候了。於《創世記》三十一章43-55節裡,雅各和拉班立石堆為迦累得,又叫作米斯巴,意思是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創三十一47-53)。

可見此次的約定,是非常慎重的,是在神面前起誓的,且在山上獻祭(創三十一53-54)。此舉與他逃避哥哥的作法,顯然迥異;此次是有神的見證和判斷,不再是迷糊行事的。

第三次雅各他們正在行路的時候,神的使者們「遇見」他,雅各看見他們就說:「這是神的使者」,於是就把那地方起名叫瑪哈念,亦就是「二軍兵」的意思。

即將回到故土,但要面臨過去二十年前哥哥的追殺,亦成為身心的大重擔和威脅,但一路上有神的使者同在,誠為神的安慰和眷顧,是個美好的體驗見證。

第四次是在雅博渡口,與天使摔跤。其目的是要求神的賜福,否則不容祂離去(創三十二22-26)。使者在雅各的大腿窩摸了一把,腳就瘸了,亦留下「記號」。

從此不再叫雅各,要改名為以色列。原因是他與神與人較力,都得勝了(創三十二27-29)。此時雅各的信仰人生,有了顯著的成長和改變,不再是如過去一般靠人的智慧和力量行事,而是極盡努力去抓住神和仰賴神。透過此次與神的際遇,雅各便給這地方取名為「毘努伊勒」(意思是神的面)。

就雅各而言,他親自經驗了「我面對面見了神,但我的性命仍得保全」之信仰(創三十二29-30)。這是令人感動的見證,是終生永難忘懷的事實,並且留下了記號在身上,即大腿瘸了。

試問神給我們的記號是什麼呢?後來雅各與哥哥以掃相認和好(創三十三5-11),並在示劍城東築一座壇,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意思是神、以色列的神(創三十三20)。

第五次是在示劍,歷經第三十四章嚴重的家變事件之後,神對雅各顯現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創三十五1)。

可見當初雅各立志許願(創二十八20-22),神是非常在意的,而此過程神亦真的眷顧他,但他遲遲未勵行還願(傳4-7;申二十三21-22;詩五十14)。於是雅各對家人說:「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也要自潔,更換衣裳。

我們要起來,上伯特利去,在那裡我要築一座壇給神,就是在我遭難的日子,應允我的禱告,在我行的路上,保佑我的那位」(創三十五2-3)。結果他們全家悔改且一起前往(創三十五4-5)。

這是家庭信仰的復興,亦是遲來的美好見證。這是提醒我們一個事實,要我們不能忽略或忘記神的恩典(林後六1)。

第六次是在伯特利的際遇。作好還願之後,神對他顯現說:你要叫以色列。又堅定神的應許、賜福(創三十五10-13),之後神就從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

雅各便在那裡給那地方起名叫伯利特(Bethel),意思是神的殿(House of God)(創二十八19)。此地名在艾城之西,位於便雅憫的地界,以法蓮之南界,屬於猶大的一城(撒上三十27),亦稱比土力(書十九4),或稱彼土利(代上四30),又稱路斯(創二十九19)。

第七次是雅各來到別示巴,獻祭給神的時候,夜間神在異象中對他說:「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創四十六3-4)。

這是神對他的未來和後事,所作的預言。「送終」這個字眼,原文是「將手按在你的眼睛」,因認為眼睛是靈魂之窗,生命最後必從那裡離開。因此「按手的動作」,是表示一種祝福和生命的傳承。故此次與神的際遇,是在雅各的晚年,神還是持續的引領和眷顧著他的人生。

四.體認純一的信仰

上述有關雅各與神際遇的事蹟裡,便涵蓋了他的一生。顯見雅各從爭取的人生裡,學會了順服神的人生。故能夠清楚明白與神的際遇,真是你我重要的信仰體驗。

雅各到了晚年,在為兒孫祝福時,亦如是作見證說:「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創四十八15-16),此人生的經歷,真是表露體認純一信仰的宗教觀。

然而神是透過何種方式,與雅各際遇或會遇呢?答案是藉著夢、異象及神面對面的顯現。此種際遇在神學意涵上,有著重要的屬靈意義:

1.神的顯現

神顯現(希伯來文音譯theophay),即指神使他自己被看見之意。選民的三位族長,即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各,都經歷到神的顯現之見證(創十二1,十七1,十八1,二十六2-5,三十五1、7-9)。有關神親自顯現的作為,這在選民歷史的信仰之經驗,是個非常重要的體會,即與神際遇。

2.表明神的臨在

這是一種神同在的信仰生活,亦是神親自指引、安慰和教導。例如神在火燄的荊棘中呼召摩西(出三1-6),告訴他要領受的工作與使命,並要與他同在(出三10、12)。

又如雅各在曠野枕石睡著時,看見天梯和真神,便體驗神臨在──真在這裡,因而確立了實在的信仰觀,也開始了人生旅程。根據《創世記》二十六章記載以撒操練生活,是從飢荒為始(二十六1-5),到富有及至水井被奪的苦難,這期間神不再顯現。

以撒是因遵主命而一再地面對苦情,直到操練完畢之後,知人苦情的神就顯現了(創二十六24-25),結果,神顯出美好的同在見證,來帶領走出一切的苦難(創二十六28-33)。事實上,在這條人生的道路上,神並沒有遺棄祂的兒女(參:詩四十六1)。

3.顯出神全能的作為

我們在《創世記》裡常看到一些措詞,表達了神的絕對性和獨一的特性。例如至高的神,希伯來文音譯為El elyon(創十四18-20、22)、永生的神El olam(創二十一33)、全能的神El shaddai(創十七1,二十八3……等經文)。

這些神絕對的屬性,皆表彰了神全能的作為,包括了創造宇宙萬物、創造人類、選民的揀選及主宰萬國萬民等等作為,這一切乃在乎祂(徒十七26-28)。

《希伯來書》一章1-3節,見證祂用命令托住萬有;保羅亦作見證說,萬物皆靠祂而造、而立的(西一15-17),我們亦是藉著祂而有的(林前八6)。

五.與神際遇是神所賜的恩典

談到這裡,我們不免會思索一個概念,即神會選在一個時機、一個場景,與祂的子民會遇,不是由人決定,乃是表明了祂的主權和旨意(羅九14-18)。

具體而言,在選民族長時期,大都藉著築壇獻祭來表達與神會遇(創八20-21,十二8,十三18,二十六25,四十六1-2)。直至西乃曠野,神親自言明要在會幕前與以色列人相會(出二十九42-46),以顯明神同在的見證(利二十六11-12;林後六16)。

於《申命記》十二章5-6節,神吩咐要在祂立名的居所「相遇」。然而到了新約時期,主耶穌說:「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故我們要禱告、親近祂和敬畏事奉祂,便常與祂會遇了,也相信這美好的際遇,將成為我們的恩典見證。

結語


雅各的一生,其所走過的路,是多麼地辛勞和沉重。但由於神給他美好的際遇,使他在人生的歷程中多次的學習體認神,而出現重要的轉捩點,最後成為神手中的工作(賽二十九23;弗二10)。

如今我們需要神的指示和幫助,要常常有與神際遇的生活見證。故當作好靈修和事奉主的生活,隨時體驗這位使人有盼望的神,成就一切美事(羅十五13;腓二13)。



作者: 田輝煌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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