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主復活,須要綜合四福音書來查考。主是顯給婦女們看見才顯給彼得看;下午又顯給兩個門徒看,而傍晚又顯給十個門徒看。茲將祂復活顥現的次序記於左:
1.
當天的顯現:
a.
清早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可一六9、10),又向眾婦女顯現(太二八9、10)。
b.
向彼得顯現(路二四34)。
c.
在往以馬忤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路二四13─35)。
d.
晚上,向門徒顯現(路二四36─49;約二○19─24多馬不在場)。
2.
其後的顯現:
a.
過了八日向十一個門徒顯現(約二○26─29多馬在內)。
b.
在提比里亞海邊向七個門徒顯現(約二一1─23)。
c.
在加利利山上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太二八16─20)。
d.
向五百多弟兄顯現(林前一五6)。
e.
向雅各顯現(林前一五7)。
f.
最後的顯現與升天(可一六19;路二四50─52;徒一4、5)
一百六十三.
婦女們探視墳墓─於耶路撒冷(太二八1─10;可一六1─8;路二四1─12)
是安息日日落之後,婦女們買了香膏,到七日的頭一天清早才往墳墓那裏去。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來看墳墓,目的是要膏主的身體。這時有天使下來輥開石頭,才發生了局部的地震;她們看見天使時,因驚怕,將臉伏地,羅馬兵也是一樣─但羅馬兵的這個經歷,後來為主復活的證言(太二八11)。
這時天使告訴她們說:祂已復活了,快去將此事─報主復活的信息。並且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了。婦女們一面害怕所經歷的異常之事;一面又歡喜聽見祂已復活了。
她們要回去告訴門徒的路上,祂顯現,是為要安慰害怕的她們,她們都上前抱住主的腳拜祂。在此,主吩咐她們去報復活的信息給『我的弟兄』(約二○7;來二11),並約定加利利見面。
一百六十四.
守墓的兵士報告實情─於耶路撒冷(太二八11─15)
婦女們走後,看守的兵丁才醒過來,就進城去向祭司長報告:主復活、地震天使輥開石頭等經歷的實情。但他們不但不信,反倒經非正式的議院,賄買兵丁說謊話:夜間我們睡覺時,門徒來把祂偷去了。此情如果被巡撫聽見的話,他們要「勸他」不追問此事,而保兵丁無事。
一百六十五.
向兩個門徒顯現─往以馬忤斯路上(路二四13─35)
七日的頭一日,門徒中的兩個人前往,離聖城西北約十一公里的以馬忤斯─一名叫革流巴,另一名是筆者路加?另一說是主養父約瑟之子西面(參考:可一四51、52;約一三23)。他們一路談論:主被捉拿、受審、釘死、復活……等事;這時主顯現,從後面跟來與他們同行。主的復活體是特異的,雖看得見卻不認識─變了形象向他們顯現(可一六12;約二○14)。他們雖對這位陌生客說出他們看見的經過,卻未能道出他們明確的信心來,才被主責備他們的無知並遲鈍。然後祂說:基督先受害,後得榮耀;這樣要來成全神的旨意,是應當的!人人應當單純率直地相信才是(參考:彼前一11;腓二6─11)。繼引摩西五經及先知書有關預言祂的地方來講解,但他們還不知道是祂。及至坐席、祝謝、擘餅,他們的眼睛才敞開了。
為要向聖城的門徒報告主復活、顯現,才立時折回聖城。主也已經顯給西門看了(路二四34;林前一五5),為要體恤他,安慰他!(參考:路二二61、62)。
一百六十六.
向眾門徒顯現─於耶路撒冷(路二四36─43)
十一個門徒坐席時(可一六14),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因怕猶太人就把門都關了,主卻顯現來站在他們當中(約二○19),他們以為看見的是『鬼靈』(呂譯),原文作『靈』。主責備他們不信及硬心─不信那些在祂復活之後看見祂的話(可一六14),才提示祂手腳上的釘痕,如果是鬼靈,即無骨無肉可以摸,來證明祂是復活體。這時可能門徒正吃完了晚餐,尚未散席(可一六14),所以祂才要求吃東西;主為要證明復活體能吃喝才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喫了(參考:徒一○41;創一八7;一九3)。
一百六十七.
門徒於加利利遇見祂(太二八16─20)
主顯給十個門徒看的時候,因多馬不在場,他才說出: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我總不信的話來。但過了八日,主向多馬和其餘的門徒顯現,要多馬摸祂的手,探入祂的肋旁,而多馬答:『我的主,我的神』(約二○21─29);以及在加利利海邊顯給:彼得、多馬、拿但業、雅各、約翰及兩個門徒共七個看;行出捕魚的神蹟,並同吃午餐時三次向彼得提出:『你愛我嗎?』(約二一1─25)等,「對觀福音書」卻從略不提。
十一個使徒之外,也有別的門徒往加利利,『後來一時顥現給五百多弟兄看』,可能就是此時(林前一五6)。因主掌握一切權柄,所以要差門徒去世界萬國傳道─不是只以猶太人為對象!『奉父子聖靈的名……』:呂氏譯作『給休們施浸,歸於父子聖靈底名。』immersign them into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名」字在原文上是單數,即暗示著神不是三位,而是同一位!因為「耶穌」就是父神的名(約一七6、11、12、26);聖靈也就是主耶穌的靈(徒一六6、7)。『父子聖靈』不是名,「耶穌」才是名!也只有『奉主耶穌的名』,罪才能得赦(徒一○43;約壹二12;參考:徒四12)。使徒們深明此理,而施浸時均奉此名(徒二38;羅六3;林前一13、15;加三27)。施浸是歸主,其後應遵行祂一切的吩咐!(約一四15、21、23;太七24─27)。
一百六十八.
主耶穌臨別的話─於橄欖山(路二四44─49)
「關於聖經的預言都必應驗」的這些話,是我前與你們同在之時,說過的。全部舊約聖經(參考:來一1),預言祂的話絲毫不能落空!(約一○35上,多一2)。開啟使徒的心竅,叫他們明白經上的正意之後,祂再將四十四節的預言內容略示於後:(1)主的受難;(2)復活;(3)傳悔改赦罪之道。如果他們明白聖經,就不會再疑惑主的復活,也就『能從耶路撒冷起,直到外邦』傳起福音來。門徒與主同在三年之久,祂的教訓、神蹟、品格,自復活之後屢次向他們顯現,他們足能作『這些事』的見證人了。看罷!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聖靈賜給門徒,要他們在城裏等候─聖城是聖殿的地方,聖殿是神的靈臨在的地方,必定在那裏等候到從上頭來的能力;因為聖靈是傳道的原動力!(徒一8;弗三16)。
一百六十九.
主耶穌升天─於橄欖山(路二四50─53)
這是逾越節後第四十天的事(徒一3),祂領門徒到伯大尼的對面─橄欖山(徒一12)在那裏就舉手給門徒祝福,同時被取上升到天上去。這時的門徒,信心已堅固,就更加大大地歡喜,回聖城去。
在此,他們定睛望天,兩位天使顯現,並應許主必再來一段,路加福音從略不提(徒一9─12)。
一百七十. 主耶穌差遺門徒─於加利利山(可一六15─20)
馬可福音的末段:九至廿節,在古卷或古抄本沒有;從文章的寫法與語氣看來,八節與九節不連接……等原因,故有解經家認為是後來再加進的。
『你們往普天下去,……』與馬太廿八章十九節同。先信主而後受浸(約一四15;太二八19),才能得救。相反的,必被定罪(約三18、19)。神蹟:奉主名趕鬼(太一○8;徒八7);說新方言─說新語言,原文作「舌」字,可譯作「用舌音說話」即「說靈言」(with
tongues they shall speak new!)(徒二4─11;一○46);手能拿蛇(徒二八3─5);喝了毒物,必不受害(參考:路一○19);手按病人必好了(林前一二9、28、30;徒三7)等神蹟隨著使徒們。主說完這些話,才被接升天去(徒一2)。
『門徒出去』一句是于旬節以後的事※路二四49;徒一4)。主和他們同工,所以在門徒的工作上有神蹟隨著,證明所傳的道是真實的!(可一六17、18;來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