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息日在歷史上的經過
1.
在創世之時設立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3)。
神造萬物的工,是於六日之間完成,就定「第七日」為「聖日」,為「安息日」,並且「賜福」給此日,這是安息日的由來(創 二1、2;出廿8~11)。
2.
在汛的曠野再指示出來
聖經自亞當犯罪之後就沒有提起安息日,到了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汛的曠野,摩西纔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出十六1、23),把安息日再度指示出來。
以色列人在曠野,蒙神賜下嗎哪,對於「喫」不須掛慮如同亞當在伊甸園裏一樣(創二16),但他們在這恩典之下卻不肯向神遵守安息聖日(出十六25~30)。
3.
在西乃山列入誡命
百姓既然不守安息日,神就在西乃山把它列入親自用指頭寫的十誡,顯明守此日的緊要(申九10)。十誡的第四誡之原文如下:「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出廿8~11)。
真神立這一條誡命是回溯到創世之時,可見在亞當之時就有意要他們記念此日。
4.
因不守聖日被擄於巴比倫
神的百姓不以安息日為聖日(耶十七21~23;結廿12、13)。神就藉耶利米發出嚴重的警告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必燒燬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耶十七27)。可惜,百姓不聽,終於西底家王之時,被尼布甲尼撒王燒燬聖殿和宮殿,百姓死去的甚多,剩下的被擄到巴比倫去,在那裏作僕婢,使地享受安息,至滿了70年(代下卅六17~21)。
5.
聖殿重建後嚴守聖日不敢再犯
神為要應驗藉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耶廿五11、12),於滿了70年之時,激動波斯王古列,准許猶太人歸還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代下卅六22、23)。當時百姓中仍有人干犯安息日,所以首領尼希米就斥責貴冑說:「你們怎麼行這惡事犯了安息日呢?從前你們列祖豈不是這樣行,以致我們神使一切災禍臨到我們和這城麼?現在你們還犯安息日,使忿怒越發臨到以色列!」(尼十三15~18)。於是叫利未人關鎖城門,不過安息日不准開放,使安息日為聖(尼十三19~22)。從此時起,猶太人一直嚴守安息日到使徒時代,並沒有間斷過(徒十五21)。
二.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可見安息日的設立,目的是要使人得著益處。
1.
使人記念神是造物主
安息日是神造萬物完成的記念日。神定此日,要使人知道耶和華是造物主,免得忘記神恩,或受迷去拜假神,自食苦果(參:出廿8~11;結廿120)。
2.
使人得享身心的安息
神說:「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舒暢。」(出廿三12)。聖經指示說:「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賽四十28)。神不需要休息,祂定了安息日是出於祂愛世人的心腸,要使祂所造的,不但是自主的,也要使為奴的和牲畜都得到舒暢。這日的需要,開始於亞當之時,因他有「修理看守」(創二15)、並治理全地的責任(創一28)。故神在創世之時就設立此日,要叫亞當享受。此日是神賜福之日(創二3),記念的人絕不會因停止工作而生活發生困難(參看:出十六29)。
3.
使人記念神的救恩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5)。人很容易忘記神的愛,所以神要以色列人於安息日特別集會,記念神救他們脫離埃及的恩典。新約時代的選民,更當在此日記念主耶穌流血贖罪的大恩(利廿三3;詩一○三2、3;林後五14、15;徒廿六18)。
4.
使人知道神是叫人成聖的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聖的。」(結廿12)。安息日是神賜的,在領受的人是一種恩典。神在創世之時,賜福給第七日,且「定為聖日」(創二3),使其與一般的日子不同。要百姓將此日「分別為聖」不作俗事(尼十三22;賽五十八13、14),聚集受教,與神靈交,追求聖靈,因人非聖潔,不能見主(彼前一15;來十二14)。並且叫人知道只有真神才能叫人成聖(來十10、14;帖後二13)。
5.
使人仰望天國的安息
第七日的安息,深具「預表性」。預表神完成救贖工作之後,要使祂的子民得享天國的永遠永息。聖經明說:「這樣看來,就有一個安息日式的安息,為神的子民保留著了。因為進入神之安息的人,就歇了他的工而安息了。」(來四9、10。呂振中氏譯)。這世間並無安息之地(詩九十10),只有主耶穌能使我們得安息(太十一28、29)。我們既得應許能進入祂的安息,就當在世謹守聖日,並仰望救主再臨,帶進永遠安息(來四1;羅八22、23)。
三. 初期教會是否守著七日的第一日?
安息日是第七日(創二1~3),是現在的星期六(路廿三56~廿四2)。現在許多的教會都以下列各項之理由守著星期日;但這些都不能成為初期教會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之理由。
1.
他們說: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所以當守此日。但聖經沒有記載當守復活日為安息日。
查四福音記載「七日的第一日」共有六處(太廿八1;可十六2、9;路廿四1;約廿1、19),但是看不出門徒在此日為紀念主復活而聚會。
太廿八1;可十六2、9;路廿四1;約廿1。這五節經句指出「七日的第一日」,是為了證明主死後第三日復活的預言之正確性而已。
約廿19,主在「七日的第一日」顯現,也不能作為主要使徒改守第一日的根據。因主的顯現,不只在「第一日」,聖經明說,「過了八日」又顯現(約廿26;參看:徒一3)。
有人以「約廿19」作使徒在第一日做禮拜,紀念主之復活的證明。但聖經只記著:「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主於第一日顯現之後,門徒中且有人不信祂的復活(約廿25;可十六14;太廿八17),怎能說門徒為紀念主的復活,已經在七日的第一日開始舉行禮拜了呢?
2.
他們根據「徒廿7」作為守星期日的理由。其實這理由更不充足。
第一,當時擘餅聚會並沒有限於某一日,甚至天天在殿裏,在家中舉行(徒二46、47)。第二,這次的聚會是夜間的聚會,因經上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徒廿8)。且保羅直講到半夜(7、11)。第三,此次的聚會是因為「保羅次日要起行的緣故,是別離的聚會。何能以此為守第一日的根據呢!
3.
他們又根據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節。但這也不能成為在第一日聚會的理由。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有新譯作:「照自己所得的盈餘,放在身邊儲藏著。」可見並不是每逢第一日在禮拜堂有聚會,在那裏奉獻。只是叫信徒在第一日把前個安息所得,而要奉獻的部分,每人抽出來「留著」,免得保羅來時現湊。
4.
他們根據啟示錄一章10節。但這裏的「主日」並不是指著復活日。
守星期日者解釋「主日」是主的復活日,但他們卻只以推測,並不能以聖經或其他的方法來證實。
主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太十二8)。那麼「主日」應該是安息日。先知書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賽五十八13、14)。這裏把「安息日」稱為「我(神)的聖日」,是神分別為聖的,是神的日子,所以約翰在「主日」看見異象,應該是指著第七日的主的安息日。
四. 基督徒不必守安息日麼?
守星期日者主張基督徒不需跟猶太人守安息日。他們的理由如下:
1.
安息日是賜給猶太人的,與基督徒無關。我們的答覆如下:
神所以將安息日再指示猶太人,是因為他們是選民,神要藉他們傳達祂的旨意。(參看:羅三1、2)。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二27)。所以在第六日神造人之後就設立了安息日。「為人」豈只指著猶太人麼?況且設立當初並沒有猶太人,也沒有其他種族之別。
聖經明示,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也有權享受安息日的恩典(賽五十六2~7)。
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之一,是要人記念祂創造之工。神豈猶為猶太人之神,外邦人豈可不必記念造他的主呢?(傳十二1、13;林前八6)。
2.
基督徒既靠恩得救,就無須守誡命。我們的答覆如下:
得救不是靠著守律法,乃是憑著主的血,藉著人的信,這是絕對的(羅三28、25)。
但在恩典之下的人,並不能因信可以廢去律法,或隨便去犯罪,保羅說是更要堅固律法(羅三31,六15;參看:太十九17;林前七19;啟十四12;十二17)。律法上的規條主已藉十字架把他撤去了(西二14、16;弗二15;來九10),所以我們不需再守。但是並不是說十誡也可以隨意去犯,乃是要靠著聖靈,守得比在律法之下的人更為完全(參看:太五17、18、21~28)。
基督徒守安息日,並不是像以色列人律法之下,抱著恐怖(出卅五1~3;民十五32~36),甚覺束縛(太十二1、2;可三1、2)。乃是如在伊甸園裏,沒有驚慌,以歡樂的心情去享受主的恩賜(參考:創二3;出十六23~25)。
3.
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既來了,不必再遵守。我們的答覆如下:
歌羅西二章16、17節說: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就是基督。這些「影兒」因著基督被釘十字架,都要撤去。如逾越節已由影兒到形體(林前五7、8)。舊約飲食上的規矩,也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但飲食的本身卻不能廢掉。照樣,舊約守安息日的各種條例,在新約已經不必守,這事不可讓人論斷你們,但安息日的本身卻不能廢掉,如同飲食不能廢掉一樣。安息日的後事,還要等候基督再臨,進入永遠的安息才能實現(來四10)。
4.
根據「加四10」及「羅十四5、6」。守星期日者以這二處經文為根據說:彼此不要為著日子而爭論,守安息日也好,守星期日也好,因為都是為主而守的。我們的答覆如下:
按羅馬書的「這日」,「那日」,「日日」,根本不是指著「安息日」或「星期日」。前後文皆論「吃」的問題,可見是為飲食的規矩(來九10),或為禁食的日子和節日說的。舊約有許多節日之外,還有甚多禁食的日子。例如:
贖罪日的禁食(利十六29~31,廿三27~32)。
普珥日的禁食(斯九31)。
其他有四月、五月、七月、十月的禁食(亞八19;參看:耶卅九2,五十二12、13;王下廿五25;耶卅九1)。
當時的信者仍舊沿守舊約,謹守日子(節日或禁食日)月分,節期,或飲食的條例等。所以保羅說:「我為他們害怕」(加四11)。加四10及羅十四5、6既不是為守安息日的問題而寫的,就不該引來為否認守安息日的根據了。
五. 基督與安息日
守星期日的人,以為基督已經廢掉安息日,因此我們須查攷「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對有關安息日問題所持的態度和言論。
1.
猶太人曲解了安息日
猶太人被擄於巴比倫,在那裏為奴70年,原因是為不遵守安息日(耶十七27;代下卅六17~21)。故此,自從巴比倫歸來,他們認為國家的存亡,乃在乎能否遵守神的律法和安息日(尼十三15~22)。他們便「發咒起誓」今後必謹守遵行安息聖日(尼十29~31)。後來,猶太人的拉比們就加多了許多守安息日的規律。據傳共有39項律法,以及它們的分條、分節、分則、分題。若是違犯而被拉比們知道,就得受罰,或被趕出會堂。
2.
基督遵守安息日
主在世之時,經上記著說:「在安息日照祂平素的規矩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四16)。又說:「祂到迦百農,在安息日教訓眾人。」(路四31)。不但這樣,祂為人子在地上的工作也安排做到第六日完畢(約十九31),就在墳墓裏安息,待第一日才從死裏復活,繼續進行救世的聖工(路廿三55~56,廿四1、2)。
3.
基督指示安息日的守法
耶穌基督因安息日問題,常與法利賽人惹起衝突,甚至為此事而被謀殺(可三1~6;太十二9~14)。原因並不是耶穌不守安息日,乃是他們對安息日的見解和耶穌不同(參看:約九14~16)。當時猶太人是照著摩西的吩咐活在律法之下,且加上拉比們的規條,守著安息日。按律法:
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廿10)。
這日不可在一切的住處生火(出卅五3)。
雖在耕種和收割的時候,也要停工守安息日(出卅四21)。
若干犯安息日,或在此日作工的都要治死(出卅一12~17,卅五2;民十五32~36)。
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祂帶來豐盛的恩典(約一14、17),要把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加四5)。所以祂守安息日不受律法的規條束縛,乃是站在恩典之下,本著神在伊甸園裏為人設立安息日的美意。是一種享受而不是重擔;是自由而不是轄制;是快樂的不愁苦的(參看:創二3;出十六23~25;賽五十八13)。守的日子雖同,但因一在恩典之下,而一在律法之下,所以耶穌難免被法利賽人視為犯神律法,不守安息日的。但主絕不隨從當時錯誤的遺傳,不怕周圍的威脅和迫害,以身作則,留下神的兒子當怎樣去守安息日的榜樣。
4.
法利賽人與主耶穌的爭論點
a.
法利賽人反對主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喫有一個安息日,主和門徒從麥地經過,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法利賽人就攻擊耶穌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太十二1、2)。對這個責問,主耶穌提出二個理由認為無罪:
(a)
大衛和跟從他的人,喫了不可喫的陳設餅不算有罪,因為是在飢餓之時作的(太十二3、4、7)。
(b)
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也是沒有罪。因為在聖殿裏所作的都是屬於服事神的事。聖殿預表耶穌(約二19、21),主的門徒都是祭司(啟五9、10)。意即門徒在耶穌恩典裏作屬神的事,在安息日雖然沒有停止工作,也不算有罪(太十二5、6、8)。
b.
法利賽人反對耶穌在安息日治病
(a)
有一次在安息日耶穌要醫治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又遭到法利賽人的抗議。主就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9~13)。
(b)
主醫好了38年的病者,而被攻擊謀害之時回答說:「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守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約七22、23;五5~18)。
(c)
另有一次主醫治一個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的女人。管會堂的就氣忿忿的對眾人說: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內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卻不可。那時主說:「假冒為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麼?況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麼?」(路十三10~16)。
如上看起來,耶穌與法利賽人對安息日的爭論點,不在於日子(祂並沒有改變安息日之意),乃在於安息日的守法。他們是根據律法和遺傳而守,耶穌卻以「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之宗旨守著。主的指示可歸納為二點:
(a) 在安息日辦理關於神的事是可以的(約七23;太十二5)。
(b) 在安息日行善和救命也是可以的(太十二12;可三4)。
所以基督徒當跟從基督的腳縱,在真神所定的聖日休息俗事,在此日紀念神恩,敬拜真神,並做些榮神益人的善事(太十五9;創二3;賽五十八13、14)。
六. 六.使徒遵守安息日
守星期日者往往把改守第一日的責任掛在主耶穌和使徒的身上。但我們不但不能從聖經查出主廢掉安息日的證據,祂的使徒保羅們都是照著素常的規矩守著安息日(徒十七1、2)。茲引證如下:
1.
保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讀完律法和先知書」;「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徒十三14、44)。
2.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聚會的婦女講道。」(徒十六13)。
3.
保羅和西拉在帖撒羅尼迦:「在那裏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來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十七1、2)。
4.
保羅在哥林多:「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十八4)。
5.
雅各在耶路撒冷向那些歸主的外邦人決定規條時,見證守安息日的事實說:「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徒十五21)。
6.
主耶穌指示門徒,於耶路撒冷被毀逃走之時,要祈求不可遇見安息日。可見到了主後70年羅馬兵攻打聖城的時候,門徒還守著安息日(太廿四20)。
七. 誰改為守星期日
主與使徒沒有廢掉守安息日,那麼到底是誰改為守星期日的呢?茲根據有權威的著作,提出一些證據以供研究:
1.
1900年5月24日紐約講壇報的週刊上有如下的記載:「是不是沒有明確的誡命叫我們守每週的第一日為安息日,以代第七日呢?一點也沒有,無論是基督,祂的門徒,或早期的基督徒,都沒有以每週的第一日代第七日為安息日。」
2.
浸禮會手冊(Baptist
Church Mauual)的著者希斯考博士(E.T.His cock,D.D.),曾向紐約聚集的浸禮會牧師演講說:「從前和現在都有一條『守安息日為聖日』的誡命,但是那安息日並不是星期日。然而有人卻要說,安息日以及它的一切義務,利益和認許,是由每週的第七日移轉於第一日了。對此題我已研究多年,並且也很懇摯地尋求關於此題的知識。我曾問道:在那裏可以找到這個改變的記錄呢?不能在新約裏面──絕對地不在其中。安息日制度之由每週的第七日換至第一日,在聖經中是找不著證據的。」──見1893年11月16日的Examiner報。
3.
桑末貝爾教授(N.Summerbell)是美國一位著名的牧師,曾任安提阿大學校長。在他所著的「基督徒歷史」一書第418頁中,他給我們一個直接的見證說:「他(羅馬教會)已顛倒了第四條誡命,取消了聖經中之安息日,而設立星期日為一個聖日。」在他所著的「主日論文」之第163面中,引證普靈氏的話說:「使徒和早期的基督徒都慶祝第七日為安息日,直到老底嘉會議時,才將此日遵守完全取消。」以上的引證都是由改正教派的言論而來。下面是從天主教的著作中選出來的。
4.
澳洲雪德尼市的天主教報(Catholic
Press)於1900年8月25日一期中,有如下一段:「星期日是天主教的制度,唯有根據天主教的原則,才能辯護遵守此日的主張;聖經自首至尾,對於此每週公眾禮拜之由每週之末日而轉調至每週第一日,從未有一句授權的字句。」
5.
下面的問答摘自奇爾門神甫所著的「信徒教義問題」,這本書在1910年曾受教皇的祝福。
問:那一天是安息日?
答:星期六日是安息日。
問:為什麼我們不守星期六而守星期日?
答:因為老底嘉會議的時候(主後336年。註:或為364年),天主教會將這個儀式由星期六改至星期日,所以我們遵守星期日而不守星期六。
6.
恩來脫神甫(T.
Enright)任Redemptorist Fathers College校長時,有一篇演講詞的一段如下(1893年):「在地面上只有一個教會有權訂立那約束良心,在神面前應當遵守,並且如果違背即受地獄火刑的律法。譬如像星期日的制度。其他教會有甚麼權利遵守此日呢?你說是憑著第四條息日由星期六(一週的第七日)換至星期日者,乃是天主教會。今日整個文明世界所服從的是那一個教會呢?聖經說:『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但是天主教會說:『不!要守每週的第一日』。於是全世界都低頭服從天主教會的命令。」
如上所列舉的證據,顯明廢掉守聖安息日的是天主教會。他非但承認,而且還矜誇著。所以每一位真實的改正教徒,不可再將改守息日的責任妄加在主和使徒,當勇敢拒絕天主教的遺傳,而遵守主所設立的安息日(參看:太十五9;啟廿二18、19)。
八. 當怎樣記念安息聖日
基督徒遵守安息日的根據和精神,由上述諒必能領略其大概了。以下的經訓是指示我們當怎樣記念安息日。
1.
放下俗事:「當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賽五十八13)。
2.
參加聖會:「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利廿三3)。「耶穌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四16)。「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徒十三44)。
3.
傳道行善:「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可一21)。「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徒十六13)。「主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11、12;可三4~5)。
關於紀念安息日的時間問題,據聖經的算法是:「晚上至晚上」(利廿三32;參看:可一21、32),即今之星期五晚上至星期六晚上。關於我們橫過「國際日線」一事,似乎使守安息日的問題陷入困難。但我們均根據當地人日曆的算法,在第七日按該地的時間遵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