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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08期1995年1月)
藝文特區:[宗教教育]寫給跑錯肚子的小孩──養母日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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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晴

本文乃十月號「父母親的內心話」之作者,以養母的身分為其領養的養女所寫的日記,內容至誠感人。

78年□月□日 五歲時

向來,讀到的見證都是如何從不孕中得蒙神的恩典,似乎所有的不孕或許就是禱告不足、信心不夠……,不知道其他不孕的同靈是怎樣的心情?至少,曾經有一段日子,我都像在無期徒刑的心情下度過,因為不知道那一天,主會說:妳刑期已滿。

在這樣的等待下,我們感謝有許多的親戚、好友(甚至包括先生的上司),都曾經表明願意把小孩給我們撫養,或為我們生下一男半女;我們感謝他們的善意,但也婉拒了。因為我們覺得兩人的世界並不差,亦不知神的旨意如何,所以我們從不考慮。

直到妳爺爺、妳親爸、親媽不斷提起,我與妳父親彼此體貼對方所承受的壓力後,終於為對方答應,但我的掙扎仍然極大。一方面是有許多人關懷的聲音告訴我:某些人領養了小孩,結果還是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完全不顧養父母所付出的心血,甚至連親生父免亦無視於養父母曾經如何嘔心瀝血。

另一方面有人指導我:千萬要搬家,否則在教養上將遭遇許多困難……。凡此種種我都聽了進去,但也將這些放在禱告中。因為妳爺爺一家只有妳父親與我信主。所以,當他們再三提起時,我們只提出一個要求就是:如果孩子要在我們名下教育,我們希望妳與我們有相同的信仰,結果他們都答應了。而我的心卻是希望由小孩來決定自己信仰。

於是我向主禱告:如果這個小孩來到這裡,與我同上教會沒有絲毫畏懼,我將全心愛她接納她。卻萬萬沒想到──在試住的日子裡,第一天妳與我們上教會聚會,竟然與我同跪禱告,在一個月滿了以後,妳小姑丈要載你回家,你竟然大哭大鬧,大聲說:「不要把我的衣服帶走,我還要回來!我要回來!」至此,一切已定,我們終於正式到法院辦手續。那一年,妳五歲。

我們決定在不隱瞞、一切如常的情況下和妳親父母仍然保持一定的來往,雖然我相信仍會遭遇問題。但因著愛,我相信主會帶我們安然度過。

78年□月□日 五歲時

今晚,妳問我:「媽媽,既然主耶穌那麼愛妳,為什麼不讓妳自己生個小孩?」

我想遲早要和妳談這個問題,但面對五歲的妳,我該怎麼說?

「因為主耶穌知道媽咪不適合懷孕,所以沒讓我生小孩。」

「祂是神啊!祂應該可以讓你懷孕的,為什麼祂不醫治妳?只要祂點頭,妳不就能夠立刻懷孕了嗎?」

「對啊!就是因為祂是神,祂知道什麼對媽咪是最好的。就像妳啊!我覺得妳就是神給我們最好的孩子啊,我很感謝神讓我們擁有妳呢!」

「可是我又不是妳親生的!」

(妳這麼說時,心中真是一陣酸楚,可是又不能否認妳說的是事實。)

我吞了吞口水,讓自己靜下來,我說:

「妳說的沒錯。但妳不是我親生的並不表示我會少愛妳一點啊!我把妳當做親生的孩子,只是當時跑錯了肚子。」

「喔!原來我是跑錯肚子的孩子啊!」

「是啊!要不然我們怎會這麼好?」我親親妳。而妳抱著我似懂非懂的說:

「我愛妳,媽咪!」

淚在眼眶,不知道哪一天,在我管教妳時,同樣的會跑出一句:「我又不是妳親生的。」但不論如何,這是身為養母所必然面對的恐懼,是不?我想,我會試著去面對!

79年□月□日 六歲時

第一年,我們並沒有讓妳受洗,結果妳卻生氣了!妳六歲,堅持要受洗。我們考慮再三,也再三問妳的意見,肯定妳的心願。終於妳歸入主的名下。可是,妳從來沒有看過洗禮,雖然經過我們的解說,妳仍是嚇壞了!傳道用力壓下妳的頭,而你始終僵硬著,看著我好心急!盼望日後,妳人生過程中切勿忘計要在主裡謙卑自守。看著妳受洗,幫妳擦拭身體,妳哭,我也哭;在主裡,在這個家,我們都是一體了。

我親愛的寶貝!

79年□月□日 六歲時

今天,妳爸、我和妳坐在書桌前,我因事下樓。待我上樓時,聽到妳爸說了一件令我感動萬分的事。

原來當我下樓時,妳在書桌前面嘆了一口氣說:

「唉!我該慘囉!我該慘囉!」

「為什麼呢?」妳爸問妳。

「我將來要嫁人,我該慘囉!」

妳爸很疑惑的問:「嫁人是很好的事啊,怎會該慘呢?」

妳說:「嫁人以後,要洗衣、煮飯、做很多家事,而老公只要回家、上廁所、看報紙、看電視就可以了!」

妳老爸一聽,如果以後妳不想嫁人那還得了,趕快到床邊說:

「妳看!爸爸還會摺衣服呢!以後家裡的衣服就我來摺好了!」

好耶!謝謝妳!寶貝女兒,因著妳的嘆氣,從此我就少了一件家事了!難怪有些人會吃孩子的醋,原來孩子的話比老婆的話還管用啊!我想,我該再想一些什麼來麻煩妳,因為妳的話比較有效喔!不過,我現在不想起來了,就當妳爸已相當不錯了,但千萬別忘了下次再問我打抱不平,如何?

80年□月□日 七歲時

過年時,是我們最怕的日子。不只是因為我們,今年更因為妳已受洗,妳不只回妳爺爺家,還要回妳親媽的娘家。──北港,一個拜偶像拜得厲害的地方。

回來途中,妳問:「家裡爸爸說,只要不拿香,用手拜就好了。」

我緊張的問妳:「妳拜了嗎?」

「沒有,」妳洋洋得意的說:「我年紀雖小,我可是很有原則的呢!」好一個「我年紀雖小,我可是很有原則的呢!」我不知道妳是否真瞭解什麼叫「原則」,但我從心底祈求神眷愛妳!

有人告訴我,不要讓妳與老家的人接觸,不要告訴妳實情。這不是我和妳爸所願意的。我們認為隱瞞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與其生活在提心吊膽中,不如讓一切問題透明化,這樣的日子過起來也輕鬆愉快,妳說是不?

因為妳回老家都是假日,吃喝玩樂的,且家人都特別讓妳,但教養方式的差異、習慣的不同,在在都造成我們的困擾。不過轉念一想,因為我們是如此的愛妳,自然希望愛妳的人更多,希望妳人所愛,何況他們是妳血親家人,我們也當讓他們以他們的方式愛妳(除了信仰)。所以,妳和他們一直來往、保持一定的聯絡,我們相信聰明的妳,當知我們的苦心。

其實,我常覺得比起其他的基督徒父母親,我們靈修實在不夠好,我們未盡父母之責。在與妳相處的這段時間,我常常思念起一位淡水教會的媽媽。我曾經問她:「妳怎麼能教出像陳哥哥、陳姊姊這麼好的兒女?不但事業有成,還熱心事奉主!」

陳媽媽總是說:「感謝主!都是神教的。」

當時的我,覺得陳媽媽的話好公式化的回答,兒女干神何事?其實,妳外婆(也就是我媽媽)也是像陳媽媽一樣,總是凡事靠神,我當時全然無法體會。

現在,看著妳長大,有許多事是我無能為力的;許多時候,我力不從心;有更多的時候,我無法以身作則,我才院的感謝。教養兒女用膝蓋、用信鄉,神必保守看顧。

我親愛的孩子,願神和人喜愛妳的心一起增添!(續)

(原[宗教教育]107期,1995年01月號)


作者: 吳晴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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