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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4期1995年7月)
時勢評論:[宗教教育]事奉主從家庭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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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基

當我們深嚐神的大恩,都會為了報恩而在教會中積極做聖工,但是有的人因為疏忽了照顧家庭,以致受人蜚議:「教會拆散了家庭。」因此教會蒙受了不白之冤。

事實上,真正的事奉應由家庭做起。家庭是我們生活的基本單位,他是考驗我們事奉能力的好地方,倘若我們能管理自己的家庭,必能照管神的教會,這也是聖經的教訓(提前三5)。

那麼我們當如何從家庭開始學習事奉的工作?

一、作一位無可指責的人:

它顯然不是要求我們成為完全無過的人,因為除了主耶穌以外,世上沒有人可以達到此境地。它乃是說要我們在家裡有好名聲,成為可信賴的人。

保羅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在家庭裡面,我們需把自己獻上,因為我們是活祭,擁有活潑的生命,就必須勇於正視家庭中的難題,深信只要有神的幫助,任何困難都無法擊倒我們。我們也是聖潔的祭,我們的心思意念需與世俗不同,因此每天必須把親近神的時間分別出來,藉著深入的禱告、讀經、靈修,使我們每天所作所為的都得神的喜悅。這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奉,這種事奉是一種自我的事奉,就是要造就自己成為無可指責的人,這是要事奉主的人最基本的操練。

二、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針對已婚的弟兄而言,他必須學會與妻子在信仰上同心同行;假如不能跟配偶同心,豈能與教會的同靈同心。因此身為丈夫的不只是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同時也要扮演好丈夫的角色。他要學習作頭,知道妻子的軟弱就是丈夫的責任;他也知道唯有靠主才能負起這樣的責任,並且藉著欣賞另一半的優點,多給予讚賞、傾聽、代禱,共同攜手建立基督化家庭。

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證明了有家庭並不會妨礙與神同行及事奉的工作,我們可以推想以諾一定盡到丈夫的責任,才配得與神同行,因此事奉主豈不應從家庭做起?

就已婚的姊妹而言也是一樣,知道把自己作妻子的角色扮演好,在教會中的事奉,才能得神的喜悅。

三、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控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

這一點是對於建立屬靈事奉者的形象大有幫助。因此要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事奉主的能力,經過長時間考驗的家庭最能顯出屬靈事奉者的能力與成熟度。因此如何帶領兒女遵奉耶穌為主,並且又得子女的敬愛,這是極重要的事奉。

經上說:「少年所生的兒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滿的人,便為有福,他們在城門口和仇敵說話的時候,必不致於羞愧。」(詩一二七4-5)。

由此可見,事奉主的人,若有健全的家庭生活,那麼在教會中的事奉將大得力量,榮耀主的名。因此當我們在教會事奉的時候,不要忘了家庭的事奉。

記住!「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5)。

(原[宗教教育]113期,1995年07月號)


作者: 林永基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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