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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17期1995年10月)
時勢評論:[宗教教育]迷失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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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照

今年六、七月間在台南市出現一名「雨衣大盜」,作案時大多穿著雨衣,背著黑色的書包,持著尖刀搶劫路人,並潛入多間國小、國中行竊電器用品,前後犯下十九起搶劫、偷竊案件,所劫掠總值超過新台幣五十萬元,經警方破案後,竟然發現犯者是一名五專在學生,因為肌肉拉傷,常跑美容中心按摩指壓,也因此迷戀上其間的按摩小姐,為了支應這筆不小的開銷,壯起膽來幹起強盜的勾當,由於錢得來容易,在同學間出手闊綽,儼然是一位闊少,而以此自豪。

該名學生在家排行老么,上有三個姊姊,是家中獨子,可說集家人寵愛於一身,當被警察逮捕時,發現他還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警察問口供,叫他手按聖經,誠實回答,報紙的標題便是如此──迷途的羔羊,你背離了主!

看了這段報導,令人慨歎:今日的社會,物慾橫流,誘惑太多,由於社會的變遷,人們對事物的價值觀也改變了,倫理道德趨於沈淪,青年學子稍有不慎,極易掉入罪的網羅,難以自拔。物質的引誘,私慾的牽引,常會使人偏離正道、棄本身的信仰於不顧。校園中,學生以講色情笑話為樂,坊間色情漫畫、小說、錄影帶充塞於書局、出租店中,唾手可得,青年耳濡目染,影響身心至鉅,躍躍欲試者,亦大有人在;主內青年,犯第七誡而離道者,時有所聞。因此如何修補這道信仰的心牆,當是刻不容緩的事。

色情的誘惑,自古就有,君不見約瑟的主母,想盡辦法接近約瑟,還製造獨處的機會,引誘這位青年犯罪,但,一句「我怎能行這大惡得罪神呢?」把罪擋在牆外,不得越雷池半步,成為勝罪的楷模。筆者旅遊時,投宿於莫斯科的高級飯店,入夜時分,面貌姣好,打扮入時,體態優美的俄羅斯女郎,穿梭於大廳及房間的走道,隨時準備進行色情交易,同行的主內同靈表示:半夜常接到電話或有人輕敲房門的聲音,令人害怕得睡不著覺。經云:「你心中不要戀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箴六25、26)。

錢財亦能使人身敗名裂,靈魂喪失。賣主的猶大便是最好的例子。雖然整天在主的身邊,表面上與主同行,心眼卻被金錢迷矇住,再也聽不見主的訓誨和主慈聲的呼喚,終於背上賣主的罪名,也賣掉自己的靈魂。今日,因貪財而瑯璫入獄者不在少數,為獲取不義之財,供自己縱情的揮霍,明知犯罪,仍昧著良心,侵吞公款、收受賄賂、搶劫綁架勒索,無所不用其極,造成社會的不安,成為社會的敗類,跟猶大的賣主又有什麼不同﹖青年學子應該以此為殷鑑。主說:「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3)。

現代的家庭,小家庭居多,孩子又少,不免寵他、溺他,凡他所要求的無不儘量滿足他,因此,這一代的青少年,全然不知苦是何物。再加上許多家庭,父母同時就業,與子女相處的時間相對地減少,孩子若偶有踰矩的舉動,也無法及時發現,加以糾正、勸導;等到事態嚴重時,不是採取毒打,便是姑息的兩極化處理態度,導致兒女變得叛逆、任性,自作主張、不懂禮貌,這時與父母的感情已越來越疏離,無話可談,甚至逃家、在外遊蕩,與不良分子瞎混。

因此,主內的家長所應負的責任,便是要善於經營神所賜的產業,從小到大都能帶到主的面前,建立堅固的信仰,如約基別教導摩西,哈拿教導撒母耳一樣。重視家庭的宗教教育,天天帶領兒女讀經、禱告,引導兒女自己信靠神,即使出外也能成為世上的鹽,對抗社會腐敗的風氣,看輕罪中的享樂,戰勝魔鬼的試探。這也是一種「交賬」!

(原[宗教教育]116期,1995年10月號)


作者: 陳光照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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