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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誠人
談到「新好父母」這一名詞,立刻會有這樣的觀念,就是過去的好父母未必是符合現今世代好父母的標準。這一種相對性的看法可以說是反應時代變遷後,家庭功能的角色扮演已呈現不同形態的一個事實。以往「男主外,女主內」的情形,已由雙薪家庭、父母均須負擔經濟上的責任所取代。
雖然母親主要仍負起養育兒女的責任,但父親也因實際工作分擔的需要,而參與更多的家庭責任,如家事的分擔、兒女的養育、學業的督導……等。嚴父慈母的傳統僵硬觀念,是否能成功有效的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呢?
雙親的角色調整如何適當地促進兒童的健全成長呢?現代的父母應能扮演更積極的、新的、具有挑戰性的父母角色,來適應這變動中的家庭和社會,以成功的孕育我們下一代美好的信仰與光明的前途。
新好父母的另一個含義,該不止是賺足夠的錢提供孩子們成長和教育投資的需要,或像廣告上所說,擁有足夠的空間的一部好車,如此而已。我想,進一步的層次應是建立父母親美好的生活典範,運用潛移默化的功能,使兒女們在實際互動的生活層面上觀察父母的作為,來學習各樣的智慧,和聖經的真理。
這一層次的教育功能已超越了口頭和字面說教的認知層次,也指出現代教育的核心問題──乃在典範(paradigm)的影響力上──也就是形象的問題。
每個父母都想「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自家的孩子比別人強。但是往往忘了「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這一睿智格言的提醒。家庭教育功能的失調,乃是這一緣木求魚的弔詭(paradox)現象的表露而已。
由形象(image)的字義看來,它有兩種解釋,即相對的另一部分(counterpart)翻譯為酷肖者;或光所反射的影像(A reflection of an object formed by rays of light)再引申為心像(mental picture)和觀念(conception, idea)這一含意。《創世記》中,神照著祂的形象,按著祂的樣式造人(參:創一26),而亞當在一百三十歲時生了一個兒子,形象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參:創五3)。
孩子可以完全像父親,似乎是相似的另一部分,雖然其年齡、體格、力量有所不同,可是外形特徵仍然使人一眼即可看出來。不但如此,其內在思想、觀念與外在的工作態度表現、舉止言行上,在家族、門風的實際傳續繼承現象上,也是極為類似的。主耶穌告訴我們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天父既然在真道上生了我們,因我們乃由神而生,所以神有能力,使我們更像祂自己,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在我們被神所重生的生命,應該有天父的另一部分:酷似神,像神完全一樣。若我們認為從生命遺傳的現象這一事實上來看,這是毋庸置疑的話,那麼,「像主耶穌一樣」這一靈修終極目標,絕對是神應許的屬靈真理。
再者,如果從動態的觀點上,來思考形象的構成本質是在教育上有何意義的話,新好父母的角色應是形象的建立者(image-builder),他們所從事的,乃是形象建立的工作(image-building),就像雕塑像的藝術家,一刀一銼的雕琢他本性所自有的,心中理想的肖像。
形象雖是靜態的名詞,然而在形成的過程中,一切都是動態的,一刀一琢都是刻骨而銘心的。教育的完成乃在實際互動的過程,而非單指有好的理想、動機即可。事實上,知道一切,不表示有能力做出一切。亞里士多德也說:「知道講什麼是不夠的,而是要如何講。」
有些父母常有這樣的感嘆:「儘管我每天的生活都按時靈修、上教會、作聖工,但是當我勉勵他時,他反倒說我的思想觀念以及作風都太保守了,甚至對我有不屑的態度……。」言下不勝唏噓。事實上,年輕時期追求獨立思考的反向思考,常會令父母親大傷腦筋。
年輕人以自身的體驗與感覺說出對父母的觀感,乃是一種直率的坦誠;而其不屑的態度,也反應了年輕人在叛逆時期,缺乏體貼、圓滑的人際關係經驗。再深一層觀察,可瞭解到其對宗教信仰的價值有些許輕率認知。若再反省檢視,也許說話者主觀上對自我形象的認知有著明顯的矛盾之處。
一個成熟而懂得指導子女的父母親,在靜態的信仰形象上,可能是完美無缺的,(理論上,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若自認已經盡力而為了,我想,這還是不夠的,更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是,如何在孩子表達其觀感意見時,能以接納的開明態度,關懷、指導、糾正其可能的偏差,有效而及時的與孩子們做好良好的溝通。
《箴言》二十二章6節告訴我們:「教訓兒女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孩子的成長是經常不斷地,在犯錯當中學習道理,而教訓,或可說正確的引導、訓誡兒女,使其不偏離道理,則是父母親對兒女一種動態的形象關懷。在詹森博士的《一分鐘媽媽‧一分鐘爸爸》(The One Minute Mother & Father)一書中,談到父母親如何用一分鐘時間來指導、培養、教育、帶領、督促孩子們的實用技巧。其中有一分鐘懲罰的表達方式:即直接了當的告訴孩子,他所犯的錯誤。
當然是在私底下,並明確的告訴孩子們,父母親的感覺;不要攻擊小孩子的人格,而直接說明,因他的錯行,你自己所經歷的難過、沮喪、憤怒、困擾,然後靜默不言,幾秒鐘,使小孩知道父母親的觀感,使小孩強烈地意識到因錯行而引致的不愉快經驗。而後,用溫和的語氣再強調,不喜歡的是行為而非孩子本身。可行的方法之一是在一分鐘懲罰時,事先與孩子約定不可回嘴,但是事後可以回來討論任何事情。(註)
有人說:「一個人的自視,決定他自己的命運。」的確,具有良好自我觀念的孩子,能直接從父母的言行舉止上,模仿學習而得,其人格塑造是經不斷的反射而形成的。反之亦是。假若,愛是在凡事包容的錯誤中,不斷尋求改善,而永不放棄的一種過程,那麼在慨嘆「老爸難為」或「老媽難為」的現況趨勢中,教育心理學家吉諾特的金玉良言,實在值得我們再度的思索其中動態的字詞含意:
在譏評中長大的孩子,學會譴責。
在敵對中長大的孩子,常懷敵意。
在嘲笑中長大的孩子,畏首畏尾。
在羞辱中長大的孩子,過於自責。
在容忍中長大的孩子,富有耐心。
在鼓勵中長大的孩子,滿懷信心。
在讚美中長大的孩子,懂得尊重。
在正直中長大的孩子,有正義感。
在安全中長大的孩子,對人信賴。
在友誼中長大的孩子,懂得愛人。
有人如是說:「教導的智慧需要過濾掉愛的殺傷力,愛的美好才會開始顯現。」的確,合宜精準的雕、劈、砍、琢工夫絕對是塑造偉大雕像的藝術技巧。如何拿捏得準,需要我們不斷的代禱與祈求。求主賞賜我們教導的智慧,來管理神所賜的產業。
家庭教育已逐漸脫離權威式、封建式、打罵式,或塑造乖寶寶的教導方法。建立「亦親、亦師、亦友」的人性化親子感情,應是當務之急。賢明的父母親必能運用其豐富的生活智慧,在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持守真理,教導兒女們,使他們歷經成長中的蛻變,而成為神榮耀、喜悅的兒女,不但有父母親美好的形象,更能有反射主榮光的榮耀形狀,來榮耀主聖名。阿們。
註:《一分鐘媽媽‧一分鐘爸爸》(The One Minute Mother & Father),Spencer Johnson原著,王美音、楊子江譯,皇冠印刷有限公司,民70年7月初版,75年1月四版。
(原[宗教教育]129期,1996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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