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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教員最傷腦筋的,莫過於準備課程了。一本教材到了手上,前看後看,左看右看,仍舊是那些字,不會教還是不會教。正所謂「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同樣的一本教材,就是有人能夠教得生動活潑,讓學員大呼過癮,也讓其他教員黯然神傷。
教員講習會的重要課程是「教學法」,但是當見習教員們「藝成下山」,真正面對學員之後,最感到不足的,還是「教學法」。或許是因為我們都不是科班出身,理論基礎薄弱,所以由心虛而生不安,每次上課就覺得是無比的壓力。
但很奇怪的是,真的去找有關「教學法」的書來讀,往往會覺得跟教會的宗教教育扯不上關係,很難實際應用。當教員愈久,那種「尸位素餐」的感覺就愈濃厚,總覺得自己是濫竽充數,不知其所以然而又不得不然。
宗教教育的教學目標是教導學員認識神、認識聖經的道理,這是很明確的。但往往是因為太明確了,所以容易忘記。當我為了「教學法」傷腦筋時,「宗教教學法另一章──聖經中的實例﹂一文讓我開啟了新的視野。搞了半天,最好的教學法原來就在聖經裡。
本來嘛!我們教導的既是聖經中的真理,那麼世上的教學法不見得能match到重點,所以常讓我有「隔靴搔癢」的感覺。「回歸聖經」,從聖經中汲取教學資源,才是根本之道。
謝謝作者。
(原[宗教教育]130期,1996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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