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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珠瑾
婚後有一天,邀請大哥一家人過來用餐。吃飯中,但見大哥的女兒--四歲的萱萱,忙碌地從餐椅上上下下、進出餐廳,大人們怕她吃不飽,總趁她進來之際,餵她一口飯、逼她吃點魚肉之類的。我隨口問她:「小萱,妳常說喜歡姑姑,除了姑姑之外,妳還喜歡誰呢?」她答道:「媽媽和哥哥。」「爸爸呢?」我問道。「
不喜歡,因為他會打我。」她說。果然,大哥看不過去時,就厲聲警告:「小萱!」她才會安靜一下下。飯後,大人們在客廳閒談著,萱萱覺得無趣,在沙發椅上彈跳,愈跳愈開心,幾次碰到茶几上的擺飾品,大哥在忍無可忍之下,一屁股打過去,萱萱怔了一下,含著淚水默默地坐回大嫂旁邊。
就像萱萱,幼兒的生活方式是很自我的,隨興所至地追求個人的快樂,完全不考慮周遭環境的要求,就可以在夜半啼哭不止,也可以躺在地上哭鬧,直到目的得到滿足為止。大哥為了要讓小萱明白,大家在吃飯或交談時要安靜,教導警告在先,管教在後。如此管束,若一再反覆,日久就取代萱萱原來的行為了。
這種讓幼兒明白社會生活所需的舉止禮儀,進退之間懂分寸辨好歹,被社會所接受,就是「社會化」的過程。換言之,社會化是修正人性的工程,由自我中心轉化成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生活態度。一個愈社會化的人,愈能適應環境,與人和睦相處,所以在他人眼中是個人格健全成熟的人。
每個人的社會化由家庭開始。嬰幼兒若從父母妥善的照顧中,獲得了安全感和自信心,進行社會化就比較順利,不易反抗。靜觀一個稱職的父母,他們對子女社會行為的要求是多方面的:
1.宗教教育。例:吃飯前要禱告,感謝主耶穌。
2.衛生習慣。例:吃完東西,記得用衛生紙擦嘴。
3.生活禮儀。例:小恩!說叔叔早安。
4.道德是非。例:紙屑撿起來。不可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5.情感表達。例:你要機器人用說的,不要一直哭。
6.性別認同。例:男生留長頭髮,別人會笑你喲!
幼兒就在父母不斷的教導下,去學習如何控制自己的生理需求和衝動,以社會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
當然,社會行為的建立,非一朝一夕,從學習到成為習慣,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父母的行為和一致的管教態度,不妥協、不讓步,是教導時的基本條件。當幼兒拒絕聽從或是忘記時,給予適當的獎懲是必須的,以鼓勵孩子做得更好。獎懲的定義,完全在於幼兒的感受,任何幼兒喜歡的東西,都可以當作獎品,「一句讚美」、「一個微笑」、「一部卡通影片」,得到的效果可能不亞於價昂的玩具。
相對的,任何讓幼兒有不舒服、害怕或痛苦的感覺,就是處罰,體罰只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親子的情感夠深厚,瞪他一眼或堅定地說一句「不行!」都足以讓幼兒卻步,日後要做時,想起這種不快的感覺,便會克制自己不犯,達到消除不良行為的目的。
隨著歲月消逝,幼兒漸長,社會化的對象會由父母轉向兄姊、朋友、老師,甚至是電視書報的人物,以他們為師不斷地自我修正改變。對象若選擇得好,社會化則愈成功。保羅在書信中曾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同在(腓四9)。
說明了基督徒選擇正確的社會化對象,不但今生受益,享平安喜樂,且有永生之福呢!宗教教育為我們提供了很多社會化的好對象,主內父母應多鼓勵孩子參加才是。
(原[宗教教育]131期,1997年0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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