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240期1997年9月)
藝文特區:[宗教教育]在主裏一起成長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蘇珊.伊施特拉達/梁淑美譯

三十歲那年我準備懷老二,也開始讀聖經,想知道如何以基督徒的價值觀教養孩子。雖然我無法完全瞭解所讀的,總希望自己學到主的方法,也能和孩子分享。幾年來,看著孩子在主裡長大,我常發現自己跟她們一起成長。以下是幾個例子。

饒恕


菲利西亞,十三歲,有一個朋友叫珍妮。她和珍妮都喜愛音樂,在學校一起上樂隊課。放學後,她們用電話聯絡、聊天。因為她們各有自己的好惡,在這一年中她們的友誼斷斷續續的。在家我們並不以為奇,也習慣了這樣子,認為這是正常的青少年行為模式;在家我們也認為原諒和被原諒,顯示好的基督徒價值觀。

但是有一天菲利西亞回家後說,珍妮的媽媽禁止珍妮和她講話,因為樂隊老師告訴她媽媽,她們在上課時,兩人一旦在一起,就「瘋」了起來。因此珍妮的媽媽斷定菲利西亞對她女兒有不良影響。

不過,幾天之後,珍妮又打電話找菲利西亞;雖然菲利西亞告訴我,珍妮已得到她媽媽的許可,但我並不鼓勵她們的友誼。有一天珍妮又來電話,我質問她,菲利西亞對她有何不良影響?珍妮解釋說她媽媽誤會樂隊老師的話。雖然在短暫交談之後,我把電話轉給菲利西亞,卻仍是滿心不悅。

儘管我有所不悅,兩個女孩的友誼又恢復了。當我下午到學校接菲利西亞時,珍妮會到我們的車子這兒聊一聊,我知道珍妮很想像從前一樣向我打招呼,我卻故意埋首書中,佯裝不理。我發覺自己無法喜歡珍妮,我更不喜歡自己的感覺。

事實上,我討厭那種因為和一個孩子冷戰而築牆孤立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很愚昧,畢竟我是大人,但表現卻不像個大人。慢慢地,我試著融解內心的冷酷;如果我無意接到珍妮要找菲利西亞的電話,雖然需要勉強自己,但我儘量表現出一些熱忱;當她到車邊和菲利西亞講話時,我強迫自己像從前一樣向她打招呼。

這個例子說明我學得很慢。雖然菲利西亞早就向我明示如何實踐耶穌饒恕的教訓,我卻花很長的時間才學會。這件事也幫助我明白耶穌的意思:當彼得問祂當饒恕別人幾次,祂回答:「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參:太十八21、22)

分享


在一個安息日,我們全家乘車到教會聚會的路上,八歲的女兒莎拉在收音機上聽到一則捐贈的消息──一個地方電台請求聽眾捐錢到血癌研究中心,幫助那些罹患血癌的小孩和大人。莎拉跟我說她願意捐出她所存的五元(編註:美金,下同。)莎拉每週有一塊兩毛五的零用錢,藉此學習到教會要奉獻及如何用錢、存錢。

我不知道如何反應莎拉所提要捐出存款的事,因為叩應(Call-in)到電台的聽眾都是大人,且捐款的金額不小。下午在我們回家的路上,仍聽到電台請求捐助,此時有小孩叩應捐小額的錢。他們鼓舞我支持莎拉捐錢的決定。到家後,我幫她打電話到電台捐錢,她給我現金,我開了支票讓她去郵寄。

不久之後,一家電視台與紅十字會合作,要求住舊金山灣區的觀眾捐贈給需要食物、清潔飲用水和藥品的盧安達難民。這一次我問莎拉是否願意伸援手。

「媽媽,那妳呢?」她回答。

她的回答提醒了我,我即時的反應是告訴她:自從她爸爸過世後,我並沒有多餘的錢可花用。這不是好答案,尤其當我想起不久前莎拉所做的,事實上捐贈的金額還在其次,重要的是一個人願意給予的心,所以我大聲問:

「我們能捐多少?」

莎拉的姊姊菲利西亞一直都在靜聽我們的對話,後來她說新聞記者提到七元可以養活一個人一個月。七元似乎不是問題。數以萬計的非洲孩童被迫離家,成為孤兒、棄嬰,我不願放棄這個教導孩子分享神的愛的機會。所以我們同意,七元是在我們的預算之內。我就提議:

「我捐五元,妳們各捐一元,如何?」

「媽媽,好!」

從我對這件事的反應,我體認到我還需要向那個在聖殿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學習。她不因財主投了大筆的錢而心裏憂擾,她的奉獻似乎可有可無,沒什麼差別,但主耶穌看了之後,叫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參:可十二41-44)

自我深省


幾個月以前,菲利西亞在我的鼓勵下,回答了一個有關美國青少年種族歧視經歷的問卷調查,當她寫到一個關於父母對歧視的態度時,她悄悄地問我:

「媽媽,妳有一點點歧視,不是嗎?」

她的問題令我心裡不舒服,但她的口氣告訴我,她是深思之後才提這個問題的。我就爽快地回答:

「是。」

同時我也去想,何時我的歧視顯露出來?我想起有一天,在菲利西亞的爸爸過世不久,我問她比較認同自己是菲律賓人還是華人?當她回答「華人」時,我的內心充滿了民族優越感。但是現在,我彷彿隱約可以聽到保羅在訓誡我,像他在《羅馬書》裏對他的同胞說:「我們(猶太人)比他們強嗎?」(參:羅三9)

我又想起另一經節:「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羅十12)。到現在為止,我總想像自己並沒有歧視不同文化,何況我一直和來自不同種族的人交朋友、生活、工作、上學,而且我也習慣性地鼓勵孩子和各種族的人交朋友。但是菲利西亞的問題促使我對內心最深處的思想作反省;這些思想雖然不為人知,在主面前卻顯露無遺。

菲利西亞的問題開了我的心眼,當我問她較認同菲律賓或中國時,我已在運用自己的影響力要她做選擇──選擇做爸爸的孩子或做我的孩子。現在回頭看,那是一個無意義的問題,因為我的女兒是來自神的禮物(賞賜)。

自從我決心教養孩子成基督徒到現在已十二年,我的經歷顯示,教育孩子基督徒的價值觀,需經各種歷練,頗費工夫,但我的收穫卻是讓我有機會與孩子一同在主的道路上成長,這些事讓我領略了無可比的福氣。

▼編註:本文譯自美國總會出版之《活水》。

(原[宗教教育]139期,1997年09月號)


作者: 蘇珊.伊施特拉達/梁淑美譯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1997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