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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6期1999年1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處在塵土中不染塵的思想反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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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靈新

起初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且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創二7、8)。

但是由於蛇(撒但)的誘導,使始祖犯罪,從此人便與生命樹隔絕,神咒詛了人類,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9)。然而神創造大地,祝福人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疏,並結果子的樹木……,這些全賜給人類作食物。」(創一11、12、29)。人可深刻體認到人是由塵土而造,臨終也必歸於塵土,人不能離開塵土而活,因為地裏要長出一切,養育群生(詩一○四14)。

塵是一種微粒,它脫離塵土漂浮於空中污染空氣,對人體健康有損害,使人的生命受損。這好比人活在世界,世界有許多污穢不潔淨的事,污染我們的身體,使靈命受損。

面對多元化社會的今日,每個人因工作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人際關係與社會生活。基督徒欲榮神益人,不僅行為要端正,且要在所行的事上有良好的表現,甚至還需要有和諧的人際關係。主耶穌曾告訴門徒:「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3、14)。其意是告訴門徒處在世界須有基督的特質,不要沾上污塵,才能發光。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特別強調基督徒雖生活在這個世界,但不屬於世界。在世界的生活,言行與未信者應有所區隔,重要的思想為:

1.分別為聖、潔淨身體(林後六14-18):保羅勉勵哥林多教會信徒,作為基督徒無論是行為、信德與拜偶像者應有所區隔,務要從世界中出來。

2.靠聖靈入門,不再靠肉體成全(加三3):表明基督徒得救本乎恩,非因行為,並告誡當時的基督徒,既然蒙主揀選就不再執著受割禮的問題。

3.穿上新人,治死屬地上的肢體(弗四23、24;西三1-10):勉勵基督徒必須將心志改換一新,穿上新人。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內心具有真理的仁義與聖潔,所以基督徒必須治死屬地上的肢體,包括淫亂、惱恨、忿怒、惡毒及污穢的言語等。

聖經的真理是永恆的。人處在不同的時代,均以當時的背景詮釋聖經真理的意涵,並作為當時的生活原則。同樣的,今日我們以當前的背景來詮釋聖經的真理,作為我們今日的生活原則。本會傳至台灣的初期(1920-1950年代),由於社會貧窮、教育水平低,信徒對聖經的詮釋都以直覺的體驗來思考。

今日則處在知識、財富與權力爭競的時代,有些觀念反而讓我們難於判斷,在屬靈與屬世判斷上拿捏不準,加上每個人的環境背景不同,對聖經體驗也不同,而有不同角度的解釋,這些解釋有時是正確,可以指導信徒的生活原則;但有時是偏見,容易誤導信徒的生活方向。因此,當我們欲指導他人時,必須謹慎,以免誤導之。

觀察教會當前現象,提出下列四則,作為反省思考。

一、著書多,沒有窮盡

面對二十一世紀,人們認為知識即是財富,於是有許多父母從孩子幼小時即強迫他努力讀書,以致疏忽宗教教育的培育,雖獲得豐富的屬世知識,卻離開了教會,最終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也有人以保羅排斥世上小學為例,拒絕閱讀世上書籍,這等人查經時僅閱讀聖經,拒絕參閱其他參考書,強調藉由人手寫的均不是真理。

事實上保羅所指的世上小學是指那些不合真理的學問(西二8-10),基督徒在世仍然要接受完整的教育。福音之廣傳有口宣與文宣兩種方法,口宣是透過人的思考,藉著聖靈的引導,用屬靈的智慧傳講神的福音。而文宣是透過人的思考,藉著聖靈的引導,用屬靈的智慧,詮釋神的福音。口說與文字表達都是傳揚的手段,文字的指引是引導團隊的共同思想,何來屬靈與不屬靈之分?

雖「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傳十二12),但非要我們排斥知識,乃是教導我們「有了知識,必須加上節制。」(彼後一6)。人不可因自己擁有知識而自誇,妄自尊大抵擋真理;況且基督徒在世有廣傳福音的使命,也有屬世改造社會的責任,如此才能榮神益人,過度鄙視知識非但不屬靈,而且落得自義。

二、滿一把,得享安靜

財富代表人對物質的擁有(創三十四29),一方面出於神的恩賜(申八18-29),另一方面也是我們生活的保障(箴十八11)。但由於錢財容易迷惑人,甚至使人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因此主耶穌在世傳道時告誡門徒:有人聽了道,受了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以致不能結實(太十三22);又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屬靈生命),有什麼益處呢(路九25)?

這個觀念也讓我們產生兩極化的思維。有些基督徒認為世界如糞土,沒有什麼值得留戀的,而且世界是污穢的,在世界工作容易沾染污塵,為了潔身自愛,不願在世界工作。也因為如此,內心的潛意識產生排斥有錢、有社會地位的同靈。

另有一種基督徒認為只要合乎主的旨意,主必賜福,包括人生的賺取,他深信一切皆出於神的恩賜。於是每日定睛於財富的增減,有賺取即甘心樂意奉獻,沒賺取則心中有所埋怨,這等人往往認為奉獻什一捐(或者多些),即盡了基督徒應盡的責任。

事實上,錢財與地位並不是罪惡,聖經中也提到「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十三11);「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箴十二11);「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箴十4)。我們在一生的努力中,不要把財富置於首位(參:王上三11、13),也不要把錢財當作倚靠(詩五十二7),而要它用來幫助窮人(林後八2)。但為了防止過度貪愛財富,損傷屬靈生命,聖經告訴我們當在靈性上追求富足(啟三17),必須有智慧思考,對世界的財富不貪求,對工作不消極逃避,恰到好處。滿了一把,能無爭競、無嫉妒、享安靜;強如作過了分,雖得兩把,卻勞碌捕風(傳四6)。

(下期待續)


作者: 黃靈新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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