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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59期1999年4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受難與避難

麡恩

前言

根據聖經中四福音書的記載對照來看,主耶穌被捉受難的當晚,那時的情形是……

黑夜裏,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僕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來到耶穌和門徒所在的客西馬尼園,雖然猶大以親嘴為暗號,好讓捉拿的人能認出誰是耶穌而下手,但在蒙濃夜色中,他們一時之間尚不能清楚辨認,耶穌卻主動站出來表明身分,願意束手就縛。情急之下,彼得拔刀護主,耶穌叫他收刀入鞘,並說此事是出於天父的旨意,他甘心受領。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當下,門徒都離開耶穌逃走了,彼得卻遠遠的跟著,要看情形如何發展,卻被人三次質問他與耶穌的關係,他也三次不認主……

要知道,主耶穌在世上的時侯,和我們完全一樣是有血肉之軀的人(來二14、17);一樣有眼淚(約十一35)、有歡笑(路十21)、有情感(可十21;約十一3、33)、會生氣(可十14;路九55)、會飢餓(路四2;太四2)、也需要休息(可四38,六31)。面對完成救恩所需承受的苦難,他不似彼得之逞血氣之勇,更不像猶大之背信忘義,而是明白天父的旨意,知道將遇何事、該作什麼(路十三31-33)。且在受難之前,以恆切的禱告獲得屬天力量的加添(路二十二43),克服了人性的軟弱去面對並承受患難(可十四42),完成天父所預定的計劃與交託的使命(可十四49;約十八11)。

一、受難的宣告與認知

其實,主耶穌曾不止一次地預言自己會受苦難,而且是再三地提醒。結果門徒因為認知的不夠,對耶穌必須受苦完成救恩的道理不明白,以致各有不同的反應,也從中看出苦難臨到時,他們會軟弱以致離主避難的原因。

1.首次宣告(太十六21-23;可八31-33)

彼得力勸耶穌萬不可上耶路撒冷,應避開死亡。或許彼得意欲耶穌用別的方法去完成神的旨意,但這種依循人性趨吉避凶、害怕受苦的心態,即容易受撒但誘惑利用,而使神的旨意受到阻擋。所以,當場耶穌就為彼得趕撒但,並訓誡門徒要拾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太十六24-28)

2.再次宣告(太十七12、22、23;可九30-34;路九44-48)

門徒仍不明白耶穌的意思;因為在猶太人的觀念裏,彌賽亞是既不受苦也不受死的(約十二34)。又不敢問;或許怕像第一次,彼得發言卻受責備。不懂又不敢問,這受難的問題成他們的困惑,所以就大大的憂愁。後來竟然私底下議論起來了,彼此爭論誰為大。有此自大驕傲的心態,當然不能忍受苦難的試煉。耶穌知道他們的心理,就以小孩作比喻,教訓門徒應該謙卑,互信互愛。

3.三次宣告(太二十17-28;可十32-45;路十八31-34,二十二24-30)

這是耶穌和門徒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耶穌清楚知道,此去即要遵行天父旨意受難受死完成救恩。門徒卻仍持守己意,認為彌賽亞將要作世上的王、復興以色列國(參:約六14、14;路十九11),而將耶穌所說「受難」之事,當作是革命戰爭的準備(可十32上;參:路二十二38)。結果是熱心但沒有真知識,爭權奪利,彼此惱怒。完全沒有順服的心,更談不上與主同受患難的心志與準備了!

二、受難的警告與反應

受難的前夕,耶穌正和十二個門徒同在逾越節的筵席上,主耶穌嚴肅地發出警告:「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太二十六21),「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路二十二22),「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祂說:『主,是我嗎?』」(太二十六22),又「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路二十二23)。看來,門徒將耶穌的話誤解為忠誠度的考驗了。

當事者呢?偽善的猶大(參:約十二4-6)、貪愛錢財的猶大(參:太二十六14、15),已給撒但留了地步(路二十二3;約十三27)。既然跟隨耶穌得不著世上的權勢與財富,又要與主同受苦難,才不幹呢!於是決定發個受難財,將耶穌出賣了(可十四10、11;路二十二5)。自然,耶穌當面的警告、與愛心的挽回動作,利慾薰心的他已無動於衷了。(太二十六25;約十三4、5、10、26-30)

猶大離開後,耶穌又警告其餘的門徒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太二十六31)。一聽此言,或者以為耶穌在激勵士氣,彼得率先表明(老毛病又犯了!):「眾人雖然為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二十六33)、「主啊!……我願意為捨命。」(約十三37)。這是多麼偉大、充滿自信的宣誓啊!理當得到讚美與肯定才對;耶穌卻對他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約十三38;可十四30)

這種預言性的警告,著實如當頭棒喝般地刺激彼得──「怎麼可能?像我這麼有信心、又勇敢的人,怎麼可能會軟弱、會不認主呢?」。於是他極力的說:「我就是必須和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其他的門徒也都紛紛表態,誓死效忠告(可十四31)。

三、受難與避難

看出了吧!由於對於基督必須受死成全救恩的認知不夠,又受到猶太人傳統上對彌賽亞之觀念的引導,當時門徒一直以人的角度和意念來看待「基督受難」之事。故當大難臨頭,衝擊到自己向來所堅持固守的理念,卻不明究理(為什麼跟隨耶穌會受患難?),又不以信仰屬靈的層面去察驗神旨、獲得屬天力量的幫助;是故無法面對現實,雖拔刀逞強,終究無力回天,軟弱而奔逃,甚至賣主求利。

猶大出賣耶穌,帶領人捉拿耶穌(因為當時耶穌和門徒的行蹤是隱密的。(參:約十一53-57;路二十一37)。後來雖然良心發現,後悔自責(太二十七3-5),但是為時已晚,無法彌補挽救其罪過了!

彼得拔刀抵抗,耶穌要他收刀入鞘,並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再次提醒他,勿以血氣來承擔神的旨意,如此態度和精神是不會長久的。後來他三次不認主,說起來也是罪過,但基本上他是愛耶穌的,只是一直以自己的想法、作法在愛耶穌。危難時他不明白耶穌為何要他收刀入鞘?為什麼耶穌不接受他忠心愛主的奉獻?為什麼耶穌不顧他急切的熱忱而甘心被捉?哦!主啊!我熱愛的主啊!為什麼叫我彼得失望呢?

其實,主耶穌更是深深的瞭解彼得的。耶穌對他的警告,也是提醒他;彼得,我深知你的軟弱,你也不明白要面對的事情是什麼,你要有心理準備。

面對信仰中神要我們去經歷的艱難(太十22、23,十六24-26),光憑一股血氣衝動是不足以承擔的。這種不理性的自信,表面上誇口、口頭上的勇敢,也不能使內心深處真正的軟弱與虛空,獲得改善及掩蓋。當雞叫了第二遍,主轉過身來看彼得-此時無聲勝有聲,讀者們請設身處地的想想,你是彼得的話,作何感想?經上說:「……彼得便想起主對祂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二十二61、62)

這裏,我們又看到,彼得從軟弱當中覺醒過來,是出於耶穌的提醒,他對門徒的無知與軟弱,一直是充滿著愛、寬容與憐憫,不斷地主動加以鼓勵和訓勉。早在受難以前,他就已經為門徒代禱:「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1、32)。由於主的代禱,門徒(尤其是西門彼得)陷於軟弱困惑時,才得蒙保守恩助,不致失腳。至於猶大,因為離開了這個愛的團體、屬靈的團契,賣主作惡,是以喪失福分,未得憐恤保守(約十三26-38;徒一15-20)。

再來看看主耶穌。自始至終,耶穌都以父事為念(路二49),明白自己要作的事(路十三31-33),知道自己的時侯(約七6、8,十三1),定意要遵行、完成天父的旨意(路九51;約十18)。當受難的時侯來臨前,人子耶穌也是有他的軟弱。雖然他清楚知道承受的事是何等的痛苦與艱難,也作了許久的準備,但在關鍵性的一刻,耶穌卻「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可十四33、34)。耶穌基督曾為人,此時此刻,人性的弱點完全表露無疑,更使耶穌陷入順服天父與體貼人意的掙扎當中。但最後,他勝過了!透過虔誠的禱告,大聲哀哭、流淚禱告,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得以完全(可十四35-42;路二十二44;來五7-10)。

耶穌認真禱告之後,得到屬靈力量加添(路二十二43),冷靜而果敢地迎接十字架的苦難。他說:「起來,我們走罷!看哪!賣我的人近了。」(太二十六46)。朋友的背信忘義動搖不了(太二十六50);門徒的怒氣勇力影響不了他(太二十六51-53);他人的軟弱無助打擊不了(可十四50、51、66-71)。甚至於不計人惡,醫治仇敵的傷(路二十二51),為那逼迫自己的人禱告(路二十三34)。這一切的一切,只為要應驗經上的話(可十四49下),完成神救恩的經綸(羅五6-8;賽五十三4-9)。

結語

耶穌基督的受難,完成了天父的旨意,使世人能藉他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在洗禮時赦罪成聖,領受神的恩典。聖經上談到耶穌受難的意義,有一處說:「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淩辱。」(來十三12、13)。另外,主耶穌也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又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

十字架的意義,表明我們靠主得救的方法;悔改受洗成聖稱義是基礎(羅六4-6);受苦、犧牲則是過程(徒十四22;詩一一九71);捨己順服、遵行神旨意則為目標(來十35、36)。

彼得原先不明白這些,常常體貼自己,用自己的想法、血氣來事奉、跟隨主。結果是外強內弱,遇難逃避。幸好有耶穌的代禱與訓勉,彼得終也瞭解自己的缺失,勇敢面對而痛改前非。順從主的指引,得著聖靈的能力,毅然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參:約二十一18、19;徒十二1-61),並且照耶穌吩咐的,回頭以後堅固弟兄。他說:「……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0、2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四1、2)

「我……勸勉你們,又證明這恩是神的真恩。你們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彼前五12)

願榮耀歸與父神,平安歸主所喜悅的人。阿們!

(原[青年團契]1999年04月號)


作者: 麡恩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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