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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雄講道/本社整理
前言
主耶穌來到世間的目的,就是要解決人類罪的問題,讓相信祂的人被神稱義,將來死後靈魂進入永生的國度。因此無論我們相信或是不相信,人死後都要復活,按照各人在世間所行的施行審判,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參:約五24-30)
復活是得救福音最主要的信息。人帶著肉體,一眨眼間便化為塵土,只剩下不滅的靈魂,一般人都相信,人死後靈魂要有歸處,並且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光明的地方(天國),另一種是陰暗的地方(地獄),人們為了能夠前往光明之地,便有超渡或是做功德的儀式,目的是希望靈魂能到達那美好安樂地。只是這樣的方式真能達到目的嗎?人們對死後的審判總是帶著恐懼與不安,如何才能安然地面對靈魂的審判?有什麼樣的方法,才能進入那光明之地,脫離罪的轄制?
主耶穌是那復活的第一顆種子,祂把我們從惡者的手中拯救出來,從永死的罪裡頭救我們進入永生,只有藉著祂所流的寶血,我們才能脫離罪的轄制,靈魂才能復活。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特別針對基督復活之事加以說明,為了就是讓眾人能夠清楚地明白復活道理,相信藉由主戰勝死亡,讓眾人的罪在祂寶血裡得洗淨,成為新人進入天國新天新地。
基督復活
使徒及保羅所傳是基督復活的福音,因著主復活帶來生命給相信祂的人,所以基督復活就是得救的福音。但是當時的羅馬政府及猶太人害怕人們說耶穌已復活,因為他們認為耶穌是改變律法及廢掉律法的宗教背叛者,所以他們一直想盡辦法要迫害耶穌及使徒,不願意相信基督復活之事,但是耶穌真的復活了!使徒們無論到哪裏,也都在傳揚這信息,連保羅也是這樣說:「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便也是枉然;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的見證就是虛假;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仍在罪裏;就是信了也必至滅亡(參:林前十五12-19)。倘若我們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那不是比不信的人更可憐!保羅更不用為道理屢次遭受喪命之危,我們就吃喝玩樂度過此生,也不必背負這福音的十字架。主復活了!祂戰勝了死亡,並且應許信祂的人可進入天國享永生,這樣美好的信息,帶給人們的是無窮盡的希望,更是靈魂得救最佳信息。
當我們接受主復活的訊息時,就要立定志向,堅持所信,在此福音上站立得穩,因為基督復活與得救是有絕對關係,千萬不要因為異端邪說或是迫害就動搖信念,要知道主為我們被釘於十字架,好不容易把我們從罪中拉出來,現在是我們見證祂復活的大好機會,因此無論何時何處都要傳此佳音。
保羅對基督復活的明證
「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林前十五12)。凡事必須講求證據,不能空穴來風地亂傳。保羅再次強調,主被釘十字架,三天後復活,祂首先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保羅看(參:林前十五5-8)。這麼多人的眼憑為證,怎麼能說復活之事為假呢?
對於耶穌復活,當時的哥林多人有許多的疑點,在此保羅針對他們不信死人復活說:「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洗呢?」在當時哥林多人已經有替死人洗禮的風俗與儀式,因此保羅就根據他們的習俗反問他們,目的就是要告訴他們耶穌有復活,但是為死人洗禮的風俗是錯誤的,因為死去的人已經沒有意識,怎能有所選擇?救贖之恩是「因信稱義」、「信而受洗必然得救」(徒二37、38)。人死了怎麼相信悔改呢?為他們施洗是毫無功效的,因此若有人叫信徒為已死的祖先代洗並勸奉獻,就是與聖經道理背馳,信徒應當要謹慎注意,不可以任意隨從。
在此保羅更以己身為見證,說明他從前是逼迫教會的人,不承認耶穌是彌賽亞,要不是主親自顯現證明復活之事,保羅是不會回頭相信基督,成為一個傳道者,他今日成了何等的人,這都是靠著主恩才成的,在這裡的「何等人」是指神的兒女,天國的使者,成為見證主福音的傳道者,所以保羅和其他使徒都如此傳基督復活,他們怎麼傳,我們也如此信了。(林前十五9-11)
在基督裏都要復活
主是復活的第一粒種子,人們信主後接受洗禮,就像那種子種下發芽、成長、開花、結果,然後再生出與原本相同的種子,又如同麥子一樣,所種下的一定會結出麥穗。因此主復活是死人復活的初熟果子,我們受到主寶血的洗禮成為祂的子女,就如同麥子結出麥子一樣,都要復活。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五14)。始祖亞當因為犯罪而遭受到神的懲罰,凡從他而來的人,都必須歸入塵土,因此人人都要面臨死亡的恐懼。相對的,基督復活帶給人是生命的重生,凡從祂而來的人都要復活,如同保羅說的:「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十五21)。因此從亞當而來的是死的傳統,沒有盼望,從主而來的是活的傳統,永生的開始,在主裏的人都要復活,與主一同承受美好的福分。
「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復活是有先後次序的,先是基督復活,然後是在主裏受洗之人,他們死後被稱為睡了,如同種子埋在土裏,照樣擁有生命,都要復活,最後才是主再臨之時未死的人,他們的肉體要改變成為靈體,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會,到時候就是在審判臺屹立於主前,依照各人所行施行審判。
主必作王,祂踐踏仇敵在腳下,就是那敗壞死亡的惡者,並且叫萬有都服了祂,明顯那叫萬物服祂,也就是說,凡從主裏重生的人,他們全部要復活由主來統治,至於那些屬於惡者及掌死權的都要消滅。因此復活後的審判就是依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們當思想一生所行所言,警醒等候主的來到,避免乖謬的言語及毀謗的嘴,謹慎腳步,清潔心靈,好安然地見主面。
復活的身體與變化
有人問:「死人為什麼要復活?」因為現有的形體無法承受將來的國度,就如同麥子不打破形體,還是一粒麥子,如果打破形體就能夠有百倍的結果,因此死人要復活,才能夠進入神的國度裏。
「將來帶什麼樣的身體來?」人在世間總是有缺陷或是美醜之分,如果將來進入天國還是一樣的外表,那麼進入天國有何喜樂可言。其實神隨自己的意思,給死又復活的人一個適當的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如同人是一樣,獸、鳥、魚又是一樣。天上形體的榮光與地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參:林前十五38-41)。
從這裏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靈是有形體的,但是觸摸不到,將來我們在天堂可以認出對方,但是與在世間的樣子不同,因為有神的榮光照耀著,就像財主與拉撒路在死後,仍然可以看出是對方,只是先前長瘡又卑微的拉撒路已經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並且是財主求救的對象,因此將來形體的榮光就是依照各人對主忠心事奉與否,來做為一個獎賞。
神的國是屬靈界的,復活之體是屬靈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因為人有飲食的問題必須解決,所以不能直接進天國。至於身體的改變是一件奧秘,保羅說:「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人的肉體都必須要歸入塵土,而「不都是要睡覺」並非意味著人不必經歷死亡,而是指著主耶穌來臨時,有些人還沒離世,那麼身體就要改變靈化,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2節」:「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唯有這樣才能進入神國度,脫去舊人朽壞的形象換成新人不朽壞的樣式。
從母親而生是會朽壞,有美醜之分,並且有病痛及軟弱的肉體,而從主而生的是不朽壞,完美無比,並且強壯的真體,因此人只要有血氣的身體就會有靈性的身體,所以我們應當思考,對於復活的事與將來身體的改變,瞭解多少?將來復活是完全的榮耀,你相信嗎?對於生活上的靈修課程,是否要多加強?因將來義人要復活得永生,惡人要復活受永刑。
主戰勝死亡的權勢
主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住律法上的規條,也就是罪的束縛,藉著十字架,主恩典得救,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參:弗二15、16)。因此「死被得勝吞滅。」死亡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柄就是律法,藉著主耶穌基督我們戰勝了死亡,不再為罪所轄制綑綁。如今我們蒙神的恩典,因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讓人知道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律法。(參:羅三24-28)
感謝主!靠著祂就能脫去罪律了,因此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我們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如同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希望大家顯出各樣的殷勤,不懈怠的為主做工,因為我們知道,勞苦在主裡面是不徒然的。
我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因此我們擁有尊貴的身分。聖經中從前提到一位年輕人,分得家產後便離家在外,直到他耗盡貲財,又碰到那地飢荒,便淪落為養豬者,他在失望之際,才想到家中的父親,他知道自己所拋棄的是世上無法找尋的榮耀,於是他起身往家的方向奔去,只求父親接納他在家中為僕,但是慈愛的父親看見兒子歸來,不但接納他,還與他連連親嘴,為他帶上戒子,叫家中的人準備筵席,快快樂樂地慶祝這歸回的兒子。這比喻就是說明主對我們的愛,祂願人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所以當我們的生命得蒙救贖時,是否要以感激主愛而事奉?
結論
主復活為我們帶來生命的起源,如同麥子 犧牲身體,結出百倍一樣,源源不斷地傳開來,可惜仍然有許多人無法獲知這樣的訊息,他們盲目地追求生命更新的途徑,到最後還是擁抱恐懼地離開世間,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是義務也是責任,要把這福音傳給世人知道,要他們也跟我們一樣,在主裏一起復活,承受將來美好的福地。
「邪僻的事,我都不擺在我眼前;悖逆人所做的事,我甚恨惡,不容沾在我身上。彎曲的心思,我必遠離;一切的惡人,我不認識。」(詩一○一3、4)。末日將近,我們呼求主的聲音是否應該更急切?千萬不要讓祂掩面不眷念我們的苦難,不然眨眼之間號筒聲響,凡活著的人都要改變,那時靈性受玷污的人,豈不要哀嚎大哭嗎?
(原[青年團契]1999年0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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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正雄講道/本社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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