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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63期1999年8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北區神學延伸教育工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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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琪

一、組織沿革

北區開辦神學延伸教育工作,係依據第十五屆總會負責人會第六次會議第十二號案暨1995年北區信徒代表會議第三號案議決辦理。自1995年9月開始籌劃,訂定實施辦法,並自1996年1月起正式起跑。

以「推動神學延伸教育,使教會中凡渴慕真道並有志於事奉者,能利用業餘時間,接受有系統之正規神學教育,得到屬靈的造就,成為良好的聖工人才」為宗旨,期能建立教會事奉所需的神學素養及事工技能之基礎教育。

在草創時期,由區負責人推薦之若干長執及弟兄姊妹組成之課程規劃委員會積極推動,並從中推選出執行秘書、課務小組、總務小組、財務小組等各一人為班務人員,由區負責親自擔任班主任,二年後才改由委任之輔導傳道者擔任。

課程規劃委員會負責建立班務制度與規範,並規劃各年度課程進度,從而遴聘講員;班務人員之職責與分工也都清楚明訂,所有行政及財務工作的規範也都一一建立。唯第一屆班務人員及課程規劃委員任期屆滿卸任後,則未再重新組織繼續運作,由班主任、區辦事員及一位執行秘書自行配合運作,組織功能因而大大萎縮,推廣發展力也愈來愈弱,殊為可惜。

二、實施要領

1.招生工作

每季第二個月中開始招生,凡本會信徒、年滿18歲以上、經所屬教會傳道者或教務負責人推薦者,均可報名參加。報名時須填寫報名表及選課表,並繳交學雜費,以學分計算,每學分費為400元。儘量以各教會為單位團體通訊報名,舊生則可採自行報名。

2.學制辦法

依修完課程之累計學分數,分成三個級等,每修完25學分增加一級等,經審核通過者,得授予各級結業證書。年度學程分四季進行,自一月起每三個月為一季課程,每季酌情推出多門不同性質之課程以供選修,並選定每週一至週三晚上為上課日。每一課程授課十週,每週三小時,上課二小時,實習一小時,第十一週成績考核,授課方式及考核辦法由講員訂定之。

原則上每一課程為二學分,每人每季得選讀二門課程四學分,經特別申請者,最多得選讀三門課程六學分。每季學期結束時,將寄發學生成績通知單。學生因故不能上課,必須請假,但缺課時數超過三分之一時,成績、學分不計。

3.分區舉開

自從實施的第二年起(1997年),考慮桃園地區較為偏遠,因此增設中壢班,每季一門課,每週選定一晚上課,也頗受當地同靈的支持。自1998年,更開闢永和班,主要選課對象為永和小區事工人員,針對小區的需要及事工發展的動向排定課程。

唯考量小區參與者的特性,上課改為每月選定一週六晚至週日白天,每次兩門課,連續四個月為一期。選課人員多為教會派任之事工幹部,因此經費多由教會補助。此種變通上課的方式,也衍生許多的困難與問題亟待補強,如學員吸收情形不佳,一兩次缺課就超過請假限制等。

三、課程規劃

最初之課程規劃分為三類主題,第一類為基本課程,如舊約聖經概論、新約聖經概論、舊約歷史概論、新約歷史概論、教義比較、教會歷史、聖經要道、基本查經法、中國基督教史等;第二類則為聖經各經卷研究課程,此二類係以總會神學院正規班之課程為依據而排定之。並增補專業課程,涵蓋宣教、教牧、教育、輔導、音樂、團契造就、教會文字工作等近五十個課程。

講員本以神學院講員為優先聘請對象,並預定相關候補講員,但因時空之限制與講員之意願不足,未能如願。因此,多半的課程均安排由本區傳道者自行負擔。唯因傳道人本身牧會的工作本來就已十分沉重,加上許多時間不定的因素,願意承擔託付授課的講員並不多。另外,最令人不解的是,為全民教育設計的課程,成為少數喜愛追求聖經知識的「職業學生」所獨享,大部份需要進修與充實的長執與事工幹部卻乏人問津。

此外還有一畸形現象,就是專業的事工課程,幾乎都因報名人數過低難以開班,足見大部份信徒對事工技能培養的忽視甚或輕視,在教會服事只憑自己的喜好、偏見,而不重視專業的技能與恩賜,難怪許多教會領導者的事奉素養與行政能力實令人不敢領教。

四、實施成果

北區神學延伸教育迄今已近四個年頭來,從原本一個分班到如今三個分班,此外在基隆教會也實施過一兩季的課程。所開之課程已超過五十多個課程,參加的人次至少也超過上千人次,也已有多人即將拿到第二階段的結業證書。

在學員方面,本身能受到有系統的神學教育,使得在屬靈知識及靈性修養上得到造就,在事工上的服事理念與能力也得以相對提高,對整體教會事奉大有幫助。實際從事教學的講員,也得以利用授課的準備,對該課程進一步的深研,並從而整理心得、撰寫講義,完成相關著作,充實自己的學養,並有利於教會講台講道品質的提昇。

目前就我所知的,已完成課程講義有陳忠揚傳道的「查經法」、王永昌傳道的《哥林多前書》查經講義與《使徒行傳》查經講義、黃靈新執事的「領導學概論」與「基督教倫理學」、郭雯如姊妹的「輔導與關懷」等,此外蕭拿單傳道(目前班主任)也多有著作。

教會方面也可以藉此培育正規神學教育的師資,豐富神學的研究與著作,提供信徒多管道的進修機會,以滿足各階段靈性成長的需要。今後教會在推薦教會長執負責人及重要幹部時,也可依據其進修記錄,作為用人舉才的標準,也有助於教會領導者素質的提昇,教會發展始能有所預期。

五、興革意見

1.設立正式學制

目前神學延伸教育由各區自行主辦,而已開辦之地區僅有北區與中區,各區所定之實施辦法與課程標準都不一致,難以作為共同認證的依據。建議應由總會神學院或訓練中心建立正式學制,除可以輔導尚未舉辦之各區,也可統一相關辦法與統籌訓練安排各課程的講員,以保證教學的品質,也有利於將來訓用合一施行。

2.廣設小區分班

為使全民教育更趨普及,應提供更便利的方式讓有心追求長進的人都能得到門徒的造就訓練,可依目前小區的組織體制開班,課程照小區的需求排定,列入小區年度的聯合事工計畫中,可保教育訓練的永續經營。

3.落實訓用合一

目前教會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如工作幹部的選任沒有一個客觀具體的條件根據,訓練出來的人才教會不知如何使用,或是有人只喜歡接受訓練卻不願做服事的工作,諸如此類造成教會人力物力的浪費,也產生許多教會不和諧的現象。

因此,訓練的工作當統一事權,建立基礎事奉的證照制度。使每一個願意為主所用的人,都能接受合宜的造就訓練;也許每一個接受訓練的人,都有合適的機會來為主服事。如此,在事奉中不斷地提昇自己的本質學能,必更能得著服事的力量與喜樂。

4.強化行政體系

行政能力的好壞往往決定工作的成效與持續性,前面三項的意見,也都需要有一強而有力的專責行政體系來支持才能行得通,對每一執行的過程都應建立標準進行程序,並且有固定且專業的人力依循相關規定來辦理,才不會因人舉事、因人廢事,一個人的想法就能左右全局,甚至全盤推翻。讓一些從事的義工或接受訓練的人都能有一份安全感與成就感,而不是朝令夕改,或老是落入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的窘境中。


(原[青年團契]1999年08月號)


作者: 姚家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8/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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