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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五、要有悔改的禱告
神所悅納的祭就是悔改的禱告。大衛王犯罪後的悔改之禱告中說:「祢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祢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6-17)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八9-14)
這個比喻正說明了悔改的禱告才是神所悅納的祭。自義的法利賽人所說的,是神所厭惡的,因他的話正違背了主耶穌的教訓。耶穌說:「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又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差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6-18、1)。「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二十八9)。
這個法利賽人以為顯露他的這些善事,是神垂聽禱告的條件,殊不知正是神憎惡,違背神教訓的自義的禱告。「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三十四18;參:賽五十七15)。這個稅吏的禱告,正是合乎神悅納的禱告,因為「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嘉義有位李姊妹原本脾氣很不好,常與丈夫吵架,有次因故與丈夫又吵起架來,終於哭著走出門準備回娘家。當她不顧一切走出家門時,卻沒注意到她的小孩也哭著跟在她後面。回到娘家不久後,從醫院來了電話說她的小孩因車禍被送到醫院的急診室,而且昏迷不醒。真是青天霹靂的消息,於是她馬上直奔醫院。
當她跑進急診室時,看見可憐的孩子昏迷不醒地躺在床上,而剛才的怒氣頓時消逝無蹤,取而代之的,只有痛悔之心;痛責自己因與丈夫吵架而受到神的管教,那時不顧醫生、護士在旁,就跪在床前痛哭流淚禱告求神赦免。當潔淨了心中的污穢時,神就賜她寶貴的聖靈,因聖靈是降在聖潔的人心中。神既然賜她寶貴的聖靈了,怎會不聽她的禱告,醫治她的小孩呢?
聖經說:「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1-2)。因此,我們平時遵守神的命令是很重要的。遵命不僅是進天國的必備條件(太七21),也是蒙神垂聽禱告的必要條件。
一個平常不聽父母之言,為非亂作的孩子,他所要求的,父母怎麼會答應呢?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十二50);又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參:約八31)。平時能遵行天父旨意行事者就可作主的朋友、真門徒,甚至作主的親人;若我們與主有這親密關係,我們的禱告怎能不蒙垂聽呢?
因此我們若願禱告蒙神垂聽,過著遵命的生活是很重要的;因為「我若心裏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並且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經歷禍患(傳八5;箴一33)。願我們平時就遵守神的命令,使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面前且蒙垂聽。萬一犯了過錯要馬上悔改,求神赦免,使我們與神靈交的管道時常暢通,讓我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否則,無論我們如何專心迫切地禱告都無效果,對於禱告的信心,也一定不會產生出來。可見悔改的禱告之重要性了。主耶穌教我們的禱告文中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就是悔改的禱告。因此,我們在向神祈求之前必須先悔改,求神赦免我們已知或無知的罪過。
聖經記載悔改的心與信心一樣,是神所賜的(徒五31,十一18;提後二25),神所賜的是非之心(良心──良知良能),能辨別是非(羅二15)。因此,當人做錯事時,會受到良心的苛責,悔改之心就此而生。但人的良心也因人而異,良心麻痺的人,就不以錯為錯;一個常與神靈交的人,他純潔的心靈對一點小事都很敏感,清楚認識罪的定義,而且會馬上悔改。
原來神的恩慈是帶領我們悔改而蒙福,但有些人竟任憑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將來必受神公義的審判(參:羅二4-5)。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在此所說的義人是自義的人,當然他不會悔改,唯有肯認罪的人才會悔改。
因為「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五31)。在此所說的病是指心靈的病──罪,凡肯承認自己罪的,耶穌才會給他醫治這種罪的病。一個不肯悔改的人,就無法作基督的門徒,救恩也無法臨到他。
一個已信主的人,如果不肯悔改,這就成為他的死罪,與基督無分了(參:太十八15-18;啟二5、16、22-23)。所謂「褻瀆聖靈」的罪,筆者認為是不肯悔改的罪,雖然有聖靈的感動叫他悔改,他卻剛硬不肯悔改,就成為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的死罪了(太十二31-32)。
那些離棄真道(叛教)的人,不能叫他何從新懊悔(來六6),與那些故意犯罪的人,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來十26-27)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悔改。既然要叛教,且故意犯罪,怎會悔改呢?這就構成了他的死罪,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了。
所以常存一顆「悔改」的心,是何等的重要!
六、同心合意地禱告
主耶穌告訴我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這是同心合意禱告的功效;「團結就是力量」(參:傳四9-12),在禱告上也得以證明。兩個人,最好是夫婦,因為夫婦是一體的關係(創二24;太十九5-6;弗五31),如果有更多人其力量應該更大。為了家庭的事,夫婦兩人加上全家人能同心合意地禱告;為了教會的事,會眾能同心合意地禱告,其力量必大。使徒教會時代信徒同心合意地禱告,使聖靈大大作工,興旺福音。
首先他們約有120人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神在五旬節那天便將聖靈賜下來(徒一14-15,二1-4)。之後,他們同心合意地禱告,主就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6-47;參:四24,五12,八6)。腓立比教會的信徒能從建設教會的頭一天,一直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當然包括同心合意禱告在內),使保羅常歡歡喜喜地為他們祈求,且感謝神(腓一3-5)。
台中教會的信徒們能為王弟兄同心合意地禱告,憑著信心將他從精神醫院帶出來,使他終獲得醫治;又台中教會的負責人及傳道者每天定時、同心合意地禁食禱告,才能趕出一百多個鬼,使林足惠姊妹獲得平安並歸主,這些都是同心合意地禱告所產生的效果。幾年來,美國教會設有禱告網,全國教會的信徒有事皆連絡禱告網幫忙代禱,產生許多果效。
一個聖工不興旺的教會,如有兩三個熱心的信徒,能每天為教會同心合意地禱告,不久就見其果效,這是我們常見的。因此,願同靈們能為教會發起同心合意禱告的熱心,以興旺福音,尤其是教會的負責人若能同心,乃是興旺教會的必備條件。
七、願主的旨意成全
以上所述幾篇蒙主垂聽禱告的條件,都是根據聖經所查考的。神有祂為我們安排的美好的旨意(參:創五十20),因此,祂不一定會照我們所祈求的成全之,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就是最好的榜樣。耶穌知道當時最殘酷的釘死十字架之痛苦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
第二次禱告又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祢的旨意成全。」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二十六39、42、44)。從第二次的禱告,就已經不敢求苦杯離開祂,願接受神的旨意了,可見祂十分重視神的旨意。
我們的禱告必須合乎蒙垂聽的條件,但是禱告許久仍未蒙神垂聽時,應當知道或有神其他美好的旨意在,所以不必灰心;或可進一步效法主的榜樣,「願主的旨意成全」,也是我們禱告應有的方法。讚美詩第231首〈照主所願〉,告訴我們:願將終生萬事,擺祢聖目之前;不論生死都說:「願主旨意成全!」因為神的旨意純全,主愛總不變遷,即使禱告不蒙垂聽,心中也深感安然。
信徒遵主旨意,是蒙祝福的條件。聖經記載:「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被困苦和鐵鍊捆鎖,是因他們違背神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詩一○七10-11)。「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因此,即使人計畫多多,若非主的旨意是無法成全的(參:雅四13-16;路十二16-21)。
「若不是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主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二七1)。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三6-7)。以上經節告訴我們凡事必須合乎神的旨意才得成全,唯有主的旨意成全一切。因此,我們平時遵守主的旨意行事,乃是蒙祝福的條件,也是進天國的必備條件(太七2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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