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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65期1999年10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愛人就完全了律法(上)

僕人講道/侯麗珠整理

經文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10)

保羅在此告訴我們:什麼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就完全了律法。律法是神規定人必需遵守的,人若不遵守神的律法就不能成聖,但人若靠遵守律法成聖是極大的困難(羅三20、23)。所以主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打破祂的身體流出寶血,為使世人因藉耶穌的寶血使罪得赦,主說:我來不是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

祂打破自己的身體,捨去祂的生命流出無辜的血來。因此人務必靠著祂的寶血使罪得赦,達到完全成聖,靠著祂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始能勝過罪孽,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神的愛可以完全律法,所以我們要以神愛我們的愛去愛世人與弟兄姊妹,惟有這種愛才能完全律法。故保羅說:彼此相愛要時常以為虧欠,在愛人的這件事上,覺得永遠愛得不夠,若以為已經足夠,表示愛得不完全,就無法完全神的律法。

主在世傳道時曾提醒我們:末後的日子,不法的事增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尤其觀看現今世局,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的心愈來愈淡薄,只因不法的事增多,人為了獲取利益會不擇手段,受到虧損時,仍要我們以愛心對待別人,這對我們而言,確實是一種極其殘酷的事實。不過主告訴我們:既然要完全這律法,我們就得愛人,因為惟有愛人才能完全律法;保羅也說:所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耶穌用愛完全律法,而我們是耶穌的門徒,也要用愛完全律法,才能成為名符其實的基督徒。不可只領受主的愛,卻不懂得愛人。雖然耶穌成全了律法,但在我們心中、在行為上、生活上若仍然沒有愛,那麼耶穌所成全的律法對我們而言就絲毫沒有益處。

因此我們要跟主腳蹤行,用愛來愛人,來完全律法,使自己聖潔,行天國路,如同主耶穌愛我們,祂所成全的律法對我們才有幫助。那麼我們要如何愛人呢?以下提出幾項彼此分享:

一、把握機會

我們愛人要懂得把握機會,「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裏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箴三27、28),這就是愛心的付出。你那裏若有現成的,現在就可以施行愛心幫助他,不可對鄰舍說:「回去吧,我明天再給你。」我們若有行善的力量,要懂得把握機會,不要等明天或下次再做。因為其實讓我們實行愛心的機會並不多,有時錯過了一次,恐怕永遠也沒這機會了。

有位青年十分熱心教會聖工,常與傳道外出訪問信徒,有一次傳道與他騎機車去訪問信徒,來到一對住在鄉下地方的老夫婦信徒家訪問,房子十分簡陋,一位身體虛弱的老伯躺在床上蓋著一條破爛又沒有被單的棉被,房屋內因有破洞,老伯躲在被窩裏顫抖著,真是可憐!傳道問他:「你太太呢?」

他說:「我太太去揀破爛了,很抱歉沒能招待你們。」此青年目睹此景,默默地掉頭就走,傳道正與老伯閒聊著,一段時間過了,此青年兩手抱著一條棉被走進來,對老伯說:「我這條棉被雖然不是新的,但至少比你原有的棉被更加暖和,請收下它。」於是順手將棉被蓋在老伯身上,使老伯倍感溫暖。

幾天過後,老伯過世了,教會為他舉行喪禮,此青年參加喪禮時心中甚覺安慰。感謝主!幸好前些日子去訪問他時,趕緊把握機會拿一條棉被給他,今日來參加喪禮,內心才不會覺得不安與自責,若前幾天我沒把握機會,那今日內心的感受會如何?所以我們要效法這位年輕人,倘若不及時把握機會,有時我們想付出愛心,也未必有機會。

有一次我收到一封大同教會寄來的慕道者資料卡的信,記得那是在長庚醫院佈道時留下的資料,現在他已出院回到自己的家鄉。兩個星期後再邀負責人一同前往拜訪。找到他家時,見到一位約40歲的先生出來開門,我問他:「你是鄭先生嗎?」他說:「是的。」但他的身體十分健壯,怎會像患癌症的人呢?

追問下才知原來是他父親,他父親曾在長庚醫院住院,現在已過世了。當時我內心十分難過,心想我們應該早一點來,慢了二個星期而已,才在三天前剛出殯,那時因心情的難感與自責,也不知說什麼安慰他。因此我們愛人要有此種心志,正如聖經所說現在有這力量就去做,我們就立刻行在那應得的人身上。

我們有時覺得愛人很簡單,但要能把握這機會就沒那麼容易了。因此愛人要懂得把握機會,勿使我們身邊周圍的機會喪失。

二、按著人的需要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雅二15-16)。愛心就是按照他人的需要,行在需要的人身上,付出愛心不一定要給他最好的,愛是按著需要付出,否則會適得其反。

例如他肚子餓了,你不給他飯吃,卻給他水喝;他不缺衣,你偏給他衣服穿,這有何用呢?我們要視他需要的是什麼,才依照他真正的需要給他,雖然你給他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卻是真正符合他所需的,對方亦能體會到你的愛。愛人切勿以自己的觀點去愛人,而是以被愛人的觀點來愛他,方能對他有造就。

保羅說:「我愛是要使人得造就」,若你愛他很多,給他很多,但他得不到造就,這就不叫愛了,這愛就失去了價值性。

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消息,有個很富有的家庭,家中只有一個兒子,從小到大父母都給他最好的,也十分疼愛他。孩子長大到學校讀書後,父母開始要求他:我們現在給你最好的,我們也最愛你,所以你要考第一名來回報我。這孩子乖巧又聽話,從小學至中學果真都考第一名,大學畢業之後又出國留學,幾年後獲得博士學位,相當傑出。但當他得到博士學位後不久,他卻莫明其妙地自殺死了,只留下一封遺書給父母,其上寫道:「我感謝父母親愛我,從小到大都給我最好的,可惜那些卻不是我需要的,我真正需要的是能常在父母身邊,得到父母的愛和關心。」

由此可見,身為父母者總認為給孩子最好的,給他很多錢就是愛他們,其實孩子真正的需要未必是這些,你給他的與他需要的相背,試問,這豈是真愛?愛是要使人得到幫助和造就,因此我們要曉得先觀察此人真正需要是什麼,然後,才按著其需要來幫助他。

聖經記載當大衛為王後,他兒子押沙龍背叛欲殺他,大衛為逃避兒子之追殺,從約旦河東到約旦河西,在瑪哈念就飢餓困乏了,缺乏水喝,也沒有東西吃。住瑪哈念地有個大富戶巴西萊獲悉消息,他立即知曉現在大衛此時最需要的是什麼,是日常吃的、喝的、用的東西,他雖然有極多金銀財寶,卻沒將這些送給大衛,反拿一些素常看來不重要的東西供給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大衛委實獲得極大的幫助(撒下十七27-29)。

金銀財寶與吃用的東西比較之下,當然是金銀財寶貴重,但對大衛正面臨的處境看來,還有那一項比吃的、喝的、用的更重要呢?所以巴西萊懂得觀察大衛現在所需要的,隨即供給他,雖然談不上最好的,卻是他真正最需要的,這就是所謂真正的愛,對接受的一方而言,實際上得到莫大的造就,結果因有巴西萊的幫助使大衛度過困境,後來大衛重新得著力量,再度回去作王。

聖經記載在美門口有一個生來是瘸腿的,他已經四十多歲了,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門口,要求進殿的人賙濟。彼得、約翰上聖殿去禱告時正遇上這人,他也伸手向他們求乞,彼得、約翰就注目看他(徒三1-10),因為他們要看清楚他需要的是什麼。別人走過去頂多丟錢給他,可憐他、或不屑一顧地不理他,誰會主動關心或去看他真正的需要是什麼呢?

但彼得、約翰竟注目看他,要知道他真正的需要,不只看他,並且告訴他:「你看我們!」(4)。當那人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什麼時,彼得說:「金和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賙濟的,就因他所遇著的事滿心希奇、驚訝(6-10)。

「所有的」是彼得的愛心,也是耶穌基督的權柄,這才是他真正最需要得到的幫助。他四十多年不能行走,所指望的不單是別人的賙濟與施捨,迫切需求的乃是能像常人一樣走路,這是最好、也是他最需要的幫助。所以我們要愛一個人之前,一定要好好定睛看他,了解對方真正的需要,再依照他的需要去援助他,使施與受雙方都達到完美。愛不講究多好或多少,但須講究愛得實際、切實與否及合乎別人的需求,如此的愛是至善至美的。

(下期待續)


作者: 僕人講道/侯麗珠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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