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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67期1999年12月)
情詞愛語:[青年團契]過盡千帆皆不是

信欣

感謝主,回首來時路,只見一路上滿滿神的恩典。

學業告一段落,進入社會工作,蒙神祝福,進入一家藥廠上班。父母相當關心我的婚姻,教會的傳道、弟兄姊妹們也熱心地幫忙介紹。而我,似乎是對婚姻有太高的憧景,總是幻想著白馬王子出現,所以,我開始進入婚姻的操練。

工作的第一年,陸續介紹了兩位弟兄,自己並沒有做好接受婚姻的準備,這兩位弟兄並不是能言善道、風度翩翩者,當下,我以「看外貌」的幼稚心情,用「尚未想要論及婚姻,只是父母的期望」為理由,拒絕了這兩位弟兄。可憐的我,自以為是遊戲人間。工作第二年,我以工作忙碌為由,請父母不要對我的婚姻干涉太多,順其自然,然而,我漸漸失去靈修,遇見了試探。

公司中某一專案室的研究員,曾透過同事對我表示追求之意,當時,我還保有「主內聯婚」的信仰,並未答應。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們一起出去吃飯,他的幽默、風趣和善體人意,深深地吸引了我,回家的路上,他還播放一首特別準備的歌,對於這樣「甜甜的戀愛」,我無法拒絕地與他陷入熱戀。

感謝主,主非常愛我。兩個月後,他告訴我,其實他早已準備訂婚,為了我,他已將訂婚期延後,但現在已經無法再延下去了。我失戀了,遭受前所未有的痛苦,無法和父母家人述說(因為當時是瞞著父母);但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神不願失去我,讓我苦這一陣子,而不是一輩子。

最瞭解我們的是神,人們都是只看到我們光鮮的外表,惟有神知道我們的不足。

過了一陣子,有位以前學生時代所認識的弟兄和我聯絡,由於住得較近,我們還經常一起到當地教會聚會。他是個相當有才華的弟兄,我們也常討論信仰上的問題。當時,我們對彼此都有好感,也覺得在主裏是一件美事。後來,我邀請這位弟兄到我家和父母見面,父母觀察他的言行舉止,提醒我,與這位弟兄並不合適;我當時只認為父母對他有偏見,不能欣賞他的才華,所以,完全不理會父母的規勸,一意孤行。

經過一段時間,這位弟兄遇到一些困難,對我的態度也有所轉變,此時,我才靜下心來思考自己是否適合這位弟兄。由於他主觀意識較強,而我並非柔順無主見的個性,所以,為了避免日後的爭吵,我提出分手的要求。父母知道我的決定後,這才放了心,因為他們已經不斷為這件事禱告。

隨著教會的詩班到南部為一對新人獻詩,回家後就有婚介要幫我介紹。每個人都向我稱讚這位弟兄的好:從國外留學回來,風度佳,氣宇非凡,從事國貿業務,往來各國間,我自己也被這樣的外表所吸引。他帶我吃遍台北各高級餐廳、飯店,自己彷彿是公主般的禮遇。只是,因為工作忙碌的關係,他很少參加聚會,他說,要趁年輕時多打拼。當時,沉浸在童話故事中美好的我,自認信仰生活一切順利,少聚會也沒關係,現代人不是很多都這樣嗎?

交往日久,我提出婚嫁之問題,沒想到,這位弟兄開始表現冷淡。一次出差,他從法國回來,許多日子他都未和我聯絡,我的心中開始不安,只好主動打電話給他,詢問他為什麼回國沒和我聯絡,讓我擔心。他竟回答:「因為回來的晚上和媽媽及『乾妹』聯絡,太晚了,所以沒和妳聯絡。」聽到這個回答我的心似乎碎了。

婚姻的操練還未結束,神知道我的稜角,還未完全明白祂的應許。

趁著工作之餘,我和公司同事參加北區勞訓局所辦之英文會話班,一方面充實自我能力,一方面想淡忘感情上的不愉快。班上一位學員發起郊外踏青的活動,邀請全班同學參加,並希望有車的同學可提供交通工具,讓大夥一起開車前往。我想起一位甫退伍的學長,目前在家待業中,就邀請他開車過來參加。以前在學校時,我對這位學長頗有好感,但當時並未表白。現在他退伍了,希望安定下來,便開始追求我。當時的我,可能就是被他這股強烈的愛意所感動,所以,便答應了他的要求,進一步交往。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腳踏兩條船的刺激與危險,會將自己捲入不可自拔的漩渦。


這一次的出遊,促成了我和學長的交往,但班上一位男學員也從此對我展開熱烈的追求。我跟他說:「我是基督徒,不與未信者通婚。」他說:「沒關係,我和妳一起到教會,我知道真耶穌教會在哪裏。」我說:「我現在正和我的學長交往。」他說:「沒關係,我願意和他公平競爭。」當時的心情沒有任何喜悅,反而有更多的恐懼與不安。我的室友還常和我開玩笑:「妳的『熱線』不斷!」

就這麼煎熬著,我無力逃脫,也無處躲藏,直到神對我伸出援手。

感謝神的安排,賜我一個工作機會,回到家鄉,遠離那是非之地。


和學長的交往,一直不冷不熱,直到有一天他向我提出訂婚的要求,我沒有喜悅,反而恐慌。我只是因為他熱烈的追求,不想拒絕他,這種自私的心態,傷害了彼此。

一陣子後,父母將從前介紹過的弟兄,再度向我提及,鼓勵我試著交往。他是一位好弟兄,相當文靜又有內涵的好弟兄。交往期間,他不斷地用書信、電話表達他對婚姻的執著與期望。而我,面對一個這麼好的弟兄,欣賞他,卻不知如何愛他。他也遇到同樣的問題,我們彼此欣賞,卻無法相愛。沒有辦法解決,只有懸在那兒。幾次我們受不了父母、眾人關愛的熱忱,幾乎妥協願意結婚,然而,我們沒有這勇氣和信心。

我心目中所盼望的另一半,
是我心所喜愛、所戀慕,是我生命中的君王。


媽媽兒時的好朋友,從國外回來,和媽媽聯絡,希望能過來敘敘舊並介紹她的外甥讓我認識。當時的我,已經對婚姻心灰意冷,甚至故意去剪短了頭髮。所以,我是十分抗拒這次的相親,但礙於是父母的朋友,教會的長輩,只好勉為其難地坐在客廳當「道具」。眾人一陣寒暄後,提議讓這兩位年輕人到外面走走,我卻堅決地說:「不用了。」當下,眾人一陣尷尬,只好草草收場。

三月份的家庭聚會,一次安排我主領,我翻開聚會資料上所記之經節──《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我的眼淚開始掉下來,為什麼我這麼沒信心?為什麼不相信神給我的應許?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所以,我提筆寫信給介紹人,告訴她我的心路歷程,並回想之前交往挫敗的原因,向介紹人提出三個條件:

1.能和我父母相處融洽。

2.家庭信仰生活與我們家相近。

3.要有一顆開朗的心。

只要這位弟兄符合,我願意和他交往。我把這封信給父親過目,父親勉勵我:婚姻路上要找一位能彼此欣賞、扶持的伴侶,祝福我能蒙神賜一位適合的弟兄。

信寄出去了,誠懇地把婚姻放在主面前,放下矜持,求神帶領。

感謝主,我與這位弟兄交往一年後結婚,我現在擁有一位愛神愛妻子的好丈夫。

後記

這篇見證是我向神許願婚後寫出來,勉勵教會中的弟兄姊妹,要看重婚姻,以禱告求神帶領;不要因現代世界罪惡,就看輕婚姻,不尊重自己的身子。更願教會弟兄姊妹都能重視信仰,堅持嫁娶主內,榮神益人。

(原[青年團契]1999年12月號)


作者: 信欣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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