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268期2000年1月)
主題特寫:[青年團契]九二一大地震的教訓(下)

謝順道

五、盡本分敬畏真神

九二一大地震所帶來的災害,使幾萬人終身的積蓄,在一夜之間歸於烏有,也使許多父母喪失了兒女。這種悲慘的遭遇,如同約伯所受的試煉:一日之間,災禍接連發生,家產喪盡,兒女也都死了(伯一13-19)。此事讓我們想起了保羅的預言: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大災難的日子迫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妻子死了);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災禍接踵而來,悲喜變幻無常,感情早已麻木;因此,該哀而不哀,該樂而不樂,雖生猶死);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今天所擁有的,明天就失去了,有等於無),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世界末日一到,基督再臨,凡有形質的都被烈火銷化,物質世界就要結束了)。(林前七29-31)

在《傳道書》上,所羅門開宗明義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1-2)。然後,依據他所觀察世人的生活百態,加上他豐富的人生經歷,並用他超凡的智慧冷靜思考,以證實萬事萬物確屬虛空(一至十二章)。經歷這次大地震而被摧毀了一切的災民,必與所羅門一樣深刻地感受,不但物質虛空,而且心靈也極度虛空。因為追求物質享受的人,無異以虛空的物質填滿虛空的心靈,結果依然虛空;一旦死了,更是萬事皆空(傳五10-11、15-16)。

其實,所羅門著作《傳道書》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證明「人生凡事都是虛空」;乃是為了指引我們告別「虛空的人生」,然後走向「充實的人生」。因此,他最後下結論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這就是說,所羅門所以要列舉這麼多「人生是虛空」的事實,乃為要告訴我們:只要「盡人所當盡的本分,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就不虛空了。

怎麼說,敬畏神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呢?因為神是天地的主,祂創造了宇宙萬物,又創造了人類,才有「我」的存在(徒十七24-26);祂創造了水、空氣和陽光,又賜給我食物,「我」才能生存(創一6-7、14-16;詩一四五15)。祂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連有大能的天使都要聽從祂的命令,成全祂的旨意(詩一○三19-20)。因此,敬畏神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為什麼敬畏神就不虛空呢?因為凡是敬畏神的人,都愛慕神的話,所以他必時常滿心喜樂(耶十五16);即使他生活困苦,省吃儉用,依然可以樂在其中。反之,不敬畏神的人,因為一味追求物質享受,而不知道更寶貴的是聆聽神的話,所以雖然生活富裕,心靈上卻是虛空。這就是阿摩司所預言,應驗在當今這個工商社會之世代的屬靈的「饑荒」(摩八11)。

馬利亞不顧忌姊姊馬大的非議,坐在主耶穌的腳前,虔誠地聆聽祂的道(路十38-42),是敬畏神、愛慕祂聖言的典型。更可貴的是,敬畏神的人也必謹守神的誡命,以回應神的愛的(約十四15;約壹五3)。

「詩一二八1」說,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便為有福;而他所要承受的福則是「2-6」所敘述的,如下:

你要吃勞碌得來的(工作順利,得以享受勞碌的成果;而且身心健康,什麼都覺得好吃);你要享福,事情順利(萬事亨通,可以稱心如意地享福)。(2)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妻子賢慧,安於內室;盡其本分,相夫教子),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舊約選民認為兒女眾多,是神的賜福);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父子有親情,家庭有溫暖,全家樂融融),好像橄欖栽子(兒女們都非常可愛,而且日日在成長,是父母晚年的倚靠和希望)。(3)

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再一次強調,凡敬畏神的人,都必如此蒙神賜福)。(4)

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願你一生一世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5)

錫安或耶路撒冷,是建造聖殿的地方,可以預表今日神臨在的真教會。凡歸屬真教會、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必終身不斷地領受神的恩惠。

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代代有後嗣,而且得享長壽)!願平安歸於以色列(以色列是得勝者:「創三十二28」。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是信仰上的得勝者;他必得享平安,包括屬肉和屬靈的平安)!(6)

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如此過了蒙福的一生(詩一二八1-6),不是非常充實嗎?

原來,「敬畏神」與「遵行神的道」,是一體的兩面。因為凡敬畏神的人,都必遵行祂的道;遵行神的道,便是敬畏祂的具體表現。職是之故,所羅門在為《傳道書》下結論的時候,才將兩者合而為一說:「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

如此盡本分敬畏神、遵行祂道的人,主耶穌應許:「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三10)。這是一項多麼寶貴的應許呀!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10上)

我們所遵守的道所以稱為「忍耐的道」,乃因基督再臨前,我們必遭遇各種患難和逼迫;那時候,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二十四9-13)。所以不管遇到任何苦難,我們都必須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絕對不放棄「忍耐的道」,我們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三14)。

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10中)

即世界末日,基督再臨,空前絕後的大災難臨到天下萬民的時候。約翰在異象中看見那日的情景說:

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全地大大震動,其威力之兇猛,令人難以想像),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日月無光,遍地黑暗),天上的星辰墬落於地,如同無花果樹被大風搖動,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樣。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捲起來(星系脫軌,眾星墬地,天體紊亂);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任何建築物都撐不住了,你的房子耐震度如何?)。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裏,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那日子臨到,任何身分的人都恐懼到極點,又找不到避難所可以躲藏)。」(啟六12-17)

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10下)

這就是說,當世界末日,空前絕後的大災難臨到天下萬民的時候,凡遵守忍耐之道的基督徒,都可以倖免這浩劫。因為那時候,「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已經離世的基督徒)必先復活(肉身復活,變成靈體)。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那時候,如果我們的肉身還活著)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不會經歷肉身的死,直接變成靈體,與一切復活的基督徒一同被提升天,在空中遇見主)。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永遠活在天堂)。」(帖前四16-17)

依據上述「帖前16-17」的預言,當基督再臨的時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既然無須經歷肉身的死,就能直接變成靈體;那麼,我們便可以肯定,正當世界萬民遭遇大災難的時候,我們已經變化升天,而得以逃過那「人心都必消化」的浩劫了(賽十三6-11)。

經歷「九二一的大地震」,心猶有餘悸的讀者們!在未來即將接連發生的各種災難,以及世界末日的浩劫來臨的時候,你願意免去恐懼嗎?願意從現在開始就得以享受身心的安寧,使你天天活得很充實很喜樂嗎?若然,只要盡人所當盡的本分,敬畏神,遵行祂的誡命,你就能如願以償了。

六、神預先定準人的年限

在「九二一大地震」發生時,本會有不少同靈因蒙神保佑而脫險的見證。茲依據蒙恩人的口述,以及1999年十月號《聖靈月刊》和《青年團契》的報導,略述數則如下:

南投教會的楊桂枝姊妹和三個孩子都已受洗,丈夫尚未信主;一家五口居住於災情最慘重的中寮鄉,他們的寢室在二樓。地震時,一股巨大的力量把他們推到客廳。他們原想衝到一樓,再跑出戶外。沒想到,在客廳裏竟然發現外面就是馬路!於是,全家由二樓跑出去。原來,一樓已經被震斷了,二樓變成一樓了!她說,若不是神讓她在二樓的客廳看見馬路,而直奔一樓,他們全家就被活埋了。(楊桂枝姊妹見證,林正雄傳道轉述)

深夜一點40分,陳寶瑞傳道夫婦從東勢開車駛往雙琦,突然路燈熄滅,車子劇烈震盪。經過瓦斯中心時,路燈突然傾倒,擋住去路。迎面而來的濃厚瓦斯味,迫使他重返東勢。事後回想,若非神藉著倒下來的路燈擋路,那夜他必駛向死亡之谷了。(聖靈月刊)

潘阿玉姊妹住在東勢王朝第二期第15層樓,正準備上床休息時,突然天搖地動。丈夫不在家,她即時帶著兩個孩子往樓梯奔跑。好不容易衝到二樓,卻有一大半已陷入地下。隨手拾起落磚,猛打玻璃窗,卻是打不破。正當危急萬分時,神安排救難隊員打開一條通道,使她和孩子們都得以脫險。另外三戶同靈,也都平安無恙。(聖靈月刊)

疏散到東勢河濱公園的張弟兄作見證說,強震發生時,一塊大三合板斜落,掩護他們全家免受如雨的落磚襲擊。逃到戶外的轎車時,兩位子女在車上告訴父母說,剛剛在客廳,有一位穿白衣的人在巨震中,用溫暖的手拉著他們。(青年團契)

一位患了僵直性關節炎的弟兄,在黑暗中來不及找柺杖,用狗爬式的方法越過外樓梯,跌跌撞撞衝到馬路邊,看到對面一棟大樓應聲傾倒,又在微光中看見馬路多處有裂痕。沒多久,就看到東勢學生中心兩個學生來接他了。感謝主!學生中心20多名學生,沒有人受傷。(聖靈月刊)

此外,還有許許多多得神恩寵的見證,在此不贅述。然而,卻有五位同靈(中區三位,西區二位),在震災中不幸喪命的消息。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遭遇,使我想起聖經上也有類似的個案,茲略述幾件如下:

但以理受陷害,以抗拒王命的罪名,被扔在獅子坑中。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使他毫無損傷。後來,王察知真相,下令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同他們的家屬,都扔到獅子坑中;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抓住他們,咬碎他們的骨頭了(但六1-24)。

希律王殺害約翰的哥哥雅各之後,又去捉拿彼得,把他囚禁在監裏,交付四班兵丁嚴密看守。教會卻為他迫切代禱。希律要提他出來處決的前夕,主差遣天使來救他平安出監(徒十二1-11)。

約伯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家裏吃飯的時候,不料,從曠野颳來狂風,擊打屋子的四角,房屋倒塌,把他們壓死了。只有一個僕人逃脫,來向約伯報告這個消息(伯一2、18-19)。

司提反勇敢為主作見證,並斥責猶太人殺害歷代的先知和義者基督的罪。猶太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並且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把他打死(徒七37、52-54、57-60)。

神既然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使但以理毫未受傷,又差遣使者救彼得出監,使他未被殺害,為什麼沒有保護約伯的十個子女?為什麼沒有拯救司提反脫離猶太人的手?難道公義的神,有時也會偏心嗎?有豐盛慈愛的神,竟然不願意保佑人脫險嗎?全能全智的神,也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難題嗎?這一連串的疑問,我們可以從下列的經文得到答案: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神創造人類的始祖亞當,再由亞當生出世界萬民),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世上各人的壽數多少,都有神的預定)和所住的疆界(連出生地或居留地,也有神的預定)。(徒十七26)

這就是說,創造宇宙萬物和人類的神是天地的主(徒十七24),祂有絕對的主權可以決定萬事(詩一○三19-20)。祂是全知、全智的神(羅十一33,十六27),也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祂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凡祂所喜悅的,祂都必成就(賽四十六10)。祂是賞賜的神,也是收取的神(伯一21);祂可以賜生命給人,也可以收回人的生命(徒十七25;伯十二10,三十四14-15)。

由此可知,但以理所以未被獅子吃掉,或彼得所以未遭希律殺害,乃因神為他們預定的壽數還沒有到;約伯的十個兒女所以被倒塌的房屋壓死,或司提反所以被猶太的暴眾打死,則因他們被預定的壽數已經到了。與此同理,在這次震災中,許多同靈所以蒙神保佑而得以保全生命,乃因他們的壽數未到,神必須施恩看顧他們。反之,不幸而喪命的五位同靈,則因他們的壽數到了;只因壽數已到,所以即使沒有遇到地震,也會由於其他原因而死的。因此,既不是神偏心,也不是神不願意保佑他們,更不是神沒有能力救他們。此理甚明矣!

其實,怎樣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樣活;壽命長短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死後往何處去。

約伯的十個兒女怎樣活,我們所知有限。聖經說,約伯的兒子們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請他們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伯一4)。可見約伯的兒女們都和睦相處,情同手足。按常理說,對兄弟有情的人,對朋友必有義,對父母也能盡孝;換句話說,他們都懂得做人的道理,是有價值的人。聖經又說:「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伯一5)。這段經文所呈現出來的信息是,約伯的兒子們的信仰也許不怎麼好,所以約伯很擔心他們犯了罪,心中棄掉神,而必須常常為他們獻燔祭。約伯的兒女們到底能不能得救?我不敢妄斷。如果能得救,雖然被房子壓死,又有什麼關係?反正人生在世,遲早總有一死。安然去世是死,因天災而死也是死;怎麼死只是外在的形式,並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得救,即使那一次能脫險,甚至得享長壽,又有何用?上古時代那麼多長壽的名單之中,最短命的也活到777歲;結果,除了被接升天的以諾之外,他們都死了(創五5-31)。

司提反遭受失去理智的暴眾以亂石擊打,死狀甚慘,值得同情。但臨終時,他卻被聖靈充滿,看見榮耀的主顯現在天上,而求主接收他的靈魂,又求祂不要將這罪歸在逼迫者的身上(徒七55-60)。由此可以看出,司提反不但確信他必得救,而且對逼迫者又毫無仇恨,心裏充滿了喜樂和平安;既然如此,雖然未蒙主保佑而死,何妨?被列入殉道者的名單中,留在初代教會史上,可以激勵當代和後代的基督徒,豈不是死得很有價值嗎?

七、生存與死亡的意義

這次大地震發生當天,有人蒙神保佑,而得以死裏逃生;也有人來不及躲避,而喪失了寶貴的生命。這兩種生死迥異的結果,很自然地使我們聯想到兩個問題:其一是,生存的意義是什麼?其二是,死亡的意義又是什麼?

生存的意義究竟如何?

簡單說,就是認識清楚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盡自己當盡的本分,讓別人覺得他們需要你。如果你是一家之主,你的本分便是:從心裏愛惜妻子,如同愛惜自己;又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28)。扶養兒女到長大成人,並且照著主的教訓教導他們,使他們從小就習慣於走當行的道(弗六4;箴二十二6)。如果妳是做妻子的,妳的本分便是:凡事順服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2-24)。並且要幫助丈夫,二人同心建造溫暖的家庭(創二18;箴十五17)。如果你是做兒女的,你的本分則是:在主裏聽從父母(弗六1),使父母歡喜(箴二十三25);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二十三22)。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能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弗六2-3)。

在家庭生活上,如果各人都懂得盡自己的本分,扮演成功自己的角色,則這個家庭便是蒙福的基督化家庭;生活在這種溫暖而甜美的家庭成員,豈不是天天都滿心喜樂,而覺得他們的生存很有意義嗎?如果把家庭這種愛帶來教會,彼此切實相愛,互相關懷,拉近同靈之間的距離,使教會成為名副其實的「神的家」;不只是有真理和聖靈,還要加上「家」的溫暖和氣氛(弗二19-22;提前三15;帖前三12,四9-10;約壹三16-18)。那麼,我們來教會參加崇拜聚會,豈不是可以成為一日之間最美好的時刻嗎?如果把這種愛帶到自己所屬的社區,多關懷社區的居民,為社區締造互助互惠的善良風氣,致力於美化社區的環境,並且提升社區的生活品質。那麼,這個社區豈不是如同「地上樂園」嗎?社區的居民豈不是都像天使嗎?他們還會覺得他們的生存沒有意義嗎?如果把社區這種愛擴散到整個社會,人人都立志實踐「人生以服務為目的」的崇高理念,多為別人設想,少為自己設想;多為別人活,少為自己活,便能使社會上的人都能感受「人間有愛」。而且耳聞目睹,處處都是愛,正如這次震災後,每天呈現在電視螢光幕上,數不盡的充滿了愛的感人畫面一般。在即將來臨的新世紀,這種美景若實現在我們的社會,主禱文所說:「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那個實況,豈不是已經初具規模了嗎?

天堂是我們信仰的終極目標,確實非常美好,卻屬於遙遠的未來(來十一13);但使家庭更甜美,教會更像神的家,並使社會更和樂,卻是現在就可以實現的。如果在今生不努力把神的國建造在地上,使我們都有「在地如天」的深刻感受;而超越時空去盼望歸回那「更美的家鄉」,豈不是與現實的生活脫節了嗎?難道那「好得無比」的福分(腓一23),必需等到來生才能領受,而在今生就無法體會其中萬分之一的喜樂和滿足嗎?

今天許多家庭所以破碎,乃因缺少了愛;人與人之間所以生疏,亦因缺少了愛;台灣的社會所以脫序,更因缺少了愛。而愛是基督徒的生命,猶如鹹味是鹽的生命一般(太五13);先把愛播種在家庭,然後移植於教會,進而擴散到社會上各階層去,乃是基督徒的責任。如此盡責任的基督徒,他的生活不是很充實嗎?他的生存不是極有意義嗎?

死亡的意義又是什麼?

聖經說: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把罪帶到世界來,這就是「原罪(原始罪)」的由來),死又是從罪來的(罪帶來了死的後果;嬰孩沒有本罪,卻有原罪,所以嬰孩也會死);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犯了罪」,有罪的行為,即「本罪(本身罪)」;原罪引出了本罪)。(羅五12)

聖經又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世人都做罪的奴僕,替罪工作,當然可以領取工價;而罪所支付的工價,便是死)。(羅六23)

由此可知,人所以會死,其根本原因乃是「有罪」,包括原罪和本罪;疾病、老衰,或遭遇意外,都只是令人致死的可能性之一,而不是絕對原因。

然而,基督徒為什麼也會死呢?基督徒不是已經接受洗禮,洗去了原罪和本罪,又蒙神稱義(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即罪人的身分變成義人的身分,而沒有人可以控告嗎(羅八33)?不是靠著聖靈的力量,在基督裏得著釋放,不再犯罪,因而不被定罪(羅八1-2、34);即「脫離了罪」(羅六7),包括脫離了「罪案」和「罪律」嗎?既然如此,基督徒為什麼會死呢?

原來,對基督徒來說,死並不是對罪的懲罰,而是具有下列三種意義:

第一是:在成聖生活的過程中,達到向罪死的完全地步。

聖經說:「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羅六10)。基督的死,是為了擔當我們的罪過(賽五十三4-6;羅四25;彼前二24),只有一次,不會重演;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與罪斷絕了關係,所以也就不再死了。基督的復活,是向神活著,與罪不再有任何關係,惟有活在與神之間的關係中。

接著,聖經又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受洗的意義和功效是,罪人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從水裏起來的是復活的義人,有基督的生命在裏面(羅六3-4;西二12;加二20)。亞當裏的舊人的生命和生活已經結束,基督裏的新人的生命和生活已經開始了(林前十五22;林後五17)。因此,就消極方面而言,受洗後的人「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就是不可再活在罪中做罪奴(羅六1-3、6-7);就積極方面來說,「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就是一舉一動都要有新生的樣式,像復活的基督一樣,活在與神之間的關係中(羅六4、8-11)。

但實際上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如何呢?聖經說:「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五17)。因為受洗的功效只能洗掉罪,而洗不掉情慾。情慾附著於人的肉體,在人的一生之中,它時刻蠢蠢欲動,要擄掠人(羅七23);靈修的課題,就是靠聖靈的幫助克制它(加五16;羅八13;林前九27)。只因肉體的軟弱(太二十六41),任何人都難免有過犯(雅三2);所以需要認罪,求神赦免(約壹一8-10;太六12)。一旦死了,情慾也就隨之消失了;到那時候,他也不可能再犯罪了。因此,對基督徒來說,死的第一項意義是,「在成聖生活的過程中,達到向罪死的完全地步」。

第二是:身體從死裏復活,變成靈體,即穿上復活體的過程。

聖經說:

我們原知道(這項真理是原始教會的共信之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身體的生命非常短暫,好像地上的帳棚並非久居之處;帳棚拆毀,比喻身體死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身體死後,復活變成靈體,就不再死了,所以說那是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由於肉體的軟弱,今生難免常有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復活變成靈體之後,就不再有歎息了),好像穿上衣服(穿上復活體);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赤身是羞恥,穿上靈體卻是榮耀)。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脫下這個,就是脫掉軀殼,比喻身體之死;身體之死不是目的,只是一種過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身體復活,穿上靈體,才是真正的目的),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必死的是身體,身體一旦從死裏復活,變成靈體,就不再死了)。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為了身體復活、穿上靈體這件事,神以真道培植我們,使我們有這種信仰和盼望),祂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神賜聖靈給我們,可做我們將來必定復活的可靠憑證)。(林後五1-5)

由此可知,對基督徒來說,死的第二項意義是:身體復活,變成靈體,戰勝死亡,而且終結了歎息和勞苦的日子。

第三是:與主同住,永不相離。

聖經說:

我們時常坦然無懼(因為死後有復活的盼望,並且有聖靈作可信的憑據,所以基督徒可以勇敢面對死亡),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住在身內的是靈魂,靈魂住在身內表示身體還活著;這一段年日不管多久,靈魂都居留在身內,而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基督徒對死毫無畏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身體若死了,靈魂便離開軀殼,與主同住,永不相離了)。(林後五6、8)

顯然的,基督徒一旦死了,他的靈魂便與天上的主永遠同住,享受那「好得無比」的福分了(腓一23)。對基督徒來說,這是死的第三項意義。

正因我們有身體復活,得享永生的盼望,所以在基督徒看來,死並不是生命的結束,而是生命的無限延續;不是痛苦,而是要享受那好得無比之福分的起點;不是絕望,而是盼望將要變成事實的美好時刻。(全文續完,請讀者參閱刊載於本刊1996年9月號,筆者所寫〈聖經的生死觀〉一文。)

(原[青年團契]2000年01月號)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00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