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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宏
教會是神的家,也是屬靈的團契。當我們蒙神拯救,受洗歸主名下,就時刻與主耶穌和弟兄姊妹有著密切的屬靈交通,且在各類的團契與組織中盡本分來事奉神。然而在團契的生活當中,常因溝通不良而導致爭執與衝突。事實上,衝突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重要的是要如何處理衝突,認識其原因、類別,以聖經的神言為基礎,善加輔導,而達於在聖靈中合而為一的境界,使屬靈的團契能更圓滿。聖經中也有一些衝突的例子,茲略舉如下:
從聖經看衝突的例子
1.摩西與米利暗(民十二)
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因嫉妒摩西的領導權,她心想:這位小弟若非當年自己的勇敢與聰明,居中牽線讓摩西成為法老女兒的養子,老早就一命嗚呼了,如今竟要自己聽他的,這口氣實在是嚥不下去。於是夥同較沒主見的亞倫,尋隙攻擊自己的弟弟摩西,其實是向其領導權挑戰。幸好神為摩西做證,同時也鞏固其領導中心,米利暗也因此受罰,長了大痲瘋七日。
2.馬大與馬利亞(路十38-42)
因著性情與事奉觀念的不同,就連這一對愛主的姊妹也起了衝突。照理說馬大和馬利亞她們就肉身的關係是同胞骨肉,按屬靈的關係是同靈,在事奉主的事工上是同工,應當是最好的搭配:卻因著馬大輕視別人的事奉(認為馬利亞陪伴主是偷懶),自我中心主義(認為自己的服事才是服事),以及愛主不純真(競爭性的愛主和只愛主的稱讚),而有所衝突。
3.保羅與巴拿巴對馬可的接納觀點(徒十五36-41)
保羅拒絕再度接納馬可成為其對外佈道的同工事上,不但不賣巴拿巴這位對他有「知遇之恩」的面子,甚至與他分道揚鑣、各走各的;看出年輕時保羅的固執,而有時同工之間的衝突非因有人不愛主、不愛教會,乃因在觀念與堅持上有了差異性,這時候就顯出了溝通的重要。
4.掃羅追殺大衛
掃羅因嫉妒婦女對大衛歌頌(撒上十八6-9),並知神要大衛接續他的王位(撒上二十30-33),所以執意要殺掉大衛。「功高震主」,向來是歷史上,主從之間衝突的來源之一。
在教會中是不該有階級和主從的關係,因為我們都是肢體,並且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但在工作權責的區分上,還會有層級的區別,只是我們以服事來取代指揮,並且是以「大的服事小的」為原則。
衝突的因素
然而,造成團體組織中的衝突因素有哪些呢?
1.觀點的對立
因著個人的背景(種族、國情、文化)、知識(教育程度、職業類別)、位置(事奉的職分)及靈性狀況等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觀點與想法。
2.溝通的不良
a.資訊不明確。 b.發表意見時被中斷、誤會、未說明清楚。 c.情緒上的偏離、無耐心、不肯容忍、口角、轉移。 d.缺乏尊重、口氣、傾聽、地位。
3.本位主義
優先考慮自己的使命,認為自己最重要,強加自身的標準於他人身上 (在分工細密的大組織中,尤其顯著)。
4.爭取有限資源
a.空間(你之所得,我之所失)的零和遊戲。 b.責任權力。 c.人力。 d.物力(工具設備)。
5.界定不明的責任
邊緣工作項目成為衝突的導火線,規章、細則、合約、工作說明書,或模糊、考慮不周延的政策。
6.改變
朝令夕改,變來變去,成了「惟有改變,恆久不變」。
團契溝通中衝突的化解
團契生活中,如果產生衝突,我們應如何化解呢?
1.角色扮演(Role Play)
角色扮演幫助我們從別人的眼光看世界,嘗試去想想別人真正的感受。假設由自己來扮演他的角色,自己將會有怎樣的反應,如此不但能保持彼此間良好的關係,同時也使雙方獲得各自堅持的願望,一點也不做任何不合理的妥協。
2.同理心的對話(Empathic Dialogue)
這方法不如前者戲劇化,但企圖在談論中了解對方的思想、觀點、態度以及感情,經歷他們所經歷的,使雙方都能獲得個人所要的,堅持個人所堅持的見解。不過在彼此分享觀點時,雙方須以同一個角度來看事物。
3.中立的意見(Third Party Counsel)
另一個留心面對的提議:是請第三者對兩者的激烈辯論給予合理的綜合見解,使兩個相對立的人,可以從各觀點的見解中,將兩個意見拉近。在小組的衝突中,最好也能有較好的朋友幫忙以客觀的方法來審斷。
4.超越的目標(Search for Superordinate Goal)
這是第四種合作共同研討的方法,尋求一個更高、更超凡的目標,那許多瑣碎的目標便算不得什麼了,因為至終的目標經常能使我們的分歧聯合在一起。
5.公平的爭論(Fight Fair)
其實小組間的爭論不是不好,只要公正合理,個人平心靜氣,就會使爭論或衝突有好的效果。在爭執中最主要的不是諷刺對方,也不是要責怪對方,只要雙方皆能蒐集足夠的資料,合情合理公平地爭執,就能爭取到最好的結論,同時也能保持彼此完好的關係。
處理衝突的技巧
衝突的處理技巧,除了求神賜我們智慧來解決衝突之外,以下建議一些小技巧:
1.用雙方所了解的定義來解決問題並找出焦點與原因,例:「築壇」事件(書二十二10-34)。
2.逐一處理,不要讓事件更混雜(即簡化處理過程)。保持對事不對人的積極態度,例:基甸婉言慰以法蓮人(士八1-3)。
3.能有理智的態度,避免以情緒對立解決問題,例:以法蓮人怨耶弗他(士十二1-6)。先解決小的歧見,不等待惡化才通盤處理,並讓自己學習嘗試接納新觀念,增廣視野;如果真的一時無法處理,那就暫緩決議,留予時空來自然處理(Time will tell)。
此外,有效的溝通技巧(腓二14),除了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注意聆聽的技巧、聲調語氣、身體語言及情緒的反應外;尚有:清楚傳達信息,減少誤解,用詞個人化:「我想……我覺得……」以表達觀點,避免攻擊性的言語,不吹毛求疵、重要的才強調、態度誠懇,尊重對方、心口一致,用愛心說誠實話,以同理心認同、接納對方的感受。
結論
正確地處理溝通上的問題,常能促進團契進步,使教會聖工更加完善,衝突雖然無法避免,但不一定是壞事。基督徒當注意衝突的正面意義,在團契互動中,存心謙卑,個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存著一樣的愛心意念,不貪圖虛浮的榮耀,不結黨,不競爭,同心興旺福音,報答主恩,榮耀主名。阿們!
參考資料:取自潘誠人執事所編寫之講義《團體組織中的衝突溝通》。
(原[青年團契]2000年0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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