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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72期2000年5月)
時勢評論:[聖靈月刊]當為我造聖所

林賢明

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三個月後,來到了神的山──西乃山下,並停留了個11月又20天;在這將近一年的時光,摩西領受了神的聖言(約書),並與百姓立下血約為據。其中的支搭聖所乙節,是服事神的工作重點之一(出二十五1-9)。

神曉諭摩西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二十五8)。聖所就是曠野的會幕、王國時代的聖殿,更是今日神的教會(約二21;弗一23)。因此,昔日建造聖所的工程,從屬靈的角度而言,就是要經營神的教會,成為信仰中心、榮耀的處所(參:摩九11)。

一.甘心樂意,奉獻所有

在建造聖所之前,神吩咐摩西所要做的事,就是「當為我送禮物來」──奉獻(出二十五1-7),凡有利於聖所工程的「金銀、寶石」、「布料、皮革」、「木材、油(香)料」都必須甘心樂意地奉獻。如此奉獻的目的:旨在表明對服事的態度,即感恩和回饋(參:代下二十九16-17;該二7-9)。

古時聖所的建造,是出於全民的參與。初期教會的信徒生活,亦是如此而行,一心一意將生活和信仰合而為一,於是聖工即大大地發展(徒二43-47)。思及物質充裕的生活,已是現代人的特色,故今建造教會所遇的瓶頸,當不全然是物質的問題,而是欠缺保羅那種甘心樂意服事的心志(林後十二15)。

二.善用資源,為主所用

在曠野漂泊二個月後的以色列百姓,當來到汛的曠野時,顯然已經將埃及帶出來的食物都吃完了(出十二34-39,十六3);然而當時向埃及人所要的金器、銀器和衣裳,仍然保存得相當好,於是這些就成了奉獻之物。換句話說,善用手邊的資源,為教會事工所用,也是一種美好奉獻。

另外,在所臚列的奉獻之物中,唯有第節所言之物,是在祭司所穿的衣服和配件上。此意即表明:各項奉獻經費的運用,不能忽略教會人才的培育。摩西受教於埃及、但以理受教於巴比倫,和保羅受教於大數,都是廣泛運用外邦的社會資源,故若有設立獎學金制度之教會當善用獎學金,獎助青年接受教育,蔚為主用。

三.持守真理,一心順服

當神對摩西的指示,說了一句事奉的大前提:「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出二十五9),這與神對大衛在籌劃建殿時的指示,是一致的做法(代下二十八19),也因此深感帶領教會的發展,絕不能脫離神的指示,因為這是神的命令,否則就如亞倫之子獻凡火的遭遇(利十1-2;啟二十二18-19)。

於今,為神造聖所、經營教會時,必須以耶穌基督的「真理為動力」、「恩典為激勵」(參:約一14);時刻傳揚全備的生命之道(來八2;提後一10;約六68),絕不因人間的遺傳或世上的小學(西二8、18-21),而越過基督的教訓,忘了得救的生命之道,和模糊了靈修的工夫(約貳4-9)。


作者: 林賢明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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