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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定堯
在功利主義抬頭的當今社會裏,「財富」幾乎是眾人共同夢寐以求的東西,成為人生努力拼命的唯一目標,部分基督徒也不例外,隨波逐流,一去不回頭。為什麼呢?難道「財富」真是人生最重要的東西嗎?它是如此誘惑人嗎?或者它是惡的?擁有「財富」難道是錯嗎?都不是!「財富」本身無善惡,擁有「財富」更不是對錯之問題。重要的是一個人如何獲致財富,對財富的價值觀是否正確,及是否承擔得起更多的「財富」。
財富的價值
世人總是忙忙碌碌、汲汲營營,為的是追求更多的財富。財富到底能帶給人什麼好處?或是壞處?當人追求到財富之後,回首一生,可能頓時才發現自己或已失去了健康,或失去了喜樂,或失去了家庭幸福,或失去了氣質,而變成了俗不可耐,甚至失去了信仰。反之,當人追求不到財富時,可能落入悲慘、萬劫不復之地步(提前六9、10)。故此,聖經的真理明白告訴我們:「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你豈要定睛在虛空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二十三4-5)。其實,財富不在於多或少,乃在於人該不該得,如何得,及如何使用。
財富是神所賜的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九11)。
「機會」確實是得財富的關鍵,問題是「財富」是可遇不可求,並非人人可得,因為「機會」是出於神,這是奧秘,非一般未信主的人所能透悉其理的。雖然如此,設若人能真明白生命的真諦,知道「無人有權掌管生命」(傳八8),他也就不難明白致富的機會確是出自於神,正如經云:「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裏去,在那裏住一年,做買賣得利。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雅四13-15)。
聖經中最佳的實例就是約瑟,他從奴隸牢囚最後卻成為財勢雙全的宰相,其先決條件係在於神存留了他的生命;更進一步,神賜給他致富的機會,因此擁有財富的人,當知感念主恩。
神為何賜人財富
財富豈是要白白給你嗎?斷然不是,主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又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35-40)。
由此可知,神賜人財富是要人能賙濟窮人,以有餘補不足,為要施愛心給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正如經上所說:「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林前十二23),「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箴二十二2)
財富與奉獻
萬物為神所造,屬神所有,神因愛祂所創造的人,而將萬物賜給人無條件享用,並託付管理之責。而奉獻僅是就我們從神領受的,部份或全部奉還給神,這是理所當然,也是愛人愛神的表現,更是身為基督徒、為神兒女的本分與責任。故不論富有與否,人人都當竭盡己力,將從神所領受的甘心樂意地奉獻給神。
唯奉獻也當謹慎,因財富既是神所賜,其所有權仍屬神,「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伯一21),神既要我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獻給神(瑪三10),我們就不能奪取神的財物(瑪三8),故奉獻除應甘心樂意之外,更要誠實,以免欺哄聖靈試探主(徒五1-10)。奉獻之事,人人當謹慎為之。
此外,當教會有特志奉獻之需時,應給全體信徒有相同的奉獻機會,勿只私下找富人募款,方不失聖經彼此相愛之道。若不然,每次特志奉獻都只找富人,無形中也會對富人造成壓力與負擔,雖然他也奉獻了,卻偏離了奉獻的本意,而未蒙神悅納。經上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十23)
結語
主耶穌引述《申命記》的話,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路十27),我們若真愛神,自然捨得奉獻財富給神,以賙濟教會同靈,資助事工推展,加速將福音傳遍天下,迎接主再臨。奉獻是我們的本分,也是美善的工,是蒙神悅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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