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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72期2000年5月)
藝文特區:[青年團契]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卷三)談教會領導者之選擇與規範

許恩得

被立為王的積極條件──謙虛


神在指示摩西被立為王的人要禁戒的事之後,又指示摩西被立為王的人當做的事。本文將這些當做的事歸納為被立為王的積極條件,並以「謙虛」做為這些積極條件的中心思想。

一、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

神所設被揀選為王的第一項當做的事是:「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申命記十七18)

國王登位之後,還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至少蘊含兩個重要的管理啟示。

1、善盡己責

每一個人在每個人生的階段,都有自己應盡的職責,即使身為國王也不例外。每一個人最基本的職責是守法,守法的重要性隨著職位的提升而加重,而且是別人無法代勞的,所以國王登位之後,還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

當一個人位高權重之後,還守法並善盡自己的職責,是謙虛的具體表現。

2、戒急用忍

王在抄錄律法書的過程中,若操之過急,或心浮氣躁,則律法書永遠無法抄錄完整。所以王在抄錄律法書的過程中,可以培養自己戒急用忍的管理心法。從歷史故事我們可以發現:許多領導者無法成功,往往是操之過急;許多領導者所以失敗,往往是無法忍一時之氣。難怪秦穆公向蹇叔請教統一中國的策略時,蹇叔的答案竟是:「勿貪、勿忿、勿急。貪則多失,忿則多難,急則多蹶。」此與立王的條例有異曲同工之妙。本文對「勿貪」的道理已有論述,接下來要繼續探討聖經中有關「勿忿」與「勿急」的道理。

(1)勿忿

聖經中對忿怒有許多警告與教導。例如《傳道書》警告世人:「惱怒存在愚昧人的懷中。」(傳道書七9),《箴言》也說:「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箴言十四17)

從聖經的教訓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因忿怒所引發的不良後果:

A、容易挑啟爭端

《箴言》多處告訴我們:「好氣(暴怒)的人挑啟爭端。」(箴言二十九22上,十五18),基甸與耶弗他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他們兩個人都處於相同的情境,而且都面對相同的族人。基甸以柔和的言語對待以法蓮人,結果消除以法蓮人的怒氣(士師記八1-3);耶弗他態度剛烈,造成基列人與以法蓮人戰爭(士師記十二1-6)。

身為領導人,當然要學習基甸避開挑啟爭端的作法,以免造成同族相殘的悲劇。另一方面,身為領導人,更要以以法蓮人為鑑:好怒的人容易挑啟爭端,不要以為每一次都能佔到便宜。

B、容易犯罪

《箴言》又告訴我們:「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言二十九22)。雅各也說:生氣不能承受神的義(雅各書一20)。

聖經中記載兩種因怒氣而犯罪的例子。第一類是因心懷不平,以致作惡犯罪,西緬與利未的犯罪就是屬於此類。西緬與利未因妹妹底拿被示劍人玷辱而發怒,為逞一時之快,用計殺死示劍城一切男丁;不但自己犯罪,而且危害全族人的安全(創世記三十四)。雅各臨終時,還咒詛其怒氣暴烈、忿恨殘忍(創世記四十九5)。因此聖經教導我們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篇三十七8)。

第二類是因不服別人的勸告而作惡犯罪,亞撒王的犯罪就是屬此類。亞撒王因不聽先見哈拿尼的警告而囚禁先見,虐待人民(歷代志下十六1-10),導致犯罪。

最後要強調的是:就算我們不是相忍為團體,即使為自己也應該控制自己的怒氣。因為聖經警告我們:好生氣的人不容易有朋友(箴言二十一19),而且生氣有害身體(詩篇六17),所以最好能棄絕怒氣(歌羅西書三8)。

如何避免因忿怒而引發愚昧行為?本文根據聖經,提供一些方法供讀者參考:

A、忍氣含怒

避免自己因忿怒而引發愚眛行為的第一個方法是:忍耐(箴言二十九11)。為讓自己願意忍氣含怒的第一個方法是:凡事以大局為重。

聖經中最能忍氣含怒的君王首推大衛王,大衛王可以容忍一個得罪他的人到自己將死仍不報復。例如約押與示每都得罪大衛王,大衛王到死為止仍不報復(列王紀上二1-9)。

大衛王之所以可以忍耐如此久的原因是,他凡事以大局為重。大衛王如果因約押殺押尼珥與亞瑪撒兩位元帥,而殺了約押,多失去一位元帥,對國家反而不利。大衛王如果因示每侮辱他,而殺了示每,使自己言而無信,會造成國家的不安。

大衛王不只做到自己忍氣含怒,而且還讓跟隨他的人能消除怒氣。讓跟隨他的人能以對方的立場來考量問題──如果自己的兒子都尋索我的生命,何況是敵人呢?(撒母耳記下十六5-14)。

讓自己願意忍氣含怒的第二個方法是:告訴自己,忍耐與寬容之後,生氣才有權柄(羅馬書九22)。

以賽亞先知就是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平時都忍耐不說話,但是不鳴則已,一鳴必驚人(以賽亞書四十二14)。

讓自己願意忍氣含怒的第三個方法是:提醒自己,若不能自制,則無法保護自己與追隨自己的人(箴言二十五28)。

B、疏導忿怒

聖經也教我們疏導忿怒的方法:

(a)生氣的時候,不要馬上表現出來(箴言十二12)。

(b)若生氣,則不要生氣過甚(箴言二十七3)。

(c)若生氣,則不要生氣太久(以弗所書四26)。

(d)生氣的時候,不要輕易發怒(箴言十九11)。

C、用愛心寬容

避免自己因忿怒而引發愚昧行為最積極的方法是:用愛心寬容。

俗話說:「人生最大的禮物是寬容」,因為「寬容」不但寬容別人,也寬容自己。雖然忍耐可以影響大局,改變對手,但是單單忍耐卻不能使自己快樂。所以保羅認為忍耐還不夠,積極的方法是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四2)。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還提出具體的指導原則:「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哥林多前書四12下;13上)。

保羅這種用愛心寬容的智慧,乃來自體會主耶穌的愛,所以他進一步說:「主怎樣饒恕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三13下)

D、不要結交好生氣的人

當我們生氣之後,消極的方法是忍氣含怒,折衷的方法是疏導忿怒,積極的方法則是用愛心互相寬容。但是這都是事後的補救措施。聖經中還教導我們事先的預防方法──不要結交好生氣的人(箴言二十二24)。不要結交好生氣的人,自然見賢思齊,而且也比較沒有機會生氣。不要結交好生氣的人之另一個理由是:我們沒有能力幫助好生氣的人(箴言十九19)。

(2) 勿急

常見急的行為有三種:急於開始,所以缺乏準備,容易失敗(箴言二十一5);急於結束,導致得不到預期的成果,所以聖經甚至教訓我們:即使敵人受罰,也不要高興得太快(箴言二十四178);急於張揚,乃是不智。所以聖經教訓我們:張揚自己榮耀的人,反而出醜難看(箴言二十五16、27)。

缺乏準備就急於開始其計畫的原因,往往是出於對自己太過自信,導致低估敵人的實力或目標的困難度。尚無成果就急於結束其努力的原因,往往也是出於對自己太過自信,認為自己不必努力就可以有更好的貢獻與發展。一有成果就急於張揚的原因, 往往是怕別人對自己的成就不瞭解。分析上述三種急的行為,其本質都源於居心驕傲,沒有忍耐性。

「驕傲」會使領導者目中無人,一意孤行,最後眾叛親離,身敗名裂。所以神要求被立為王的人要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平生誦讀,學習敬畏神,遵守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與律例。凡事追求神旨意的人,自然會謙虛不著急。也只有謙虛的人,才願意以神的旨意作為決策準則。

摩西是一位能「以神的旨意作為決策準則」的領導者,因為神說:「我要與他(摩西)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民數記十二8)。任何人只要分析自己傾吐心事的對象,就很容易明白神為什麼喜歡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大部分的人都喜歡和自己相似的人聊天。同理,摩西的形像與神相似,且對神盡忠。因為「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數記十二3),與耶穌「心裏柔和謙卑」的形像相似(馬太福音十二29)。為人「謙和」,即「柔和」、「謙卑」,是不急的表現。謙卑的人自然得到神的賜福(雅各書四6),柔和的人自然得到人的支持。

「急」容易造成無法謹守遵行神的律法之後果,所以聖經教訓我們:「腳步急快的,難免犯罪。」(箴言十九2下)

忍耐是一種智慧,善於忍耐的人,不但忍忿,也忍急,所以突破困難(箴言二十五15),避免後悔(箴言二十25)。

二、要平生誦讀律法書

神所設被揀選為王的第二項當做的事是將律法書「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申命記十七19)。身為國王仍平生誦讀律法書,也是謙虛的具體表現。這種謙虛的表現,亦具有管理的積極意義。

1、避免偏見

能抱持謙虛態度的人,作決策時才能排除偏見。我們可以從摩西被蒙召的過程(出三1-四17),分析他因偏見而產生對神旨意的誤解:

偏見一:以身分與背景推論神的旨意

一般人隨著經驗的增加,愈來愈重視良好的背景條件或身分地位。摩西認為被神揀選的工人,必須具備良好的背景條件或身分地位。所以他拒絕神的選召:「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出埃及記三11)。

這種偏見使摩西不能瞭解,神揀選工人的旨意。其實神要重用的人,不在「你是誰?」而在「有沒有神同在?」;不在「你的身分與背景!」而在「你相不相信神的應許!」所以神回答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埃及記三12)

排除某一件工作,一定要由某種背景條件或身分地位的人來做的偏見,也是使自己工作時穩定情緒波動的一種方法。因為能夠排除這種偏見的人,當某一件工作被分配給不具備某種背景條件或身分地位的人來做時,自己才不會忿忿不平;當自己被分配到某一件工作,而自己不具備某種背景條件或身分地位時,自己也不會因別人奇異的眼光而畏首畏尾,所以情緒自然穩定。

偏見二:以自己的經驗推論神的旨意

自己的經驗是每個人最直接的導師,沒有信心的人不會相信超越自己經驗的事。摩西因為曾嘗過拯救以色列人失敗的經歷(出埃及記二11-15),便先入為主,以自己的經驗推論神的旨意,認為自己過去的經驗可以作為判斷未來成敗的依據,所以他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出埃及記四1)

這種偏見,使摩西不能瞭解神判斷成敗的依據。其實神評定成敗的方法,不在「你過去做些什麼?」而在「你未來如何證明神與你同在?」所以神賜摩西行神蹟的能力。神透過摩西所行的神蹟,證明摩西具有改變現狀與生命的能力。

偏見三:以自己的能力推論神的旨意

自己的能力是引導每個人決策最直接的依據,即所謂「我們以自己的能力評估自己;別人卻以我們的表現評估我們。」摩西認為被神揀選的工人,必須具備良好的口才與能力。所以他以「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出埃及記四10),為推辭的理由。

這種偏見,使摩西不能瞭解神揀選工人的標準。其實神揀選的工人,不在「你認為自己的口才與能力如何?」而在「神要賜給你多少口才與能力?」因為所有的能力都是神賜的。

偏見四:冷漠──事不關己

熱忱是偉大事工的起點,冷漠則是破壞理想的癌症。經過神百般說服,摩西仍缺乏熱忱,表現出不願受差遣的冷漠態度,而對神說:「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出埃及記四13)。

這種傲慢的態度,使摩西不能瞭解神的帶領與賜福。其實神所揀選的工人,神自然會給予所需的助手與能力,解除其對生命威脅的憂慮,使其得到眾人的祝福與諒解,並瞭解事件的未來發展與因應策略。

偏見五:不必以身作則

身為神所揀選的工人,另一種傲慢是未以身作則。摩西未及時而且完全順服神,善盡父親的責任給兒子行割禮,所以惹神忿怒(出埃及記四24-27)。未以身作則的領導者,必惹神忿怒。以身作則不是口號,而是行動。

偏見六:榮耀歸給自己

領導者除了事先能以謙虛的態度尋求神的旨意之外,更重要的是事後繼續秉持謙虛的態度將榮耀歸給神。摩西就是未將榮耀歸給神,而無法進迦南地(民數記二十12)。

相同的例子還包括:尼布甲尼撒王未將榮耀歸給神,而喪失榮華(但以理書四30-37);掃羅王未將榮耀歸給神,而喪失王位(參:撒母耳記上十一12-13,十八7-10);所羅門王未將榮耀歸給神,而喪失智慧(列王紀上三4-15,四29-34,十一1-3);希西家王未將榮耀歸給神,而喪失信心的果效(列王紀下十九、二十),所以聖經說,神憎惡心裏驕傲的人(箴言十六5)。

2、謹慎行事

謙虛的領導者隨時會提醒自己,不論自己目前的職務有多重要或身分有多崇高,不一定每一件事或每一個時空都比別人了解神的旨意。彼得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彼得是教會初期最重要的領導人,對耶穌的身分比一般人了解,但對耶穌的遭遇所了解的,卻沒有比一般人高明。

有一次,耶穌來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地方,耶穌想了解門徒是否對祂有充分的認識,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

結果大部分的門徒和現代的基督徒一樣,對耶穌的認識都沒有什麼把握,便以別人的論點來回答耶穌:

「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

耶穌對這樣的答案,當然不滿意。因為就方法上而言,這些答案都是別人的觀念,而不是門徒自己的觀察與體會;另外就內容上來說,門徒只認識施洗約翰、以利亞、耶利米,或是舊約的先知,而不是真正的認識耶穌。所以耶穌進一步再問:

「你們說,我是誰?」

這時候只有彼得能回答,並給耶穌一個滿意的答案:

「祢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彼得能瞭解耶穌的身分之後,耶穌就稱讚彼得是得到神的啟示,而且應許賜權柄給彼得說: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參:馬太福音十六13-20)

當門徒認識耶穌的身分之後,耶穌便告訴門徒有關祂未來的遭遇:「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這時彼得不知是想再一次突顯自己從神得到與眾不同的啟示,或是不願意看見耶穌的遭遇,就拉著耶穌並勸耶穌說:

「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祢身上。」

這種語氣,好像自己比耶穌更明白神的旨意似的。

結果耶穌認為彼得沒有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便責備彼得說:

「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參:馬太福音十六21-23)

從彼得的經驗,可以給教會的領導者在體驗神旨意的事上,三個重要的啟示:

(1)就像使徒認識耶穌的經驗一樣,每個人都應該自己去體驗神的旨意。從彼得的經驗我們也可以知道,體驗神的旨意之後,才能獲得神所應許的權柄。

(2)就像使徒認識耶穌的經驗一樣,體驗神的旨意有差異性,並不是每個人都對神的旨意有相同的認識。另外,體驗神的旨意也有程度性,瞭解耶穌的身分之後,才能瞭解耶穌的遭遇。

(3)教會的領導者,不要自以為凡事都比其他人了解神的旨意。而且上次了解神的旨意,也不保證這一次必能了解神的旨意。

所以領導者面對任何決策時,都要謙虛而且永無止境地學習察驗並順服神的旨意。

三、要有具體的行為

神所設被揀選為王的第三項當做的事是:將上述教訓具體表現出來,而不是只能知或言,卻不能行或沒有成果的領導者。所以說:「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申命記十七19、20)

「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是知的層次。「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是行的層次。「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是果的層次。當教會按此原則揀選領導者,教會必定復興;當教會的領導者按此原則規範自己,他和他的子孫必定蒙福。

(原[青年團契]2000年05月號)


作者: 許恩得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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