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274期2000年7月)
靈修小品:[聖靈月刊]誰是財主?(下)

僕人講道/喜樂整理

四.智慧上的財主

有些人具有聰明與智慧,處理事情時思路清楚,考慮事物也比他人周全,多數人都喜歡與他談話,因覺得能獲得造就,所以算是智慧上的財主。但有些智慧人並不將神的話放在心上,只看重自己的智慧,正如聖經中的所羅門王。

所羅門王很有智慧,是神賜給他的,經上說:沒有人有像他的智慧,以前沒有,以後也沒有;所以「智慧的財主」就非所羅門王莫屬了。但是他的智慧卻使他跌倒並導致失敗,因為他看重自己的智慧,勝過看重神的話(王上十一1-4、11)。

他晚年時已不將神的話放在心上,神的話一點都不能影響他,他仍照己意去行。娶了一千個妃嬪,又都是外邦女子,她們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再事奉耶和華,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為何會如此?因為他太有智慧,過於看重自己,依自己的方式做事。以致後來神對他說:「你既然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他以自己的智慧來建國,使國家強盛,這是他的智慧,是神賜給他的;如今神要將他智慧的國奪回,也是因為他的智慧之故。

人在智慧上若比別人富有,卻不將神的話放在心上,只看重自己的智慧,勝過看重神的道理,就和所羅門王一樣了。本來我們所得的榮耀,卻因我們未能將神的話放在心上,只看重自己的智慧,神將要奪回我們從智慧所得來的榮耀,再賞賜給別人。

若我們比別人更有智慧,就應更能認定神,不倚靠自己的聰明。所羅門王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三5-7)。

所羅門王曾經倚靠自己的聰明而吃虧,他有智慧,卻不能擁有智慧,後來失敗在自己的智慧中。人若能將神的話存在心中,必能遠離惡事,正如約瑟心中有神的道理,所以他向主母說:「我怎能做這大惡,得罪神呢?」於是拔腿就跑,遠離惡事。

一個人是否能遠離惡事,與他是否敬畏神是有密切關係的。人若要成為智慧上的財主,就要認定神,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神,遠離惡事,才不致因擁有智慧如所羅門王一樣敗亡,並能真正成為智慧上的財主。

大衛作詩:我的好處不在天父以外(詩十六1、2)。我們所得到的,都在神手中。人太渺小,只有倚靠神才能蒙保佑,並在某方面成為財主。我們若只倚靠自己,認定自己是財主,結果必致失敗。倚靠神者必得好處,使我們在所認定財主的事上成為真正的財主,獲得實際的幫助。

五.機會上的財主

人的一生有許多機會可任我們選擇。若我們比別人運氣好,則可能有機會成功,做好規劃與選擇,成為機會上的財主;但須知機會乃由神而來,當機會來臨時必須做出正確的選擇,若隨意選擇便枉費神所賜的良機,即無資格成為機會上的財主。機會使人成功,亦能使人失敗,完全掌握於我們的選擇。

當亞伯蘭與羅得的產業愈來愈多,為避免僕人相爭,亞伯蘭認為二人需要分開(創十三8-13)。照理說,亞伯蘭是長者,羅得應讓亞伯蘭先選才對,但亞伯蘭卻將此機會讓給羅得。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是滋潤之地,有草有水,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他便不顧慮所多瑪城的罪大惡極,就優先選擇了約旦河的全平原。

亞伯蘭將該地讓給羅得,自己則留居迦南地。由此看來羅得好像很聰明,懂得選擇好地方,但後來該地被神降火燒滅,他只能隻身逃離所多瑪城,枉費了自己的選擇。他雖然有選擇的機會,但這機會卻不能讓他得著好處,也未能使他成功,反而因選擇錯誤失敗了。

同樣的事發生在摩西身上,他就不如此選擇了。摩西在王宮長大,是法老的女兒之子,他有兩種選擇:一是為留在王宮中繼續享受榮華富貴,或許將來能成為國王,統治廣大、榮耀的埃及國。另一種選擇:他是希伯來人,看見自己的同胞在埃及受苦害,便要與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並看出王宮之樂只是罪中之樂。

在這兩種選擇之下,他放棄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4-26),選擇甘心為神的百姓一同受苦難,看輕王宮的生活,注重將來的賞賜,這就是他作機會的主人(財主),而他的選擇是正確的。後來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堅固其信心、帶領其信仰,使他們成為軍隊,進入迦南地。他如此行蒙神記念、是有意義的工作,才真正是機會上的財主。

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機會,應如何選擇?是要成功?或是失敗?當謹慎選擇,免得在選擇後才發覺「我失敗了」,像羅得就非常可惜。所以我們要學習摩西,有機會選擇時就要靜靜思想,認真比較,眼光要看得遠,勿只注重眼前,選擇後才能作機會上的財主。

六.時間上的財主

有的人善於規劃時間,好像時間很寬裕;但若太空閒,不懂得作時間上的財主,就容易給魔鬼留地步。大衛原是一個合神心意的王,從前對神信心十足,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誡命,但後來犯下重罪,且至少犯了誡命中的三項(撒下十一1-5):

1.第六誡:不可殺人──殺了烏利亞

2.第七誡:不可姦淫──與拔示巴同房

3.第十誡:不可貪心──貪戀人的妻子

原本大衛是合乎神旨意的王,神與他同在,但後來他卻犯了大罪。第2節記載:「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時間太多),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若他沒這麼多時間,怎有機會犯此惡行呢?所以我們不要讓自己太空閒,要善用自己的時間。

經云: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五15-18)。有些人擁有許多時間,但都浪費掉了,並且若不做一些有意義的事,往往會給魔鬼留地步。我們要愛惜光陰,切勿浪費分秒。像大衛這麼好的人,也因這事而失敗,何況是我們!我們要作時間的主人,不能太空閒,否則會使我們的腳步混沌,愈來愈不儆醒,甚至導致失敗。我們必須充實自己,無論在靈性上、道理上、工作上都要有自覺的心;還要作時間的主人,沒有時間犯罪。

有些人忙得連時間都沒有,是時間上的窮人;有些人則感到時間不夠用,為何會如此呢?我們若是時間的主人,就要有智慧地規劃、善用自己的時間,才不會感到時間不夠,也不要讓時間太多,必能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七.權勢上的財主

有些人擁有權勢,但容易濫用。烏西雅王治理猶大國,國家愈來愈強盛,他的權勢愈來愈大,於是心高氣傲,行事邪僻,以致干犯神,進到聖殿要燒香。王雖然權勢大,但到聖殿燒香並非他的事情,因神將此聖潔的工作交在亞倫和他子孫的手裏。勇敢的祭司冒死前來阻擋,王卻利用權勢將祭司殺死,正如掃羅在挪伯殺祭司一般,但這80位祭司很勇敢,阻擋王燒香。

所以烏西雅王很生氣:「我是王,竟然敢來阻止我燒香!」大祭司亞撒利雅對他說:「王啊,這不是你的工作,神將此聖職交給亞倫的子孫。」並曉以大義,但王仍然不聽,於是災禍便臨到烏西雅王,他的額上便發出大痲瘋,祭司們看見了,就催他出殿。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王位失去,由他兒子約坦治理國家(代下二十六16-21)。試想,為何他遭如此結局?他若沒有這麼大的權勢,就不會去做這不該做的事,因為他濫用權勢,結果遭到應得的下場。

這正可於信仰生活上提醒我們:人為何會驕傲?一定是有他特殊的地方──比別人能幹、富有,比別人有智慧、學識、權勢,所以當我們在某方面優於他人時,更要真正作個好財主,不可被權勢所勝而驕傲;倘若我們開始驕傲,敗壞就跟著來了,也許會使我們跌倒,正如烏西雅王一般。

那麼,當我們有權勢,比別人優秀之時,應如何行呢?「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如此權勢對我們才有利,我們的優秀也才有可用之處,因能運用力量幫助別人,運用權勢行善,做該做的事。

神賜給每個人的恩賜不盡相同,我們要認真地追求與持守,否則,表面上看來比別人優秀,但結果不一定如此。若我們不能善用自己擁有的,其所得的等於徒然,甚至會傷害自己。我們必需追求在道理上得到神的認同,無論在任何方面有特殊表現,都能謹慎自己的腳步,倚靠神,謙卑自己,必能在所得恩賜的範圍內進到神的國度中,如此我們所得的才有益處。無論在何種地步與景況,我們都要有這種心志,才能在行為上成為得救的財主。雖然有時感到困難,但我們必須倚靠神竭力追求,願神帶領。

(全文完)


作者: 僕人講道/喜樂整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00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