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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278期2000年11月)
真理論壇:[聖靈月刊]婚姻──神所設立的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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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至聖

三.婚姻盟約的內容

1.做伴侶的盟約

「她離棄幼年的配偶(註五),忘了神的盟約」(箴二)。配偶一字原文也有「馴服的」的意思。而「馴服的」字根又為「知識」。(註五)。新約中提到「你們作丈夫的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是作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在神面前,夫妻的身份都是蒙神揀選的信徒,沒有貴賤之分,重要的是彼此尊重,彼此順服(馴服),使我們在親近神的事上沒有阻礙。所以婚姻盟約中對丈夫的要求有:

(1)是馴服的

「馴服的」代表作丈夫的要脫離野獸的行為,不使用任何暴力加諸於妻子身上,令其痛苦不堪。「馴服的」,也代表作丈夫的要按知識與妻子同住,這知識就是「神教訓(註五)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伯三十五11)。神的教訓使作丈夫的成為溫馴、講道理、有理性、可溝通的。所以「馴服的丈夫」不但是一個高度文明社會的表徵,也是教會中模範的表現。

(2)要敬重她

「敬重time」一字原文和「提後二」中作貴重的器皿都是使用(time)同一個字,妻子是軟弱的器皿,「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林前十二22),夫妻二人既成為一體,就彼此而言都是不可少的,都是貴重的。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體,總是善加保養,手要敬重腳的功用,腳也要敬重手的功用,有了彼此的尊重,功能上才能發揮,人的尊嚴和價值才會顯現出來,因而敬重自己的妻子必會得到貴重的妻子。

(3)要愛妻子

「要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習,正像基督愛教會一樣。」(弗五28、2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5),保羅在此勉勵作丈夫愛妻子的愛該從男女之間的情愛(philia)提升到如基督的愛(agape)教會一般,這種愛才有建立、幫助、和捨己的力量。

2.作盟約的妻

「她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瑪二14)。「配偶」(chabereth)一字有伴侶,妻子,合適者的意思,「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這「一體」就是二人無論在思想、目標、計劃、與信仰方面都能達到聯合親密的境界。因此婚姻盟約中對妻子的要求有:

(1)順服丈夫(弗五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然而這段經文的前一節經節是「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因此作妻子的順服自己的丈夫不是一種單向的盲然順服,因單向的順服不一定能滿足丈夫的心,使婚姻更美滿;重要的是「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夫妻彼此順服」。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創二十12),「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彼前三6),這樣看來,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彼此順服、彼此聽從的;雖然亞伯拉罕在神的吩咐下聽從撒拉的話,趕出夏甲和以實瑪利母子,但一切都有神美好的旨意,之後,以撒和以實瑪利的後裔都成為大國。存敬畏基督的心去順服丈夫是合宜的,是尊重神的表現。

(2)敬重丈夫

「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五33),敬重原文作敬畏,但愛裏面沒有懼怕,所以用敬重來表示(註六)。作妻子的敬重自己的丈夫說起來不是一件可恥的事,而是出自於尊重神自發的表現──「因為男人是神的形像」(林前十一7)。丈夫也不應該以此自以為高高在上,任意欺凌妻子,因為聖經同時也說「因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萬有都是出乎神。」(十一12)。所要求夫妻的是彼此的尊重。

「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裏觀看,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心裏就輕視他。」「大衛回家要給眷屬祝福;掃羅的女兒米甲出來迎接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撒下六14-16、20)。米甲曾是愛大衛王的(撒上十八20),大衛本身也是深愛和重視家庭的,因為在給全民祝福之後,他沒有忘記自己的家庭,馬上回家祝福眷屬,一同共享主的恩典。

這麼有責任感的丈夫(又為一國之君),說起來作妻子的米甲應以先生為榮,然而米甲的心中輕視大衛,並以譏笑的口吻嘲弄他,使大衛王在全國百姓面前幾無立足之地。米甲不敬重大衛,大衛也不客氣地回答:「這是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為輕賤。

你所說的那些婢女,她們倒要尊敬我。」掃羅的女兒米甲,直到死日,沒有生養兒女(撒下六21-23)。作妻子的米甲因不敬重先生,嘲諷丈夫,讓丈夫幾乎抬不起頭來,當然她也得不到丈夫大衛王的尊重,直到死之日沒有生養兒女,這在猶太人社會中是一種極為恥辱的事,值得我們今日為妻者的警惕。

(3)作丈夫的合適者

「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他的幫助者」《英文欽定版》,妻子是丈夫的骨中骨,肉中肉,作丈夫的合適者,是丈夫隨時的幫助,將會使丈夫滿有尊榮和力量,也會多多得到先生的愛情。如果作一個不合適者,如同丈夫身上的骨刺,動一分則痛,坐一分則惱,多一分則餘,作先生的當然欲除之而後快,不然日夜相處也是極度不愉快,那為何要讓自己的日子過得如此痛苦?一個合適者的角色,「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箴三十一12),「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箴三十一25、28);想一想,自己願意成為一個合適者嗎?

四.婚姻的聖潔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結婚之後,男女雙方都有維護婚姻上聖潔的責任,經云:「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不但如此,「神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與神的性情有分(新譯本作分享神之神性),是極為寶貴的,也是神的應許,其中所代表的──『神是聖潔的,我們也當聖潔』,所以蒙救贖重生的基督徒都該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林前六19),「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裏有污穢,就離開你。」(申二十三14)。

因此我們要時時自重,逃避淫行;也當時時努力,分享神的神性;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更要時時謹慎,將淫亂和茍合的行為革除,以免自己犯罪褻瀆神。

五.結論

婚姻,既是神所設立的,我們理當歸回聖經,從聖經中得到指引,幫助和力量。祈望主內弟兄姊妹們一起努力,讓所有婚姻均能在神的見證之下,依真理而行,豐豐富富的有神的恩典和幸福。走筆至此,心中不禁吟起讚美詩三百首:我們在此聖所裏,祝結婚禮儀,所行都從主旨意,合聖經真理;神所配合之良緣,遵主旨意而成全,……阿們。

註五:0441 alluwph {al-loof} or (shortened) alluph {al-loof}(配偶)from 502; TWOT - 109b; adj m

* 1) tame, docile (馴服的)

* 2) friend, intimate

* 3) chief

0502 alph {aw-lof}(教訓)a primitive root, to associate with; TWOT - 108; v

* 1) to learn

* 1a) (Qal) to learn

* 1b) (Piel) to teach

註六:《新約希臘文解經卷》,美國活泉出版社,275頁。(全文完)


作者: 黃至聖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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