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霽恩
保羅在寫給提多的書信中,教導基督徒諸般生活與處世的道理。其中特別強調,信徒當留心、學習正經事業:「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們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預備所需用的,免得不結果子。」(多三8、14)
「這話是可信的」,指的是「多三3-7」所言耶穌基督的恩慈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使我們從罪惡錯行中得救贖,被稱為義,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的福分。保羅要提多「把這些事,切切實實的講明」,就是教導信徒當明白體會蒙恩的可貴,並認知身為神國子民的責任,能在生活上發光、作鹽、榮神益人。
這是基督徒生命的轉捩點,因主耶穌的救恩而重生,由此人生觀改變了,隨之生活的態度與目標也和以前截然不同。因此,在工作與事業上的選擇就必須「留心」;正如經上所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23、31)
職業本不分高低,只要是對人的身體或靈命有助益,就如肢體間各有功用差別,但卻無尊貴、卑賤之分。基督徒當留心職業的正當性(合法又合乎真理),不是以世俗觀念之尊卑與否作選擇。
也勿惑於社會現實而勞碌求富,以致影響信仰靈修,無法聚會作聖工並缺乏與同靈之互動;切記主耶穌教訓我們:「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財利)。……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六24,十二26)
另外,《聖經》上說:「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所謂「明人不作暗事」,基督徒行事為人當像「光明的子女」,在事業的選擇上自當避開「那暗昧無益的事」,亦即「暗中所行可恥的事」(弗五8-12)。
俗話說:「賠錢的生意沒人作,殺頭的生意人敢作」。所謂「殺頭的生意」,就是指犯法的勾當。雖然於法不容,又危害社會,甚至敗壞道德,卻因大有賺頭而誘使人鋌而走險,唯利是圖。在這凡事向「錢」看,笑貧不笑娼的時代裡,基督徒必須戒慎戰兢,有所分別而棄絕一切不義之事。
此外,正當的職業除了是合法的之外,更必須合乎《聖經》的真理與教導才是。例如:開設賭場,國外有合法的賭場經營規定,國內尚在議論階段,不管將來開放與否,其性質顯然違背經訓中「戒貪」的教訓,因此不是信徒適合從事的職業。至於合法投注站之開設,雖然官方以所得用之於公益作宣傳,卻有礙於「莫想急速發財」(箴二十八20)之教訓,所以不適合基督徒去做(當然也不要去下注購買)。
又如設攤賣檳榔,甚至作檳榔西施,雖被冠上「台灣社會文化」的稱呼,但與聖徒的體統不合,故也不適合基督徒去作。其他如舞廳、酒廊、夜店、網咖、色情KTV或聲色場所等地方,無論在該處擔任的工作為何,均不適宜。另外,以招募人頭為獲利來源的老鼠會,獲利高得不合常理的投資公司或地下期貨公司(地下錢莊)等,均有可能造成害人害己的結果,基督徒都該謹慎不作。
若要逐一舉例,實屬不易。加以現今社會多變,新興行業時有所聞,是非好壞如何辨別?就如經上所言:「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詩一○七43)。基督徒應當將一件事放在心上,那就是神的事優先,還是自己的事優先?
人若以自己的事優先,事情則永遠也忙不完;人若有心以神的事為優先,則自己的事反而會更順利。《聖經》勉勵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又說:「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
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選擇職業就像終身大事一樣重要,都對人生有重要的影響。「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三4),同樣「事業人人都當謹慎」。因為基督徒是主的寶血「重價」買來的,當在身上榮耀神;並要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僕人(林前六20;林後六4)。
身處物慾橫流、利字當道的花花世界,除了要「留心行善」,更須透過時常「學習」,才能持守真理立場而明辨是非,在選擇工作和立於職場中,作出正確的決定。保羅說:「我靠主大大地喜樂,……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四10-11),保羅說的「知足」,並非指消極的「安於現況」,而是積極地去面對各種環境,皆能知所進退。
「足」者,腳也,指人的腳步、行動;引申作行為、動作舉止。「知足」,即「知所行為」、「知道如何去行、如何去作」。藉由學習道理,在信仰上用心,才能學得祕訣,真正知足:「我靠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
如何學習?首先仍由明白《聖經》開始:……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4-17)。
目標就是學習以神的眼光去看待事情,作個敬畏神的人(申十七18-20,三十一12);進而得著力量,有智慧作正確的選擇。如大衛的見證:「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二十五12)
另外,「見賢思齊」,教會同靈中不乏事業正當、行善助人,又熱心愛主的模範,他們的表現正是具體的實例,亦值得效法學習。保羅也這樣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8-9)
起初神創造天地,將祂所造的萬物交付人管理。人被安置在伊甸樂園,並非安逸享樂、無所事事,乃是要修理看守,勞動作工,且時常與神交通。但因罪的影響,人的慾望坐大,勞勞碌碌只為口腹,心卻不得滿足(傳六7);惑於賺得全世界而不顧永生(太十六26),陷於貪財之網羅而不能自拔(提前六9-10)。
如今蒙救主耶穌恩典救贖,恢復與神交通之樂,重享伊甸幸福生活,也身負發光、作鹽、活出基督之責(太五13-16;林後五15)。自古以來,職業乃個人身分之表彰,基督徒自當「留心正經事業」、「學習行善」;追求敬虔加上知足的大利(提前六6),相信先求神國神義勿慮衣食的應許(太六31-33),隨事隨在不斷散發基督徒馨香之氣(林後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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