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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87期2009年12月)
靈修小品:殺人犯奈何得以釋放?

何涵妮

自述


牢門打開了,走出陰暗,不見天日的牢房,我以為死期已近,將走上一條不歸路……。一個受眾人唾棄、厭惡的囚犯,一個原本該接受處決,等待死期的人,竟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因耶穌的代贖免去一死。

我,巴拉巴曾經是個出名的強盜、一個無惡不作的殺人犯。在我手中也不知流了多少無辜人的血!多少生命被我踐踏,因我而受難;多少家庭因我而破碎。只因作亂殺人是我的本性。像我這類的人曾經一時使猶太城的百姓活在不安寧的日子當中。

判決


由於掠奪他人財物、殺害人命,我這殺人犯終於在動亂中而被擒拿,囚禁在監牢裡,經過審訊,判決是接受十字架的刑罰。我深深清楚知道像我這罪惡重大的人,是無人可以使我逃脫這刑罰,看來,我是沒有希望可以脫罪的了!那十字形的木架,巨大而令人生畏,這是當代最殘酷的刑罰,尖銳的鐵釘將釘入、穿透犯人的手與腳,血將一滴一滴地流乾而死。想到這裡,我心裡打了個冷顫,全身顫抖起來。

回想


猶記得當天,兵士將我從牢中帶出去,判決近在眉梢。走到審判台,卻看見許多猶太人、祭司和文士也在那裡,當時還有另一人也在那臺上,手與腳被兵士們扣上了桎梏(刑具),似乎也面臨被審判的命運。

只聽見情緒激動的群眾大喊:「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原來按巡撫的常例,每到逾越節,順猶太人之情,將隨他們的要求而釋放一個犯人。巡撫為了不要得罪他們,竟然宣告將我釋放,將耶穌釘十字架,這意味著──我重獲自由了!

刑罰當天,我看見代我死的耶穌被鞭打得遍體鱗傷,背部被打得像稻田被犁過一樣,可以說是體無完膚。兵丁作了個荊棘冠冕帶在祂頭上,又給祂背起那極重的十字架,一步一步走到刑罰的地方,各各他山。

祂屢次跌倒,又屢次被鞭打,好不容易走到各各他山上。兵丁將耶穌的手與腳都釘在十字架,鮮血湧流出來,兵丁再把十字架舉起來,插立在地上,耶穌就這樣懸掛在十字架上了,祂的血是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後來兵丁再用槍扎耶穌的肋旁,只見有血與水流出來。此情此景已是深刻地烙印在我的腦海裡。

覺悟


我原本是個該死的人,卻有人代替我而死;我竟然獲得免死的豁免權。這看起來似乎是僥倖的,但不盡然,其實這是神的慈愛與憐憫;是福音的本意,藉著主耶穌的出現和代贖而免去一死。《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靈魂永遠的死亡),那麼死若要得生,就必要藉著耶穌的救贖,才得以免死,反而得到永生。」(羅六23,五8)

我雖然不認識耶穌,但祂卻代我死了;您或許也不認識耶穌,但祂卻代你而死。這乃是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所以祂甘願為世人受死,作萬人的贖價,才能救我們脫離靈魂永遠的死亡(約三16;提前二4-6)。

像我曾經犯過罪的人,在社會上往往是被人看輕與排斥,何以在神面前竟成為寶貴,如此受到看重!在我生命將面臨結束的最後一刻,因為耶穌無條件的寬恕與代死,我的生命有了重大的轉捩點。這救恩是這樣白白地臨到我及一切相信祂的人,而我;也在耶穌裡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了(弗四20-24)。

「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太二十七42),祭司和文士並長老這樣譏笑耶穌。是嗎?猶大領了一隊兵、祭司長和差役到園裡要查究拿撒勒人耶穌的行蹤。當耶穌說:「我就是你們要找的!」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5-6)。

耶穌原是能求天父為祂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太二十六53)。是的,如果當日耶穌要救自己,使出能力,拒絕被釘在殘酷的十字架上,那這世界將無救恩可言。可見耶穌的愛是何等的大、何等的深啊!試問,今天有誰願意無條件地為你代死呢?!


作者: 何涵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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