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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逸杉
耶穌愛撒該(路十九1-10)
他是稅吏長,是個財主。因為貪污收賄,在人們眼中是個大罪人。雖然家財萬貫,雖然聰明能幹,卻不得人喜歡,可以說是一個孤單而且缺乏朋友的人。他何嘗希望自己如此?但,沒有人肯接納他。以上,就是我們對撒該普遍的印象。
「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太四16),像黑暗中的光明,耶穌來到了撒該所在的耶利哥城。眾人因為歡喜耶穌的講道以及醫病趕鬼的權柄,四圍擁擠祂。出於好奇,撒該想看看耶穌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卻因為長得不夠高,只好大動腦筋,算出了耶穌必經之路,於是爬上一棵桑樹看祂。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當耶穌經過那裡,抬頭一看見撒該,就叫出他的名字,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撒該十分驚訝,一來是耶穌與他素昧平生,卻叫出他的名字。二來是耶穌這個眾人景仰的「大人物」,竟然要到他這個沒有朋友的人家裡作客!他非常地高興,覺得受寵若驚。歡歡喜喜地從樹上下來,好好接待耶穌。
耶穌周圍有許許多多的人圍繞祂,都看見了這件事,他們也認得撒該,知道他是怎樣的一個人,就議論紛紛地說:「祂竟然到罪人家裡去住宿!」他們對耶穌的決定十分不解,因為撒該是眾人討厭的傢伙,是欺壓百姓的貪官污吏啊!
撒該當機立斷,趁著這個大好的機會,當著耶穌與眾人的面表明心事:「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番話既當眾說出口,當然不能反悔,可見他一定是有把握與決心才會這麼說的。也許他並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壞,只是因為職業的關係形象差而已,這點我們不得而知。
耶穌解釋了祂召喚撒該的用意,祂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拯救、尋找失喪的人。」
撒該是個人人眼中的大罪人,但內心充滿了煎熬。他或許極不願意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然而事實已成,他毫無翻身的機會。沒有人知道,更沒有人在意撒該的內心世界,人人自顧不暇,遇到撒該不要被他抽了重稅就謝天謝地了,誰還會關心他在想什麼?但這一切,耶穌都知道。耶穌知道撒該的心意,知道他的痛苦,更知道他願意悔改。
相較於圍在耶穌身邊的許多人,撒該在耶穌面前顯得很謙卑。這些人不懂撒該,絲毫不在乎他,當他們詫異耶穌竟然要到撒該家作客的時候,內心都抱持著一個基本假設,就是:我比這個撒該更好、更有義。豈料,耶穌沒有到這些人當中的任何一個人家中作客,卻去了眾人最看不起的撒該家裡。
這是極大的憐憫,也是耶穌愛罪人的榜樣。耶穌不看人的外貌,因祂知道人的內心。
罪人在哪裡?
撒該與耶穌的互動,短短10節的故事,我們是否把自己投射在其中的角色了呢?我們把自己看作有愛心接納罪人的耶穌?還是像那些圍觀之人一樣論斷撒該的不是?或著,我們應該把自己看作撒該,認罪悔改,蒙神接納呢?
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要怎麼樣,我們才會醒悟:所謂罪人就是我們自己呢?
保羅寫信給羅馬教會時引用《詩篇》,字句鏗鏘有力:「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在神眼中,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雖然有些人認罪悔改,有些人則不肯承認,但不論人們主觀上怎麼認定自己,以神的標準而言,每個人都是罪人,這樣才顯得出祂的救恩的價值。
耶穌不是講了一個經典的比喻嗎?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也許就像撒該一樣)。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路十八10-14)。
好強烈的對比,也好諷刺啊!一個承認自己有罪的人,比一個自覺有義的人,還要來得有義。可是在神眼中,確實是如此。
效法耶穌愛罪人的榜樣
耶穌愛罪人最大的表現,是祂替我們受死、復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對於現代人來說,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情,是既成事實;不論人們是否相信、不論你我是否感受得到,耶穌已經先愛我們了。
這就是基督的愛。但只有肯謙卑認罪、悔改歸向神的人,才能得到拯救。因為耶穌傳福音的起頭,便明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
效法基督的愛,愛神愛人,是我們身為基督徒的本分。「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4),但我們的愛總不可能像耶穌一樣替人受死,該怎麼學習耶穌的榜樣呢?
回頭思考撒該的故事,我們便不難明白:若要以耶穌為榜樣,就該學習祂接納那些肯悔改的罪人,同時也不應該存著「我比這人有義」的心態。因為我們自己在神的眼中本來也都是罪人,本沒有可誇口的。
接納,是一種憐憫的態度,不代表認同對方所犯的罪。很多時候我們能按道理指出一項行為的對錯於否,卻難以了解當事人行為背後的動機(只有神最清楚)。例如父母或宗教教育教員,面對一個犯錯的孩子,理當譴責他所犯的「過錯」,但並沒有否定這個「人」。
耶穌曾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為什麼要趁著只有兩個人的時候「私下解決」?因為替對方保留面子,是尊重對方,也是展現誠意。
若是將罪過加諸彼身、大加撻伐,只會讓對方與自己越來越疏離。真正能得到對方的方法,是接納他仍是我們的弟兄姊妹、好孩子。像耶穌一樣到他家作客,再一起討論怎麼樣克服罪惡的捆綁。
耶穌沒有在眾人面前對撒該多說什麼,沒有認同他的任何行為,包括他做過的錯事。但是耶穌的一言一行,在撒該的眼中,深深明白這位眾人擁戴的救世主,完全了解他的心意與悔意。他知道自己多年來深藏在心中的痛苦與懊悔,耶穌都了解。耶穌直言要到撒該家住宿,用行動證明,祂已經完全接納了罪人撒該。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相信只要我們願意悔改,耶穌也會接納我們。我們也當接納其他的人,就像耶穌一樣。
最後必須說明的是,耶穌沒有容忍罪惡,祂更討厭假冒為善的文士與法利賽人,曾述說他們的「七禍」(太二十三)。乍看之下,耶穌接納人好像有對象的選擇性;如果祂的愛如此廣闊高深、如果祂教導門徒要愛仇敵(太五44),為什麼祂不能接納這些逼迫祂的人,替他們禱告呢?
不過,我們應該要反過來思考,是許多人自己厭棄了耶穌,而非耶穌不願他們回頭。「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十五7)。
神早已差遣施洗約翰做開路先鋒,傳悔改的洗禮。悖逆的以色列人,既不相信施洗約翰,沒有悔改的心,自然不肯接納耶穌。這樣看來,並不是神不給他們機會,乃是他們不相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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