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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89期2010年2月)
主題特寫:主啊!我迷失了

謝宏駿


耶穌就用比喻說:「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裡,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十五3-7)

在神眼中,每一個人的生命都非常寶貴,不是用99比1的數字比例來計算價值,一個罪人悔改,找到一隻迷失的羊,都是歡喜的事。神的愛甚至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末後的日子不是耽延,而是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神愛世人,這是主耶穌所宣告的中心思想,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6-17)。

只是誰去尋找迷失的羊?怎麼找?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

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崗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結三十四1-6)

因此,主耶穌親自來做好牧人(約十11),親自尋找祂的羊,將他們尋見,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各國內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結三十四11-16)。

誰去找?


主耶穌復活後一連三次問彼得同樣的問題:「你愛我嗎?」彼得同樣的回答三次,「主啊,祢知道,我愛祢。」主又說了三次同樣的託付:「你餵養我的羊。」當然羊若迷失了,首先要尋找回來。

這個託負,同樣的也給了我們在教會的牧者,包括傳道、長老、執事、負責人、宗教教育教員、家長,以及所有內心有著神的愛的弟兄姊妹。

教會中靈性比較長進的弟兄姊妹也要負起尋找的責任,因為恩典不是自己一個人得救就好了,也要關懷迷失的羊,將他們挽回過來(加六1)。

其次,靈性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要叫軟弱迷失的得益處,建立德行(羅十五1-2)。

彼得曾經三次不認主,他悔改痛哭,主耶穌事先為他祈求,叫他不至於失去信心,等他回頭以後,更能堅固弟兄姊妹(路二十二32)。軟弱犯罪的同理心讓彼得更能謙卑溫柔的對待迷失的羊。

怎麼找?


犯了錯的信徒如同迷失的羊,需要關懷,首先要將罪和罪人分開對待。罪,當然要離棄,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3)。但是罪人要給予憐憫,要從火中搶救出來。正如主耶穌就是罪人和稅吏的朋友。

弟兄犯了罪,第一步,先一對一的指出他的錯。「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

一對一的談話可以保留對方的面子,問題不擴大、不公開,給他有從頭開始的勇氣。

談話的態度要溫柔,不要義正辭「嚴」,最好義正辭「柔」,溫柔的溝通態度能帶來接納的效果,如「八福」的第三福,「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這個地土有物質上的和心靈上的涵義,可以得到人的心田。

「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箴二十五15),犯罪的人心腸可能剛硬如骨頭,不願溝通、拒絕認錯,但是柔和的舌頭可以摸到人的心弦,感動人的心窩,進而打開封閉的心門,讓主的真理亮光照耀進來。

溝通的過程不一定一次就可以成功,需要時間的等待,必須忍耐的多次溝通,每次都抱著希望,或者神給他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牠的網羅(提後二24-26)。

「醒悟」的發生是意想不到的,什麼時候會「醒悟」無法預測,就如浪子向父親要了他自認為應得的家業,出去揮霍殆盡,又遇到飢荒,就窮苦起來,去養豬餵食,還不能吃豬所吃的豆莢;突然間,浪子「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路十五11-17)

「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三13)。趁著還有今日,表示有生命存活的今天,有生命就有希望,「與一切活人相連的,那人還有指望,因為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九4)。今天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包括悔改的醒悟。如果被罪迷惑,就像水泥加水攪和,等到乾了,就硬了,挽回不來了。

「今天」也可以是「機會」,規勸的機會要好好把握,不是常常有的,有時機會要等待,有時機會要創造,無論如何,機會來了就要抓住,這時的規勸效果最好。

比如說,電視播放車禍致死的消息,正可以是規勸的機會。傳道者說:「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七2),在喪禮中,人的心會有一個安靜反省的機會。

一對一的談話如果不聽,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加上自己,這樣就有兩三個人作見證,共同指出他的錯,給當事人一點壓力,也將事件的對錯給予明確的定準(太十八16)。

摩西律法有清楚的規定,「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才可定案。」(申十九15)

如果他的錯誤影響範圍大、人數多,就不能只是一對一的規勸。如長老是公眾人物,處理控告長老的案子更要小心,非有兩三個見證人就不要收,但是結果若確定長老犯罪,就要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前五19-20)。

總而言之,規勸罪惡是希望當事者重新做人,回復與神和人有正確的關係,而不是擊打到死。「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樣的心志要堅定鼓勵,就像淫婦被抓到主耶穌面前,眾人因為主耶穌的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離開了。最後主耶穌也不定婦人的罪,但是規勸最重要的一句話,「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律法要先拿來對照自己的行為,檢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當作指責別人錯誤的工具。

若有人犯罪了,受了眾人的責罰,之後,要給他信心和希望,處罰是為了感化,感化是為了更新,「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林後二5-8)

找到的喜樂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五19-20)。

父親等待浪子回頭,相離還遠,父親看見浪子,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還宰了肥牛犢,吃喝快樂,歡迎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兒子。

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十五10)。

憐憫罪人、挽回罪人,將來我們受審判的時候,神也會用憐憫的態度對待我們,「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2-13)。神的審判若有憐憫,就像法官從輕量刑,不嚴格計算我們的罪,遮掩我們許多的罪,不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當然我們就會好過一些。

「至於死的罪」(約壹五16)和「再沒有贖罪祭的罪」(來十26)要怎麼認定?以人的智慧有限無法審判,就交給神和教會處理吧!

我們以愛為出發點,憑著愛心,憐憫、關懷軟弱犯罪的弟兄姊妹,就是效法神,效法基督的愛了(弗五1-2)。


作者: 謝宏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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