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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89期2010年2月)
真理論壇:超越──做更好的

林玲修


保羅在主後六十四年寫了《腓利門書》,當時羅馬皇帝尼錄正如火如荼地迫害基督徒,他亦身陷羅馬監獄中,生命朝不保夕,所以保羅說,「我在捆鎖中」(門10),且是「為基督耶穌被囚」(門1)。正值此艱難時刻,保羅得到一個得力的助手,叫做阿尼西母(門10),沒想到阿尼西母是一位脫逃的奴隸,並且偷了主人的財物。

更料想不到的,阿尼西母的主人竟然是腓利門。腓利門是經由保羅介紹而認識耶穌的,他的家成了歌羅西地區信徒聚會的地方,因此保羅寫信給他,討論阿尼西母的事。信中充滿了感謝與期待,冀望藉由此事件,改變阿尼西母與腓利門的關係,並且使三個人都能夠獲得益處,正像保羅說的:「如今與你與我都有益處」(門11)。

禱告的時候提到你 常為你感謝神(門4)


把人帶到禱告中,並為他們所做的事感謝神,這是保羅慣常做的事。在給腓利門的信中,他說:「我禱告的時候提到你,常為你感謝我的神;因聽說你的愛心並你向主耶穌和眾聖徒的信心。」(門4-5)。

在寫給其他人或教會的信中,保羅常提到類似的禱告內容,如給羅馬地區信徒的信,保羅說:「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羅一8),對以弗所教會、腓立比教會、歌羅西教會、帖撒羅尼迦教會及提摩太等,都是如此,常常在禱告中提到他們,並且感謝神。這些為人禱告的工夫,是我們必須學習的。

提名禱告 求神賜福


吳弟兄曾是教會宗教教育系的系負責,有一次見證時,他說:「每次禱告,我就把老師們的名字一個個帶到主耶穌面前,請求主帶領與幫助,也求主賜福他們所付出的。」因此在他任內,兒童聚會、青年班聚會及相關活動辦理得相當好,老師與學生都成長許多。

有一位執事,年輕時擔任團契和宗教教育的事工,及至年長時擔任教會負責人和總會工作,也常常為身邊的同工一一題名帶入禱告中,他說:「三十分鐘、一小時很快就過去了,而且非常喜樂。」因為知道神聽了他的禱告,並且一步一步引導,也為家中父親、母親和弟兄姊妹一個一個禱告,他說:「我看到神帶領我們家庭,所以我知道這是神所喜悅的。」除此之外,也把他正在做的事情及別人所付出的帶入禱告中,藉此感謝主。

更多感謝 更多的付出


我們常常要求太多,感謝太少,這是我們需要轉變的地方。

我們常常要求別人為你做這個、做那個,或常常抱怨別人欠你這個、欠你那個,但我們卻常常忘了別人為我們做過及努力過的許多事情。因此我們必須經常沉靜下來,想想身邊的人,他們的好行為以及為我們所付出的,並且帶到禱告中求神賜福。相信必然可以讓我們心胸更為寬廣,心中充滿歡樂的事,神也繼續給我們更多喜樂,並激勵更多人一起付出。

抱怨或快樂 自己決定


當我要抱怨,我就轉變;抱怨消失,快樂就來了。

保羅因為腓利門的信心及愛心而「大有快樂,大得安慰」(門一7),這是一個正在受苦難的人說出來的話。可見快樂、安慰,不受時間、空間和環境的限制,端看我們的心是怎樣思考及面對神。

天天為別人提名禱告、天天想念別人的好處、天天在禱告中感謝神,就會天天有快樂、天天得安慰,這是何等讓人羨慕的事。保羅在苦難中尚且如此,我們呢?!

各樣善事 都是為基督做的(門6)


所有和人有關係的事,都和主耶穌有關。這是《聖經》道理中一個很重要基礎。「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主耶穌曾對聽祂道理的人這樣說,祂自己也認定祂所作的也是為天父而做,所以在祂離世前,對天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有一天我們也會離開這個世界歸回天家,我們也正像阿尼西母,離開主人的家,又要回去,但是當面對神的時候,我們能向祂說什麼呢?

保羅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7-8)

什麼事是我們為人做的?或者只是為自己而做?

我們使人得到快樂嗎?我們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姊妹快樂嗎?

我們使人得到安慰嗎?我們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姊妹得到安慰嗎?

我們使人得到暢快嗎?我們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姊妹暢快嗎?

保羅說:「兄弟啊,我為你的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門7)

如果他們不快樂、未得安慰、不暢快,表示我們所做的只是為自己,而與人與神無關。因此,別人是否快樂、得安慰及暢快,是判斷我們所做的是否真為別人而做的根據,也顯示出是否為真的信心。

我們相信神、相信我們和神的關係,也相信我們所有做在別人身上的,都和主耶穌有關係,這使得我們的愛心真正有根有基。

善行不是出於勉強 乃是出於甘心(門14)


我們要求別人做事情,出發點是什麼?

有人說因為你是基督徒,所以你必須做;有人說因為我比你年長或地位超過你,所以你必須遵從;有人說因為我為你受苦,所以你也必須為我付出。

這些都是因為「你是」或「我是」,而不是因為「你的需要」;因此,通常僅止於對一方有利,然而保羅的出發點是「與你我都有益處」(門11)。所以他想知道腓利門的意思,就是要了解他的「需要」是什麼。因此保羅說:「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門14),這是人與人相處很重要的原則,先了解對方的需要,再做出他所需要的。

得到是由付出開始的。你做事先滿足他的需要,自然而然,你所需要的,他就很樂意的給你。

過年了,要調薪水──老闆不是說:「我給你,你要把明年的工作好好的做」,而是說:「你這一年做得很好,謝謝你。」

先付出,老闆再給我們;如果老闆知道我們付出很多、做得很好,當然就會給更高的職位、更好的工作、更多的報償。

夫妻、朋友、弟兄姊妹都是一樣的。我們付出了,別人也很高興地付出,大家都高高興興的。如果我們計較了,別人也開始計較,每一個人都擺著一副很難看的臉孔,怎麼快樂得起來呢!

我想到用天平來比喻彼此之間相互付出的情況。當你付出了,猶如在天平的一端放入物品,這一端放入越多,另一端也會擺上更多。每一個人都甘心樂意的付出,因此人人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門14)

他暫時離開你 叫你永遠得著他(門15)


我們須細細地來品嘗這一句話。

雖然有人因一時不好而離開,如果他再回來了,我們善待他,便可以永遠得著他。

在企業中,有一種人很好用,就是離開而又回來的人。如果善用他,往往這人可以知恩圖報,為公司忠誠付出。因此,我們應該時時擁有盼望,「失去是暫時的,得到卻是永遠的」、「付出是一時的,得著是永遠的」。

給一些錢(一百、一千或一萬)、作一件事、講一些話,都是一時的,留給他的印象卻是長久的。我常常到各地領會,有時候會有同靈走過來說:「我到過關東橋教會」、「我在那兒住過」,甚至有同靈說:「我住過你們家」。我們一時的接待,留在他們心中的愛卻是長久的、滿滿的。

有些人不喜歡我們,或是傷害我們;如果我們同樣以不好的態度對待他,這種不好的感受就成為永遠的。

如何使「不好的」成為「暫時的」?

就是給他們「好的」,這樣「好的」在他的印象中就成為「永遠的」。

時時思考,如何使不好的、不愉快的,成為暫時;付出是一時的,愛卻是長久留下來的。

用長久的取代暫時的。「暫時的」過去了,所獲得的就是「永遠的」。

你願意什麼是「暫時的」、什麼是「永遠的」?

不再是奴僕 是親愛的弟兄(門16)


就人而言,或者身分有分別、職位有高低;但就神而言,每一個人都是至高無上的,都是親愛的弟兄,因此絕對不可輕看任何人。對於職位低的人,仍要敬重,看他為自己的弟兄,關懷他們、照顧他們。

當然,關懷與照顧不是縱容,而是提供更好的資源,使他們做得更好,得到更大的成就。身為主人或主管的人,做更好的主人、更好的主管;而身為僕人或屬下的人,也盡力付出,做更多有用的事,貢獻給主人或主管,做成更好的僕人或下屬。

主人,做成更好的主人。

僕人,做成更好的僕人。

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門20)


年歲漸長,經歷的事情越多,越發覺得真正使人喜樂的事,都是與主耶穌有關的。正如詩人說的:「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詩十六2)。

如果我們所求、所看,不是神喜悅的,縱然得到了,仍不會快樂。在這個多元化、開放的社會裡,除了法律之外,沒有人會限制你做什麼、得什麼;甚至於根據法律、打官司去掙來的,亦不見得使人快樂。可是我們看見很多人很快樂,他們不一定做大事、不一定得財利,卻是行了主耶穌所喜悅的事。所以慢慢的發現,只要是使人快樂的事,都是在主耶穌所認可的事情之內。

我們除了自己行出主耶穌所喜悅的事情以外,也必須帶領人、教導人行出主耶穌喜悅的事。如保羅說的:「兄弟啊,望你使我在主裡因你得快樂,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門20)。因腓利門行出神喜悅的事,保羅因此得到快樂與暢快。

我們在教會領會、當教員、訪問、帶領人,很快樂,因為看到神讓我們所做的,在人的身上結出果子來。同時,我們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除了得神喜悅外,亦可使自己喜悅、使別人暢快。

順服使得所行的過於所說的(門21)


言語與文字永遠無法完全表達一個人的需要與感受,唯有親身並用心體察,才能了解。

小時候鄉下沒有電話,親人外出,只有靠寫信連絡。村裡的年長者不識字,有時候會拿信到家裡來,要我們幫他們念。常常,讀著、讀著,他們的眼眶含淚或掉下淚水。當時我們無法體會,只是一封信、一些字,竟然會讓這些父母流淚。漸漸的才知道,我們是用「眼睛」看、用「耳朵」聽,當父母的是用「心」在體會。

為什麼「順服」使人所做的超越所說的?

什麼是「順服」?我常常在解釋這兩個字。

「順服」就是用心瞭解他的需要,並且滿足他的需要。如果我們真能用心體察,更能瞭解他的需要是什麼;而我們所做的,必定使他得到更多滿足。

書信表達的,一定不會完整。

言語所說的,一定不會充分。

「順服」使人用心體察別人的需要,而超過書信及言語所說的,因而,所行的必過於所說的,而滿足別人的需要。

「順服神」必定可以滿足神的需要。

「順服人」必定可以滿足人的需要。

「順服」必定使我們因別人得到的滿足而得到快樂、安慰與暢快。




作者: 林玲修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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