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az
在英文中,這兩個詞有顯著的區別。前者主要帶有引誘的意味。而後者在現代的用法,意味著進步、提高程度。在希伯來文中,舊約書卷似乎有一些不同的辭彙表達這兩個術語的意思。但是,在新約中的希臘文,它們都源自同一個字‘peirasmos’。在聖經中這兩個辭彙的應用則視上下文而定。
明顯地,這兩個詞在新約中被廣泛應用,以凸顯出上下文的意思。英文及中文聖經的翻譯者已分辨了‘peirazo’在各上下文中的意思,雖然我們未必完全贊同他們的譯法。藉這些翻譯完成的聖經書卷,我們不難明白「試探」該辭彙的意思,帶有惡毒的意圖,要暴露人的軟弱使人跌倒;「試煉」的目的則是提升素質,培養美德。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
我們常認為受試探的人就是品格有缺點的人。但是,雅各卻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雅一12)。要引出該章節的真正意思,我們必須確定雅各所指的是試探而非試煉。這段經文的12-15節肯定指的是試探,因為聖經是一致的。這裡清楚記載受試探的過程,進而談到至於死的地步。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
約瑟的故事就闡明了雅各的論點──他堅決不屈從主母的誘惑,以致主母憤怒誣告他;他所受的試探是極嚴酷的。另一個例子是約伯,他忍受來自撒但一連串的攻擊。我們在生活中要面臨試探,是確實、無法避免的事實,在聖經中有哪個聖徒或成年的信徒從未面臨試探?
重要的是我們不能與試探妥協。這樣,立即可得到神永遠的同在。對於七教會不斷重複的資訊是要得勝(啟二7、11、17、26-27,三5、12、21)。而對於那些勝過試探的人,則會提及他們將得到的獎賞(啟二7、11、17、26-27,三5、12、21)。有鑒於此,當面臨試探的時候,克服它的方法就是堅持忍耐地按神的旨意而行。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但是,對於雅各的教訓,我們必須謹慎地說明。我們不應認為因按自己的意願而行,所受試探的結果是可接受的。事實上,我們不應因自己的情慾或軟弱而受試探。因此,耶穌說:
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十六41)。
無可否認的,遇到試探是與人的軟弱有關。主禱文就強調我們需要主帶領我們遠離試探(太六13)。耶穌的意思是什麼呢?單靠禱告就能做到嗎?除了禱告以外,克服軟弱,過得勝的生活,是避免因軟弱而跌倒的最佳辦法。約瑟能夠得勝,因為他忍耐並逃離所面臨的試探。在生活中繼續做得勝者,撒但就不會有得逞的機會來損害我們的靈命,這也是主如何拯救我們脫離惡者的方法(太六13)。
當我們接近或進入試探,我們肯定會受到引誘。我們若在軟弱中,就會被肉體的情慾所牽引,而把受試探的責任推到神身上。一些人對於試探持有不正確看法,他們認為──「是神試探我的」,因此雅各在書卷中作了解釋,他所提出的理由是:「神不能被惡試探」而「神不試探人」。
神不能被惡試探
把神形容為試探者(神絕對不是這角色),就是以惡試探神。《出埃及記》及《民數記》中記載著一些人藐視並挑戰神的信實。同樣地,他們的下場讓我們看到神絕對不容忍任何人試探祂(出十七2;民十四22;參:申六16;詩七十八18、41、56,九十五9,一○六14;太四7;路四12;林前十9)。
選民不久前剛體驗過神如何拯救他們脫離法老的欺壓,但現在他們又開始向神埋怨,藉著過紅海的事件,親眼目睹了神對於他們無法測度的愛。當他們來到汛的曠野,把神對於他們的善意看為殘忍的惡意(出十六3),他們歪曲了事實。同樣地,他們深知神絕無意把他們帶出埃及,讓他們渴死,但他們卻為此怪罪於神(出十七3)。在患難中,他們扭曲了神的善意,雖然心裡確實知道神並非如他們所說的惡。
限制神的能力也是試探神的其中一個方式(民十四22)。十二個探子到迦南地去偵探,十個人帶了壞消息回來,他們低估了神消滅迦南人的能力。詩人形容他們輕視了神的能力:「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他們不追念祂的能力和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詩七十八41-42)。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應記取的教訓是,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可輕視神的能力。
試探神的另一個方式就是不聽從祂。在這個例子中,神指示選民消滅所有的迦南人,起初因為他們缺乏能力,所以他們並沒有那麼做。但是,後來當他們強盛起來,卻不願意把迦南人完全滅絕。反之,讓迦南人為他們當苦役(書十六10,十七13;士一27-36)。
結果,他們被迦南人引誘去拜巴力(士二11-13)。詩人下結論說,這就等於試探神:「祂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用繩子將外邦的地量給他們為業,叫以色列支派的人住在他們的帳棚裡。他們仍舊試探、悖逆至高的神,不守祂的法度」(詩七十八55-56)。
祂不試探人
那神會試探人嗎?既然在這段經文中,雅各所強調的是「情慾」。「祂也不試探人」(雅一13),這句話應被理解為:神是不會以情慾誘惑或試探我們的。
很多時候,當一個人肉體的情慾很想得到一樣東西,這樣東西就可能成為一種引誘的力量。例如,對於那些誠實及知足的人,錢財並不顯得誘人。但對於貪婪的人,錢財則會使他們犯罪,比如他們會偷竊,最後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提前六10),這也就是猶大為何出賣耶穌。
情慾也會引誘人犯罪,當參孫到迦薩去的時候,他因為受誘惑,就去找妓女,雖然妓女並沒有勾引他(士十六1),後來他來到梭烈谷遇到大利拉,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士十六4)。
肉體與屬靈總是相對抗,使我們行出神眼中看為惡的事。要成為一個屬靈的人則需要消除屬肉體的事,因此我們的信仰生活總是集中在這無可避免的屬肉與屬靈的衝突,能夠勝過自己肉體的將得獎賞。反之,若成為肉體的俘虜則是可怕的。
因此,肉體所帶來的失敗不能成為我們怪罪於神的理由。祂已經賞賜真理及所應許的聖靈住在我們內心。現在,選擇的是我們──是否立志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惡行?(羅八13)
現在,我們明白了神不試探人。我們應該關注的並非試探或試煉的性質,乃是如何順從神,在生活中的每一方面都得神喜悅。相信神與神話語的信實,使得歷史中很多信心之士在艱難中堅定不移,戰勝試探。
神允許我們遇見試探
若這樣解釋,另一個緊隨的問題就是:「一個完全良善的神,會允許我們遇見試探嗎?」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十13)。
這段經節指的是試探或試煉呢?我們必須確定。保羅於《歌林多前書》十章提及神選民的跌倒是因為他們在受引誘的情況中沒有遏止肉體的情慾(林前十6-13)。明顯地,這是出埃及時代,任性行為的縮影。第12節教導我們不要太高估自己,免得跌倒。
在這章記載了一些使人離開基督的一些因素,同時也清楚提到,妥協於試探所帶來的破壞性後果。就算被認為這是出自神,要考驗祂的選民的試煉,仍然無法改變一個事實──神可以完成祂要在選民身上達到的任何目的,但是惡絕對不從祂而來。謹此要強調的是,神的旨意永遠是至上的。
在聖經中,有很多例子,清楚、一貫性地記載神任憑撒但、惡事或惡劣的環境來試煉祂的選民。在這裡,我們必須分清對於聖徒或對於惡人的試探,無論他們是否相信神。對於前者,約伯就是一個例子。撒但是在神所限定的範圍內試探約伯(伯一12,二6)。在一般的情況下,撒但沒有經過神的允許是不能碰我們的,只要我們不生活在罪中:「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五18)
對於後者的一個例子則是《士師記》第二章(對於這一類人,神也許不會採取任何行動,神會完全任由他們。)在這種情況下,試探常作為是一種懲罰。
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士二22-23)。
如從表面上理解這些經文,神似乎允許以惡來試煉祂的選民。神吩咐以色列民消滅的迦南人不都是惡人嗎?(申七2)。雖然這是來自神的懲罰,懲罰選民沒有盡本分把外邦人完全驅逐,但破壞選民信仰的影響力無疑是來自迦南人的。若任何以色列人因為他周圍外邦人的行為而受誘惑,那將是對其信仰致命的一擊。
另一個鮮明的例子就是哈巴谷的故事。哈巴谷求神處治百姓,因為他們行惡。當神是興起一個罪惡的國家巴比倫,來管教以色列國──祂親愛的選民,哈巴谷愣住了。雖然神允許那麼無法容忍及令人難解的事發生,但這卻無疑地表明了神的公義。
雙重目的
無疑地,在我們生命中發生的事情,常常是互相有關聯的,但完全對立的目的:神是要建立人,撒但是要毀滅人。神兩次允許撒但試探約伯,撒但惡毒的用意就是要破壞約伯對神的信心。以色列民在紅海岸邊流浪的生活中(出十三17;民十四25,二十一4;申一40,二1),神讓他們經歷各種的考驗(申八2)。按保羅的理解,他們妥協於環境中的試探(林前十8-13),很多人失敗了,因此在曠野中滅亡。
當耶穌受試探的時候,是聖靈允許這種試探臨到祂(路四1),要讓祂得著從聖靈來的力量(路四14)。在此,撒但的用意是清楚的──使耶穌犯罪。
在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面臨大患難。在他們信主才三個星期,保羅就離開了他們(徒十七2)。《使徒行傳》記載一些嫉妒的猶太人,慫恿惡人攪動城市中的人,使得保羅無法傳道(徒十七5-9)。在極受逼迫的壓力下,若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垮了,也許就再也無法恢復了。但是,藉著這個患難,反而產生了極有意義的成果:他們有機會在信心及喜樂上成為馬其頓及亞該亞的榜樣(帖前一7)。
同樣地,保羅的試煉是來自猶太人的計謀(徒二十19)。猶太人成為撒但的工具,用來消滅保羅及他為神所做的工作。若他的忍耐因為惡者接連不斷的計謀而減少,那他的信心可能會因此而被破壞了。但是,這卻成為他靈性長進的機會,他在以弗所經歷的長期逼迫,使得他更親近神(林後4)。
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18-21)。
他臨終對以弗所長老說的話,一點也不傲慢,乃是誠誠實實的。他事奉的生活是完完全全靠主的生活。
彼得書信的收信人遭受試煉時,彼得告訴他們經歷艱難所帶來的益處。經歷了艱難,他們將會如火煉的精金(彼前一6)。同時,若有任何人撇棄了他們的信仰並否認基督,耶穌再臨的時候,耶穌也會否認他們(太十31)。
這樣進退兩難的困境是真實的,若在這個例子中的試煉是出自神,那為何當我們失敗的時候,就失去得救的機會呢?若試煉是出自撒但,明顯地是為了要斷絕耶穌的資訊、毀滅耶穌的信徒,那彼得為何把這個稱為信徒信仰提升的良機呢?
神更高尚的目的
在聖經中,試煉及試探對於愛主的人都是具造就性的。因為在過程中,彰顯了神奇妙的能力,這能力是耶穌在世時所表現出來的,現在這個力量也在那些戰勝試探,完成神美好的應許的人當中:「……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38-39)
根據雅各所說的,忍受試探與領受救恩之間確有無可爭辯的關係。他說:「經過試驗(試探)」後,說明試探是為了證明我們的信仰的方法(雅一12)。如何證明我們的信仰呢?當然是要成功地戰勝試探,在信仰上毫無瑕疵。「經過試驗(試探)」也反映出,他們會比先前來得更好。以我們現代人的理解,這代表他們考試及格,能夠進入神的國。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
對於這個絕對真實的真理,還有另一點要說明,我們在生活中必須勝過試探,才能得著救恩。試探的存在並非幫助我們得到神所應許的救恩,但我們必須勝過它,才能確保得救。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生命的冠冕(啟二10)。
神事前已經知道撒但將突然攻擊士每拿教會的一些信徒。詭計多端的魔鬼想藉著對他們肉體生命的威脅,使他們放棄對耶穌的信仰。主並沒有使他們免受即將來臨的艱難。反之,他利用這即將來臨的威脅顯露出他們真誠的信仰,預備他們至死忠心;來自別迦摩教會,耶穌忠心的殉道者──安提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這個例子讓我們看清撒但的工作,就是藉逼迫信徒,撲滅他們火熱的信心(啟二13)。但是,因為他們忍耐到底,最終肯定得著永生的賞賜,這難道不是神更高深的目標嗎?撒但要藉試探毀滅,但神卻勝過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