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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2年8月)
基督徒對婚姻應有的認識

基督徒對婚姻應有的認識

青年婚姻指導組

男女婚姻是人生大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古皆然。時代變遷,觀念轉移,婚配方式日新月異,奇譚怪事屢見不鮮。既相信基督,明白真道,分別為聖,脫離世俗,順從神旨乃理所當然。

1.    婚姻是神所配合的

起初神創造天地,第六日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參看創二7~18、22~24)。這是神親自配合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也是神所創設的。

1.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來十三

4

眼觀現今世代道德淪落,男女之別日益淡薄,婚姻大事漸失慎重,婚前越分妄行屢見,彰顯現代人類邪惡,一意隨從情慾放縱。身為主內有為青年,理應尊重男女婚姻,順主旨意成全婚配。

2.

     

不可隨意挑選對象

人常以貌取人,而忽略對方的內在美,反將年輕、美貌、錢財、地位、門戶、學識、風度做為擇偶的基本條件。甚者一見鍾情,不論條件,自由戀愛,隨情慾驅使而苟合,終因家庭反對而釀成雙雙自盡身亡之愛情悲劇,誠然可憐。受洗成聖之基督徒,務必謹慎自守,以免隨流失去。昔日「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創六2~3)這亦是神以洪水毀滅挪亞世代其主因之一。凡我同靈當知警惕。

3.

     

既婚前應當保守貞潔

古時雅各因逃避哥哥以掃之仇恨,遠離家鄉,寄居母舅拉班家中,因愛表妹拉結,雅各就為她服事母舅七年。他因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雅各對拉班說:日期己經滿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給我,我好與他同房(參看創廿九18~21)。由以上故事,便可明白雅各和拉結兩人,在婚前長久相處中仍保持貞潔,可見他們都是敬畏神的虔誠人。現今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男女淫亂,喜新厭舊,複雜的男女關係導致自殺、情殺之事到處可見;婚前不貞之比例日益提高,私生子、打胎等事實,造成不少社會問題,更影響下一代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犯罪事例因而普遍增加,這是人類的悲劇。是故,主內青年當保守婚前之貞潔,記住經上的聖句:「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牀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2.    不可與外邦人聯婚

1.

     

舊約時代之吩咐

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行走曠野路,神命摩西防民陷於罪,在未進入住有外邦人之迦南地前,特地盼咐說:「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申七3~4)。約書亞年邁留遺命嘗言:「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若稍微轉出,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滅亡」(書廿三11~13)。過去不少主內同靈嫁娶外邦,後來遭受翁姑或其配偶之壓迫,或受不信主之配偶之影響,而遠離教會,或背棄真理者不乏其人。這是值得我們格外引以為鑑的。

2.

     

新約時代之交代

保羅書信中云:「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七39)。此句明示我們,鱌夫或寡婦可以再婚,但要嫁娶信主的人。何況是主裡未婚的男女青年!

3.

     

以所羅門王失敗之例為戒

大衛王壽終,其子所羅門接位,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王上三1)。當神在夢中向他顯現時,他祈求神賜他智慧。因他的聰明,神就大大賜福與他。豈料,他忘了「富貴不能淫」,後來竟不知節制,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有妃三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七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且為偶像建築邱壇,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犯了大罪。是故,神向他發怒,決定在其子手中將國奪回,僅留一支派給他(參看王上第十一章)。一個英名蓋世、智慧超群、榮華富貴空前絕後的君主,竟失敗在與外邦結親,一夫多妻的事上。終於因隨從外邦女子事奉偶像,而喪失十一支派人民的擁戴,貽害自己的後裔,真令人嘆息!



作者: 青年婚姻指導組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8/0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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